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含腐植酸水溶肥标准[参照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富硒腐植酸水溶肥
2017-09-20发布2017-10-20实施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在本标准有效期内,如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标准自行作废。
本标准由山东道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道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有才,王倩。
本标准于2017年09月20日首次发布。
富硒腐植酸水溶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富硒腐植酸水溶肥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以大量元素氮磷钾、腐植酸为主要成分,添加适量的硒的液体或者固体腐植酸水溶肥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 8576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真空烘箱法
NY/T 887 液体肥料密度的测定
NY/T 1108 液体肥料包装技术要求
NY/T1971 水溶肥料腐植酸含量的测定
NY/T 1972 水溶肥料钠、硒、硅含量的测定
NY/T 1977-2010 水溶肥料总氮、磷、钾含量的测定
NY/T 1973-2010 水溶肥料水不溶物含量和PH的测定
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外观:固体为黑褐色粉末,无可见机械杂质;液体,无可见机械杂质。
3.2 富硒腐植酸水溶肥产品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4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使用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均按HG/T 2843的规定制备与标定。
4.1 外观
目测。
4.2 试样密度的测定
按NY/T 887的规定进行,结果用于液体试样质量浓度的换算。
4.3 硒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2的规定进行,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
4.4 氮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7-2010的规定进行,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
4.5 磷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7-2010的规定进行, 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
4.6 钾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7-2010的规定进行, 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
(g/L )。
4.7 腐植酸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1的规定进行, 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
4.1 PH值的测定
/T1973。
4.2 水分的测定
按GB/T8576的规定进行。
4.3 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3-2010的规定进行, 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
4.4 细度的测定
4.11.1 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试样10g(精确到0.01g),置于试验筛(筛孔直径为1.00mm)上,与振筛机上夹紧筛盖和筛底,震荡10min,或人工筛分。称量通过试验筛(筛孔直径为1.00mm)的试料。
4.11.2 结果计算
细度的质量分数w2,数值以%表示,按公式(2)计算:
m1
w2= ×100 (2)
m
式中:
m1-通过1.00mm试验筛的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4.12汞砷镉铅铬的测定
按NY/T1978-2010的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本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所有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
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厂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外观、腐植酸含量、氮磷钾的总量、硒含量、水分、pH值、水不溶物、细度。
5.2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
求。
5.3本产品按批检验,以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4以整批产品的包装袋数作为总体的物料的单元数,按GB/T 6678中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
5.5从选取的包装袋中,固体用不锈钢采样器从包装袋最长对角线处任斜插至袋底四分之三处采样,
采取不小于100g的样品,每批产品采样总量不得少于2kg,将采出的样品用缩分器或四分法缩分至1k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具有磨口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中,密封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密封保存两个月,以备查用。
5.6检验结果按GB/T 8170-2008中4.3.3进行判定。
5.7检验结果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袋中采样检验。复检结
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标志、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