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慈溪市新未来文化培训学校外国专家管理制度A Regulation of Foreign Professionals Employed

by Cixi new future training school.

第一章总则

Part One general principles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和学院的尊严与权益,维护外事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在我院工作的外国专家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Article One The regulatory rule is enacted to maintain the dignity and lega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Humanistic Management new future training school. the seriousness of its foreign

affairs, and safeguard the legal interests of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employed by Humanistic Management .

第二条聘请外国专家的工作方针是:根据培养师资和教学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聘请具有真才实学的外国专家.

Article Two The general principle of employing foreign professionals is that qualified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ould be employ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llege's working schedule.

第三条聘请外国专家的范围是:以英语专业为基础,逐渐扩展到日语等其他专业及学科。

Article Three The employment of foreign professionals begins from the majo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and then gradually expands to other majors including the Japanese language.

第四条外国专家授课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的英语学习和英语兴趣交流。Article Four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teach courses to the pupils and middle school students.

第二章聘请原则及条件

Part Two Principles and Qualifications of Employment

第五条应聘我院的外国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rticle Five The candidates who apply to the School shall meet all of the following qualifications: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教学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华友好、愿与我方合作。

Section One The candidates should be equipped with decent professional conducts, observation of

Chinese laws, rules and regulations; they should be true to their professional obligations, and be willing to

cooperate with the College under the friendly atmosphere with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its people.

(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一年以上英语(语言)教学经历。.

Section Two The candidates should be equipped with a bachelor' degree and above, and an experience

as an English instructor for more than one year.

(三)年龄在55岁以下。

Section Three The candidates should be below 55 at the age.

(四)应聘者必须提交简历(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所在国工作单位,最高学历、专业及学术职称、来华任教期限等)、求职信、推荐信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健康报告。

Section Four The candidates should hand in their resume ( full name, sex, age, nationality,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in other countries, supreme academic degree, professional title, previous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in China), an application letter, a recommendation letter, a copy of diploma, and a free healthy report.

第三章教学管理

Part Three Administration of Teaching Affairs

第六条外国专家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与其教学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未经许可不得承担校内、外其他劳务事项。

Article Six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must not be involved in illegal activities, must not interfere with

the internal affairs of People' Republic of China; besides, they should not be engaged in part-time jobs

within and beyond the School unless authorized by the School.

第七条外国专家到任后,应尽快熟悉我校教育理念、教学制度和培养目标等。任教期间,教务处及相关教学单位有权对外国专家进行教学管理,并安排其开展教研活动。

Article Seven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once employed, shall acquaint themselves with the educational

guidelines, regulations of teaching affairs and targets for undergraduate development. The Dean's Office has the power to exercise its administration of teaching over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and oblige them to be active in the teaching and research designed by the departments they are

working with.

第八条外国专家须服从学校的日常工作安排,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开学两周内,须向教务处呈交教学进度表。

Article Eight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carry out their teaching activ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chool's working plans, general and specific, and its syllabus; they are supposed to hand in their teaching

schedule within the fourteen days after a new term begins.

第九条外国专家每周工作量一般不少于18课时,不得自行调课,如需要调课,应按照教务处调课手续办理。.

Article Nine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be given no less than eighteen working hours. They should

not cancel, change, rearrange or postpone the time and place of teaching. If necessary, they are supposed to

make a written application under the regulation designed by Dean's Office.

第十条对教学成绩显著的外国专家,应给予精神或物质鼓励;对教学质量差,屡出教学事故,学生评教不合格或学生反映强烈的,经警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改进者,依照合同条款可予以解聘。

Article Ten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when evaluated Good, shall be awarded spiritually or materially;

they, when evaluated Bad or involved in failures of normal teaching, shall be given a warning. If the

execution of their duty is not put in good order in the designated time limit, they will be unemploy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第十一条尊重外国专家的宗教信仰,但不准在我国境内进行传教活动,不得以教学名义在学生中散发“圣经”等宗教书籍,更不得在教学中宣传宗教。

Article Eleven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be respected in religious faith, but not allowed to preach

religion with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t allowed to hand out the religious presswork including

the Holy Bible, and not allowed to preach religion to the undergraduates.

