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降水变化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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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降水变化特征分析

【摘要】在企业配电系统中,变配电所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变配电所设计是企业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规范性和技术性都很强,许多方面涉及到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本文将变配电所设计时经常出现的问题整理出来,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低压配电系统;变电所;配电所

在企业配电系统中,变配电所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变配电所设计是企业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规范性和技术性都很强,许多方面涉及到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要做好变配电所设计既要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规程,又要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具体要求,还要紧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否则会出现种种问题,影响设计质量和工程进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损失。为了做好变配电所的设计,现将本人在变配电所设计图纸时发现一些问题整理出来,进行简要的分析,与大家相互交流,共同学习。

一、变电所、配电所的具体概念

在具体项目的设计文件中不宜笼统使用“变配电所”这一名称。“变配电所”是变电所和配电所的统称,仅用于泛指。具体谈到某种类别或某一个体时,应分别称为“变电所”或“配电所”。在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中,“变电所”的解释是“10kV及以下交流电源经电力变压器变压后对用电设备供电”;“配电所”的解释是“所内只有起开闭和分配电能作用的高压配电装置,母线上无主变压器”。由此可以看出,所内是否有以变电为主要作用的电力变压器是区分变配电所的主要因素。

在企业供电系统整体设计时,经常将变电所的10KV配电部分统一布置在一起,方便管理;为保证变压器能够深入负荷中心,将变压器和低压配电部分布置在生产车间内部,这样能够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节省资金。

二、低压系统接地型式和带动导体系统型式的关系

配电系统的型式有两个特征,即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如三相四线制)和系统接地的型式(如TN-C系统)。在正式文件中不得把三相四线制的TN-S系统称为“三相五线制”。在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附录“名词解释”中已明确指出,“三相四线制是带电导体配电系统的型式之一,三相指L1、L2、L3三相,四线指通过正常工作电流的三根相线和一根N线,不包括不通过正常工作电流的PE线。本章所规定的TN-C、TN-C-S、TN-S、TT等接地型式的配电系统均属三相四线制”。在我国低压配电电压主要采用220V/380V。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两相三线制、三相三线制和三相四线制。

在设计和审图的过程中,发现不少设计人员对TN-S与TN-C-S接地型式的

划定有时混淆不清。系统的接地型式一般是就一个变电所的供电范围而言。对于企业而言,往往是一个车间(一个厂房)采用一种接地形式。中性线N线和保护线PE线仅局限在本车间(厂房)内。具体采用何种接地型式需根据车间的生产性质来决定。

三、变配电所其他专业设计时经常出现的问题

在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变电所所址选择和对建筑等有关专业的要求,在执行中我们还存在不少具体问题,现仅列举以下几例略加分析,今后设计时应予以重视。

1.其他专业对电气专业所提出的特殊条件理解不足,导致现场施工时其他专业图纸和电气图纸发生冲突。电气专业人员根据变配电所所处环境、地理位置、车间生产条件、生产规模等会对土建及其他相关专业提出一些特殊要求,比如北方变电所内部是否需要采暖、如需采暖应做何种特殊处理;变配电所正上方及周边是否有需要调整的管路、管线;墙体是否需要隔爆、防火等,都需要其他专业在充分理解电气专业所提出的需求方能做出正确合理的方案。

2.变电所安全出口的设置:有的设计在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仅设一个出口或设两个出口但靠近同一端。这不符合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6.2.6条的规定,规范要求“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3.电缆沟:有的变电所内双排布置的低压配电屏仅在屏底和后侧设置地沟,两排屏的沟之间互不连通。为了方便电缆的进出和今后线路的调整,宜将所内所有主电缆沟和控制电缆沟均连通。

四、变配电所的设备布置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

在变配电所的设备布置方面,我们也存在种种问题,甚至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现仅举列如下: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与平面图不一致。其表现形式有两种:其一是系统图与平面图中柜、屏的排列顺序相反。看系统图时是面向柜、屏的正面,将其从左至右排列;而在动力平面图上却是面向屏的背面,因此应从右向左排列。其二是动力平面图上双排面对面布置的配电柜之间有母线桥,而在系统图却未明确画出或者画出的位置与动力平面图位置对不上。

2.低压配电屏屏前、屏后通道宽度不满足新规范要求。如屏后有时仅距墙700mm,抽屉式低压屏双排面对面布置时仅相距1800mm。根据规范GB50053-94第4.2.9条规定如下:

注:当建筑物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以上均为最小宽度,实际设计时,在空间允许的条件下,应尽量加宽屏前宽度,特别是双排对面布置时,宽度在3500mm~4000mm以上为佳,一旦有双方的检修任务空间不会太紧张。

3.配电柜、屏后通道的出口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作为规范强制性条文,GB50053-94第

4.2.6条规定“配电装置长度大于6m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尚应增加出口。”这一条要强制执行的理由,是为了当高压柜、低压屏内电气设备有突发性故障时,在屏后的巡视或维修人员能及时离开事故点。

4.由于配电室层高往往在6米左右,考虑到检修维护的方便,配电室内灯具宜采用线吊、链吊,但不要安装在配电装置的正上方,否则将违反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的规定。第6.4.3条规定如下,“在配电室内裸导体的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当在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灯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

综上所述,我们在变配电所设计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改进。本人点滴看法,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

参考文献:

[1]《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手册》委员会编.《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手册》,冶金工业出版社.

[2]《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

[3]《电气标准规范汇编》,中国计划出版社.

[4] 刘介才主编.《实用供配电技术手册》,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

[5] 刘介才主编.《工厂供电设计指导》,机械工业出版社.

田辉鹏(1972.05-),男,汉族,黑龙江肇州人,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副教授,研究方向:工商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

李景堂(1975.01-),男,汉族,工程师,黑龙江省依安县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能源管理部,研究方向:工业企业电气管理及继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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