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银行监管的主要经验以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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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完善银行业信息披露制度 一是构造 合格的 信息供需 主体, 明 确 界定各披露主体对信息披露行为的主要责 任; 二是规范 信息披 露的内容。 按巴塞 尔 银行监管委员会 1997年和 1998年颁布 的 !加强银行透明 度 ∀、!信 贷风 险披 露最 佳 做法 ∀的有关规定, 针对不 同的披露 对象, 对银行机构需要披 露的主营 业务、经营 管 理、经营业绩、风险因素、风险管理、资本状 况以及会计政策与实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规范, 以增进信息内容的国际可比性; 三是 采用科学的信息处 理技术, 并在 信息的 传 递上做出制度安排, 以保 证信息 的时效 性 和真实性。四是完善披露的方式和手段。
参考文献:
[ 1] 应坚, !香港货币政策与金融 监管政策 ∀, 中 国时政经济出版社, 2004年 9 月 [ 2] 刘晓波, !从香港金融 监管特点 看其对我 国 银行 监 管 的 启 示 ∀, !南 方 金 融 ∀, 2002 年 第 12 期 [ 3] 周民源, !香港银行监管制度 及其新发 展 ∀, !理论前沿 ∀, 2005 年第 6期 [ 4] 钱保生, !香港银行监 管制度的 特点及其 借 鉴 ∀, !银行业监管 ∀, 2004年第 11 期 [ 5] 胡怀邦, !英 国、新 加坡 和香 港地 区银 行 业 监管机构内 部 治理 的 经 验 与借 鉴 ∀, !中 国 金 融 ∀, 2005年第 11 期
历史发展过程及 主要特 点, 从 推动监 管体 制创新和实施风 险防范 为主的 风险监 控、
建立银行 危机 预 警体 系和 完 善信 息披 露 制度等方面, 提 出了加 强内地 商业银 行监 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香港银行业; 银行监管; 启示 [中图分类号 ] F830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3 6067( 2008) 12 0160 01
为了加 强香 港国 际金 融中 心的 地 位, 我 们会致力 维持 一个 达到 世 界一 流 水平 的
监管制度, 但同时 避免过度 监管。 在这 个 大原则下, 特区 政府延 续和发展 原有的 建 立在巴塞 尔委 员会 建议 基 础上 的 符合 国 际标准的银行业监 管制度, 以促 进银行 系 统的整体稳定以及 有效运 作, 同 时提供 了 足够的灵活性, 让认可机构来自百度文库出商业决定。
在国际层面的合 作方面, 金融 管理 局 参与了巴 塞尔 银行 监管 委 员会 之 下的 电
子银行 小组。 该小 组已 研 究了 的电 子 银 行涉及的监管问题, 包 括电子银 行服务 的 跨境问 题及 风 险管 理原 则。金 融管 理 局 亦就监管 电子 银行 业务 积 极与 亚 太区 及
中国内地的银行监 管机构 交流经 验, 寻 求 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
1948年 1月 29日港英 政府通过 了香 港第一个 !银行条例 ∀, 正 式确立了 对银行 的监管法 令。 1961 年 6 月的 廖创 兴银 行 挤兑事件, 促使 香港政 府着手 检讨对 银行 业的监管制度, 并于 1964年 10 月通 过了 新的 !银 行条例 ∀。 1976年 香港 政府 通过 !接受存款公司条例 ∀, 将 接受存款 公司纳 入监管范围。 1978 ~ 1979年, 政府加强了 对财务公司的监 管, 设 立了接 受存款 公司 监理专员一职, 负责监 察接受 存款公 司业 务, 并规定定期呈 交资产 负债报 告等。其 后, 又成立了接受存款公司咨询委员会。
制, 明确协调原则、标准、方式, 可以避免各 监管机构过多考虑 本行业利 益, 而忽视 金 融业整体利益。
