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税款、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委托代征税款、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委托代征税款、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SZ019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委托代征税款、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受托单位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注:

1、本表由受托方填报;

2、应代征税款与委托代征、代扣代收税款明细报告表中的“扣缴税额”相一致。

2、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受托方留存,第二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作税收统计凭证。

委托代征协议书

委托代征协议书 甲方(委托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税务机关,是指县以上(含本级)税务局;代征人,是指依法接受税务机关委托、行使代征税款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单位或人员。 乙方(受托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合同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税款。

二、本协议约定,由乙方代征以下税款: (一)代征税种及附加: (二)代征范围: (三)计税依据及税率: (四)代征期限: 三、本协议约定,乙方票、款结报缴销期限和额度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征的规定,有责任对乙方代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向乙方支付代征手续费,甲方支付代征手续费的标准为已解缴代征税款的%。 (二)甲方应依法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需要的税收票证。 (三)因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终止协议的责任。 (四)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征的规定,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税种及附加、范围、标准、期限代征税款,并依法收取甲方支付的代征手续费。

(二)乙方应当依法及时足额解缴税款,做到税收票证开具金额与结报税款一致。 (三)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纳税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实施税款核定、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保管、开具、结报缴销有关凭证。 (五)乙方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具甲方提供的税收票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履行义务,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方面终止协议。 (三)因乙方责任未征或少征税款的,甲方应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可向乙方按日加收未征少征税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乙方将纳税人拒绝缴纳等情况自纳税人拒绝之时起24小时内报告甲方的除外。乙方违规多征税款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责令乙方立即退还,税款已入库的,由甲方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乙方违规多征税款致使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甲方拥有事后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违规多征税款而多取得代征手续费的,应当及时退回。 (四)乙方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由甲方责令限期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未解缴税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营改增”非居民集团公司代扣代缴增值税政策

“营改增”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试点地区单位和个人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浙江省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理解为应税服务接收方在境内,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应税服务发生地、应税服务消费或使用地是否在境内,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收入来源地原则。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包括下列三层意思:1.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2.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接受应税服务;3.所接受的服务必须完全发生在境外并在境外消费(包括提供服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及服务的开始和结束,包括中间环节均在境外)。如:区内某公司在美国租用仓库保管货物,是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因此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包含两层意思:1.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2。有形动产完全在境外使用,这就要求有形动产使用的开始和结束均在境外(包括中间环节)。如:居住地在试点地区的中国公民在美国承租一辆车旅游,由于完全在境外使用,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二、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试点地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与应税服务接收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应都在试点地区,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以境内的接收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收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应都在试点地区,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案例】 境外R公司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常州J科技公司为境外R公司的代理人,2012年12月R公司分别向南京A公司、杭州B公司、济南C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按照规定,R公司为南京A公司、杭州B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应由J科技公司代扣代缴增值税,R公司为济南C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应由J科技公司代扣代缴营业税(山东暂未列为试点地区)。 三、应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范围 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 四、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1、非居民企业或个人提供应税劳务不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应税服务的适用税率。 2、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范文最新推荐------------------------------------------------------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纳税编码:_________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并保证严肃履行。 一、甲方依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税款。 二、乙方应遵守代征_________税规定: 1.代征范围:_________; 2.征税对象:_________; 3.代征时限:_________。 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付税务机关规定的完税凭证。 三、乙方应按要求开设税款专户,税款专户要求为对公帐户、专户专用、不准提现金、不计提利息。 1 / 10

按存款双限规定,将代征的税款存入专户安全管理,存款双限为限期_________天,限额_________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存款。 按结报双限规定及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现行结报双限为期限_________个月,限额_________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解款。办理票,款结报缴销手续时,应如实报告代征税款和票证使用情况。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票证。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七、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在乙方代征税款后_________日内按代征税款总额付给_________%的代征手续费。 八、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九、乙方应自接受_________之日起,按本协议书的内容独立履行代征税款责任,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范本样书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范本样书 甲方(委托单位):地址: 乙方(受托单位):地址: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区(县)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并严肃地履行。 一、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委托乙方代征税。 二、乙方应遵守的代征规定: 1.代征范围: 2.计税标准: 3.代征时限: 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付规定格式的完税凭证。 三、乙方应于终了后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上代征税款情况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或直接将税款缴入国库)。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需的税收票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甲方应于乙方解缴代征税款时,按照已解缴的代征税款的支付给乙方代征手续费。

