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述职述廉报告(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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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述职述廉报告(精选五篇)
第一篇:法院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同志们:
根据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在,我将区法院领导班子主要工作和本人履行职责、廉政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中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努力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创建平安广陵,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出了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32件,审结2849件,结案率为97.3%,位居全市法院之首。实现了年初确定的案件结案率为96%以上,改判、发回重审数明显下降,队伍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的全年目标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参与严打斗争和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院党组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广陵活动,运用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86件,审结357件,结案率达97.3%。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坚持把抢劫、流氓、重大盗窃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全年共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3至10年有期徒刑79人。二是依法严厉惩处严重经济犯罪。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运用审判职能,依法审判了一批有一定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8件,判处318人。三是认真做好少年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和扩大少年庭工作职能,将少年庭建成了审理少年案件的综合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74件129人,结案73件128人,结案率98.6%;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民商案件10件,审结10件。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建立了符合少年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圆桌审理”模式,增加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亲和力和教育关怀,促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定期对未成年缓刑犯所在居委会、住所地进行回访考察,通过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解答咨询,开展教育,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全年所判处128名未成年人罪犯中,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计63人,重新犯罪率为零,达到了审判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四是组织参与创建平安广陵活动。全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立的平安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立足审判,落实了各项措施: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
积极参与“严打”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并运用多种方法,分化瓦解罪犯,立足帮教,对判缓、管、免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在民事、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注重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防止矛盾激化,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协助区委、政府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法院调解职能,着力化解矛盾,在全年受理的各类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017件,占全部民事、商事和执行结案数的44.2%;积极做好诉讼外调解工作,全年共调处诉讼外民间纠纷45件。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配合平安创建活动,在中央和盛市新闻媒体发表各类新闻、宣传稿件41篇。送法到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和学校,宣讲法律,以案释法;与7所学校结成共建单位,定期深入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讲座等形式,以案讲法。
(二)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去年,院党组高度重视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组织有关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对各类案件审判和执行,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创安全、保稳定、促发展。
1、积极开展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商事纠纷案件461件,审结455件,结案率为98.7%,解决诉讼标的额8720余万元。充分发挥依法调节、保护、规范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一是认真审理涉及企业改制的案件。把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服务作为商事审判的首要任务。全年共审结涉及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等过程中产生的租赁、债务、股权确认等纠纷9件,结案标的300多万元。二是努力为困难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对涉及困难企业的案件,坚持在不违背法律精神的前提下,适当向弱者倾斜。困难企业是原告的案件,优先审理,以尽快实现其债权;对困难企业为被告的,多做协调工作,慎用查封等强制措施,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三是依法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全年所受理的5件破产案件全部审理结案。四是妥善处理金融纠纷案件。全年共受理借款、融资、租赁等金融纠纷案件277件,诉讼标的1344万元,审结258件,结案标的1211万元。在审理中,依法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五是认真审理涉及农业和农村的经济案件。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全院共审结此类案件81件。六是依法采取保全措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全年共赴外盛市保全344次,保全案值2963万元,为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2、重视抓好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084件,审结1042件,结案率为96.1%。围绕做好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努力钝化人民内部矛盾,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审理各类债权案件。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严格依法确定合同效力,区分合同责任,制裁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对各种侵权行为,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保护债权人实际利益。二是妥善处理人身权和婚姻家庭类案件。重视对人身权的保护,制裁侵权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切实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婚姻
案件审理中,坚持多做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全年共审理此类案件460件。三是积极审理涉及公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案件。对涉及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全年共审结调处这几类纠纷案件171件。四是积极审理房屋类纠纷案件。随着城区建设进程加快,房屋拆迁、建筑施工等城建纠纷、商品房买卖、家庭装潢价款纠纷案件明显上升。对于这类案件,本着多调解少判决、先疏导后判决的办法,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402件,同比上升30%。五是加大矛盾易激化纠纷的调处。认真做好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化解民间积怨、缓和社会矛盾、平息案件纠纷,发挥了民事审判特有的“减压”作用。全年共计调解结案571件,占结案数的54.8%。
3、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87件,审结87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既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及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24件案件依法予以维持,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9件案件依法予以撤销。对涉及城区建设的房屋拆迁行政案件,通过依法审判,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宣讲法律和政策,努力钝化和消除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执行和申诉信访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一年来,院党组以执行和申诉信访工作为抓手,统一思想,研究措施,狠抓落实,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
1、依法强化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25件,执结804件,案件执结率为97.5%,执行标的额6280余万元。一是建立执行机构新机制。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年初,我院执行局挂牌,内设裁决工作处、执行工作处、综合工作处,将执行权分解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确保了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高效展开。二是强化执行工作手段。把解决“执行难”作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方面,积极开展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92次。三是狠抓执行案件质量与效率。采取措施,努力做到每个案件执行过程透明,执行程序、时限符合法定要求,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的质量。与上年同比,案件执行实际到位率上升了3.02个百分点,平均结案周期下降了2.4天。四是改进执行方法。运用执行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2、积极开展申诉信访工作。全年共审查立案2918件,接待来访8980人次、处理来信200件次;依法受理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53件,已结案53件,结案率为100%。一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依法快立案,在热情接待、文明接待的同时,运用电子化流程,从立案审查到排期开庭采用一站式服务;二是关注弱势群体,通过减、缓、免诉讼费用,为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和劳动报酬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三是落实院长接待制度。每月逢“十”,实行院长接待日。强化信访调解职能,宣传法律,正确引导,消除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