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油气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油气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引言油气公司是一项特别不安全的行业,很简单发生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油气公司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特别紧要,可以帮忙企业削减事故风险并确保人员安全。
本文旨在介绍油气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的紧要性,内容包括企业实行的重要措施,订立的标准和监督审核计划。
一、油气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是油气公司的紧要合作伙伴,负责各类设施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因此,企业必需与承包商合作,确保他们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
油气公司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操作系统,包括作业实践、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确保承包商具备相关技能和阅历,能够安全地执行工作。
二、重要措施1.审查承包商资格油气公司必需审查承包商的资格,以确保他们具备充足的阅历和技能来执行安全工作。
审查过程包括查看承包商的证书和培训记录,了解他们对安全规范的理解和遵守情况,以及进行实地考察。
2.订立安全标准油气公司必需订立相应的安全标准,以确保承包商的行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法规。
标准应包括作业安全规程、防火和防爆要求、电气安全要求、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安全要求、不安全工作许可制度、应急响应计划等方面。
3.供给安全培训油气公司必需向承包商供给全面的安全培训,使他们获得充足的安全学问和技能。
培训重要应包括作业安全、不安全品学问、应急处理等方面,以确保他们能够在工作中有效地应对安全问题。
4.设立安全监督体系油气公司必需设立安全监督体系来监测承包商在工作中的安全表现。
监督体系应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报告和安全管理评估等方面,确保承包商能够遵守安全标准和要求,同时将管理责任和风险承当明确。
三、订立标准和监督审核计划油气公司必需订立标准和监督审核计划,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要求。
1.标准企业安全标准:这是油气公司的安全标准,必需遵守,并要求承包商合作遵守。
作业安全规定:这些规定引导承包商进行各种作业,包括有关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引导。
油气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为了保障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有效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承包商在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作过程中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和相关人员。
1.3 安全管理工作原则•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保障承包商安全。
•预防为主:以事故预防为目标,注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安全质量同等重要:安全和质量并重,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和项目质量。
•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技术手段、组织手段、教育培训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管理职责2.1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宣传。
•组织承包商安全培训和考核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监督承包商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并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2.2 承包商管理人员•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区域的安全。
•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监督承包商员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安全和质量。
2.3 承包商员工•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个人安全意识。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整改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3.1 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措施、危险源识别与隐患排查等。
3.2 安全生产控制•进行事前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定并执行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实施作业许可制度,确保承包商员工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定期检查和维护作业场所和设备,保障安全工况。
3.3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开展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西南油气田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西南油气田公司安全生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责任制原则,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三、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领导层:对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岗位员工:对本人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各部门、各单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岗位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
(3)事故调查结束后,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认定,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1)公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2)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安全作业。
(3)公司定期对安全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进行处罚。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修订。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委托开展各类业务或项目的承包商,包括生产、施工、维修、安装、检测、认证等所有业务或项目,涉及到人、物、环境等安全问题。
三、安全责任1. 公司安全责任公司作为业务或项目的委托方,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
公司要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承包商按照本公司与承包商间的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工作。
2. 承包商安全责任承包商应当对自身承包业务或项目的安全管理负有完全责任,并要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管理要求1. 安全信息管理1.承包商应当对本次承包的业务或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价,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单独设立安全档案,记录安全风险评价和日常安全管理数据。
2.承包商应当设立合理的安全标志,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知晓行业通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要求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3.承包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向公司及所在工地的职工提供安全技术、工艺和质量标准等各方面的信息,确保安全生产。
2. 安全设施管理1.承包商需要在本次承包业务或项目前,对周围环境和施工所需的安全设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安排和建设,达到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承包商应对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司。
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承包商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范的培训,并进行实际演练,提升员工应变能力。
2.对于特殊业务或特殊环境下的承包商,公司要对承包商进行特殊的安全培训与教育。
4. 安全检查和评估1.公司应当对承包商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承包商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操作行为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安全标准。
2.承包商应当定期开展生产场所和设备的自我评估,并向公司汇报评估结果,落实整改措施。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228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保护员工健康,保护环境,减少作业过程中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石油工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执行承包商安全和健康计划》(SY/T6459)、《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是指在分公司范围内承担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装置设备维修检修、油气田建设、管道建设、基地建设等工程技术服务的勘察、施工、检测、监理单位或组织。
