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微水环保技术限公司漳浦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固废处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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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漳浦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零一三年八月
1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漳浦赤湖工业园皮革园区规划年加工皮革1000万标张,一期工程为500万标张。
目前已有36家企业入驻,其中12家企业主体厂房已封顶,预计2013年年底可投产运行。
为严格控制皮革固体废物二次污染,特别是实现含铬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园区规划配套建设皮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中心,并由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漳浦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负责建设。
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水环保”)总部位于福州市软件园,是中国环保产业难处理工业废水技术联盟牵头单位、福建省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突破了我国高浓度废水处理的多项关键技术,拥有Microwater TM 环境治理微生物技术、MicroFA TM四相催化氧化反应器废水深度处理技术、重金属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铬渣陶粒的轻量化技术、无害化含油脂废弃物炼油回收技术、无害化废皮屑回收利用生产胶原蛋白填料技术等核心技术,为制药、化工、钢铁、制革、造纸、印染等行业的高浓度废水及固废提供了全新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
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漳浦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系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漳浦设立的分公司,中心在赤湖工业区(皮革园区)购地48亩建设固废处置工程,用于处置皮革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含铬污泥、废皮屑和废油脂。
本项目拟建2座固体含铬废物处置回转窑,处置能力分别为30t/d和70t/d,用于处置含铬污泥和废皮屑;另处理皮革园区产生的废油脂约150t/d;并建设固废仓库等储运工程、供电、供排水、办公研发楼、宿舍等公辅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1998年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漳浦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于2012年12月委托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我院接受委托后,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价课题
小组,前往工程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经资料搜集与调研,按环评导则规范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并进行了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与整理、公众参与调查、数据处理、分析和计算机模拟计算及报告书编写等工作,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1.2工程概况
1.2.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漳浦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漳浦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总规模为处置含铬污泥和废皮屑各50t/d、废油脂150t/d。
(5)工程总投资:9250.15万元;
(6)建设进度:本工程建设周期为6个月;
(7)占地面积:工程占地面积约32008m2;
(8)生产组织:生产岗位采用四班三运转连续工作制,全年工作日约300天,总工作时数7200小时。
(9)定员:项目定员75人,技术人员15人,生产人员60人。
(10)工程总投资约9250.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0万元。
(11)地理位置:福建省漳浦县赤湖工业区皮革园区。
本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2-1。
1.2.2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方案
(1)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两座固体废物处置回转窑,处置能力分别为30t/d 和70t/d,用于处置含铬污泥和废皮屑,日产无害化陶粒约200t;同时建设150t/d 动物油处理车间,用于处理皮革园区产生的废油脂。
项目拟建设生产厂房、固体危废储存仓库、固体危废储存场、综合楼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1614m2;同时配套供水、供电及环保等设施。
(2)产品方案:无害化陶粒200t/d;成品油约90t/d。
图1.2-1 项目位置示意图
1.2.3 工程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1.2.1。
表1.2.1工程组成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备注
主体工程含铬固废制陶
系统
建设处理含铬固废处理生产线2条(回转窑2座),分别处理
含铬固废30t/d和70t/d,日产无害化陶粒约200t。
含油脂废弃物
处理系统
主要设备为真空化油锅(8台)、油水分离罐(2台)、进料绞
龙等,日处理废油脂150t。
2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2.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噪声、水土流失、扬尘及污水等污染因素,如未经妥善处理,可能会对周围的居民、道路交通和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
但施工期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工程一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2.2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1)含铬污泥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烟尘、Cr6+、SO2、NO2、HCl、及二恶英等污染物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产生的污泥渗滤液、其它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3)废油脂在厂区存放时产生的不良气味外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各种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3.1 水环境影响
3.1.1 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纳污海域前湖湾海域水质。
3.1.2 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海水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符合环境功能要求。
评价区域无地下水源保护区,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园区内及周边砂层孔隙潜水、基岩风化孔隙裂隙水水质现状除PH值以弱酸性为主外,其余检测指标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或II类标准,其中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氨氮、六价铬、总大肠菌群、矿化度含量均达地下水质量标准I类,氯化物达II类,另总铬、硫化物未检出。
3.1.3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达产后年排放污水量约2.41万m3/年,本项目达产后,部分污水处理后回用,其余处理达标后接入皮革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和排放。
年排放污水量符合皮革园区对项目提出污水排放控制指标要求。
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能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污水排入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经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海域环境影响不大。
3.1.4 污水处理措施