第十二条外国专家不能自行在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填写任何国外登记表或调查表,如确需填写,须经学院批准。外国专家不能发表反对我国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以及攻击或挑衅性的政治言论。

Article Twelve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be forbidden to ask undergraduates to

fill in the foreign

registration sheets and questionnaires. If really necessary, it must be first authorized

by the College

authorities before the very act of doing it.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be forbidden to say something that runs encounter to the Four Cardinal

Principles(the principle of upholding the socialist path, the principle of upholding the people's democratic

dictatorship, the principle of upholding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the principle

of upholding Marxist-Leninist-Maoist thought)

第十三条外国专家提供的视频教材须经教务处等相关教学单位审查,凡属有利于教学的资料片、风光片、故事片,可向学生放映。内容反动或淫秽的视频不得

放映。

Article Thirteen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have for-teaching-use videos censored by Dean's

Office before making use of them in class; it is such videos as are useful to teaching, about information,

scenery, story-telling that can be shown to the undergraduates. Illegal or filthy videos shall not be played to

the undergraduates.

第四章生活管理

Part Four Aspects of Board and Lodging

第十四条外国专家必须遵守我校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允许与学校教职员工相互拜访,拜访时需出示有效证件,一般会客时间不得超过22︰30,不准留宿。

外国专家的直系亲属从外地探亲需留宿的,须提前一天填写住宿申请单一式两份,由外事办和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并持有效证件报公安局备案。

Article Fourteen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be allowed to pay a visit to each other with the staff of

the Schoo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 of the lodging management;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show their identifications while communicating and end visits by the time 22:30 p.m.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when necessary to accommodate the family members coming from abroad to

visit them, shall be supposed to fill in the blanks and make an application to the School authorities (Office of

Foreign Affairs and Division of Public Security ) and, keep the Bureau of P Public Security informed of it.

第十五条外国专家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酗酒;不准私自接电或超规定使用电热设备;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及其它危险品;禁止从事赌博、吸毒、邪教等违法活动。

Article Fifeen The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be well aware that the following deeds are forbidden to

take place: smoking and alcoholism in public, illegal access to electrical appliances of ultrahigh voltage,

storage of combustible materials and explosive devices and other hazardous articles, gambling and drug

taking and practice of heresy.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Part Five Working Time, Rest and V ocation

第十六条外国专家享受中国下列节日休假;

Article Sixteen Foreign professionals are entitled to enjoy the following holidays.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日。

New Year's Day, Spring Festival, National Day and other Chinese legal holidays.

第六章病假和事假

Part Six Sick Leave and Private Affair Leave

第十七条在工作时间内,外国专家不得擅自外出,如有特殊邀请,应向学院外事办请示,批准后方可参加活动。

Article seventeen In working hours, foreign professionals are not allowed to leave without permission.

Ask for the Foreign Affair Office's permission if invited to participate activities outside.

第十八条外国专家因故不能上课,应按学院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假满返回后要及时销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擅自离开岗位者,视情况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我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索赔。

Article eighteen If unable to work,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go through the procedure of taking a

leave in light of the rules and report back from leave. Penalty shall be given if foreign professionals leave

without permission. Certain offences are serious enough to warrant immediate discharge and claim

compensation.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外国专家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中国境外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Article ninteen In the contracted period, the medical costs in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outside China clinics shall be paid by oneself.

第二十条未经允许擅离职守的,旷职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情节严重的,我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Article twenty Be away from work for one day without asking for a leave will lead to loss of three

days' payment. Certain offences are serious enough to warrant immediate discharge, and the college has the

rights to hold the violators be responsible

第七章工资支付方式

Part Seven: Payment Method

第二十一条工资以人民币支付。

Article twenty one Salary is paid in RMB.

