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论文定稿打印答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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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关于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打印、答辩工作安排的
通知
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位论文定稿、印刷工作安排
1.学位论文定稿应有指导教师签署的意见,学院(中心)审核后并经“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检测通过后方可交付打印;学位论文按学校统一格式印制(详见《西南财经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基本要求》、《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基本要求》)。
2.根据学校《关于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的暂行办法》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检测,方可进入论文打印、评阅阶段。若三次检测文字复制率均>15%,需对论文进行半年以上的修改工作,方可
再次提出检测申请。
会计学院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4月1日,学生须在此期间提交用于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稿,由学院统一组织检测工作,检测共分3批次。
3.论文检测通过后,由学生本人凭会计学院论文打印单到印务中心打印论文。打印的论文应由作者亲自校对,以保证质量。
4.论文提交:
学生应于2015年4月8日前向学院提交论文定稿,用于论文评阅与答辩。逾期未提交论文的,不予授理其学位申请,作自动推迟半年处理。
论文定稿提交内容:
(1)每名学生须提交论文7本,其中5本为“双盲”论文;
(2)论文指导记录表1份,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印刷,于2015年
6月16日前向学院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包括:电子稿和正式印刷稿。
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于2015年7月初按要求向学位办、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论文。学生本人于2015年6月19日前向学校图书馆提交论文电子稿。
二、资格审核
1.由学院审核毕业生学分数、中期考核材料等。
2.由学院审核毕业生奖惩情况。
3.由学院审核开题报告通过情况。
以上审核结果由学院汇总后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校学位办。
三、论文评阅
1.会计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至5月5日。
2.学位论文评阅由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进行,经校学位办审核批复后实施论文评阅工作。
3.学生于2015年4月20日—24日到学院领取《硕士学位申请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各1份,有关项目填写完整后,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务必于2015年5月8日前将《硕士学位申请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返回学院。
4.为公正评估论文质量,会计学院将对硕士学位论文作“双盲”处理后送审,并严禁答辩人参加论文送审工作。
四、论文答辩
1.会计学院2015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如下:
科学学位硕士生:2015年5月17日
专业学位硕士生:2015年5月23日
2.论文答辩工作由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经校学位办审核批复后进行论文答辩。
3.每答辩组有3-5位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为严谨、认真负责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
4.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把好论文质量关,对论文可分别作出通过、不予通过的决议并将结果于2015年5月31日前报学位办。
五、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于6月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答辩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表》、《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中学位课成绩栏应将全部必修课成绩填入。
2.学院于答辩前统一向学位办提交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每生二寸4张(在职专业学位、高校师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提交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每生二寸2张)。
七、学位信息提交
2015年5月10日前由毕业生本人在网上提交学位信息,未提交信息不得进入论文答辩阶段。
八、统一答辩工作
1.研究生院于2015年4月10日抽签确定参加统一答辩人员名单。
2.研究生院于2015年5月16日组织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统一答辩会。
九、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答辩的毕业生务必在论文定稿前,到学校财务处结清全部学费款项,否则不予参加论文答辩。
2.答辩分组情况及答辩程序,请于论文答辩当天在答辩场现场查看。
3.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15年3月8日
会计学院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打印、答辩工作安排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