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气检测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

工业废气检测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
工业废气检测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

工业废气检测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

空气和废气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参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序号名称

空气和废气1苯系物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

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

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第六篇第二章第一条(一)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2甲醛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第一法酚试

剂分光光度法 GB/T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5516-1995

电化学传感器法《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

规范》HJ/T 167-2004

3氨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的测定方法》GB/T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

法 HJ 533-2009

4二氧化硫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2000

5

可吸入颗

粒物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三篇第二章第二条中流量采样重量法

环境空气PM10和的测定重量法 HJ 618-2011

6

总悬浮颗

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5432-1995

7氮氧化物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

8二氧化氮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GB/T 15435-1995

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三篇第一章第三条定电位电解法

9

硫化氢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第三篇第一章第十一条和第

五篇第四章第十条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居住区大气中硫化氢卫生检验标准方法亚甲

基蓝分光光度法 GB 11742-89

10总烃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1

11氰化氢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三篇第一章第九条和第五篇第四章第七条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12

非甲烷总

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38-1999

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六篇第一章第五条(一、三)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

13

烟尘、烟气

参数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锅炉烟尘测定方法GB 5468-1991

14

林格曼黑

度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2007

15硫酸雾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五篇第四章第四条铬酸钡分光光度法

16氯气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甲基橙分光光

度法 HJ/T 30-1999

17氯化氢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五篇第四章第三条硝酸盐容量法

18铬酸雾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二苯基碳酰

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 29-1999

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以及其他用水,保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城市供水企业,是指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 第四条城市供水应当坚持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科学合理的供水规模、类别、价格。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供水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供水规划、建设、管理的领导,鼓励开展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享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市供水的权利,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的义务。 第二章供水规划与工程建设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发展计划、建设、水利、环保、卫生、国土

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供水规划(来自:https://www.360docs.net/doc/d69163530.html,),并按有关规定报批,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采地下水供水的,应事先征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开采。 第十一条城市供水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城市供水设施,发展城市供水事业。 城市供水工程及供水设施建设,应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网、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供水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关闭: (一)设施设备老化、锈蚀严重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供水水源位于城市地下水禁止取水区域或超采区域的; (三)取用地下水所在地已被认定为开采地下水过度,地面出现沉降、塌陷的。 第十三条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由批准机关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 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因企业兼并、合并、收购等活动,使自建设施供水管道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水质应当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禁止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配水厂、净水厂外围30米内,划定安全保护区。在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以下活动: (一)新建高度10米以上的建筑物; (二)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砂、取土等。 第十六条禁止在公共供水管道上和立户注册水表内的输配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对水压

技术法规与标准

什么是技术法规 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对“技术法规”的定义是: “技术法规——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的,包括可适用的行政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技术法规也可以包括或专门规定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技术法规和标准相比,既有相同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相同的部分是:它们规定的内容都有产品特性、相应的加工或生产方法、相应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不同的部分是: 1)技术法规是强制执行的,而标准是自愿性、非强制执行的; 2)技术法规中包含有行政管理性规定,而标准中没有; 3)技术法规由具有立法权的机关批准发布,标准则由公认的机构批准发布,包括可以由民间机构批准发布; 4)技术法规可以只作出原则的规定,具体技术内容可以采取引用相关标准的方式,而标准往往是规定具体的技术内容。 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属于技术法规范畴。 什么是标准分类号? 若果您拿到一份标准,您在标准封面的左上角会发现类似下面的两行字母和数字,他们就是标准分类号:ICS 13.120A12。 位于上方的是“国际标准分类号(又称ICS号)”,位于下方的是“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编制、维护和管理的国际性标准文献专用分类号。世界贸易组织(WTO)委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负责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中有关标准通报事宜的具体实施。为此,WTO秘书长与ISO 秘书长共同起草了一个备忘录,明确规定,标准化机构在其通报工作中,要使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是一种数字等级制分类,根据标准化活动和标准文献的特点,类目设置以专业划分为主,适当结合学科分类。原则上由三级构成。一级类按标准化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划分,设41个大类,402个二级类,833个三级类。

检测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依据

检测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矿山使用的下列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