第二十二条工资应当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支付给专家本人。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30(二月份同)。

Article twenty two From the first working day till the contract expiration date, salary is paid directly

to foreign professionals monthly. If working days are less than one month, salary is paid by day. Daily pay is

1/30 of monthly pay.

第二十三条我校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工资。

Article twenty three Pay-skimping and pay-defaulting is forbidden.

外国文教专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十四条.

Article twenty four Foreign professionals shall pay individual income tax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八章安全管理

Part eight: Safety

第二十五条外国专家外出,必须提前向外事办请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校。外出时要随身携带护照、专家证等证件,外出旅游只能在节假日进行,旅行只能到开放地区。

Article twenty five Without permiss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foreign experts are not

allowed to leave the school. Documents such as passports, certificate of foreign experts are necessary

outside the school. Trips are limited to legally-allowed areas on weekends or holidays. 第二十六条外国专家出行前须向外事办人员登记出行的目的地、起止日、出行方式、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与之保持电话联系,确保无事故发生。

Article twenty six Before leaving the college, foreign experts should register the information to the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such as destination, departing/returning date, means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ntact. The cell phone should always be on for contact in case of emergency.

第九章聘用合同的履行和违反合同的责任

Part nine The Performance of Employment Contract and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the Contract

第二十七条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Article twenty seven The contract shall be legally binding as soon as it is establ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The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No party shall unilaterally

modify or rescind the contract.

第十章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Part 10 Modification, Rescission and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Article 28 In any of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a party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notify the other party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t any time if:

(一)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二)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义务不能履行;

(四)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五)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一个月以后方可解除合同。

(a) if the other party has breached the contract, thus adversely affecting the work requirements they

expected to receive agreed upon in the contract;

(b) if the other party fails to perform the contract within the time limit agreed upon

in the contract, and

again fails to perform it within the reasonable period of time allowed for delayed performance;

(c) if all the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cannot be performed owing to force majeure; or

(d) if the contractually agreed conditions for the rescission of the contract are present.

(e) In case either party asks to terminate this contract, it shall give a 30 day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in

writing, and the contract shall only be terminated after 30 days.

第十一章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无效的,可向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依据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裁决。

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争议发生后双方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向中国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Article 29 If disputes over a contract develop, the parties shall, as far as possible, settle them through

consultation, or through mediation. If the parties are unwilling to settle their dispute through consultation or

mediation, or if consultation or mediation proves unsuccessful, they may submit the dispute to a Chinese

arbitration body or any other arbitration body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tion award shall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rbitration clause provided in the contract or a written arbitration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If no arbitration clause is provided in the contract, and a written arbitration agreement is not reached

afterwards, the parties may bring suit in a people's court.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签呈形式补充。

Article 30 The foreign affairs office is responsible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tract. This contract

shall take effect upon being signed by both parties and shall be automatically terminated upon expiration.

Any outstanding matters (uncovered matters in the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the submission

document. (Petition)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

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企业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我司外国专家工作的管理,保证我司外事交流以及其他外事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涉外违法事件及其他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现制定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外国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感情,互敬互谅,友好合作,和平共处。 二、外国专家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籍人员、外国专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居留工作及出入境等手续。 三、外国专家要自觉遵守外事纪律,不得利用工作或外国专家身份之便搜集、盗窃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利益的资料和文件。 四、受聘在我公司的外国专家首先应对华友好、愿与我方合作。聘请对象为行业内技术领军人才,应有学士以上学位,两年以上相关专业管理工作经验。聘请对象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 五、被派遣的外国专家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的日常工作安排,努力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六、公司应尊重外国专家的个人宗教信仰,但不允许外国专家在我国进行传教、宣传宗教和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 七、未经允许,外国专家不得兼任、接收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任何工作及从事以盈利为目的任何活动。 第二章工作管理 八、根据我国外事方针政策,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技术研发目标,按规定统一安排外国专家工作时间和教学进度。 九、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估考核体系,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始有计划,终有总结。对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工作业绩突出的外国专家应给予奖励,对不适应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据合同解聘。 十、每季度安排一次外国专家工作交流会,总结本月工作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调整下月的工作计划。 十一、每半年组织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对外国专家进行全面的绩效考核,检测外国专家的科研、管理等业绩。掌握外国专家的科研、管理工作等质量的测评情况。 十二、外国专家必须提前制定好各项工作计划,按要求及时填写好各类报表及工作总结,经公司审查后存档。 十三、外国专家受聘在公司工作期间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各聘用单位所有。 第三章请假制度 十四、外国专家在公司工作期间享受我国法定节假日及公司规定