分公司实施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专业类别详见本规定附录1。
第三条分公司对承包商实行健康安全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资格准入制度,并定期对承包商的HSE业绩状况进行评审。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第三条分公司各级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制定范围和程序第六条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
各单位应根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单位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本单位HSE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以单位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程序(一)根据机构编制、核实职能及人员;(二)对本单位所属组织的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三)制定责任制大纲;(四)组织编制;(五)审查责任制草案;(六)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各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审核修订,当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安全职责、职能进行修订。
第三章责任制内容第九条分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所要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具体安全工作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满足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及安全要求。
西南油气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西南油气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36-20xx),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
主要包括:除按规范设置有护栏的固定设备或平台外,各类梯子、脚手架、机械升降机、斜面房顶、临边和洞口以及平台、安装钢架或安装(更换)房顶、以及管排架上从事的作业等。
相关术语和高处作业高度的确定见附件1。
第三条公司高处作业应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四条高处作业分级按《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xx)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作业申请人、作业许可签发人、作业批准人、专业人员、作业项目负责人、属地监督、安全监护、隔离执行人、气体检测员、作业许可独立审核员等人员职责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职责要求执行。
第三章技术安全措施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一)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严重关节炎、手脚残废、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以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二)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掌握高处作业的操作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
第八条高处作业的基本要求:坠落防护应通过采取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等措施来实现。
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一)尽量选择在地面作业,避免高处作业;(二)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三)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四)使用边缘限位系索,以避免作业人员的身体靠近高处作业的边缘;(六)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系索。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
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是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围绕安全文明建设、遵循“以人为本、防范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统一安全管理标准和措施,提高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作业安全水平,促进投资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防止人身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
3.本细则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体系总体规划》、《安全管理体系通则》等)和各类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本细则有关程序相结合,以保证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安全文明建设;
4.针对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内动土作业安全管理,消除或削减动土作业本身的风险以及动土作业对地下隐蔽工程造成的危害,防止动土作业本身或者导致隐蔽工程发生事故,依据《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规范》和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结合分公司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动土作业是指在生产作业场所、生活基地及在役油气管道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第三条分公司实行动土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凡进行动土作业,在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在铁路路基2米内的动土作业,须经铁路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作业许可证申请、审批和关闭第五条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 动土作业许可证应说明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 作业许可证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办理,由分公司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批签发。
3. 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实地管理作业许可所涵盖的工作,对作业许可证填写的内容签字确认,并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编制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挖掘方案。
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交通状况;——附近的振动源;——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土质类型;——地表水和地下水;——对土壤和水的污染;——架空的公用设施;——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的工器具;——气候;——其他。
4. 在收到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作业单位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保护员工健康,保护环境,减少作业过程中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石油工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执行承包商安全和健康计划》(SY/T6459)、《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是指在分公司范围内承担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装置设备维修检修、油气田建设、管道建设、基地建设等工程技术服务的勘察、施工、检测、监理单位或组织。
分公司实施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专业类别详见本规定附录1。
第三条分公司对承包商实行健康安全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资格准入制度,并定期对承包商的HSE业绩状况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优先选择专业技术过硬、HSE业绩良好的承包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承包商HSE管理包括对承包商的资质办证审查、年度审查及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HSE监督、考核、协调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五条承包商HSE管理实行分公司和分公司二级单位的两级管理,并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
单项工程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维修、装修装饰、公路维修、护坡堡坎等建筑及土石方工程项目的HSE准入管理由项目所属单位负责。
其余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HSE准入管理由分公司负责。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相关承包商HSE行为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七条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分公司承包商HSE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管理职责是:(一)建立健全符合分公司实际的承包商HSE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其实施;(二)负责分公司职责管理范围内承包商的HSE准入培训、准入审查和考核管理工作,对分公司所属各单位HSE 准入培训、审查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三)负责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HSE准入审查、《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HSE准入证》(以下简称《HSE准入证》)的办理、业绩考核与评价等;(四)建立健全承包商HSE准入培训、资质审查与业绩考核档案。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与承包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区域的安全稳定。