器,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一)采掘、支护、装载、运输、提升、通风、排水、瓦斯抽放、压缩空气和起重设备; (二)电动机、变压器、配电柜、电器开关、电控装置; (三)爆破器材、通讯器材、矿灯、电缆、钢丝绳、支护材料、防火材料; 三、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煤调(2007)95号 21.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度绝电气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四、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 第十二条“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二)突出矿井在2006年1月6日之前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线式电机车或者在此之后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的; (三)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

水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1.基础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修订),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通过,1996年5月15日修正,2008 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起施行。 2.规划、土地、环境评价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2007年 11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7日发布),2006年12月 31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6月25日通过,1998年8月29日第一次修订;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5年8月26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l 1月29日起实行。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环发[1999]6l号),1999年3月16日。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07号),1999年4 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环 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4]164号),2004年12月2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9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3.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2003年10月29日起施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1302号),2005年12月20日 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2001年 6月1日起实施。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建设部第9号 令),2001年6月18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2001年12月1日起 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0号),2003年5月1 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2004年4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准的定义和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标准的定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目录 一、标准的定义 (2) 1、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 (2) 2、我国对标准的定义 (2) 二、标准体系 (3) 1、标准体系的结构 (3) 2、标准体系的特征 (3) 三、标准体系表 (5) 1、主要内容 (5) 2、基本特性 (5) 3、基本原则 (5) 4、编制步骤 (6) 5、作用 (6) 四、标准的分级、分类 (7) 1、标准的分级 (7) 2、标准的分类 (7) 五、标准化 (8) 1、主要特征 (8) 2、基本原理 (8) 3、主要作用 (10) 4、企业标准化 (12) 六、国际标准化组织 (13) 1、美国石油学会 (13) 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14) 1、采标的作用 (14) 2、采标的原则 (15) 3、采标的一致性程度和标识方法 (16) 附录:标准化相关法律和办法 (1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 (29) 4、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42) 5、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49) 6、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53) 7、标准出版管理办法 (57) 8、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60)

一、标准的定义 1、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 199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联合发布第2号指南《标准化与相关活动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1996年第七版)》,该指南给出“标准”的定义是:“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导则或特性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结果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益”。注:标准应建立在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基础上,并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上述定义明确指出制定标准的目的、基础、对象、本质和作用。鉴于ISO/IEC 本身所具有的国际权威性,得到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和遵循。 同时,《标准化与相关活动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第七版)》给出了“标准化”的定义是:“针对现实的或潜在的问题,为制定(供有关各方)共同重复使用的规定所进行的活动,其目的是在给定范围内达到最佳有序化程度。” 2、我国对标准的定义 国家标准GB 2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对我国标准定义如下: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对标准化的定义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其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HJ 2032-2013) 《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2〕50号)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号) 《关于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826号)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T/CAEPI 11-20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号)《土地整治工程第1部分:建设规范》(DB 45/T 1055-2014) 《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 45/T 1056-2014) 《土地整治工程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95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52号) 《广西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桂林营发〔2007〕42号)

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文件类别: 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序 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实施日期 收文日期 整理日期 收文人/ 部 门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主席令10号 2009.2.28 2013.1.6 综合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主席令65号 2008.1.1 2013.1.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主席令15号 1999.10.1 2013.1.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主席令11号 200910.1 2013.1.6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主席令71号 1993.9.1 2013.1. 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70号 2002.11.1 2013.1.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主席令21号 2000.1.1 2013.1.6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主席令6号 2009.5.1 2013.1.6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60号 2002.5.1 2013.1.6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主席令70号 1986.7.1 2013.1.6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主席令11号 1994.1.1 2013.1.6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 主席令22号 1989.12.2 2013.1.6 13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79号 2000.1.10 2013.1.6 1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397号 2004.1.7 2013.1.6 15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393号 2004.2.1 2013.1.6 1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53号 1998.11.29 2013.1.6 1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493号 2007.6.1 2013.1.6 18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25号 1992.12.30 2013.1.6 19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81号 2000.8.25 2013.1.6 2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91号 2001.7.1 2013.1.6 21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107号 2001.12.1 2013.1.6 2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159号 2007.9.1 2013.1.6 23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令30号 2003.3.8 2013.1.6 2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2005 2013.1.6 2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 2001 2013.1.6 26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 2001 2013.1.6 27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18 2003 2013.1.6 R4.2.3-08