(完整版)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

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 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学生会规章制度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 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 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 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 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 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 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 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2011年7月8日人外字002号订) (2011年9月9日人外字011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和学院的尊严与权益,维护外事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在我院工作的外国专家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聘请外国专家的工作方针是:根据培养师资和教学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聘请具有真才实学的外国专家,达到同国外学术界相互了解和学术交流的目标。 第三条聘请外国专家的范围是:以英语专业为基础,逐渐扩展到日语等其他专业及学科。 第四条外国专家授课的对象主要是外语专业及涉外专业的本、专科生,用于提高上述人员的外语水平。 第二章聘请原则及条件 第五条应聘我院的外国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教学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华友好、愿与我方合作。 (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一年以上英语(语言)教学经历。 (三)年龄在55岁以下。 (四)应聘者必须提交简历(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所在国工作单位,最高学历、专业及学术职称、来华任教期限等)、求职信、推荐信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健康报告。

第三章教学管理 第六条外国专家不得在学院内从事与其教学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未经许可不得承担校内、外其他劳务事项。 第七条外国专家到任后,应尽快熟悉我院教育方针、教学制度和培养目标等。任教期间,教务处及相关教学单位有权对外国专家进行教学管理,并安排其开展教研活动。 第八条外国专家须服从学院的日常工作安排,按照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开学两周内,须向教务处呈交教学进度表。 第九条外国专家每周工作量一般不少于18课时,不得自行调课,如需要调课,应按照教务处调课手续办理。 第十条外国专家应接受院领导、教务处、教促办及外语教师等以听课或其他方式对其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教促办有权收集各班对外国专家教学工作提出的意见,并做好记录(包括上课迟到、早退、不按要求上课、旷课等)。 第十一条对教学成绩显著的外国专家,应给予精神或物质鼓励;对教学质量差,屡出教学事故,学生评教不合格或学生反映强烈的,经警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改进者,依照合同条款可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外国专家应积极地在我国或我院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和参加我院组织的学术讨论会。 第十三条尊重外国专家的宗教信仰,但不准在我国境内进行传教活动,不得以教学名义在学生中散发“圣经”等宗教书籍,更不得在教学中宣传宗教。 第十四条外国专家不能自行在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填写任何国外登记表或调查表,如确需填写,须经学院批准。外国专家不能发表反对我国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以及攻击或挑衅性的政治言论。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BD(2020年8月整理).pdf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加强公司仓库管理,使公司仓库符合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规范,对公司仓库员工身体健康负责,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仓库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仓库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仓储部经理为仓库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负责人,负责仓库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仓库所有人员所有务必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内容: 4.1所有工作人员务必在理解相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务必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相应的操作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经营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职责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基本状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风险,理解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资料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工作人员对仓库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仓库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仓储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仓库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3、职责: 3.1仓储部员工务必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仓储部经理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运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4、制度内容: 4.1仓库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仓库供电线路中务必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4.2库里的所有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其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仓库计量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务必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4.5设施设备所用的电源,务必满足其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务必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务必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 4.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务必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7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务必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4.8仓库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计量仪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需较高专业技术的维修和维护应与第三方有资质的维修机构签约,由其承担。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加强生产过程中检修作业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检修的正常秩序,提高企业的安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检修作业票适用范围: 需要将生产设备、工艺系统停止运行和退出备用,采取断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工艺系统。对被检修系统进行泄压、通风、吹扫、加锁、悬挂标识牌、装设遮拦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工作。工艺系统是指酸、碱、汽、水、氢、油、煤粉、可燃性气体、瓦斯、烟、风、压缩空气、有毒性气体以及除尘、输渣等生产设备系统。 需要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清理、检查、检修等工作。 需要车间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护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或作业。

