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联动着许多子系统,涉及到许多相关因素,如社会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相对静止与绝对运动、长远目标与现实实践等。诸系统和因素之间处于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滚动推进的长期历史过程,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是不断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是一个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这要求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各个子系统、各个要素之间的辩证统一与良性互动关系,积极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早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现共建与共享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2007年3月7日,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关于“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科学论述,切实把握好义务与权利、实践主体与利益主体之间的辩证互动关系。1.共建和谐社会是共享和谐社会建设成果的坚实基础和必要前提。所谓共建,就是共
同建设和谐社会。人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只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才能切实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才能为全体人民更好地享有各项建设成果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而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创造良性循环的有利条件。因此,从根本上讲,共建必须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的生动局面。具体来说,就是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共建还包括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三者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协调互动。构建和谐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负有主要责任,但不能仅仅把它看成是政府的事。社会有社会的义务,企业有企业的责任。就社会而言,要注意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动员组织更多的社会成员乐于当义工、当志愿者,为构建和谐社区贡献力量;要有更多的社会工作者活跃于城乡社区,承担“助人自助”的社区服务工作,用科学的方法,帮助社会上处于不利境遇的个人和群体,进行心理疏导,恢复、改善和发展其自身的功能,帮助走出困境,预防问题的发生。对企业来
讲,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要讲求资本道德,注重社会效益,主动回报社会。总之,共同建设的积极性和水平越是不断提高,和谐社会建设的合力和成果就会不断增加,共同享有的条件也就更加充分,共同享有的程度也会不断提高。2.共享和谐社会是共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和不竭动力。所谓共享,就是共同享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实惠,才能真正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所要达到的美好愿望,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不竭的动力。从根本上说,共享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平等、全面地享受到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各项成果。具体来说,就是要使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劳动就业的机会更加平等,就业率进一步提高,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真正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总之,共同享有的成果和程度越是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热情和动力就会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各项事业取得的
成果就会更加丰硕,共同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也会不断提升。3.共同建设与共同享有都统一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是和谐社会靠谁来建设,二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果由谁享有。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建设和享有和谐社会的主体都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和共同享有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方面是高度统一、相辅相成的,二者不可偏废。我们既不能让建设者享受不到应该享有的建设成果,也不能让成果的享有者没有承担好建设的责任;既不能让一部分人只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而不承担改革发展的社会成本,也不能让一部分人承担过多的社会发展成本而享受不到应有的经济发展成果。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个进程中,必须时时处处做到共建与共享的良性互动和有机统一。如果只强调共建,而不突出共享,或者只强调共享,而不突出共建,都会挫伤人民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和谐社会就只能是沙滩楼阁、海市蜃楼。总之,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是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只有把共同建设与共同享有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妥善处理共同建设与共同享有的关系,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才能切实协调好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真正实现共建与共享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方面的高度统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制度建设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抓住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与制度建设这三大重点,以经济发展推动和谐,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以制度建设引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