七、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八、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九、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甲方可依据国家税收的有关规定,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比照国家税法有关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 一、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法律、法则和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 二、本协议书一式4份,甲方1份,乙方1份,双方主管单位各1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7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税款及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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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税款及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公告 【标 签】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税款,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发文日期】2012-08-03 【实施时间】2012-07-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零散税收征收管理,拓宽零散税收发票开具渠道,减轻纳税人经济负担,明确协税护税单位和组织的执法主体地位,降低税务机关征收成本,市局制订了《委托代征税款及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暂行办法》及相关协议书、通知书等范本一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 委托代征税款及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委托代征税款、委托代开发票的管理,强化税源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降低征收成本,根据《》及《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及《》(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法实施细则 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委托代征税款,是指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由主管税务局委托有关单位和组织,按照相关税收法律和《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和《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的内容代税务机关征收税(含费,下同)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委托代开发票,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单位和组织,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本办法规定为收款方开具普通发票的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有税收管辖权且具体与相关单位或组织签订《委托代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范本-委托合同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范本-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地址: 乙方(受托单位):地址: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于北京市区(县)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并严肃地履行。 一、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委托乙方代征税。 二、乙方应遵守的代征规定:1.代征范围:2.计税标准:3.代征时限: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付规定格式的完税凭证。 三、乙方应于终了后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上代征税款情况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或直接将税款缴入国库)。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需的税收票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甲方应于乙方解缴代征税款时,按照已解缴的代征税款的支付给乙方代征手续费。 七、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八、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九、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甲方可依据国家税收的有关规定,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比照国家税法有关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法律、法则和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4份,甲方1份,乙方1份,双方主管单位各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生产企业进出口业务增值税纳税申报及退免税申报案例9页

生产企业进出口业务增值税纳税申报及退免税申报案例 某外资企业X公司2005年1月1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主要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及境外来料加工贸易。2009年4月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C11,计划进口料件150000美元,计划出口C产品300000美元,计划分配率为50%。5月1日,该手册免税报关进口一批料件L,金额1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700000元(假定人民币汇率对美元汇率为7:1)。5日,购进辅料M一批,也用于生产C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金额300000元,税额51000元。5月6日,来料加工贸易手册C22免税进口一批料件N,金额4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80000元,用于加工产品D,并于7日申请开具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暂免税金额50000美元)。18日,取得电费、柴油等动力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金额200,000元,税额34000元。月底前全部认证相符。 19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产品C(退税率13%),外销发票开具FOB价114285美元,折合人民币800,000元,测算其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为800000×50%=400000元。21日,来料加工贸易出口商品D,外销发票开具工缴费14285美元,折合人民币100000元。25日,经税务机关确认,08年9月10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的产品C因逾期未收齐核销单而视同内销征税,涉及出口金额折合人民币106000元。5月26日,所属期2009年4月免抵退申报审核通过,收到税务机关退税部门下发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见下表)。 6月8日,企业进行了所属期为2009年5月的来料加工免税申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模板】