一、动火作业 1、定义(术语) 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和设备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高温或是其他电气工具的临时作业。 2、动火作业的运用范围 ①凡在下列区域动火作业(包括使用电气焊、铝焊、塑料焊、切割工具等)均应办理动火作业票。 a、煤气站和焙烧涉及煤气区域; b、油罐区域、液氨区域、废矿物油区域,油管道和油管道连接的蒸汽管道。有污油存在沟等; c、冷却塔填料系统,汽轮机油系统,给水泵油系统,脱硫系统以及事故油箱等; d、电缆沟、电缆夹层、原、粉煤仓、燃料输送皮带、变压器及其他易燃易爆区域。 3、动火作业票的办理 a、在动火作业前,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指定人员进行办理; b、认真填写动火时间、动火部位、动火内容、分析时间、分析结果、监护人等。监护人应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 c、动火部位所属车间指定人员通知技术质检处。技术质检处接到分析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出据有代表性、全面性、真实性的分析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1

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拟定)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意的活动。 第二条: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布置其工作任务,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学生日常的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凡我院学生,有特长,热爱学生会工作的,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期为1个月。由学院领导,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用或开除。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如果受过学校的处罚,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学生会。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能力: 1.决策能力 2.组织管理能力 3.协调能力 4.宣传能力 5.交际能力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原则: 1.疏导原则 2.服务原则 3.自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本会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秘书处、纪检部、男生部、女生部、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学习部,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一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重点是纪检部和男生部。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的完成本部的日常工作,同时不定时的了解其他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给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个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十三条:干事要协助部长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需与部长商量,不能越级。 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责 主席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青岛黄海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 第二条主席团工作职权 主席(一名)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日常工作会议。 2.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决策和审批。 4. 定期向学院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虚心接受学院的指导和帮助。 5. 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的人选。 6.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7.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副主席。 1.协助主席抓好学生会全面工作,侧重分管部门的工作。 2. 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小结,给予指导,管理。 3. 定期查看各部门的工作文档,活动资料。 2.主动向学生会例会及主席汇报分管的工作。 3.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学校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学校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一、基本制度 (一)管理总则 第一条随着学校的外事工作不断发展,学校与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的增多,为使外事人员的工作规范化,加强外事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外事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原则,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贯彻党中央制定的统一的对外政策,服从湖南省对外工作的总体部署。 第三条外事工作总原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外事无小事:在外事工作中不允许出现任何问题,保证万无一失。若出现问题,必须实事求是逐级请示,并书面上报。 (三)内外有别:外事工作尺度坚持内外有别. (四)外事授权有限:办事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制度,没有自由发挥的空间. (五)及时请示汇报:问题出现的第一时间先电话汇报,然后递交文字材料,报告处理结果。 (二)外事工作的主要事项 第四条聘请:本着“积极而有计划” 的聘请原则,广开渠道,择优选聘,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把好质量关,认真研究人选材料,