% 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央行和 监管部门应避免相同一机构收集相同的信 息, 应就何种信息 以及如 何共享 达成一 致 意见, 减轻被 监管机 构的负担。 我国可 以 采取由监管部门收集与金融监管有关的信 息, 央行收集与货 币政策 和金融 服务有 关 的信息。
险、操作风险等 一系列 风险进行 管理和 控 制的有效措施和方案。
2. 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和沟通机制 ∃在法律 上 直接 规 定监 管 机构 协 调 机制。协调方式有 三种, 即法律 上直接 规 定监管机构协调与 合作的 框架、各监管 机
构间签署 谅解 备忘 录和 法 律上 不 做原 则 规定但 在操 作 层面 上作 些 安排。我 国 比 较适用第一种方式, 在 法律上建 立协调 机
一、香港银行地位及其监管体系发展
作为亚太地区 国际金 融中心 的香 港, 拥有高度 发达 的金 融运 作系 统。 回归 10 多年 来, 通 过不 断的 改革 与创 新, 香港 金 融业又有了长足的进步。
香港的 银行 监管 在 政策 上 受 英国 自 由放任 主 义的 影响 很 深。香港 政 府对 银
二、从香港银 行监管 特点看对 我国 银 行监管的启示
# 香港银行 监管对 我国 内地 银行 监 管的主要启示
1. 建立符合国际 惯例的 制度框 架, 加 强金融法规建设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 !有效银 行监管 的 核心原则 ∀及 新 !资本 协议 ∀的要求, 我 们 应从以下方面完善 监管制 度, 规 范监管 行 为: 一是建 立全方位 的风险 监管制 度。要 高 度重 视 审 慎 性监 管 制 度 建设, 建 立 规 范、科学 的风 险预 警及 控制 体系, 形成 对 银行 进行 全方 位、多角 度、系 统性 风险 监 管的制度架构; 二是建 立银行业 监管的 有 效保障 系统。 这个 系统 要 求监 管部 门 有 明确的责任和目标, 有 适当的人 力和物 力 资源, 能 自主 地实 施监 管, 有 共享 监管 信 息并对所获信息进 行保密 的制度; 三是 督 促银行 建 立 自 身 的 风 险 防范 约 束 机 制。 使各银行形成一套 对市场 风险、流动性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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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充分发挥审慎会计原则在银行监 管 中的作用
目前, 除正在实 施的能 体现部 分审 慎 会计原则要求 的 !金融 企业 会计 制度 ∀之 外, 中国银监会已 全面推 行银行 业贷款 五 级分类制度, 强调 重视以 现金流 量为主 的 评估与测算, 并努 力促进 金融企 业会计 制 度与国际准则和惯 例做法进 一步靠 拢, 提 高其财务会计信息 的准确性、公 允性和 可 靠性, 合理解决税 务处理 与按照 审慎会 计 原则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坏账之间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 以提 高贷款 损失准 备金的 充 足性为切入点, 推 进银行 业审慎 会计原 则 的实施。我国监管当局目前在遵循审慎会 计原则方面还有许 多工作要 做, 但是最 重 要的一环是充分认识审慎会计原则在银行 监管中的作用, 进而按照国际惯例, 建立起 科学合 理 的、支 撑 银 行 审 慎 监 管 的 制 度 体系。
1990年 4月 全国 人大 通 过的 香港 特 区基本法进一步 明确, 香港特 区政府 提供 适当的经济法律 环境, 以保持 香港国 际金 融中心的地位。
第二阶段: 香港回归 后银行 监管 的完 善阶段 ( 1997年至今 )。
1997 年 7 月 1日, 香 港 顺利 回 归 祖 国, 行政 长官 董 建 华在 1997 年 施政 报 告 !善用香 港优势, 共 同振 兴经 济 ∀中 提出:
行业的监管态度 是完全 不干预, 只有 经历 了 严 重 的银 行 危 机 后, 才 进 一步 进 行 改 革。因此, 香港 的银行 监管表 现出极 其明 显的 危机 - 改革 模式, 根据香港 回归前 后不同背景下, 香港银 行监管 可以分 为以 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香港回归 前银行 监管 从自 由放任到逐步形成监管架构阶段 ( 1854 ~ 1997年 )。