本制度的制订目的是为了规范承包商的安全行为,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设备施工、环保工程、土方工程、钻井施工、工程勘察、物资供应等业务活动的承包商。
三、安全管理体系3.1 组织架构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3.2 安全目标(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安全、设备、物资和人员的安全;(3)防范和控制因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的发生,确保业务活动的安全稳定。
3.3 安全管理规定(1)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业务合同要求履行工作,确保工程程序合理、安全稳定、环境友好;(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必须制订安全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3)承包商要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和消除;(4)承包商应当加强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向分公司报告安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及时改进和修正问题。
3.4 安全管理措施(1)承包商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物资及人员的安全;(2)承包商要按照要求配备必备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严禁违规操作;(3)承包商应当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判和预警,提前做好应急处理措施;(4)承包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并做好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评估和审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评估和审核机制,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和审核,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点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内动土作业安全管理,消除或削减动土作业本身的风险以及动土作业对地下隐蔽工程造成的危害,防止动土作业本身或者导致隐蔽工程发生事故,依据《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规范》和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结合分公司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动土作业是指在生产作业场所、生活基地及在役油气管道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第三条分公司实行动土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凡进行动土作业,在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在铁路路基2米内的动土作业,须经铁路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作业许可证申请、审批和关闭第五条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 动土作业许可证应说明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 作业许可证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办理,由分公司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批签发。
3. 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实地管理作业许可所涵盖的工作,对作业许可证填写的内容签字确认,并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编制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挖掘方案。
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交通状况;——附近的振动源;——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土质类型;——地表水和地下水;——对土壤和水的污染;——架空的公用设施;——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的工器具;——气候;——其他。
4. 在收到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作业单位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
关于印发《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 知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处室文件
司建〔2011〕2号
关于印发《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
通知
分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分公司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加强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风险作业全过程安全监督,确保作业全过程安全受控,现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 —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地面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理
抄送:质量安全环保处,企管与内控处,地面建设项目部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 2011年01月27日印发—2 —。
石油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石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确保石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石油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三、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对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
3. 承包商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项目安全。
4. 项目现场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四、制度内容1. 承包商资质审查(1)承包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
(2)承包商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包商应具备良好的安全业绩和信誉。
2. 安全培训(1)承包商必须对项目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厂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
(3)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3. 安全检查与监督(1)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承包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4. 安全生产责任制(1)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项目负责人应明确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
(3)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 应急预案(1)承包商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应急预案应包括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应急措施。
(3)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五、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承包商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商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油气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油气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确保油气公司与承包商的安全、环保和质量目标的实现,保障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管理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系1.大前提(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和参与相关工程、作业的工人和员工;(2)油气公司和承包商应秉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并为实现安全目标坚守责任;(3)油气公司将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承包商及其工人和员工的安全情况。
2.安全培训(1)承包商应建立与自身业务和作业相关的培训计划,确保工人和员工了解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及方法;(2)油气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承包商应协助组织并配合实施。
