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学前教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丹麦学前教育概况
丹麦是欧洲北部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同样也是一个充满童话梦幻的国度。丹麦这样一个小国却对世界的科学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仅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就有13位。如此的成就源于丹麦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
丹麦实行从摇篮开始的免费教育,每年用于教育和培训的经费平均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7.2%,占公共财政预算的13%,是世界上教育支出占GDP比例最高的国家。其中,丹麦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2/3的托幼机构由政府出资兴办,1/3是私营,而这些私营托幼机构也能从政府获得一部分津贴用于教育。
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使得丹麦的学前教育成为值得各国借鉴的典范。
丹麦的幼儿园对本国公民免收学费,幼儿园中实行混龄教育,幼儿园师生自主选择园内课程,这使得丹麦的儿童在平等、互助、民主的环境中得到身心的发展。丹麦的这些幼教措施,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丹麦,是世界上社会福利最好的国家之一,在发展教育方面,丹麦政府更是不遗余力,奉行使每个社会成员在文化方面得到发展的文化方针。每年,国家税收的13% 被用于教育和科研,而丹麦总教育经费支出中光是学前教育就占到10.6%。丹麦的学前教育在教育体制、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与我国有着显著的不同。
丹麦学前教育发展的历史回顾19世纪20年代,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发展,越来越多贫穷女性外出工作,孩子无人教养的问题也开始受到普遍关注。
于是,丹麦的第一所托幼机构应运而生,被称为“救济院”,由私人兴办,主要为夫妻双方均外出工作的贫困家庭在白天照看孩子,照看者关注的仅仅是不让孩子受伤。到1900年,丹麦全国有100多所救济院。而在1850年至1900年间,另一种类型的托幼机构———半日制幼儿园出现了。这类半日幼儿园与“救院” 不同,它招收3~7岁具有良好家庭背景的孩子,旨在教养孩子,是丹麦第一类基于一定教育理念而开办的幼儿园。1900年后,“救济院” 逐渐被幼儿园取代。
除幼儿园以外,还有两种类型的托幼机构被建立起来。
一种是托儿所(0~2岁),最早于1849年由私人创办;另一种是课后中心,招收已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最早于1874年创立。1919年,第一所被政府承认的幼儿园成立。
1933年,社会变革使得私营学前教育机构能从政府获得高额的经营补贴,这一补贴达到经营成本的50%。从此,国家和地方政府逐渐成为教育投资的绝对主体。
丹麦学前教育的法规与体制
1964年,丹麦政府通过了一项法案,规定所有公立服务机构均为所有公民服务。
1976年,国家政府通过的《社会援助法案》(SocialAssistance Act)强调,各市政府要建立良好的学前教育机构,以适应各家庭的需求。1987年,丹麦政府将学前教育机构的财政管理权交予各市政府。〔2〕
1999年1月,《社会服务法案》(Social Services Act)颁布实施,取代了《社会援助法案》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
(一)丹麦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在丹麦,儿童事务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各司其职。学前教育机构是为进入小学之前的0~5、6岁幼儿提供的,在政府社会事务部(Ministry of Social Affairs)颁发的《社会服务法案》(Social Services Act)指导下建立和发展。因而,丹麦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主要由政府社会事务部负责;
学前班、小学、初中及课后教育(After-school facili-ties)的建设,对孩子们的教育,以及对青年教育者和学校教师的培训则由教育部负责;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向有孩子的家庭发放津贴由税务部负责,等等。〔3〕
(二)丹麦学前教育的执行机构丹麦整个教育体系分为四个层次:学前教育(0~7岁)、必修教育(7~16岁)、青年与中学后教育(16~19岁)、高等教育(一般从19、20岁开始)。学前教育机构根据孩子年龄分成了三个层级:
