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渔港动态管理系统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渔港动态管理系统

建设项目2016年度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油价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等有关要求,自2015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支持渔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渔港动态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根据上述两部通知精神,为规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拟定山东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渔港动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016年度工作方案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

(一)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渔港动态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省依托“平安渔业”工程,大力加强渔业安全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以CDMA、AIS和北斗卫星“三大网络”为主体的渔船安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初步实现了对海洋渔业船舶和渔业港口全海域、无缝隙的动态监管。

1、率先建成海洋渔业CDMA网络

利用CDMA通信与GPS定位技术,先后为全省20000余艘44.1KW以下的小型渔船配备了CDMA救助终端,设计开发了海洋渔业CDMA定位监控及救援指挥系统,实现了小型渔业船舶的安

全通信、遇险报警、定位救援、电子海图显示、信息发布、指挥调度等功能,有效提高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和渔船遇险应急救援成功率。据不完全统计,系统建立以来,共接收报警成功实施救助60余次,救助渔民10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5600多万元。

2、精心组建AIS渔船防碰撞网络

针对商船撞沉渔船事故频繁发生,商船肇事后逃逸现象严重的问题,我省启动了渔船AIS避碰网络建设,先后为全省9000余艘44.1KW以上的大中型渔船安装AIS船载终端设备,在全省沿海建设了14座AIS基站,开发了全省渔船AIS监控调度平台,实现了对44.1KW以上渔船的动态管控。渔船AIS避碰网络的建设,实现了岸—船、船—船的监控、通信联络、导航与避碰,大大减少了商船碰撞渔船事故的发生,为海上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

3、积极推进渔船卫星定位通信网络建设

为解决远海作业渔船的定位监控与应急救援问题,自2011年起,我省结合涉朝韩敏感水域、韩日专属经济区及赴朝鲜东海岸作业渔船的管理工作,实施了渔船北斗卫星监控网络建设项目。开发完成了山东省渔船北斗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对远海作业渔船进行实时定位、通信管理,实现了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新突破。截止2015年底,全省已有8000余艘44.1KW以上的大中型渔船配装了北斗卫星定位终端,远海作业渔船基本纳入安全监控范围。

4、逐步完善全省渔船射频识别系统

为严厉打击“三无”、“套号”等非法作业渔船,维护海上生产秩序和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全省渔港管理实际和渔船生产特点,我省自2011年起着力推进渔船身份电子识别系统建设,先后为17000余艘海洋捕捞渔船配装了RFID射频标签,为各级渔政执法机构配备RFID手持识别器218部,在全省沿海132个重点港口建设了147座射频基站,在55艘渔政执法船上建设了船载射频识别基站,设计开发了与渔船基础数据库对接的全省渔船射频识别系统。该系统投入使用以来,为全省海洋渔业灾害性天气防范、渔船信息化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渔港动态管理存在问题

我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渔港动态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在网络建设、终端配备、应用系统开发等方面有了一定基础,但与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化发展的要求相比,与海洋强国战略和“蓝、黄”两大国家战略对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现代化要求相比,还有很多方面不相适应。

1、在信息采集方面,监测手段缺乏的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渔船身份识别和位置监测信息不够准确。现有渔船信息终端多为通用设备,对海上环境和渔船特点的针对性不强,导致终端设备使用不规范,定位信息不准确;二是渔港视频监控系统不健全,部分渔港存在监控空位。目前全省312处渔港中仅有71处配装了视频监控设备,且全部为渔港建设单位自行设计、安装,自行使用、管理,省里无法统一调用。

2、在信息传输方面,传输通道不足、传输距离有限的问题

仍然突出

一是海陆信息传输距离有限。山东省沿海共建设有超短波基站、微波基站各14座,因陆地基站覆盖距离有限,海陆通讯距离被限定在30海里之内,潍坊、东营、滨州海域海陆传输距离仅有10海里左右;二是海陆信息传输渠道有限。因海事卫星传输使用费用较高,目前省级执法船上的海事卫星基站一直未开通,海上执法视频传输、执法船视频会商系统只能依靠微波基站进行,一旦超出陆地基站覆盖范围,传输渠道就全部中断。三是陆地基站数量少,覆盖不到位。山东省海岸线长3345公里,按每个基站30海里(约50公里)的覆盖距离计算,微波基站需建设34处,目前14处的建设规模远远不能满足管理需要。

3、在信息处理方面,分析手段不足、信息利用有限的问题日渐显现

目前已建设的多个执法监管系统可分别采集渔船的身份信息、位置信息、进出港信息,部分渔港的视频信息和海上执法视频信息,但各系统收集的数据之间孤立隔离,关联度不高,渔船定位信息与基础数据信息不匹配,渔港视频监控信息与渔船进出港射频数据不相符的问题比较突出,形成一座座信息孤岛。

4、在信息应用方面,顶层设计不足、资源整合有限的问题日渐集中

近几年虽然相继开发了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渔船进出港射频识别系统、特种渔船管理系统、渔政执法电子证件系统

等近10个应用系统,但因没有统一的信息化建设规划,顶层设计先天不足,标准规范各不相同,系统建设各自为政,数据接口互不通气,异网异构问题突出,既造成了重复建设、重复投入,又形成了诸多信息孤岛,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在数据存储和管理方面,各应用系统分别布设信息存储单元,服务器数量多、品牌杂且利用率不高,也没有完善的异地灾备中心对重要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管理,一旦出现服务器故障,可能造成大量执法信息资源灭失。

二、总体思路

以渔业油价政策调整为契机,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油价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业部渔业渔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省渔业生产和渔船渔港管理实际,以建立和完善渔业信息化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增强渔业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为重点,整合全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渔港动态管理系统项目资源,加强渔业信息装备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建立起“省地联动、上下贯通、指挥有力、高效协作”的现代化渔政信息化网络和渔船渔港监控网络,建立与国家、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统一标准、数据共享,可实现联合调度的渔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数据安全灾备和信息交互能力,全面提升全省渔业信息化总体水平。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