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及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审批内容:
法律依据:
办
事
条
件:
办
理
程
序:
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及流程
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
前审后批
1.产品是否属于新饲料添加剂
2.产品是否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和不污染环境
3.试验数据是否真实可信
4.质量标准是否科学
5.质量复核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2.《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2000年农业部令第37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农业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复印件两份)
和产品样品:
(申请表见表1)
及命名依据的说明
需递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份
1.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申请表。
2.产品名称(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
3.产品研制目的和依据的说明
4.产品概述
5.产品的有效组分及理化性质说明
6.产品有效组分化学结构的测试报告和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分类鉴定报告
7.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编制说明、检验方法和连续三个生产批号的产品样品及其
检测报告
8.生产工艺、制造方法(对于微生物添加剂应提供微生物菌种和培养基规格)
的说明
9.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
10.产品有效性试验报告
11.产品安全性评价试验(包括毒理学试验和菌种鉴定)报告
12.中试生产总结和三废”处理报告
13.产品的用途、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添加量的说明
14.标签、包装规格、贮存注意事项及保质期的说明
15.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申请材料见表
2)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新饲料和新饲料
添加剂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预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
3.质量复核检验。申请人按照要求将连续三个生产批号的产品样品送交农业部
指定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复核检验。
4.饲喂试验和安全性评价试验。申请人按照要求将连续三个生产批号的产品样
品送交农业部认可的机构进行饲喂试验和安全性评价试验。
5.专家评审。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质量复核检验合格、饲喂试验和安全性评
价试验完成后的产品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表1: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申请表
表2: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申请材料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