1.日托中心(6个月~3岁的孩子)。日托中心的幼儿人数一般都保持在30~60人之间,混龄编班,每班8~12名儿童,由1~2位教师或教师助理负责。
2.幼儿园(3~5、6岁的孩子)或综合机构(1~5、6岁的孩子)。综合机构的幼儿无需进入日托中心和幼儿园,而是从1岁进入综合机构开始,一直到5、6岁进入学前班。幼儿园幼儿人数一般为40~80人,综合机构因为其招收幼儿的年龄范围更广,所以人数也相对较多,一般在40~150人之间,混龄编班,每班20个左右的儿童,由1~2名教师和1名教师助理管理。
3.学前班(5、6~7岁的孩子)。学前班附设于小学,主要为入小学前一年的孩子做入学准备,根据1999年的数据显示为每班平均19.7人,由2名教师负责。从7岁开始,孩子进入小学,开始必修教育。〔4〕
4.其他组成机构。学前教育除了这几种组成机构外,还有许多私人的日托中心、综合年龄小组和青年娱乐中心等机构,也为学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作为正规学前教育机构的补充,家庭幼儿园在丹麦就很受家长欢迎。这类家庭幼儿园一般由幼儿园的保育员和教师举办,分布在居民区内,从早上6时至晚上6时开放,幼儿可全托也可半托。家庭幼儿园为孩子们提供一日三餐,并提供活动场所、玩具及游戏设施。
每个家庭幼儿园招收的孩子不超过4~5名,这使得每个入园孩子都能得到精心的照顾和良好的教育。但是,这种家庭幼儿园与正规的学前教育机构相比显然存在不足,如保教人员可能缺乏专业素养,孩子活动室空间有限等。
幼儿每周在托幼机构学习5天,每天在园时间不超过6小时,不同的托幼机构的作息时间不同,但通常来说,幼儿早上8~8时15分入园,下午最迟2点就回家了。丹麦实行的是免费教育,私人教育投入只占很小一部分。
公立学前教育机构均由各市政府出资,幼儿家长只需付教学材料的费用。而私立学前机构需要家长缴纳经费,他们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为孩子支付相应的费用。例如,高收
入的父母必须付出一定的费用,而低收入的父母则可不付。托儿所和幼儿园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都受到社会事业部的指导、社会安全法的保护。
丹麦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 零”课程
丹麦学前教育的目标之一,是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的特点与规律,创造一个适宜的环境,让孩子身处其中自由的发展。在丹麦的学前教育机构中“没有”课程,即没有由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组成的、或是有具体专业特点的(如:音乐、美术、舞蹈等)统一教授的正式课程。所谓的教学,其实就是在一天中开展各种各样的游戏和活动。丹麦的幼儿教师有很大的自主权,他们可以自行决定开展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孩子在一个绝对自由的环境中成长,他们在6~7 岁之前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国的幼教中都是罕见的。
丹麦幼儿园的特色活动是它的表演游戏,通过文学艺术等活动来促进学前儿童的发展。老师和孩子一起唱歌、跳舞、演奏乐器,目的不在于教会孩子什么,而主要是给孩子提供各种机会表现自己,通过这样来发展他们的艺术才能。同时,老师和孩子们之间进行的读图画书、朗诵、讲故事等各种语言游戏,意在培养儿童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儿童的交往能力。
北欧气候寒冷,但据统计,丹麦的人均寿命很高,这除了得益于良好的社会福利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重视户外锻炼。老师从儿童实际生活环境出发,选择教育内容,根据儿童的知识经验、兴趣需要,设计教育活动,比如,滑雪、溜冰、游泳等都富有极强的挑战性,深受儿童的喜爱。安排这些活动,能够锻炼儿童的体魄,增强儿童的体质,培养儿童的探险精神和勇敢品质,保障儿童心理健康的发展。
没有教学的指标、没有教学评估的压力,老师和孩子在轻松的环境中寓教于乐。除了上述的游戏之外,还有日常生活活动、劳动活动、观赏活动等等。教学活动的展开通常是围绕某个有关日常生活的主题进行,如: 节日、食品等。游戏采用综合的形式,涵盖了语言、戏剧、音乐、艺术、自然常识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内容,安排室内外各种活动。
丹麦的学前教育注重的是儿童心理健康和社会性的发展,没有太多的技能练习( 如:写作练习) 。事实证明,丹麦的学前儿童具有不错的合作意识,注意力集中,在课堂上有信心表达自己的看法。
当然,各种教学方式都有自己的薄弱之处,丹麦的幼教界认为: 当前丹麦的学前教育在过于看重个人创造力和能力的培养,而对孩子基础知识传授方面做的不够;对早期智力开发重视不够; 忽视教学活动系统性、规范性等等。总观丹麦的幼儿园的“零”教育,虽然由于具体国情、教育理念不同,丹麦的学前教育体制、幼儿园经营模式都和我国的不一样,但其学前教育的一些经验和做法还是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