2019最新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枣庄薛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识别及更新记录 二○一九年 安全管理部

编制说明 1. 法规/标准编号、文件号;标准规范编号应注明日期,例:GB50011-2010、GB50016-2006。 2. 相关条款:识别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可不全部列出。 3. 获取渠道、方式:网页、报纸等。

法律、法规、标准清单识别及更新记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 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 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附则 2019.1.13 安监总局网 站 全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12/29 2018/12/29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24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 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2019.1.13 安监总局网 站 安全部 生产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4/23 2019/05/1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29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2019.5.10 安监总局网 站 全公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 2011/4/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2019.1.13 中国法院网 综合办 供销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015/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9号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六章、 法律责任 2019.1.13 环保网站 安全部 生产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12/29 2018/12/29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24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2019.1.13 人社部网站综合办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3/11 2018/3/11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 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公告第1号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 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平等。 2019.1.13 中国政府网全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11/4 2017/11/4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重大 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罪,136条危险化学品肇事罪,137条重大工程 2019.1.14 中国政府网全公司

2018年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汇总

汇总 | 2018年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汇总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正)》 4.《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二、行业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6.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1-2018);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 7.《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 三、国家标准 1.《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2.《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 四、行业标准 1.《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2—2018) 2.《制糖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3-2018); 《陶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4-2018); 《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5-2018);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6-2018) 3.《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 4.《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178-2018) 《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179-2018) 《氨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01-2018) 5.《铜镍钴采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6-2018) 《铅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7-2018) 《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8-2018) 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 7.《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 8.《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860.2-2018) 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池工业》(HJ967-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

我国水务行业研究报告【最新版】

我国水务行业研究 (一)行业管理 1、行业主管部门 目前我国水务行业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住房建设与城乡规划部门、发改委、环保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卫生部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等多个部门。 供水行业主要监管部门为卫生部门及所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务及环保部门主要对水源、取水及原水进行管理,卫生部门主要对供水出水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污水处理行业监管部门为环保部门,同时,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属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应受国家住建部、水利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是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性组织,由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生产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组成,接受建设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有关标准,传播国内外发展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市场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从而推动国内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 水务行业作为环保行业的重要分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也是该行业重要的自律性组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中国环境保护工业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流通和服务单位以及中国境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行业专家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管业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行业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水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范性文件,涉及运营资质、运行质量、项目建设标准、价格管理、供排水标准等诸多方面。水务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完整版)国家有关旅游业部分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一览表

国家有关旅游业部分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一览表一、与旅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旅游法》 二、与旅游景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景区等级评定标准(评分细则)》 5.《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6.《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 7.《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8.《生态旅游区管理暂行办法》 三、与旅游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9.《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10.《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1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12.《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13.《旅游扶贫试点村规划导则》 四、与旅游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4.《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15.《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 五、与星级酒店、绿色饭店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6.《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17.《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18.《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 19.《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标准(附附录A、附录B)》 六、与旅游基础设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2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22.《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3.《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24.《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及其评定》 25.《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26.《绿道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 27.《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28.《无障碍设计规范》 七、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9.《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30.《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 31.《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八、其他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3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37.《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试_行)国家旅游局》 38.《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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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8/31 2014/12 /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 理、法律责任、附则 中国安网全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12 /31 2011/12/ 3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52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 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 查、法律责任 国家主席 令2011年 52号文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 /28 2009/05/ 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 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中国法院网安全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24 2015/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9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 安全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 4 1982/12/ 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 平等。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2/ 25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罪,136条危险化学品肇事罪,137条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领域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领域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管理标准、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务发展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维修养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道路、桥梁、燃气、供热、环境卫生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的建设、维修、养护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城市建设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拟订燃气供热、市容景观、环境卫生、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行业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负责燃气供热行业管理。拟订燃气供热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和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燃气供热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和管理。研究提出燃气供热产品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指导村镇燃气供热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容景观行业管理。拟订市容景观行业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亮化设施、路灯的规划、建设、维修、养护、管理等全流程工作。负责城市广场、

