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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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府办字[2017]135号
【发布部门】吉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12
【实施日期】2017.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7〕135号)
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吉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2日
吉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17〕3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从许可项目、许可流程、服务规范、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5大方面着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法制办>、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推动吉州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法制办>、吉州区人民政府)
2.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依法精简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办<法制办>、市直有关单位);开展2014-2016年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论证工作,梳理市政府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监管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法制办>、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加强基层承接能力建设,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政府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确保各项简政放权举措落地生效。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实现市、县、乡权责清单“全覆盖”,畅通“最后一公里”。坚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进一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办<法制办>、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本市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吉安市中心支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4.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加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建设完善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不断推进企业登记网上办理和全程电子化进程。探索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相互配套的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5.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大力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积极树立科学、文明、节俭、健康的丧葬、祭祀新风,在全市范围内的城区街道、公墓墓园开展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游丧游灵整治工作,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上下联动,统筹推进,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办<法制办>、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6.落实市人大常务会2017年立法计划。积极实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的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吉安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吉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吉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吉安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