加强与对方联系,严格审查,确定外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遵守中国的教育制度、法律、法规,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后方可正式聘请. 第五条合同:为使学校与外教双方有序的合作,明确责任,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外教来华或到职前必须签定正式合同,合同内容依外专局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而定。 第六条宿舍设备:学校按外专局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 提供住房及室内生活设备,在外教进住居室前,校方须将室内打扫干净,设施、设备摆放得当,床上用品每年更新一次.电器及家具保证处于良好状态,上、下水、电话、宽带通畅、无故障。住户可免费使用,使用中力求合理,可视自己的爱好与习惯增添设备。 第七条迎接:根据合同规定,新聘教师到职前,学校派人去长沙迎接。由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安排好迎接方式并安排好其生活。 第八条教学安排:原则上由英语部安排,教务、年级组协助监督,必须按合同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外教的作用,每学期由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教学质量评估. 第九条解决生活困难:外教在校工作期间,如生活上有困难或不便,可直接找外事负责人员,有关人员应尽快帮助解决,学校应及时帮助办理各种证件、邮件等. ?第十条离任:做好外教离任前的各种工作,让外教愉快地离任.帮助办理各种手续、购物、整理物品、房间查收等,安排好学校送行仪式。?第十一条嘉奖:学校负责提供给外籍教师良好的生活条件,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合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最新版) 1.自燃物品的储存管理 对于含油脂的物品如油纸、油布、油绸等,尽可能散开后放在货架上,以免大量堆积时氧化发热而燃烧。其它要求与易燃固体的一般防火要求相同(包括《危险货物品名表》第4类第2项自燃物和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其他具有自燃危险性的一般可燃物)。 2.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管理 ①库房应位于地势较高、通风干燥的地点,暴雨及迅期间应保证库房不进水,库房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门窗应有阻止雨雪进入的设施,室内不准设供水管、暖气管。 ②库房应远离火源、热源。库房附近不得有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质存在,应远离散发水蒸气或水雾的场所。

③货垛下方应有苫垫,垫高通常为15-30cm,货垛不宜过高过大,保证货垛防潮散热。库房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可采用电动空气去湿机或氯化钙吸湿剂来降低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 ④包装必须严密,应经常检查包装是否泄漏,发现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倾倒、撞击,以防包装破损。 ⑤雨雪天无防雨雪措施不准进行室外搬运装卸,用汽车、火车、船舶等运输时,应保证干燥,并具有良好的防火防潮设施。 ⑥着火后一般用干粉、干沙、水泥灭火,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尽可能在上风方向灭火。 3.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储存管理 ①库房应阴凉、干燥通风,远离水源和热源,避免日光暴晒,还应避免酸雾等侵入。 ②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库内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对某些特殊的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应根据物品储存运输的有关说明

4-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做好检修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停工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且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第三条负责检修的人员应对检修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准备,并做好各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置。 第四条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措施。重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经过讨论,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安全生产运行部要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第六条外包检修(简称外委)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明确规定外委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施工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的统一监督检查。 第七条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公司生产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第八条参加检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由本公司生产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作业。 第九条生产设备停工检修由生产部门会同设备管理部联合制订停工方案并按停工方案统一指挥,确保安全。 第十条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各种物料按有关规定退出生产区,统一存放储罐区或专用容器内。易燃、易爆、有害物料的回收或排放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第十一条对残留可燃液体、易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和空气置换等,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分析合格后,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学校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学校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一、基本制度 (一)管理总则 第一条随着学校的外事工作不断发展,学校与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的增多,为使外事人员的工作规范化,加强外事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外事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原则,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贯彻党中央制定的统一的对外政策,服从湖南省对外工作的总体部署。 第三条外事工作总原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外事无小事:在外事工作中不允许出现任何问题,保证万无一失。若出现问题,必须实事求是逐级请示,并书面上报。 (三)内外有别:外事工作尺度坚持内外有别。 (四)外事授权有限:办事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制度,没有自由发挥的空间。 (五)及时请示汇报:问题出现的第一时间先电话汇报,然后递交文字材料,报告处理结果。 (二)外事工作的主要事项 第四条聘请:本着“积极而有计划” 的聘请原则,广开渠道,择优选聘,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把好质量关,认真研究人选材料,加强与对方联系,严格审查,确定外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遵守中