附件8 F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

F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由代扣代缴或申报缴纳下列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填报: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但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指定扣缴的企业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上述前两项税款的,勾选表头项目“法定源泉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上述第三项税款的,勾选表头项目“指定扣缴申报”;纳税人申报缴纳上述前两项税款的,勾选表头项目“自行申报”。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扣缴义务人基本信息 1.“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给扣缴义务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扣缴义务人未取得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以为空。 2.“名称”:填报扣缴义务人法定名称全称。法定名称为外文的,同时填报中文译文。 3.“地址”:填报扣缴义务人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地址为外文的,同时填报中文译文。 4.“联系人”、“联系方式”、“邮政编码”:填报扣缴义务人的经办人名称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编码。 5.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扣缴义务人可以不填写“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政编码”。 (二)纳税人基本信息 1.“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给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给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未取得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以为空。 2. “境外成立地代码”:填报纳税人成立地国家(或地区)三字母代码(ISO 3166-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代扣代缴有关规定的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代扣代缴有关规定的公 告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乐税网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代扣代缴有关规定的公 告 【标签】营改增,代扣代缴 【颁布单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文号】 【发文日期】2019-09-06 【实施时间】2019-09-06 【有效性】全文废止 【税种】增值税 注释:自2019年5月1日起,全文废止。参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9]3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9]8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代扣代缴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解缴增值税税款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的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税销售额时从支付的款项中代扣代缴。 (一)扣缴义务人每次解缴税款,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代扣、代缴税 款报告表》、代扣代缴税款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报送《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附应税服务接受方明细; 2.《票款结报单》、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及《税收票款结报手册》; 3.扣缴事项的书面说明、应税服务合同,有代理人的还需提供代理合同。 (二) 扣缴义务人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款结报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对应《增值 税代 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应税服务接受方明细分别开具税收缴款凭证。 (三)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应税销售额,需要申请享受免税的 按《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青岛国税公告2019年第8号)的规定办理。 (四)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应税销售额,需要申请享受税收协 定免税待遇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关于税款抵扣 应税服务的接受方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取得税收缴款凭证的原件,按照《办法》及其现行增值税规定抵扣税款。 四、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 构的,以其代理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广告服务接 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除须报送《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外,文 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报送资料等事项按照本公告第二条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的有关规 定执行。本公告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关联知识: 1.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代扣代缴税款协议书

代扣代缴税款协议书范本 粤地税直〔2007〕代字第号 甲方(委托单位):乙方(受托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 号10 楼地址: 法定代表人:苏振钿法定代表人: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编码: 联系电话:(管理科电话)联系电话: 为加强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代征税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扣税款,同时委托乙方受理代扣税款的纳税申报和依法加收滞纳金。 二、委托代扣代缴税种: 金融保险营业税(征收品目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证。

四、乙方应当按照税收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税收票证。 五、乙方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具税收法律、法规的完税凭证。 六、乙方应在金融机构开设"代扣代缴"账户。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 七、乙方应按限期限额的要求解缴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月终了后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代扣代缴税款和解缴情况。 八、乙方在代征过程中同纳税人发生争议或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1 日内报告税务机关,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九、甲方根据法律法规不向乙方提供代扣代缴手续费。 十、甲方应对乙方的代扣代缴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改,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十一、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扣代缴税款的情况。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二)乙方逾期解缴税款的,甲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企业工资薪金扣除情况报告表

企业工资薪金扣除情况报告表 篇一: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附件3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一般行业□特定行业月份申报扣缴义务人编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包括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低于减除费用、不需扣缴税款情形的申报),以及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份申报。 二、申报期限 次月十五日内。扣缴义务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将所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

税务机关报送本表。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表头项目 1. 税款所属期:为税款所属期月份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2. 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个人)的法定名称全称或姓名。 3. 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扣缴义务人税务编码。 4. 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扣缴义务人按以下两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1)一般行业:是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特定行业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 (2)特定行业: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

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二)表内各栏 1. 一般行业的填写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号码。 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纳税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上的号码。 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

2020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中华人民 __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中华人民 __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税款所属期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中华人民 __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 __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下列所得,按次或按期扣缴或申报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报告。

1. 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企业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所得并实行指定扣缴的。 二、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税法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并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扣缴义务人确有困难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的, 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适当延期。 四、扣缴义务人不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将按《中华人民 __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五、本表中所称国家有关税收规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中华人民 __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 __、 __税务主管部门根据税法制定的相关规定。 六、本表要求中、英两种文字填写的栏目,应当使用中、英文同时填写。七、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1. 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扣缴义务人的全称。 2.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 3. 扣缴义务人地址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扣缴义务人的地址。 4. 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按企业的经济类型和税务机关确认的相应代码填写。 5. 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及名称:按企业的经济行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xx)编制的 《经济行业代码》(代码位数6位)填写。 6. 纳税人在其居民国纳税识别号:填写企业在其居民国(地区)的纳税识别代码。 7. 居民国(地区)名称及代码:填写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或来华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等的外国企业的总机构的居民国(地区)的名称和代码。