3.安全生产许可证(1)承包商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参与工程、作业;(2)油气公司将定期检查和更新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检查(1)油气公司有权随时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承包商应立即整改;(2)承包商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油气公司和其他工人和员工的安全;(3)承包商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油气公司。
5.事故报告和处理(1)承包商应立即向油气公司报告任何事故,并采取紧急措施;(2)油气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并将结果通报承包商;(3)承包商需全力配合调查和处理,必要时要向相关方、政府部门和业主报告。
6.紧急预案(1)承包商应制定紧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2)油气公司将与承包商一起进行演练和培训。
7.资质评估(1)承包商需定期接受油气公司的资质评估,包括文档资质和现场评估;(2)油气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分类管理。
8.安全奖惩(1)油气公司将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进行奖惩,奖励安全管理优秀的承包商,并对安全管理不达标的承包商进行处罚;(2)奖惩措施将在油气公司内部公示。
三、细则1.施工现场管理(1)承包商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管理,保证施工区域的清洁、整洁;(2)承包商应设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临时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3)承包商应确保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安全,划定安全区域。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西南司质〔2009〕1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现场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和控制,依据Q/SY 1238—2009《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前安全分析(以下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适用JSA范围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单位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所有的现场作业活动。
涉及与工艺安全管理有关的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以及其他专业领域:如消防安全、人机工程、职业病等应采用其他专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危害分析。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作业活动指:新的作业、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承包商作业、改变现有的作业、评估现有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的作业。
第三章工作任务初步审查第六条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
JSA管理流程见附录A。
第七条基层单位负责人对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做JSA,制定JSA计划。
第八条若初始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
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包括以前没做过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JSA,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作JSA,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第九条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JSA,但应审查以前JSA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问,应重新进行JSA。
第十条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可不执行JSA。
第四章工作前安全分析步骤第十一条作业单位负责人指定JSA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悉JSA方法的管理、技术、安全、操作人员组成小组。
油气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油气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油气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在承包商参与油气公司项目的过程中,安全工作得到妥善管理和遵守。
本制度的目标是保护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和设备免受意外伤害和危险。
2. 背景•油气公司在过去的项目实施中发现,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存在许多问题,这包括工作人员的培训不足、缺乏规范的安全操作程序、安全设备不全等。
针对这一问题,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
3.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与油气公司签订合同的所有承包商及其雇员。
无论是个人承包商还是公司承包商,在参与油气项目之前,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4. 安全责任•油气公司与承包商之间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并在承包合同中加以约定和规范。
油气公司应确保合规和经营安全的管理,并配备必要的资源,以向承包商提供安全指导和支持。
5. 承包商评估和选择•油气公司在选择承包商时,应对其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和资质认证等。
只有通过了评估的承包商才能与油气公司签订合同。
6. 安全培训•油气公司应要求承包商对参与项目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等。
所有培训内容应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查阅和审查。
7. 安全操作规程•油气公司应提供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给承包商参考,并要求其遵守。
承包商在项目中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程序和控制措施,并向油气公司进行报备。
8. 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油气公司和承包商应就项目所需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达成一致。
油气公司应要求承包商按需配备和维护安全设备,并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保障项目的安全。
9. 安全监督和检查•油气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文件、设备状态、员工培训和安全操作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0. 事故应急和调查•承包商在项目中发生的事故应急和事故调查应由油气公司负责,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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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2850(管理制度范本系列)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保护员工健康,保护环境,减少作业过程中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石油工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执行承包商安全和健康计划》(SY/T6459)、《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是指在分公司范围内承担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装置设备维修检修、油气田建设、管道建设、基地建设等工程技术服务的勘察、施工、检测、监理单位或组织。
分公司实施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专业类别详见本规定附录1。
第三条分公司对承包商实行健康安全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资格准入制度,并定期对承包商的HSE业绩状况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优先选择专业技术过硬、HSE业绩良好的承包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承包商HSE管理包括对承包商的资质办证审查、年度审查及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HSE监督、考核、协调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五条承包商HSE管理实行分公司和分公司二级单位的两级管理,并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
单项工程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维修、装修装饰、公路维修、护坡堡坎等建筑及土石方工程项目的HSE准入管理由项目所属单位负责。
其余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HSE准入管理由分公司负责。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相关承包商HSE行为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七条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分公司承包商HSE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管理职责是:(一)建立健全符合分公司实际的承包商HSE 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其实施;(二)负责分公司职责管理范围内承包商的HSE准入培训、准入审查和考核管理工作,对分公司所属各单位HSE准入培训、审查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三)负责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HSE准入审查、《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HSE准入证》(以下简称《HSE准入证》)的办理、业绩考核与评价等;(四)建立健全承包商HSE准入培训、资质审查与业绩考核档案。