国的教育制度、法律、法规,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后方可正式聘请。 第五条合同:为使学校与外教双方有序的合作,明确责任,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外教来华或到职前必须签定正式合同,合同内容依外专局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而定。 第六条宿舍设备:学校按外专局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提供住房及室内生活设备,在外教进住居室前,校方须将室内打扫干净,设施、设备摆放得当,床上用品每年更新一次。电器及家具保证处于良好状态,上、下水、电话、宽带通畅、无故障。住户可免费使用,使用中力求合理,可视自己的爱好与习惯增添设备。 第七条迎接:根据合同规定,新聘教师到职前,学校派人去长沙迎接。由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安排好迎接方式并安排好其生活。 第八条教学安排:原则上由英语部安排,教务、年级组协助监督,必须按合同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外教的作用,每学期由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教学质量评估。 第九条解决生活困难:外教在校工作期间,如生活上有困难或不便,可直接找外事负责人员,有关人员应尽快帮助解决,学校应及时帮助办理各种证件、邮件等。 第十条离任:做好外教离任前的各种工作,让外教愉快地离任。帮助办理各种手续、购物、整理物品、房间查收等,安排好学校送行仪式。 第十一条嘉奖:学校负责提供给外籍教师良好的生活条件,并

(完整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

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化工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工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版

化工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编制检修计划方案 1.1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 1.1.1检修方案内容有:检修项目名称、参加检修工种和人数、检修方法、步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1.1.2检修方案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

1.1.4检修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分管副总备案。 1.2编制检修方案的程序 1.2.1停工大修,由检修车间、生产处、设备科共同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报请公司批准。 1.2.2中修和一般检修,由车间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报请设备部门审核批准,下达后实行。 1.2.3车间日常维修,由车间设备管理员或工段长(班组长)编制维修计划方

案,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执行。 2检修组织与管理 2.1大检修应成立检修领导小组(或检修指挥组),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兼安全总负责人,由参加检修项目的有关车间部门参加组成。 2.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履行检修项目的审批手续。检修任务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3项目检修负责人对分管检修项目工

大学学生会章程 制度 工作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

目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附则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例会制度 考勤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测评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中学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中学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中学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国专家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在我校试行。 一、总贝y 第一条聘请外国专家来校任教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我校 英语学科的建设;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高学生英语口语交际能力;为我校整体发展服务。 第二条聘请外国专家的基本原则是:以我为主,按需聘请,加强管理,为我所用。 第三条外籍教师在任何时间不得向学生宣传反党、反社会 主义言论及宣传宗教信仰等。 二、教学管理 第四条我校及时向外国专家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

教学制度、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目标、教学计划和英语教学中 的问题。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五条外国专家应按照我校教学计划以及学生情况进行教学,并制定相对灵活的教学计划。具体教材的选用由英语科组外国专家协商确定。 第六条我校指定专人负责外国专家日常工作,所有英语教师都是其助手,英语教师要经常随堂听课,向外国专家学习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并注意收集和积累外国专家的讲课资料。 第七条根据我校实际,我校确定外国专家每周授课时数为 15—20学时,外国专家同时承担对我校英语教师的辅导工作,以及一些我校安排的临时的、相关的英语教学任务。 第八条允许外国专家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凡有利于改进教学而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应当采纳并付诸实施。对不合理的或暂时做不到的,应耐心地解释。 第九条外国专家任教期间,学校会经常安排英语教师跟班听课或组织观摩教学,了解外国专家的教学要求,定期进行教 学质量检查,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检修和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部检修和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范围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培训和资格 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熟悉并掌握本制度的要求。职责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设备管理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管理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控制程序 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1.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a)设备管理部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表。 b)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表。 c)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点检记录表。 2 设备管理部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a) 日常检查: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b) 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3 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a)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b)设备管理部在接到生产设施使用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1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 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 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 本着坚持自我教 育, 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 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 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 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 到同学中去,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以”自主创新, 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 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 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 促进我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 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 布置工作任务, 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 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 承认本学生会章程, 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 应聘期为半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 执行本会决议, 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 经本会经过, 则退出本会。 2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 建议, 观点, 看法, 并保留意见的权利。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 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 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 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 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 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 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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