车船使用税委托代征协议书

【合同标题】车船使用税委托代征协议书 【合同分类】税务代理合同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甲方(委托单位):____ 乙方(受托单位):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乙方纳税人识别号:____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做好代征税款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 一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税款。 二本协议规定,由乙方代征以下税款: 1.代征税种:____ 2.代征范围:____ 3.计税标准:____ 4.代征期限:____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征税款的规定,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税种、范围、标准、期限代征税款,并依法收取甲方支付的代征手续费。乙方收取代征手续费的标准为已完成代征税款的。 2.乙方应于____终了后____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代征税款情况,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或直接将税款缴入国库)。 3.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纳税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4.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有关凭证。 5.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据甲方提供的完税凭证。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征税款的规定。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并依法向乙方支付代征手续费。甲方支付代征手续费的标准为已完成代征税款的。 2.甲方应依法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需要的税收票证。 3.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终止或修改协议的责任。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有权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复议或诉讼。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履行义务,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方面终止协议。 3.因乙方责任,造成税款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要求追偿。 4.对乙方的税收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依法处罚,不受本协议限制。 六出现下列情况,可以中止或部分中止协议: 1.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纳税,乙方已经报告甲方,甲方同意中止协议的;

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附表

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附表) 扣缴义务人名称□代理人 扣缴义务人 识别号□接受 方 非居民企业名称合同编号合同名称 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或取得销售款项凭证日期 征收品目加工、修理修配□ 陆路运输:公路货运□ 公路客运□ 缆车货运□ 缆车客运□ 索道货运□ 索道客运□ 其他陆路货运□ 其他陆路客运□ 水路运输:程租货运□ 程租客运□ 期租货运□ 期租客运□ 其他水路货运□ 其他水路客运□ 航空运输:湿租货运□ 湿租客运□ 其他航空货运□ 其他航空客运□ 管道运输:管道货运□ 管道客运□ 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 技术转让服

务□ 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离岸服务外包□ 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设计服务□ 商标着作权转 让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 港口码头服务□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 装卸搬 运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光租业务□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干租业务□ 其他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 鉴证服务□ 咨询服务□ 具体 业务 描述 应缴税款信息对应征收品目 计税销售额 税率或□17% □11% □6%

单位税额 单位税额:扣缴税额 扣缴税额合计 免征税款信息 免税事由 免税销售额 会计主管 (签章) 扣缴义务人 (公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申报接受日期接受人 备注:1、“合同编号”栏目内填写扣缴义务人填写合同备案编号; 2、如一份合同涉及多种征收品目,可以填写多张附表,每张附表仅涉及一个征收品目;

扣缴非居民所得税增值税计算说明

扣缴非居民所得税、增值税计算说明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中“合同总金额”(即本次支付的发票金额)、“本次支付金额”以及各项应扣缴税款的计算举例如下。 例如:境外公司在试点地区为某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合同总金额100万元,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则接受方应当扣缴的税额计算如下(假设企业所得税率10%,增值税率6%,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增值税税额的12%): 情况一非居民缴所得税、缴增值税,税款全部由非居民承担 不含增值税的所得=100/(1+6%)=94.34万 应扣缴所得税=94.34万*10%=9.43万 应扣缴增值税=100万/(1+6%)×6%=5.66万元 应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5.66*12%=0.68万 “合同总金额”= 100万 “本次支付金额”(含税所得)=100万 税后实际支付=100万-9.43万-5.66万-0.68万=84.23万 情况二非居民缴所得税、缴增值税,税款全部由中方承担 含税所得额=100万/(1-10%-6%*12%)=112.01万 应扣缴所得税=112.01万*10%=11.2万 应扣缴增值税=112.01万×6%=6.72万元 应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72*12%=0.81万 “合同总金额”= 100万 “本次支付金额”=100+11.2+6.72+0.81=118.73万 税后实际支付=118.73万-11.2万-6.72万-0.81万=100万 情况三非居民不缴所得税,缴增值税,税款全部由非居民承担 应扣缴增值税=100万/(1+6%)×6%=5.66万元 应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5.66*12%=0.68万

