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课件资料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立法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于199 2年11月7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 布, 1993年05月01日正式实施。这是建国 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法。其立法目的是:防 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 采矿业健康发展,健全矿山法制。
(二)《规程》的主要内容
《规程》共有四编751条。自2009年7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编 总则 规定煤矿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 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停 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职业危害
规定必须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工作 和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使职工健康得 到保护 该〈规程〉为第八次修订本是我国煤矿安 全管理方面最全面最具体、最权威的一部 基本规程,是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具体 化。
2《煤炭法》的主要内容
该法共八章81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 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四章 煤炭经营; 第五章 煤矿矿区保护;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三)《煤矿安全规程》
(一)煤矿安全规程制定的目的及意义 《规程》制定的目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 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规程》制定的意义: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 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 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 会作出应有贡献。 《煤矿安全规程》的特点是强制性、科学性、 稳定性和规范性。
煤矿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 、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 ,煤矿安全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 (1)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 (2)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 生产的地方性法规;
2《矿山安全法》的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宗旨,从 实际出发,做到劳动部门监督与矿山 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结合。国家监督 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级 生产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矿山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该法共8章50条,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 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章 矿山事故的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
3、地方性法规,主要有各省人大及其常务委 员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安全、矿 山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如《矿山安全法实施办 法》、《煤炭法实施办法》、《劳动安全监察 条例》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 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爆破安全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专管群治,全员管理” 的原则
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
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
以技术进步为先导,管理与装备并重 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的缺陷}
人 Man 事故 环境
Medium
Accident
物
Machine
管理
Management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6.建议权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 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4)国务院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发布 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
1、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 》、《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 》等 2、行政法规, 主要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煤 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其主要内容包括:
三同时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 : 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 作业。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 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 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 能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煤炭法》于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 通过,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是中国第一部煤炭法,是中国煤炭法 制建设的里程碑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 确立了基本原则,从而使煤炭行业在法制 轨道上健康发展。
1《煤炭法》立法的目的
《煤炭法》立法的目的是:合理开发利 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 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2)从业人员的义务
①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 处理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 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④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法律责任
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 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 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 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 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 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