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PPT课件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基于错误的不真实
错误、误传
▪ 意思表示不自由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无效的法律行为
▪ 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
▪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 行为
案例 李某诉张某请求确认离婚无效案
▪ 李某于1996年2月与张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3年9月, 张某与陈某相识并时常背着丈夫与其姘居,后被李某察觉。 张某请求李某原谅,并发誓一定与陈某一刀两断。李某原谅 了妻子。过了几天,张某对李某说道:“我为那个男人付出 的太多了,就这么与他断绝来往,我不甘心,也不划算。他 非常有钱,已经先同意买套房子给我,但有个条件,就是我 必须单身。”接着张某与李某商量,夫妻俩先假离婚,等房 子拿到手了,再复婚。李某最终同意签离婚协议,并与张某 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拿到离婚证的次日, 张某就变了一副面孔,对李某说道,两人不再是夫妻了,将 来要复婚,想也别想。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宣告其离婚 无效。
▪ 通常情况下,意思表示要经过内心意愿和表 示行为两个阶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
指法律规定成立法律行 为所必不可少的事实要 素
▪ 当事人。即进行特定民事法 律行为的主体。
▪ 标的。即所进行特定民事法 律行为的内容。
▪ 意思表示。即表意人必须完 整地将要设立、变更或终止 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思 表现于外部。
区分意义:
要式法律行为中,若不具备法定或约定 的形式要件,则民事行为不成立或不生效。
5.以行为之间的相互依从关系为准: A、主法律行为: B、从法律行为:
例: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
区分意义:
从行为随主行为(成立、生效)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即意思 表示的形式
▪ 1、 口头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民事法律行为有 效的区别
成立是生效的前提
▪ 民事行为的成立 事实判断:是否存在
▪ 民事行为的生效 价值判断:是否合法
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 1、着眼点不同:成立是事实评价、生效是法律评价
▪ 2、构成要件不同:
▪ 成立以意思表示成立或意思表示一致为准,重在判断有
▪ 无意思表示。
▪ 生效则须符合法律要求,重在判断意思表示有无法律效力。
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法律行为制度的规
定——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 民事行为、无效行为、可撤销法律行为、效
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分类
1.以参与人数为标准: A、单方法律行为: 订立遗嘱、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免除债务等 B、双方法律行为: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合同行为为其典型。 C、多方法律行为: 多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合伙合同行为为其典型。
▪
是不要式法律行为。
2、书面形式:
▪
包括: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
是要式法律行为的一种形式,是否采用,
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 3、其他形式:
▪
视听资料形式、默示形式。
(四)意思表示
▪ 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向外部表明其意欲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章
合同 合伙 结婚 离婚 遗嘱继承
民事行为
侵权行为 正当防卫 拾得遗失物 发现埋藏物
事实行为
民事行为:民事主体主动为自己设立、变更或消 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事实行为:民事主体不具有主动设立、变更或消 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依照法律 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即:民事行为中的权利与义务是自己设立的。
▪ 3、法律效力不同:
▪ 不成立和不生效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 不成立
无任何义务。
▪ 成立但不生效
产生法定义务。
▪ 生效
产生约定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
▪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思表示不真实
▪ 故意的不真实
真意保留、虚伪表示、隐藏行为
▪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 (一)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 (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 (一)概念 ▪ 简称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
事实行为中的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设立的。
但并不是所有民事行为都能依据当 事人的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只有当行为
人的意思符合法律规定时才能产生法律
效果。
符合法律规定的那部分民事行为叫
民事法律行为。
民 事 行 为 事实行为
民 事 法 律 行
无 效
民可 事变
民 行更
事 为可
行
撤
民效 事力 行未 为定
为
为
销
主要内容
标的物的行为才可成立。 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
管合同。
区分意义: 成立要件不同。
4.以是否应当具备特定的形式: A、要式法律行为: 如:约定采用书面合同、抵押合同。 B、不要式法律行为: 多数法律行为是不要式行为 基于私法自治和合同自由原则,以不要式
法律行为为原则。(法无明文不要式)
区分意义: 成立要求不同。
2.以有对价为标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仅对财产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是交易的常态。
无偿法律行为:
如赠与合同等。
区分意义:
对行为人责任的认定
3.以成立要件为准: A、诺成法律行为:又称不要物行为。 仅以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如:买卖合同 B、实践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 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有一方当事人交付
▪ 你认为法院是否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分析
▪ 本案中的张某为了达到与其夫李某离婚的目的,告知李某虚 假情况,以物质利益为诱饵,劝说李某作出了同意“假离婚” 的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欺诈。虽然张某当初以离婚为筹码 获取利益的想法本身确不道德,但道德与否不足以成为审判 的标准,人民法院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 李某与妻子张某假离婚毕竟不是他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 是张某通过欺诈利诱使其陷入错误认识,令其在根本不愿意 离婚的情况下被骗同意而作出的虚假的意思表示,依据《民 法通则》第58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至于其离 婚后李某与张某双方是否仍然能够融洽地生活在一起,甚至 被宣告离婚无效以后再实施离婚行为,则均是独立于本案的 另一个事实,与离婚被宣告无效属于不同的事实,这并不构 成妨碍其要求宣告离婚无效的权利的理由。
