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书(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

(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甲方:(税务机关)

乙方:(业户居民身份证名称)

丙方:(纳税人开户银行)

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甲、乙、丙三方经共同协商,就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是经乙方申请,丙方确认,甲方认可的仅限于“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的行政合同,不具有其他用途。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2.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期将乙方应缴税款从乙方指定的缴款帐户上划缴国库。

3.甲方应保障“电子缴税系统”税务端正常运行。

4.甲方根据确认的纳税期限和缴款期限形成应划缴税款信息,通过“电子缴税系统”向丙方发出划缴税款指令。

5.乙方税款入库后,确需纸质完税凭证的,甲方按规定开具。

6.甲方应在本协议书签署当月底前将乙方的纳税期限和缴款期限明细信息传递给丙方。

7.因“电子缴税系统”税务端故障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导致划缴税款错误、失败的,甲方应在故障发生的24小时内以传

真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告知乙、丙双方采取何种方式缴纳税款。同时查明原因,予以恢复。

8.因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甲方必须调整协议内容或终止协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丙双方。

9.甲方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保密义务。

2.乙方因“电子缴税系统“故障导致逾期缴税的,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滞纳金。

3.乙方应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4.乙方自主选择银行的帐号为唯一缴税账户。乙方变更业主名称、主管国税机关、缴税帐户及取消电子缴款方式的,应在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的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丙方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重新签订或终止《协议书》。

5.乙方应经甲方确认以下纳税期限。□月□季□半年□年

6.乙方在办理每一项缴款的涉税事项时,应保证缴税账户内有足够资金余额。因乙方缴税账户资金余额不足导致丙方无法及时划缴税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因“电子缴税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划缴税款的,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方式缴税。

8.“电子缴税系统”打印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乙方可以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第四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协议书签署当月底前提供乙方纳税期限和缴款期限明细信息。

2.丙方应保障“电子缴税系统”银行端正常运行。

3.按照甲方确认的纳税期限、缴款期限和划款指令,丙方将应缴税款从乙方指定的缴税账户上划缴国库,并实时将划缴税款信息通过应用系统传至甲方。

4.税款划缴成功后,丙方应根据乙方需要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加盖有效印章后交给乙方。

5.因“电子缴税系统”银行端故障导致划缴税款错误、失败的,丙方应于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恢复。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税款滞纳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因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划缴税款的,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要求人工划转税款。

7.丙方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第六条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复议、仲裁或诉讼。

第七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三方终止协议外,本协议将始终有效。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