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专科婚姻法学作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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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学
一、名词解释
F 夫妻特有财产:夫妻婚后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的财产。
F 分别财产制:指夫妻双方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H 婚姻自由: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H 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制度是有关婚姻家庭的规范的总和。
它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婚姻家庭形态,它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J 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L 联合财产制:指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财产仍各自所有,但是该财产被合并在一起,由丈夫统一管理,丈夫对妻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处分的一种夫妻财产制度。
N 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
Q 群婚制:群婚制就是团体婚制,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子女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W 无效婚姻: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
S 收养:指收养人、被收养人依照收养的规定成立拟制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S 涉外婚姻:指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按照我国法律办理结婚、复婚或离婚。
S 社会机构抚养:指由国家设立的社会福利院对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行的养育。
二、填空题
B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F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H 婚姻制分为血缘群婚制、亚血缘群婚制两种。
H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男的不早于22周岁,女的不早于20周岁。
H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H 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它具有一般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又具有它自身的特点。
前者是它的性质,后者是它的特点。
H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H 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
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J 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生活单
位。
J 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
制度。
J 结婚条件,根据婚姻法规定可分为必备条
件和禁止条件。
N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N 1950年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是废旧立新。
Q 亲系是指亲属间的血缘关系。
R 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即
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
R 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群婚制、对偶
婚制、一夫一妻制三个阶段。
W 我国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
W 我国婚姻法具有普遍性、伦理性、强制性
的特点。
W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W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
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
物。
W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
间的虐待和遗弃。
W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
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
第三者加以干涉。
W 我国夫妻财产制,概括起来有夫妻共同财
产制、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
W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
尊重。
X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的军人本人
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Y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是在生产发
展、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的情况下产生的。
Z 直系亲可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两种。
三、选择题:
A 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小张和其叔叔的儿
子是 C 。
A、二亲等
B、三亲等
C、四亲等
D、五亲等
A 按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小张和其舅舅的
孙子是 B 。
A、二亲等
B、三亲等
C、四亲等
D、五亲等
C 从明清时期开始,旧中国把亲属分为
A、B、D 。
A、宗亲
B、外亲
C、血亲
D、妻亲
E 儿媳和公婆是 B 。
A、直系血亲
B、直系姻亲
C、旁系血亲 D 、旁系血亲
G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下列哪些人员禁止与
外国人结婚A、C 。
A、劳动教养人员
B、刑满释放人员
C、服刑人员
D、行政处罚人员
H 婚姻法的法律规范可分为A、B、C 。
A义务性规范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H 婚姻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自身的
特点是A、B、D 。
A、普遍性
B、伦理性
C、自然性
D、强制性
T 调节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A、
B、C 。
A重婚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
W 我国1950年婚姻法明确规定,废除
A、B、C 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A、包办强迫
B、男尊女卑
C、漠视子女利益
D、买卖
W 我国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包括在
A、B、C、D 的平等。
A、政治方面
B、经济方面
C、文化方面
D、婚姻家庭方面
W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
B 。
A、女十八周岁,男二十周岁
B、女二十周岁,男二十二周岁
C、女二十二周岁,男二十四周岁
D、女二十三周岁,男二十五周岁
W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包括
A、C 。
A直系血亲B、直系姻亲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D、三代以内旁系
姻亲
Y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
A、B 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A、父母已经死亡的
B、父母没有负担能力的
C、未成年的
D、已成年没有工作的
Y 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妻子,一个
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是
C 。
A、血缘群婚制
B、亚血缘群婚制
C、对偶婚制
D、一夫一妻制
Z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B、D
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A、无工作
B、无劳动能力
C、退休
D、生活困难
四、简答题
J 简述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
答: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和。
特点:(1)普遍性(2)伦理性(3)
强制性
J 简述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
答:(1)包办强迫,毫无婚姻自由;(2)
男尊女卑,野蛮的一夫一妻制;(3)家长专
制,漠视子女利益。
J 简述我国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W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条件。
答: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他方可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条件:(1)过错方有法定过错;(2)因过错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3)请求权人没有过错。
五、论述题
K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答:撤销婚姻的原因是一方或双方受胁迫。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或一主并无成立婚姻的合意,而是受到他方或第三人的胁迫而成立的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S 试论婚姻自由原则。
答:(1)婚姻自由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
结婚自由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3)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S 试述家务补偿的概念和条件。
答:家务补偿是对实行分别财产制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配偶离婚时的补偿。
条件:(1)夫妻对于婚后所得财产进行了分别所有的约定;
(2)夫妻一方付出了较多义务;
(3)在离婚时行使请求权,当然,拥有请求权的一方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可以放弃权利。
S 试述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答: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也可以由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这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离婚是因一方过错
引起,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一方。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分割
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活和生活。
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发挥
经济作用。
W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婚姻自由: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
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
得强制或干涉。
(2)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
度。
(3)男女平等: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
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这
是婚姻法的又一原则,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关
怀妇女、爱护儿童、尊重老人的精神。
(5)计划生育: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发展速度。
它包括两个含义:节制生育,降低人口的发
展速度;鼓励生育,提高人口的发展速度。
案例分析
W 王某(男)系独生子,与朱某于2002年
结婚,结婚后王某的父母赠给王某个人一套
房屋,由王某与朱某共同居住。
2004年朱某
父母因病去世且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
朱某继承。
2005年8月王某父亲去世,分得
遗产50000元,2006年6月王某与朱某离婚。
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
王某主张要孩子,
朱某不同意。
问:财产应如何分割?孩子归谁?为什么?
答:1、财产的分割:
(1)王某父母赠与王某个人的那套房屋归王
某个人所有;
(2)朱某继承的一套房子作为王、朱两人的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王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0元,也
作为王、朱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孩子归谁:
孩子归母亲即朱某抚养,因为孩子只有10个
月,根据婚姻法36条规定:“离婚后,哺乳
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应当理解为两周岁以下。
3、为什么:因孩子的归处及从照顾妇女、保
护儿童的利益出发,王、朱两人的夫妻共同
财产分割时,适当的给予女方多分一点。
夫
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
系中所得到的赠与和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特别说明的,即给个人的),按夫妻共
同财产进行分割。
Y 原告:某女。
被告:某男。
原告某女因与被告某男发生婚姻和子女
抚养纠纷,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又长期分居,致使感情破裂。
问:试分析本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
么?
答: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某女
与被告某男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
解,双方同意离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第25条的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一子,是夫妻双方在
未办理书面同意手续的情况下,采用人工授
精方法所生。
实施人工授精时,某男均在现
场,并未提出反对或者不同的意见。
根据最
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7月8日在《关于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
律地位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在夫妻关系存
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
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
函规定,某女和某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
的孩子,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父
母对子女都有抚养教育义务,法院应该将孩
子判给某女。
另外,因为双方同意对财产的
分割方式,法院应该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