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林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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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林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摘要】我国林业要走生态林业与产业林业并重的发展道路,对森林实施“生态效益—生产效益—社会效益”的经营模式。需要正确的理论来指导。森林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最大化。
【关键词】生态林业;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管理
建国以来,我国林业建设基本围绕着以提供木材产品为主要目的的“产业林业”进行布署和发展规划,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就是“尽可能多的为社会解决木材资源不足及其它需求”。这种指导思想的演变基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建国初期。国家对林业明确采取了鼓励“生产”的政策,来解决或缓解了国家当时面临重建家园、恢复生产中资源、资金短缺等许多问题,为建国初期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惨重的,直到今天森林过度采伐的恶果才逐渐呈现出来,森林资源的破坏与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八五”期间,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生态林业”逐渐成为我国林业发展战略的主要议题之一,提出了林业建设要形成“产业林业体系”和“生态林业体系”并重的发展思路;“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对“生态林业”建设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和要求:“森林资源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建设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这种经营上的落后与我国经济发展极不相适应,中国林业要过渡到发达国家林业(即生态林业或社会林业),需减少采伐、修养生息,及时进行政策、发展战略和布局上的调整。创造出更多生态效益的林业发展方向进行着探索,在重视发展生态林业的观点上达成了共识。我国已建立起一批“森林生态保护中心”、“森林公园”等生态项目,生态防护工程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依据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我国林业发展战略中心必须转移到以恢复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为主要目标的“生态林业”建设上来,应充分重视森林的生态效用,林业建设要研究、探索“生态林业为主、产业林业为辅的发展道路,对森林实施“生态效益—生产效益—社会效益”的经营模式。
一、可持续发展基础上林业发展战略理论。
多年以来,在我国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人口膨胀等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的背景下,指导林业实践的多种林业经营理论,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社会对林业的短期需求问题,但是这些理论的应用对我国林业长远战略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长久以来林业在我国行业地位的显著下降,国家对林业重视程度上淡化,以及这些理论指导下林业建设所造成的我国森林资源锐减,自然灾害发生率上升,森林与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难以正确指导今后我国林业建设实践活动。为了促进林业迅速健康发展,必须重视林业先进理论方面的研究和探索。要构成我国最基本的森林环境,大力植树造林,保护天然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尽快形成“森林生态体系”才是我国现阶段到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发展战略理论研究的基本出发点。今后的林业理论应担负起重新树立林业在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中举足轻重的社会地位的责任。当前,我国对林业发展战略理论的研究十分重视。它突出强调了保护原有生态林,扩建新的森林和全面提高森林生产力相结合;多林种合
理配置和多功能的综合经营相结合,“在主导分工的定向基础上,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综合经营,对森林资源实行全方位的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高新科学技术与有效的传统科技相结合,把现代林业发展成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和事业。目前多种理论研究为林业改革、发展和战略构思提供了思想基础。森林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最大化是制定和实施21世纪中国林业发展战略目标的理论基础。对今后我国林业投资体制改善意义重大,对我国今后林业发展的命运产生深远影响。
二、正确审视、科学定位我省林业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分析了资源管理方面的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总结如下:权属、界线不清问题。界线不清,管理难度大,责任不清。要进一步明晰森林资源产权,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核发林权证的,要严肃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但尚未登记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依法登记发证;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限期做出争议调处意见,尽快登记发证。要重点抓好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退耕造林验收合格后,及时核发林权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发证管理,及时掌握流转动态,制定有效措施,监管服务到位,确保登记手续完备、发证程序合法。要稳定国有和集体林场的森林资源权属。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并按规定审批,否则不能实施流转,不予核发林权证。
三、边管边毁问题。这边采伐,那边争取工程项目。要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坚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实施最严格的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抓紧编制《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按照分类保护、分区管理的原则,确定林地保护、利用等级,制定分区域的林地主导用途和利用方向,实施林地用途管制,确保林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进一步完善林地征用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工程建设征用占用林地全过程的监管与服务,对征用占用林地选址情况、用地规模实行预先论证,确保工程建设不占或少占林地。要采取措施,坚决遏制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行为,杜绝林地的非法流失。
四、森林资源质量不高、分布不均,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一些地方过度依赖森林资源、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暂时的经济增长,森林数量的多少、质量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在林业和生态建设中赋予森林资源管理核心地位,在林业产业发展中赋予森林资源管理基础地位,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赋予森林资源管理主体地位。
五、依法加强森林利用管理。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不动摇,突出抓好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严格执行“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加大对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凭证采伐制度,切实强化林木采伐的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伐区调查、设计、拔交、验收等规定,严禁虚假设计和违规采伐,坚决杜绝超限额采伐现象的发生。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的作用,依法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市场流通。要依法强化木材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