代扣代缴、代征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

代扣代缴、代征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正 常 申 报 □ 自 行 补 报 □ 稽 查 自 查 申报 □ 延 期 申 报 预 缴 □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两份报送税务机关。 代征(代扣)单位税务登记号 代征(代扣)单位电脑编码 税款所属期

使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 (一)本表于代征、代扣单位申报代征、代缴税款时使用,本表必须与《代扣代征代缴税款汇总报告表》同时使用。 (二)除个人所得税外,本表各税通用。 (三)代征代扣单位同时代征代扣多个税种的,应分税种单独填报。随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应分别填报。 三、填表说明: (一)“代征、代扣单位登记号”是指办理税务登记时,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代扣单位的登记号 (二)“代征、代扣单位名称”是指填写代征、代扣单位的法定名称或姓名。 (三)“代征(代扣)单位地址”是指代征、代扣单位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四)“注册类型”是指代征、代扣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类型。 (五)“开户银行”是指代征、代扣单位用于缴交税款帐号所在的银行。 (六)“帐号”是指代征、代扣单位用于缴交税款的帐号。 (七)扣税(代征)凭证字号:填写代征、代扣单位在代征、代扣税款时填开的扣税(代征)凭证字号。 (八)小计:填写本表的小计数 (九)合计:在最后一张《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其《附表》上填写该次申报的合计数。 (十)在使用该表申报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

委托代征报告

委托代征报告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委托代征报告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个人 适用对象说明:受托单位和人员。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二条、第十八条。 四、受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五、决定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依法接受税务机关委托、行使代征税款的单位或人员,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范围、核定税额或计税依据、税率代征税款,在税款解缴期内填报《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委托代征报告,并解缴税款。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报送资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4.我省目前正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敬请各位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上门申请、网上申请、移动终端申请。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十二、办理方式 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终端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时办结

代扣代缴税款协议书通用版

协议编号:YTO-FS-PD509 代扣代缴税款协议书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代扣代缴税款协议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甲方(委托单位):乙方(受托单位):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编码: 联系电话:(管理科电话)联系电话: 为加强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代征税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扣税款,同时委托乙方受理代扣税款的纳税申报和依法加收滞纳金。 二、委托代扣代缴税种: 金融保险营业税(征收品目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

代扣代缴非居民增值税办理流程

代扣代缴非居民增值税办理流程 一、业务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二、政策依据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附件一)第六条 三、所需资料 (1)提供应税服务的合同;(2)《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四、扣缴流程 1、各主管税务机关税政部门应根据(新办)扣缴义务人提供合同等相关资料,鉴定是否属于扣缴增值税应税项目。 提示:如果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在辖区内设立了经营机构,则不需扣缴,由其经营机构自行申报缴纳。 2、扣缴义务人登记。新办扣缴义务人需填报《扣缴义务人登记表》,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扣缴登记(操作说明见后)。已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的,可跳过此步。 3、开具扣缴增值税税票。办税服务厅受理人员通过CTAIS录入《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并开具《代扣代缴通用缴款书》(操作说明见后)。

代扣代缴非居民增值税CTAIS操作说明 一、扣缴义务人登记 操作前提: 扣缴义务人已办理税务登记 操作步骤: 进入[税务登记] ——>[开业登记] ——>[扣缴义务人登记]模块(如图所示) 录入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键,自动带出扣

缴义务人相关信息。营改增后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需点击”增加税种,在征收项目选择“增值税”,然后点击“改征增值税预算科目”,录入“改征增值税预算分配比例”(与居民企业“营改增”后预算分配比例一致),纳税期限选择“次”,申报期限30天,结缴期限30天等,选择“征收品目”,录入增值税税率后保存。 二、代扣代缴非居民增值税 操作前提: 纳税人进行了扣缴义务人登记。 操作步骤: 1、进入[申报] ——> [代征代扣] ——> [代扣代缴] ——> [代扣代缴]模块,如图所示:出现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界面 录入扣缴义务人识别号、被扣缴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登记注册类型、税率等信息,然后保存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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