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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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学校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为教学提供保障,服务于教学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一、经费管理
1、会计每月对学校的帐务结算一次,结算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并将结算结果送校长、财审小组、教代会审阅。
2、出纳在每月结算时现金要与会计帐目相符合,要出示余额(现金或存单,)每月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
3、学校职工如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它情况需暂时借款的,不管金额多少,必须由学校校长批准后才能办理,违者按挪用公款处理。
4、教学质量奖、工作量化奖等所有经费开支需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其它经费开支需具备正式单据由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后勤不得先支后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单据。
5、各年级的各种经费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统一规定的标准,凡乱收费用者,一经查实,当事人无条件的退给学生,并处以5—10倍的罚款和给予行政处分。
6、班主任代收的各种费用务必在规定期间完成任务,并及时缴到财务人员处,不允许个人抓拉挪用,逾期不缴纳者,学校按差额的%计息,并停发当月工资。
7、不允许教师个人乱订试卷及教辅资料,并以此在学生中乱收费。
二、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一切单据应有校长、经办人、物品验收人的签字为准,对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单据,会计、出纳有权拒绝报销。
2、学校购物、公差、招待费等应填写《费用结算单》、《出差费报销据》、《接待费报销凭据》方可报销。
3、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4、学校所有人员的节假日加班必须由分管领导登记,否则无效。
5、财务管理处定期张榜公布经费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经费的收支明细帐。
6、民主管理财务,每期期末向学校职代会汇报该期学校经费收支帐项,接受学校职代会和工会财经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的审查和监督。
三、财产管理
1、各班公物由班主任实行承包,在每期开学初由后勤派人与班主任共同清点该班的桌、椅、门窗、玻璃、门锁、电器等;造册双方签字认可,期末验收进行核对,损坏多少照价赔偿。
2学校实验室,器材保管室、音乐室、语音室、计算机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教职工之家、仪器、图书、电器、器材等均应专人管理,分别造册上报学校后勤。
3、凡上级分配的各种理化生仪器、音、体、美设备,图书、电教设备等均应由经手人签收,分别造册上报后勤。
4建立物品发放登记册,办公用品、教学用品、水电器材、清洁卫生工具等一律进行登记,以领物人签字为准。
四、水电和绿化管理
1、电的管理
①各年级教学班按学校目前规定,每室安40瓦的日光灯4盏,,除此外,不允许任何班级随意增设。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停(特别是办公室),办公室安排值班轮次,
值日者要负责水电的管理及当日的清洁卫生,如不负责而造成水电浪费损失的,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处罚金10—20元。
②不允许任何人不经许可随意改变电源线路,不得允许校外偷接偷用,不得随意打开和毁坏电表铅封,更不得允许偷电,违者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罚款,电表损坏者,自行负责检修购买,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后勤处,其损坏期间所用电费照前3个月用电的最高数据计算。
⑤学校电工要尽职尽责,经常检查电源线路,留意用电情况,如因工作疏忽或故意造成用电浪费,要追究责任。
2、水的管理
①学校教师应节约用水,按时缴纳水费。
②学生用水由学校另设一供水处,每日早、中、晚按时开放。
③学校设总水表一只,其管理同电一样。
④加强对学校总水表和沿途管道的管理,不得允许校外偷接偷用,一经发现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并追究学校具体负责管理人员的责任。
3、绿化管理:学校的花草树木由各班按公地划分负责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等维护工作,若有枯死现象发生追究责任并罚款。
4、水电费的收取:
①校内外水电费的收取由后勤安排看表制表,单据必经领导审查。
②看电表、水表者要坚持原则,不得循私舞弊,违者,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扣绩效工资
五、教师宿舍的管理
教师宿舍只限教职工居住使用,除学校的教职工子女,亲弟妹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住入院内,非规定人员住入教师院,按每人每月收取管理费30元从该寝室教师当月绩效工资中扣出。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我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二)、支出管理
1、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2、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中小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一些小额的零星费用,如购置扫帚等除外)。
(三)、财会人员职责
1、会计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学校事业发展和经济活动的预测、规划、决策,学校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
三、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财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分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