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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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 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 (1) 居住用地70年; (2) 工业用地50年;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 使用者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 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出让土地使用权
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7.2.3 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 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法人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分为专营企业、兼营 企业和项目公司。专营企业是指以房地产 开发经营为主业的企业,兼营企业是指以 其他经营项目为主,兼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业务的企业,项目公司是指以开发项目为 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公司。 法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和资质都有明 确规定。
投 资 决 策 分 析
前 期 工 作
施 工 营 建
物 业 租 售
7.2.2 房地产开发用地 房地产开发用地,是指以进行房地产开 发为目的而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首先取得土地使用 权。 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 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 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是政府对土地 使用权出让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 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
7.3.2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1.拆迁管理机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拆迁程序: 准备工作、申请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 7.3.3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依法对被拆迁 人因房屋拆迁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的合理 弥补。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货币补偿、 产权调换。
第7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1 概 述 7.1.1 房地产与房地产业 房地产是房屋财产和土地财产的统称,是指土地和土地 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房产,是指在法律上拥有明确 归属的房屋财产,是对房屋的所有权或其他权益。 由于我国 对土地和房屋实行分别立法和管理的传统以及土地的公有制, 房产和地产之间具有相对独立的关系,房产所有人可以独立 享有房产权利而不享有房产所在土地的所有权。 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产 业。房地产业包括土地的开发,房屋的建设、管理、维修, 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等,以及由此而 形成的房地产市场。
7.4.2 房地产转让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 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法律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禁止和允许转让的 条件 。 房地产转让的程序:签约、申报、审查、勘察与 评估、交纳税费、核发过户单。 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之间签 订的用于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地产转 让合同依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房地产合 同须以书面的形式签订。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合同, 法律还规定了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
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1)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和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如下区别:
划拨土地使用权 取得方式 支付对价否 存续期限 可交易否 行政方式 无偿取得 长期或者无期限 不可转让、出租、抵押 合同方式 支付出让金 有期限
7.1.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指调整在城市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中所形成 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原则:促进房地产商品化 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 国家扶持发展居民住宅 保护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7.2 房地产开发 7.2.1 概述
房地产开发,是指以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为投资对象 所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的 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 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一般房地产开发的程序如图所示:
7.3.4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安置是房屋拆迁人因拆除被拆迁 人的房屋而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所另外提供 房屋以供居住使用,并给予一定的补助费用。 房屋拆迁安置补助,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 人或房屋承租人因房屋拆迁而产生的一些费 用的必要补助,它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 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
7.4 房地产交易 7.4.1 概述 1.房地产市场 我国房地产市场分为三级市场形态: (1) 房地产一级市场。也称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 身份依法将土地使用权投入市场运行,表现为政府与经营者之间的 交易行为。国家对一级市场实行垄断经营,并通过垄断经营达到对 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2) 房地产二级市场。也称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即房地产经营者依法对 房地产进行开发,然后将开发后的房地产出售,表现为经营者与消 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 (3) 房地产三级市场。也称房地产调剂市场。这是房地产投入使用之后的 交易市场,表现为使用者之间、经营者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交 易行为。如购得商品房的业主将商品房再行转让或者出租。 2. 房地产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 1) 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2) 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3)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7.3 城市房屋拆迁 7.3.1 概述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 和保护环境等需要,根据城镇规划和国家专项工程的迁建计 划以及当地政府的用地文件,由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依法对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拆除,并对被拆迁房 屋的所有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行为。其中,取得房屋拆迁许 可证的单位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为被拆迁人。 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 1) 符合城市规划的原则 2) 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原则 3) 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原则 4) 保护文物古迹原则 5) 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原则 6) 谁拆迁、谁安置补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