错误、误传
▪ 意思表示不自由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无效的法律行为
▪ 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
▪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 行为
案例 李某诉张某请求确认离婚无效案
▪ 李某于1996年2月与张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3年9月, 张某与陈某相识并时常背着丈夫与其姘居,后被李某察觉。 张某请求李某原谅,并发誓一定与陈某一刀两断。李某原谅 了妻子。过了几天,张某对李某说道:“我为那个男人付出 的太多了,就这么与他断绝来往,我不甘心,也不划算。他 非常有钱,已经先同意买套房子给我,但有个条件,就是我 必须单身。”接着张某与李某商量,夫妻俩先假离婚,等房 子拿到手了,再复婚。李某最终同意签离婚协议,并与张某 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拿到离婚证的次日, 张某就变了一副面孔,对李某说道,两人不再是夫妻了,将 来要复婚,想也别想。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宣告其离婚 无效。
▪ 通常情况下,意思表示要经过内心意愿和表 示行为两个阶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
指法律规定成立法律行 为所必不可少的事实要 素
▪ 当事人。即进行特定民事法 律行为的主体。
▪ 标的。即所进行特定民事法 律行为的内容。
▪ 意思表示。即表意人必须完 整地将要设立、变更或终止 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思 表现于外部。
区分意义:
要式法律行为中,若不具备法定或约定 的形式要件,则民事行为不成立或不生效。
5.以行为之间的相互依从关系为准: A、主法律行为: B、从法律行为:
例: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
区分意义:
从行为随主行为(成立、生效)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即意思 表示的形式
▪ 1、 口头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民事法律行为有 效的区别
成立是生效的前提
▪ 民事行为的成立 事实判断:是否存在
▪ 民事行为的生效 价值判断:是否合法
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 1、着眼点不同:成立是事实评价、生效是法律评价
▪ 2、构成要件不同:
▪ 成立以意思表示成立或意思表示一致为准,重在判断有
▪ 无意思表示。
▪ 生效则须符合法律要求,重在判断意思表示有无法律效力。
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法律行为制度的规
定——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 民事行为、无效行为、可撤销法律行为、效
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分类
1.以参与人数为标准: A、单方法律行为: 订立遗嘱、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免除债务等 B、双方法律行为: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合同行为为其典型。 C、多方法律行为: 多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合伙合同行为为其典型。
▪
是不要式法律行为。
2、书面形式:
▪
包括: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
是要式法律行为的一种形式,是否采用,
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 3、其他形式:
▪
视听资料形式、默示形式。
(四)意思表示
▪ 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向外部表明其意欲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章
合同 合伙 结婚 离婚 遗嘱继承
民事行为
侵权行为 正当防卫 拾得遗失物 发现埋藏物
事实行为
民事行为:民事主体主动为自己设立、变更或消 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事实行为:民事主体不具有主动设立、变更或消 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依照法律 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即:民事行为中的权利与义务是自己设立的。
▪ 3、法律效力不同:
▪ 不成立和不生效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 不成立
无任何义务。
▪ 成立但不生效
产生法定义务。
▪ 生效
产生约定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
▪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思表示不真实
▪ 故意的不真实
真意保留、虚伪表示、隐藏行为
▪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 (一)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 (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 (一)概念 ▪ 简称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
事实行为中的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设立的。
但并不是所有民事行为都能依据当 事人的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只有当行为
人的意思符合法律规定时才能产生法律
效果。
符合法律规定的那部分民事行为叫
民事法律行为。
民 事 行 为 事实行为
民 事 法 律 行
无 效
民可 事变
民 行更
事 为可
行
撤
民效 事力 行未 为定
为
为
销
主要内容
标的物的行为才可成立。 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
管合同。
区分意义: 成立要件不同。
4.以是否应当具备特定的形式: A、要式法律行为: 如:约定采用书面合同、抵押合同。 B、不要式法律行为: 多数法律行为是不要式行为 基于私法自治和合同自由原则,以不要式
法律行为为原则。(法无明文不要式)
区分意义: 成立要求不同。
2.以有对价为标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仅对财产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是交易的常态。
无偿法律行为:
如赠与合同等。
区分意义:
对行为人责任的认定
3.以成立要件为准: A、诺成法律行为:又称不要物行为。 仅以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如:买卖合同 B、实践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 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有一方当事人交付
▪ 你认为法院是否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分析
▪ 本案中的张某为了达到与其夫李某离婚的目的,告知李某虚 假情况,以物质利益为诱饵,劝说李某作出了同意“假离婚” 的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欺诈。虽然张某当初以离婚为筹码 获取利益的想法本身确不道德,但道德与否不足以成为审判 的标准,人民法院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 李某与妻子张某假离婚毕竟不是他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 是张某通过欺诈利诱使其陷入错误认识,令其在根本不愿意 离婚的情况下被骗同意而作出的虚假的意思表示,依据《民 法通则》第58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至于其离 婚后李某与张某双方是否仍然能够融洽地生活在一起,甚至 被宣告离婚无效以后再实施离婚行为,则均是独立于本案的 另一个事实,与离婚被宣告无效属于不同的事实,这并不构 成妨碍其要求宣告离婚无效的权利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