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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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范文
**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深化食品安全重点专项整治
(一)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根据县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开展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通过实施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工程、“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和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风险,切实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管控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认真落实《**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试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围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病死猪(禽)肉、过期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大宗食品等重点,结合监督检查和日常抽检发现问题较多的重点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排摸研判,建立“风险清单”,开展综合治理,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认真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强化部门联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排摸隐患,联合执法,着力解决非法进口、私屠滥宰、超保变质、来源不明等肉制品、水产品领域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仓储冷库、运输在途、畜禽屠宰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

要实施整治督办制度,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持续保持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继续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废弃油脂回流餐桌、制售病死猪肉等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及其他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各类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监管部门要强化涉嫌食品犯罪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要集中打击、重典治乱,保持严惩重处新常态,形成对食品违法犯罪的强大威慑。

二、推进政府惠民实事工程
(一)加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

六里集贸市场巩固省级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成果,推进**农贸市场建设进程。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免费向公众开放。

不断完善农产品快速检测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对外免费开放服务能力,把好事办好,实事抓实。

及时公布快速检测信息,对不合格商品及时进行处置。

(二)推进“阳光厨房”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的要求,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实现三类单位(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覆盖面达到30%。

通过“明厨亮灶”,规范餐饮单位服务行为,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三)全面完成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全面完成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三年目标任务,实施校园饮水质量提升项目。

巩固和深化建设成果,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软硬件条件,提高校园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率、B级以上学
校食堂比例、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

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提高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环境的整治和监管。

三、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

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的规范指导,督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

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

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商、经纪人的管理,强化农产品运输、仓储等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推进主导产业全程标准化示范创建,标准化实施率达60%以上。

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加大对水产养殖禁限养区和不符合产地环境管理要求的养殖行为的治理力度。

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和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放心示范县创建工作。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

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和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报告率90%以上。

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析,研究风险管控对策措施。

开展食品添加剂规范治理,着重解决在原料标签、生产场所条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格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探索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深化自制食品清源退市行动。

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及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对校园、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等周边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的抽检力度。

加强饮用水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

推进城镇超市设立“放心柜”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开展保健食品批发企业规范化管理试点,推进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依法查处食品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创建活动,建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

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化操作规程,加大对餐饮单位新版动态等级评定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抽查和巡查。

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达到70%以上,在六里村开展农村家宴服务中心规范管理试点。

推进食品安全保险工作。

抓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的监管,有效防范各类食物中毒事故。

(四)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专题会商机制、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完善学校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与校园食品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等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学校第一责任、师生共同参与”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新机制,全面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

(五)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管理,加大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四、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一)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工作,并通过网站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

强化信息公开,让消费者明白、放心,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

(二)继续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食品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记录档案和诚信分类数据库,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增加对信用不良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频次。

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科技投入、品牌培育、选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支持。

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并约谈相关企业,加大曝光力度,加大企业失信成本,使企业不想、不能、不敢以身试法。

(三)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完善扶优汰劣的产业政策,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食品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

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和风险会商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加强食品品牌建设,鼓励做优做强,发挥其质量管理示范带动作用,用良好的品牌信誉来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五、健全工作机制和网络体系
(一)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探索建立镇食安办与市场监管、农业、公安、卫生等基层站所(院)的衔接配合和紧密协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构建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机制和新格局。

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农村信息员培训、考评等制度,充分发挥网格作用,摸准查清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掌握动态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员、信息员和基层站所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履职能力。

(二)落实各级监管责任。

强化食品(农产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各监管部门、各村(居)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工作经费,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水平。

镇食安办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工作指导的作用。

(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督查考评制度,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实施《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等制度,依法依纪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六、加强预警和应急处置建设
(一)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测。

建立舆情监测、专项监测、预警提示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体系。

各单位要全天候、多渠道广泛搜集信息,及时梳理研判风险隐患和苗头信号,及时发出预警,实现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二)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依据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预案,及时完善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处置率均达
100%。

健全事故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工作机制,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明确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加大应急装备建设投入,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模拟演练、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习演练和培训。

七、积极构建社会共治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学生暑期食品安全社会实践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微博、农民信息等载体,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公众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科普活动,深入宣传法规政策、安全标准、监管措施和成效、行业先进典型等,营造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氛围。

加强媒体宣传,开办专题栏目,增强宣传工作影响力。

(二)拓展公众参与监督平台。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切实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守法生产、诚信经营,督促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继续深化四个“你我”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度与受益面。

开展“你点题,我检测”进家庭试点工作,把食品安全服务和科普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三)加强食品安全公安联防工作。

通过联合执法、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公安联合防控,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聘请公安巡防人员作为食品安全特聘信息员,实行食品安全问题信息有偿征集制度。

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机构信息网络优势,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线索征集反馈和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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