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津口征地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泰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泰征公告〔2012〕7号

为泰山景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泰山区泰前办事处艾洼至大津口乡大津口村公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艾洼村、大津口乡大津口村、李家泉村、范家庄村。该宗地为艾洼村、大津口村、李家泉村、范家庄村集体土地。

用途:明泰公路拓宽改造用地。

地块二:位于泰山区大津口乡李家泉村。东至李家泉村土地,西至太佛路,南至李家泉村土地,北至李家泉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泉村。

用途:殡葬用地。

地块三:位于泰山区大津口乡大津口村。东至大津口村土地,西至大津口村土地,南至大津口村土地,北至泰安军分区仓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津口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位于泰山区大津口乡大津口村。东至大津口村土地,西至大津口村土地,南至大津口村道路,北至大津口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津口村。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五:位于泰山区大津口乡大津口村。东至大津口乡政府机关驻地,西至大津口乡中学,南至大津口村道路,北至大津口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津口村。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六:位于岱岳区马套村。东至马套村土地,西至中央粮库道路,南至泰山桃花峪游览路,北至马套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套村。

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9]20号文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10】244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会同泰山区财政局、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3月18日由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泰山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

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公章)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