J INGYINGGUANLIZHE [经营管理者 ]
香港银行监管的主要经验以及启示
郝婷婷
(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74)
[摘要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 具有 较高的 金融监 管 水平。分 析 和借 鉴香 港 金融 监 管的经验, 对于 完善和 加强内 地银行 监管 体 系、提 高 监 管 效率 具 有 十 分重 要 的 意 义。本文 主要 分析 香 港银 行监 管 体系 的
参考文献:
[ 1] 应坚, !香港货币政策与金融 监管政策 ∀, 中 国时政经济出版社, 2004年 9 月 [ 2] 刘晓波, !从香港金融 监管特点 看其对我 国 银行 监 管 的 启 示 ∀, !南 方 金 融 ∀, 2002 年 第 12 期 [ 3] 周民源, !香港银行监管制度 及其新发 展 ∀, !理论前沿 ∀, 2005 年第 6期 [ 4] 钱保生, !香港银行监 管制度的 特点及其 借 鉴 ∀, !银行业监管 ∀, 2004年第 11 期 [ 5] 胡怀邦, !英 国、新 加坡 和香 港地 区银 行 业 监管机构内 部 治理 的 经 验 与借 鉴 ∀, !中 国 金 融 ∀, 2005年第 11 期
历史发展过程及 主要特 点, 从 推动监 管体 制创新和实施风 险防范 为主的 风险监 控、
建立银行 危机 预 警体 系和 完 善信 息披 露 制度等方面, 提 出了加 强内地 商业银 行监 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香港银行业; 银行监管; 启示 [中图分类号 ] F830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3 6067( 2008) 12 0160 01
为了加 强香 港国 际金 融中 心的 地 位, 我 们会致力 维持 一个 达到 世 界一 流 水平 的
监管制度, 但同时 避免过度 监管。 在这 个 大原则下, 特区 政府延 续和发展 原有的 建 立在巴塞 尔委 员会 建议 基 础上 的 符合 国 际标准的银行业监 管制度, 以促 进银行 系 统的整体稳定以及 有效运 作, 同 时提供 了 足够的灵活性, 让认可机构来自百度文库出商业决定。
在国际层面的合 作方面, 金融 管理 局 参与了巴 塞尔 银行 监管 委 员会 之 下的 电
子银行 小组。 该小 组已 研 究了 的电 子 银 行涉及的监管问题, 包 括电子银 行服务 的 跨境问 题及 风 险管 理原 则。金 融管 理 局 亦就监管 电子 银行 业务 积 极与 亚 太区 及
中国内地的银行监 管机构 交流经 验, 寻 求 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
1948年 1月 29日港英 政府通过 了香 港第一个 !银行条例 ∀, 正 式确立了 对银行 的监管法 令。 1961 年 6 月的 廖创 兴银 行 挤兑事件, 促使 香港政 府着手 检讨对 银行 业的监管制度, 并于 1964年 10 月通 过了 新的 !银 行条例 ∀。 1976年 香港 政府 通过 !接受存款公司条例 ∀, 将 接受存款 公司纳 入监管范围。 1978 ~ 1979年, 政府加强了 对财务公司的监 管, 设 立了接 受存款 公司 监理专员一职, 负责监 察接受 存款公 司业 务, 并规定定期呈 交资产 负债报 告等。其 后, 又成立了接受存款公司咨询委员会。
制, 明确协调原则、标准、方式, 可以避免各 监管机构过多考虑 本行业利 益, 而忽视 金 融业整体利益。
% 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央行和 监管部门应避免相同一机构收集相同的信 息, 应就何种信息 以及如 何共享 达成一 致 意见, 减轻被 监管机 构的负担。 我国可 以 采取由监管部门收集与金融监管有关的信 息, 央行收集与货 币政策 和金融 服务有 关 的信息。
险、操作风险等 一系列 风险进行 管理和 控 制的有效措施和方案。
2. 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和沟通机制 ∃在法律 上 直接 规 定监 管 机构 协 调 机制。协调方式有 三种, 即法律 上直接 规 定监管机构协调与 合作的 框架、各监管 机
