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氢转化炉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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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施工标准 (2)
三、适用范围 (3)
四、制氢转化炉钢结构施工要求 (4)
五、炉管及配件的制作 (12)
六、炉管的安装 (19)
七、炉管系统的试压 (21)
八、配件的安装 (22)
九、辐射室炉管的安装 (25)
十、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 (27)
十一、施工机具 (29)
十二、施工人员 (31)
十二、施工平面布置图 (35)
山东海化集团80万吨/年重油催化项目制氢转化炉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
重油项目经理部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一工程概况:
山东海化集团80万吨/年重油催化项目气制氢装置的制氢转化炉炉体(辐射室部分)高为16.935米,端面宽为8.06米。炉型为立管式厢式炉,分为辐射室、对流室、烟风道三部分。
辐射室加热联合油及轻蜡油,炉管为单排管双面辐射,共72根炉管,分为4排,炉底30台新型小能量扁平火焰燃烧器分成5排,炉墙中间设置中间火墙将辐射室分为两部分。对流室4排炉管,每排14根,其中58根为翅片管,最下面一排炉管为光管。
二施工标准
1施工图纸
2 SH3070-1995《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设计规范》
3 SH3526-1992《石油化工异种钢焊接规程》
4 JB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5 SH3506-2000 《管室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 SHT3523-1999《石油化工铬镍奥氏体、铁镍合金和镍合金管道焊接规程》
7 JBT-4730.1~4730.6-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8 JB T6046-92 《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焊后热处理方法》
9 SHJ509《石油化工工程焊接工艺评定》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仅适用于山东海化集团公司80万吨/年重油催化项目干气制氢装置制氢转化炉的制造、检验、验收。
四制氢转化炉钢结构施工要求
1 材料
1.1钢材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碳素结构钢〉〉GB700或〈〈低合金结构钢〉〉GB1591的规定,如对钢材质量有疑义时应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1.2高强螺栓、普通螺栓、钢结构所用焊接材料均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1.3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
1.4钢结构所用的钢材、焊接材料和连接材料均应做外观检查,不得有严重的变形、锈蚀和损伤,当钢材表面有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片差的1/2。
1.5 现场预制时应铺设预制平台2座,转化炉辐射室制作预制平台大小为14*27米1个,对流室制作预制平台大小为5*9米。
2 切割
2.1切割之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气割后应清除
熔渣和飞溅物。
2.2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2.3机械剪切的零件,其钢板厚度不宜大于12mm,剪切面应平整,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2.4钢板的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和宽度允许偏差应为±2mm,两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表一
注:t为切割面厚度(毫米)
表二
2.5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20 ℃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5℃时,不得进行剪切、冲孔。
3 矫正、弯曲和边缘加工
3.1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得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3.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应根据钢材性能确定,但不得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缓慢冷却。
3.3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三规定
表三
3.4 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形时加热温度宜控制在900—1000℃,碳素结构钢在温度下降到700℃之前、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下降到800℃
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缓慢冷却。
3.5 弯曲成形的零件应采用弧形样板检查,当零件弦长小于或等于1500mm 时,样板弦长不应小于零件弦长的2/3,零件弦长大于1500mm时,样板弦长不应小于1500mm,成形部位与样板的间隙不得大于2.0mm。
3.6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四的规定
表四
3.7 焊接坡口加工尺寸应按焊接工艺或现场焊接工艺卡执行
4 制孔
4.1 所有螺栓孔均应采用机械方法加工,严禁气割成孔。
4.2螺栓孔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其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25μm。
4.3 相互连接的构件宜在予组装时配钻,螺栓孔成孔后,同一组内任意两孔孔间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五的规定,相邻两组的端孔间距的允许偏差为+-1.5mm。
4.4所有门类、仪表和接管开孔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预制时,位
置偏差应小于5mm.
4.5高强度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五
4.6 高强螺栓连接,必须对构件摩擦面进行处理。处理的方法可选用喷砂、喷丸或砂轮打磨,打磨方向与构件受力方向垂直。
4.7 高强螺栓连接的板叠接触面应平整。当接触面有间隙时,小于1.0mm的间隙可不处理;1.0—3.0mm的间隙,应将高出的一侧磨成1:10的斜面,打磨方向应于受力方向垂直;大于3.0mm的间隙应加垫板,垫板两面的处理方法应与构件相同。
5.焊接
5.1焊接前;应对所有施焊的钢种准备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并根据工艺评定制定焊接工艺规程.
5.2钢结构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5.3焊接工作在构件预制、组装尺寸检查合格后进行,施焊前应清除坡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