本工程污水污染物主要为有机物、动物油等污染物,结合国内同行业的废水处理工艺并参考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气浮除油、化学沉淀除铬法、A/O生化法、四相催化氧化处理的工艺技术,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2 环境空气影响
3.2.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为:亭里村、将军澳村。
3.2.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从现状监测结果与分析可知,拟建厂址所在地及厂址周围的SO2、NO2小时浓度与日均浓度值、PM10日均浓度值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HCl、HF、H2S、NH3和铬(六价铬)的小时浓度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36-79中居住区一次最高允许浓度值;二噁英监测结果低于日本年均标准。
3.2.3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项目期建成后评价范围内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正常运行时,不会对敏感目标的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很小。
叠加再建污染物后,各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在非正常排放的情况下,相比正常排放时各项污染物的浓度增量明显增大,因此本项目非正常排放将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生产管理,杜绝非正常排放。
(4)根据预测结果通过在项目厂界设置监控点,H2S、NH3厂界最大浓度分别为0.0091mg/m3和0.2750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规定,项目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
3.2.4 废气治理措施
含铬固废处置回转窑废气先经水膜除尘后,再经脱硫装置进行除硫,最后经50米烟筒排放;含铬污泥和废油脂存储车间为全封闭车间,其中废油脂存储车间采用制冷设备,保持低温,产生的恶臭废气由引风机引入回转窑燃烧;回转窑车间废气(含少量颗粒物)经集气后,经除尘器除尘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3 声环境影响
3.3.1 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3类标准要求。
3.3.2声环境质量现状
厂址周边声环境质量较好。
昼间和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噪声环境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
3.3.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厂界征的噪声预测值均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9-2008)中3类标准限值。
3.3.4噪声治理措施
在总平布置时进行功能分区,生产区与行政办公、生活区分开;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在主厂房内,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及吸声等综合措施,余热锅炉排气口安装消声器。
对控制室作隔声处理。
对运输车辆噪声采用低噪音垃圾运输车加以控制,在厂区内车辆低速平稳行驶和禁鸣喇叭。
厂区四周种植高大乔木作为隔离带。
3.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3.4.1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厂区内设置固废临时贮存场,其中回转窑产生的飞灰作为原料进行回用;未达标产品粉碎后重新进入回转窑重新进行烧制;废油渣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镇区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本项目产生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2)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厂区内设有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堆放间,对一般固废如金属废物、废油渣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贮存和处置。
对危险固体废物飞灰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贮存及管理,飞灰及废产品经粉磨后做为原料进入焚烧窑重新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镇区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3.5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这说明项目周边现有陆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
本项目废气中含有六价铬、二恶英等污染物,污染物浓度较低,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
但铬及二恶英等污染物在土壤中会产生累计影响,因此有关部门经常对该项目所在区域土壤—植物系统的环境质量、生物质量和产品质量监测,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解决,以确保人群健康。
3.6 环境风险分析
(1)环境风险因素
本工程回转窑配套的烟气处理设施达不到正常处理效率故障为该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
此类事故发生概率为1×10-5/a,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如管理不善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应引起重视。
(2)环境风险分析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可产生废气事故排放的风险类型为:突发性的废气排放造成的危害风险,水膜除尘达不到正常除尘效率时所排放的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回转窑焚烧时炉温达不到850℃时使得二噁英不能完全分解燃烧,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见,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大,应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从设计入手,做到工艺合理,技术先进,不给施工和运行不留任何隐患;其次,设备制造、安装严格控制;加强运行的管理和防护,全员安全教育系统化,严格按规程管理和操作;对易发生故障的部位、部件做到维护有序、更换及时。
提高系统的控制自动化水平,报警系统的多方位,增加控制节点,使得事故发生时,能够在最短时间得到有效控制。
按照有关法规、规程,制定本项目的运行、维护及紧急状态下的处置措施,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
3.7公众参与
在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在当村委、镇政府公告栏进行张贴公示,并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格,征求单位及个人意见。
4工程建设环境可行性
4.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可使漳浦县皮革园区产的含铬污泥、废皮屑、废油脂等得到有效处置,实现固体废物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十九条(轻工)中第20款“…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三价铬污泥综合利用…”,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2 与漳浦赤湖工业区皮革园区总体规划协调性分析
厂址位于漳浦赤湖工业区皮革园区内,满足漳浦赤湖工业区皮革园区控制性详规的产业布局要求,不冲突。
4.3 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二级超标准(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标准(国际先进水平),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4环保措施可行性及达标排放
本报告根据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源的环境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污染物处理与控制措施。
经分析论证,所采取的措施是技术经济可行的,可保证本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得到有效地控制,实现达标排放。
5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保对策措施见表5.1.1和表5.1.2。
表5.1.1 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一览表
表5.1.2 营运期环保对策措施一览表
6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可使漳浦县皮革园区产的含铬污泥、废皮屑、废油脂等得到有效处置,实现固体废物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程度。
同时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