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物业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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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方:中铁二局巴登巴登温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城市名人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古兜国际度假集团
住所:古兜温泉旅游度假邨
法定代表人:
鉴于:
①出租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法人企业,拥有位于成都市大邑县的花水湾度假小镇的酒店物业,
(本合同项下向承租方出租的物业,以下简称:“酒店物业”的所有权。
②承租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主营业务为酒店经营和管理,在其主营业务
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据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瓦利和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酒店物业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酒店物业的租货
1.1酒店物业的基本情况
1.1.1酒店物业
酒店物业位于四川成都市大邑县花水湾镇;设计建筑面积约400亩,实际租凭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
租货酒店物业包括红线图范围内的温泉洗浴中心(含配套综合楼)体检中心、五星级酒店客房、餐饮设施、会议中心、康体娱乐中心及商务中心、酒店动力机房、各种后勤后场子设施、停车场、绿地、景观等其它配套设施。
出租人所属巴登温泉会所及员工宿舍、不包括在租货酒店物业以内,如承租人有意承租员工宿舍,租赁合同另行签订。洗衣中心在租赁酒店开业前,交由租凭方管理,不再另行支付租金。应乙方要求,甲方须完善设备配置,完成基于工作流程优化所需的必要的安装,土建调整工作。
现酒店物业尚属于在建工程,预计于2009年12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
1.1.2土地
酒店物业占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目前出租方已经取得酒店物业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类型为《出证》,土地用途为〔商业〕,酒店物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红线图和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出租方和承租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建立房屋租赁关系;出租方向承租方说明,签订本合同之时,出租方未在酒店物业之上设定任何抵押,并保证酒店物业不存在任何会影响承租方租赁经营正常进行的债务纠纷。
1.3租赁酒店物业范围见本合同1.1.1,出租人同意本物业方式为“交钥匙工程”租赁,除酒店运行所需的一次性消耗用品及原材料由承租方采购外,其它低值易耗品、活动设施设备,清洁保养设备,工程维修大型工具,如:水底清洁设备,维护水质工具,云梯,机械工具,管道切割,电氧焊工具等均由出租人采购,其采购内容、数量、技术指标和要求,到货时间,由承租人提出,出租人按时采购到位,合同履行期间,涉及此类资产维修、更新的,由承租人自费解决开业前采购所费,列入工程总投资,作为双方今后计算物业租赁的基础。
出租方保证:本租赁物业、水、电、气等能源供应,能充分满足未来酒店高峰期运行及特殊天气条件下的运行所需,尤其是作为温泉酒店核心资源的硫磺温泉。供应量每天能不少于2000吨,水温不小于55度,前端有过滤设备,水质纯净、卫生,如出租方因施工及管道原因,供应量及最终供能效果,达不到设计标准。及酒店行业通行的运行要求,或供水设备损坏后,怠于检修,造成停工时间过长,影响酒店正常经营,则影响期租金,承租人有权要求减付或不付,经三次以上书面催告,出租人长时间仍无法解决的,
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
为免争议:出租人装修,安装交付条件及物质采购分工,双方同意在本合同附二中详加说明。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酒店物业和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向出租方返还酒店物业的验收依据。但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对酒店物业自费进行装修改造,对原装修,安装造成破坏,以及酒店设施和设备在正常使用中损耗,已经出租方批准报损的,在承租方预先通知出租方情况下,应列为合同允许情形,无法在合同终止时返还。报损物资处理费用及处理所得,均归承租人所有。
1.4承且方向出租方承诺将酒店物业用于合法经营使用。
1.5自出租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配合办理租赁登记证。
第二条、交房、租赁期限
2.1出租方承诺于2009年12月1日前(以下简称“交房日”),在酒店具备对外营业条件后,向承租方交付酒店物业,酒店物业租赁期自交付之日起算,共计10年交付标准包括:
2.1.1出租方投保的财产保险已经生效。
2.1.2各项建筑、安装、装修工程已全部竣工,为妥相关验收手续,系统设备调试已全部完成。
2.1.3承租人确定,出租人采购的开业所需的各类物资已采购,摆放到位开荒已完成,且已经过运行侧试,能达到正常经营状态。
2.1.4酒店开业所需的各类证件已全部办对号,符合开业要求,因以上手续未全或未经验收,出租方要求强行开业,致使发生安全事故,行政罚款及其它处罚性损失的,承租方不承担责任,但承租方仍应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发生后,将损失尽可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试营业日(即租赁起始日)前系统设备的调试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承租方不得以借口人员招聘,培训未到位而推迟开业,影响出租方正常的租金收入,因出租方工程原因,局部区域或个别经营项目具备优先开业条件的,可先对外试营业。此过度期各阶段的租金,双方按本合同租金确定方式及开业的内容、估算投资额,面积等。另行商定,订立书面补充合同。
2.2租赁期限届满,出租方有权收回酒店物业,承租方应如期返还,若承租方需继续承租酒店物业,则应于租赁期满限届满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履行约保证金
3.1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项下的酒店物业租赁租金确定原则为:第一年(从起租日起算满一个,下同)按酒店项目总造价(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项目建设工程总造价、项目装修工程总造价等,不含建设期财务费用)的3.5%,第二年按酒店项目总造价5%,第三年按酒店项目总造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