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军转时政:深圳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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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考试2014军转时政:深圳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
任职
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今日获得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的。
一直以来,行业协会的行政化色彩备受诟病,很多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兼任职务。
此次立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消除目前部分行业协会存在的“政会不分”的问题。
条例明确规定,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应当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任职。
而针对郭美美引发的红十字会善款去向信任危机,条例也加强了行业协会的经费使用监督,要求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经费使用情况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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