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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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流程图
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工作流程图
医患纠纷案发患方医方落实办案负责人建立电子档案甘肃第三方
医调委当事医务人员陈词当事科室意见调查取证当事医疗机构意见与
医患双方谈话笔录医患双方调解申请书行政调解不受理不受理通知书
并暗示理由鉴定程序受理发出受理通知并告知患者须知仲裁或诉讼调
解签署调解协议该案
扩展阅读:医疗事故调解用例
医疗事故调解流程图
医方患方简易程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快赔程序一般程序医
疗纠纷事故评定会调解成功调解失败签定《调解协议书》双方和解放
弃索赔赔处中心依据调解和医责险保单约定,向承保公司发出《支付
赔款通知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行政调解司法诉讼或仲裁保险公司在
接到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桂林市简

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表简称市医调会)是专职从
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工作。

它不隶属于任何行
政美国联邦政府监管机构,服务商是独立于医患双方第三方调解机构,男女之间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医患双方基本权利,构建和谐社会医患关系。

市医调委是依据海是市是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人民法院、市检
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桂林
市保险行业联合颁发的《关于建立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工
作方案》和《桂林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桂综治办[]号)的文件精神,并经市司法局备案而成立。

市医调委业务上受卫生、司法、医药行业政府机构协会等行政部
门指导,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主要职责
1、实现民事纠纷调解专业、标准化、布季及网络化动作;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维持秩序矛盾纠纷,减少
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爆发;
3、为医患双方提供医学、法学及保险等纠纷调解专业援助力量;
4、建立公开、公正、公平及合法、合理、合情的调解机制;
5、建立医患双方平等沟通、重要信息对称的纠纷解决平台;
6、
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合法性、法规和政策,努力减少诉
讼案的发生。

7、在工作中搞好医疗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本案的发生、发展和
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汇报。

调解受理范围
除以下危急情况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市医受理调委均可申
请调解:
1、当事人刑事诉讼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2、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人注册,正在调解底下的;
3、双方两国政府当事人协商或经医调委协商,达成协议一方食言的;
4、因非法经营行医而引起已引起的医疗纠纷;
5、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医疗行为引起的其它民事纠纷。

被害人享有的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谈及或者终止调解;
2、督促有关调解人员
回避;
3、不够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
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引致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温馨提示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亲属:
由于医疗行为的较低风险性,因医疗服务产生各种分歧在所难免。

如确实再次发生发生了较大分歧,我们真诚地建议您通过以下途径进
行解决:
一、我市医疗纠纷解决的主要途径
1、核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医患双方磋商;
3、行
政调解;4、司法诉讼。

但《临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规定,人民调解有索赔
要求执法监督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准不得自行协商处置。

因此,请您
通过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途径
进行解决。

二、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人民的性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是委
员会大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

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市司
法局备案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
构机构。

其业务拒绝接受上接受市司法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引。

目前,
凡是购买桂林市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医患双
方均可到该机构需要进行依法调解。

该政府机构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桂林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
(桂综治办号)立法等法律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调解。

人民调解不收取
服务费任何费用。

三、申请桂林市公共卫生纠纷案调解审批程序需明
确的事项(一)受理电话:市医调委电话:全市统一报案长途电话:。

(二)人民调解的复核范围。

除以下情形除此之外,只要当事人
双方同意,市医注册调委均可登记调解:
1、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2、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正在调解之中的;
3、双方
当事人协商或经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反悔的;
4、因非法行医而已引起非法行为的医疗纠纷;
5、医疗机构中发生的招致非医疗行为引起的其他民事纠纷。

(三)申请核准人民调解需要提交的材料。

患方:1、调解申请书;2、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委
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4、申请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申诉材料;6、纠纷相关证据材料。

医方:1、调解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人;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执业许可证》复印件;6、纠纷处理情况;7、对患者提出的和要求的书面答复
材料;8、纠纷其他合同纠纷相关证据材料。

(四)人民调解的主要这种方式。

1、简易程序;2、快赔程序;3、一般程序。

(五)人民调解的主要操作步骤。

1、告知权利义务;2、三方当
事人陈述;3、医学专家对纠纷进行技术开发或进行评估、法律专家提
出解决方案;4、进行调解;5、达成调解协议。

(六)本案享有的权利。

1、选择或党和政府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拒绝或其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公开或不公开进行调解;4、
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七)本案应履行的义务。

1、如实申述纠纷事实;2、遵守调解
现场市场秩序,爱护人民调解员;3、不得加重纠纷、激化矛盾;4、
尊重对方颁布法律被害人行使权利。

(八)诉前协议的履行。

调解达成协议后才,当事人文章内容之
间就调解协议的落实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
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达成协议后才,双方当事人美苏认为有
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
司法确认。

(九)法律援助。

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并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
律援助中心市医调委工作站提出救助申请。

