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实验中学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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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实验中学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
第三周工作安排表
2018年9月16日—21日学校
实验中学心理辅导中心对外开放时间安排
(2019年度第一学期)
第三周:中午11:50-12:50,预约电话39292649。
关于用户中心账号密码加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网络安全攻防要求,需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因青浦教育用户中心账号初始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口令强度偏弱,故决定于9月15日(周日)18时起对青浦教育用户中心账号密码进行加固,具体操作如下:
1. 9月15日(周日)18时起用户中心账号密码由原最低6位统一升至最低8位。
2.凡使用6位密码的用户将统一在原密码后加*E。
如原密码为“241232”,升至8位后自动修改为“241232*E”。
3.如用户密码已是7位及以上,程序判断为已修改过密码,原密码不再改动。
4.由于用户中心各系统数据同步需要一定时间,故如发现新密码在部分系统中登录失败时,可沿用老密码登录,新密码在24小时内会完成同步更新。
5.个人如需自行修改用户中心账号密码,可登陆进入用户界面,点击右上角姓名账号处,选择修改密码。
新密码要求8-12位,且需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或特殊字符。
为了账户安全建议不定期进行密码修改。
6.由于用户中心账号涉及教职工上网认证、RTX及各类区级应用平台登录,涉及学生轻学、学科应用平台登录,故请各单位务必将本信息通知到所有人员,如有问题可联系薛颖老师。
天安保险
第一部分保险利益与责任
1、保险期限自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止。
2、理赔截止日期:次年6月30日。
3、参保对象: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员工。
保障责任
1、门急诊、住院实行独立保险金额赔付制,保险总金额为4000元/保单年度,门诊(含大病)保险金额不超过1400元/保单年度。
住院保险金额不超过2600元/保单年度。
2、在保险期内,凡参保教职工因疾病或意外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符合医保及相关文件规定自负600元以上(含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的部分,天安保险公司按70%的比例赔付。
3、在保险期内,凡参保教职工因疾病或意外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上海市社会医疗保障有关规定的自负部分(含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的部分,天安保险公司按70%的比例赔付。
第二部分理赔须知
凡申请理赔给付的教职工应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门、急诊医疗必须提供完整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保发票).
3)病历复印件、(需复印在A4纸上)
4)申请住院理赔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住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其他保险公
司已赔付清单、地方减负清单(注:所提供的复印件需清晰)。
5)理赔申请必须同时附上银行存折复印件。
6)如遇到疑难问题,天安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包括病历原件),以备查看;
7)急诊在本地未持医保卡就诊后,可持医疗费用收据经上海市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认可并出具医保报销清单(加盖医保公
章)后,带齐相关病史复印件及明细清单至天安保险公司可予以办理相关赔付手续。
8)需退回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者,请提供医疗收据复印件(每四张收据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申请单上注明,另需提供
贴有4.2元邮票的信封一个,并写明收件人地址及邮编。
否则,我司一律不予退回相关材料。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