海水浴场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清雪工作。 (六)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拟订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公厕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七)负责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拟订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专项规划、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等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等工作。指导村镇供水管理、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对供水企业、排水与污水处理企业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管。提出供水产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组织发布供水水质等相关公告。 (八)负责园林行业管理。拟订行业政策、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培育、引导、规范行业发展,监管市场主体和从业行为,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相关工作,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 (九)负责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园林绿化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范围内园林绿化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维护养护等工作。监督管理城市绿线和园林资源,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建设管理和养护。监督管理园林生物种质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23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 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 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 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 方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内容与要求

3.1.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范围: 1.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 3. 国内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3.2.收集途径 1. 公司各部门可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2. 公司各部门可通过政府机构、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 运营部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

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标准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标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 1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电子版 2 GB 478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3 GB 478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4 GB 4789.1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5 GB 5009.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6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8 GB 10789-2007 饮料通则 9 GB 11673-2003 含乳饮料卫生标准 10 GB 126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11 GB 12695-2003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12 GB 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3 GB 14881-19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14 GB 16322-2003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15 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 16 GB 17324-2003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17 GB 17325-200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 18 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 19 GB 26687-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20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1 GB/T 4789.26-2003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22 GB/T 5750.1-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总则 23 GB/T 5750.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24 GB/T 21732-2008 含乳饮料 25 GB/T 21733-2008 茶饮料 26 QB/T 2439-1999 植物蛋白饮料花生乳(露) 27 NYT 958-2006 花生酱 企业标准 28 Q/GSYP 0001S-2012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合蛋白饮料 29 Q/GSYP 0002S-2012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风味饮料 30 Q/GSYP 0003S-2012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维生素饮料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9499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内容与要求 3.1.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范围: 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

3.国内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3.2.收集途径 1.公司各部门可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2.公司各部门可通过政府机构、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运营部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3.3程序 1.公司各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等专业技术规范、规定等名单上报运营部汇总。 2.运营部按汇总明细将收集到的最新版本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并上交至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3.各职能部门负责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

中国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细 我国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若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除了生产企业具备“一照五证”外,还需要经过国家卫生部批准,持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和特殊用途化妆品证书方可生产。 中国对化妆品的管理是由多部门、多个法规和多个标准进行管理的, 它的管理可由以下几方面体现: 1、综合法规 ①《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是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进行了定义,规定了化妆品的卫生要求和包装要求,陈列了化妆品禁用组份、限用物质、限用防腐剂、防晒剂和着色剂,及暂时允许使用的染发剂,规定了毒理学试验方法、卫生化学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方法。此次修订,一是根据欧盟最新版本的Cosmetics Directive 76/ 768/ EC,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现共有禁用物质1286种。二是将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染发剂原料名单》纳人到规范的限用原料名单中。三是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中部分原料进行了调整,包括删除、增加和改变限用条件等。此次修订增加了几种新的禁限用原料的检测方法,如部分抗生素的检测方法,4种去屑剂的检测方法(水杨酸、酮康唑、氯咪巴、毗啶酮乙醇胺)等。修订中增加了两种防晒化妆品UV A防晒效果评价方法.一种是人体法,一种是仪器法。另外,还增加了防晒产品防水功能的测定方法和标识要求。 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 年9 月26 日国务院批准, 1989 年11 月13 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对化妆品生产的卫生监督、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与职责和罚则作了规定。 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 年3 月27 日卫生部令第13 号发布,2005年5月20日卫生部对其进行了修改。 ④《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 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2001 年8 月16 日公布实施) ; ⑤《卫生部化妆品申报与受理规定》(1999 年4月3日卫生布发布并于1999年5月1日起实施) 。复制 ⑥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2007年版),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以下简称许可检验),规定了检验程序、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项目、检验时限和样品数量等要求。 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选址、设施和设备、原料和包装材料、生产过程、成品贮存和出入库、卫生管理及人员等的卫生要求。 ⑧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1993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2号公布,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⑨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2月17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1号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2、标准 我国有关化妆品的标准包括卫生标准、涉及化妆品分类、标签、包装和储藏的综合类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4类,共69项标准。

2016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 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 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附则 中国安网全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12/31 2011/12/3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52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 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国家主席 令2011年 52号文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8 2009/05/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中国法院网安全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015/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9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 安全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4 1982/12/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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