构间签署 谅解 备忘 录和 法 律上 不 做原 则 规定但 在操 作 层面 上作 些 安排。我 国 比 较适用第一种方式, 在 法律上建 立协调 机
一、香港银行地位及其监管体系发展
作为亚太地区 国际金 融中心 的香 港, 拥有高度 发达 的金 融运 作系 统。 回归 10 多年 来, 通 过不 断的 改革 与创 新, 香港 金 融业又有了长足的进步。
香港的 银行 监管 在 政策 上 受 英国 自 由放任 主 义的 影响 很 深。香港 政 府对 银
二、从香港银 行监管 特点看对 我国 银 行监管的启示
# 香港银行 监管对 我国 内地 银行 监 管的主要启示
1. 建立符合国际 惯例的 制度框 架, 加 强金融法规建设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 !有效银 行监管 的 核心原则 ∀及 新 !资本 协议 ∀的要求, 我 们 应从以下方面完善 监管制 度, 规 范监管 行 为: 一是建 立全方位 的风险 监管制 度。要 高 度重 视 审 慎 性监 管 制 度 建设, 建 立 规 范、科学 的风 险预 警及 控制 体系, 形成 对 银行 进行 全方 位、多角 度、系 统性 风险 监 管的制度架构; 二是建 立银行业 监管的 有 效保障 系统。 这个 系统 要 求监 管部 门 有 明确的责任和目标, 有 适当的人 力和物 力 资源, 能 自主 地实 施监 管, 有 共享 监管 信 息并对所获信息进 行保密 的制度; 三是 督 促银行 建 立 自 身 的 风 险 防范 约 束 机 制。 使各银行形成一套 对市场 风险、流动性 风
16 0
3. 充分发挥审慎会计原则在银行监 管 中的作用
目前, 除正在实 施的能 体现部 分审 慎 会计原则要求 的 !金融 企业 会计 制度 ∀之 外, 中国银监会已 全面推 行银行 业贷款 五 级分类制度, 强调 重视以 现金流 量为主 的 评估与测算, 并努 力促进 金融企 业会计 制 度与国际准则和惯 例做法进 一步靠 拢, 提 高其财务会计信息 的准确性、公 允性和 可 靠性, 合理解决税 务处理 与按照 审慎会 计 原则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坏账之间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 以提 高贷款 损失准 备金的 充 足性为切入点, 推 进银行 业审慎 会计原 则 的实施。我国监管当局目前在遵循审慎会 计原则方面还有许 多工作要 做, 但是最 重 要的一环是充分认识审慎会计原则在银行 监管中的作用, 进而按照国际惯例, 建立起 科学合 理 的、支 撑 银 行 审 慎 监 管 的 制 度 体系。
1990年 4月 全国 人大 通 过的 香港 特 区基本法进一步 明确, 香港特 区政府 提供 适当的经济法律 环境, 以保持 香港国 际金 融中心的地位。
第二阶段: 香港回归 后银行 监管 的完 善阶段 ( 1997年至今 )。
1997 年 7 月 1日, 香 港 顺利 回 归 祖 国, 行政 长官 董 建 华在 1997 年 施政 报 告 !善用香 港优势, 共 同振 兴经 济 ∀中 提出:
行业的监管态度 是完全 不干预, 只有 经历 了 严 重 的银 行 危 机 后, 才 进 一步 进 行 改 革。因此, 香港 的银行 监管表 现出极 其明 显的 危机 - 改革 模式, 根据香港 回归前 后不同背景下, 香港银 行监管 可以分 为以 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香港回归 前银行 监管 从自 由放任到逐步形成监管架构阶段 ( 1854 ~ 1997年 )。
J INGYINGGUANLIZHE [经营管理者 ]
香港银行监管的主要经验以及启示
郝婷婷
(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74)
[摘要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 具有 较高的 金融监 管 水平。分 析 和借 鉴香 港 金融 监 管的经验, 对于 完善和 加强内 地银行 监管 体 系、提 高 监 管 效率 具 有 十 分重 要 的 意 义。本文 主要 分析 香 港银 行监 管 体系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