第八条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本单位承包商的HSE管理工作,其主要管理职责是:(一)负责二级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工程技术服务单位的HSE准入培训、准入审查和考核管理工作;(二)负责分公司授权的有关承包商HSE准入办理和考核管理工作;(三)建立健全承包商HSE准入培训、资质审查与业绩考核档案。
第九条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协助质量安全环保处对承包商HSE表现实施管理,参加承包商HSE准入培训、监督检查、现场处罚,提出考核、年审意见等。
第十条分公司所属各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部具体负责本单位相关承包商的HSE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分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HSE职责,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HSE准入申报与办理第十一条承包商办理《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市场准入证》(以下简称《市场准入证》)前,应到质量安全环保处申请办理《HSE准入证》,《HSE准入证》是承包商进入分公司市场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十二条承包商的HSE准入方式与市场准入方式相同,实行年度准入和一事一准入。
“HSE年度准入”是指由承包商自愿提出HSE 准入申请,经审查合格及审批同意后,由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签发年度《HSE准入证》的准入方式。
持年度《HSE准入证》的承包商方可办理年度《市场准入证》。
“HSE一事一准入”,即按项目准入。
是指对确需在已年度准入承包商外选择有关专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或已准入承包商在数量、资质等方面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由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自愿提出HSE准入申请,经项目执行单位初审并推荐,报分公司审查合格并审批同意后,由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签发一次性《HSE准入证》,仅限于其参加该项目竞标或实施的准入方式。
第十三条承包商办理《HSE准入证》程序:(一)承包商提出书面HSE准入申请;(二)到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申领相关HSE准入资料;(三)按要求如实填写和呈报相关HSE准入资料;(四)参加分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部门)组织的HSE准入培训;(五)分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对收到的准入资料进行评审;(六)经HSE审查合格的承包商,由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或项目管理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发“HSE准入证”。
第十四条拟向分公司申请HSE准入的承包商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四种渠道提出准入申请:(一)直接向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提出申请;(二)由分公司相关专业、职能部门向质量安全环保处推荐;(三)由所属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推荐,所属单位向分公司申报;(四)由所属单位相关专业、职能部门向其质量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推荐,由所属单位向分公司申报。
第十五条拟申报《HSE准入证》的承包商应具备下列HSE生产管理基本条件:(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HSE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三)依法取得所承揽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四)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HSE管理体系或其它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明;(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七)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较有针对性,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应急装备齐全;(八)具备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的相关安全环保施工机具、防护设备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九)具备风险评价能力,能正确辨识危险、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并采取风险削减和环境污染减轻措施。
(十)近三年工程技术服务的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业绩良好;(十一)为从业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十二)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申请办理《HSE准入证》的承包商应填写分公司统一制作的《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HSE准入申请表》(见附录2),并提交下列书面及影印资料:(一)本规定第十九条相关文件、资料;(二)HSE准入申请书;(三)HSE承诺;(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六)按规定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取得并提供;(七)企业HSE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或其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八)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HSE管理人员的资格(资质)证书,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九)员工HSE教育培训制度与培训记录;(十)近三年的工程技术服务HSE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已签订的HSE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及用户反馈意见等);(十一)承包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提供油气勘探开发、生产装置检维修以及压力管道、设备安装维修服务的承包商应建立HSE管理体系,并将其作为办理“HSE准入证”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八条申报资料中涉及资格、资质、许可、认证及资信等证书性文件资料的,承包商必须提供有效原件,经核验后退还。
第十九条对申报资料所反映的资质等级、技术能力、安全技术装备和HSE业绩等不清的,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认证。
第二十条对资质、HSE业绩等初审合格的承包商,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应组织其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分公司或所属单位组织的HSE准入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的承包商,颁发《HSE培训合格证》。
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不能颁发《HSE准入证》。
承包商培训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HSE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西南司质[2008]157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应对承包商提交的HSE准入资料进行审查和确认,经审查合格的《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HSE 准入申请表》(见附录2)才报分公司或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二条HSE准入资料经审查批准的承包商,由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制作并签发相应的《HSE 准入证》。
批准准入承包商的申报资料由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归档备查。
第四章HSE准入证管理第二十三条《HSE准入证》必须加盖质量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公章,该证具有唯一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
第二十四条承包商基本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在30日内到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若遗失《HSE准入证》的,应在30日内到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补证手续。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每年6~9月开始审查HSE 年度准入资料,并办理年度《HSE准入证》;每月下旬审查HSE一事一准入资料,并办理一事一准入《HSE准入证》。
无特殊情况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对年度《HSE准入证》实行年度一检和三年一换。
年度准入承包商在参加年检时必须提交经建设单位签署考评意见的《工程(项目)HSE业绩考评表》(《HSE准入证》中附表、附录2中表十)。
分公司每年6~9月开始年检,超过规定时间期限未办理年检或换证手续的,其年度《HSE 准入证》自行失效。
第五章HSE过程监管第二十七条参加项目实施的承包商,应深入施工作业现场,调查录取资料,认真编制HSE应急措施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八条建设方与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签订工程服务项目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应当与相应的工程服务合同同时谈判、同时报审、同时签订,未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书的工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