四、关于涉医违法有关处理规定。

《桂林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明确:第二十七条患者
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与诊疗活动有关
的病情、病史等情况,配合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或进行必要的检查、治
疗和护理。

患者对医疗行为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
意见和要求。

第三十一条公安局接到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突发事件
的报警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依法妥善解决。

对在医疗机
构停尸、闹丧,以及侮辱、殴打女职工、毁坏医疗设备等通讯设备违
法行为,应当星毛坚决果断应予制止,并督促严厉查处;对在医院内
拉横幅、设灵堂、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等妨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
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的闹事行为,要会同医疗机构做好劝解其他工作,
经拦挡的,应当权予以处置。

第四十七条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及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置:
(一)占据诊疗、办公场所,或者在诊疗、办公场所拉标语牌、设灵堂、贴标语,殡仪馆或者拒不将遗骸移放殡仪馆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高负荷的;
(二)阻碍医师严肃查处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触犯护士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长时间生活的;
(三)抢夺、损毁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或者院方、档案等重要资料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予以处置不予的行为。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桂林市医疗纠纷公共安全与处置领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五日
护理人员风险基金提取提取方案
单位年度下属单位赔付金额总数(万元)200万74万3万115万62万63万264万209万7万1万萃取基金总数(5)10万4万0.2万6万3万3万13万11万0.4万萃取基金总数(10)20万7万0.3万12万6万6万27万21万0.7万床位数(张)610张503张210张502张455张449张1000张700张张床位100元/张61000元50300元21000元50200元45500元44900元100000元70000元元总风险基金数(5)16万9万2.3万11万8万8万23万18万万总风险基金数(10)桂林市人民医院桂林市第二第十人民医院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中西结合医院中西桂林市中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南江山医院桂林市福利医院桂林市口腔医院201*-201*年201*-201*年201*-201*年201*-201*年201*-201*年201*-201*年201*-201*年201*-201*年201*-201*年201*-201*年26万12万2.4万17万11万11万37万28万万注:风险基金按5提取,全市共
52万,按10提取全市104万;全市床位数4500张,共计45万桂林市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及索赔处理操作流程
根据桂林市医疗责任保险全市统保《框架协议》规定,桂林市临
桂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桂林市医调委)受理参保医
疗机构的医疗;负责对民事纠纷、医疗意外和医疗事故所引起的损害
赔偿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处理。

具体教育工作流程如下:
一、绿色操作方法快速通道赔偿流程。

投保医疗机构对发生的事
实清楚,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明确的民事诉讼,医患双方愿意和解,投
资金额在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下的赔偿,依据保险合同授权,医疗
机构在授权权限内可自行处理并赔偿患方(此类赔偿案年度保单内三
甲医院不超过三次,二甲医院不已经超过二次,二乙医院不超过一次)。

具体流程为:
(一)医疗机构应支付赔偿后5个工作日内,将第二份纠纷经过、和解赔偿协议、赔款收据提出申请桂林市医调委。

(二)市医调委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对案件进行登记、核实,并向证券公司出具《保险赔款支付通知单》。

(三)保险公司在接到保险战争赔偿赔款支付通知单后3个工作
日内,向医疗机构支付保险赔款。

二、医疗机构发生赔偿金额在一万元(不含一万元)以上的医疗
纠纷之时,应通过桂林市也须医调委调解,保险公司根据调解及鉴定
结果进行理赔。

其流程为:
(一)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发生民事纠纷,向桂林市医调委讨说法。

(二)桂林市医调委收到昆明市报案后,进行下属工作:1、落实办案
负责人,逐步形成电子档案;
2、听取当事医务人员陈述、当事科室明确要求、互殴医疗机构意见、与医患双方谈话笔录。

三、受理案件。

其流程为:
1、桂林市医调委接到一方当事人调解申请书后,要进行必要的审查,若同意受理则发出受理通知并告知调解须知;若不受理,则出具
不受理详细描述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并告知药学会医患双方通过医学
会医疗事故鉴定、行政调解、仲裁方法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途径。

2、临桂医调委受理案件案件后在3日内通知被申请人并陶凯元办
理(送达)以下相关相关手续:
(1)调解申请书副本;(2)告知答辩要求;
(3)填写自愿接受医调委进行调解同意书;(4)填写授权委托
书及交纳个人身份证(复印件);(5)告之选定调解员规则;(6)
调查取证时间和地点。

四、调解前准备工作。

(1)递交调解纪律;
(2)核对医患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3)核对委托代
理人相关信息;(4)征求当事人是否交代问题的意见。

五、进行调解。

医患双方或一方要求鉴定时,填写《医疗责任保
险案件鉴定申请书》,调解成功后,必须签署《人民调解股权转让协议》,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保险公司出具《保险赔款支付通知单》。

六、保险公司在接到《保险赔款支付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
向欠款当事人支付保险赔款。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流程图医疗纠纷调解其他工作流程图》
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流程图医疗纠纷调解其他工作
流程图: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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