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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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2019 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1
2019 年上半年,我院在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制度
(一)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织情况监察体制改革后,按照省院《关于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角色信息和人员信息配置的通知》精神,设置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32个(1 名员额检察官待转隶),实行双运行模式:主要业务部门按照1:1:1 (即一名员额配备一名辅助人员和一名书记员),其他部门按照1:1 (即一名员额配备一名辅助人员或一名书记员),两种办案组织模式互为补充,运行态势良好。

同时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和社会影响力,临时组建检察官办案组。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建立“员额检察官办案量通报制度”“流程监控通报制度”“法律文书公开通报制度”“案件质量
评查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入额院领导开展办案数据通报。

(三)案件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通过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角色和人员信息配置的两次清理,
重新梳理检察官办案单元及其内部职责权限,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参与案件办理,并承担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不存在检察辅助人员单独办案情况。

依托统一软件系统,严格按照“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所有案件管理部门受理的案件,原则上一律随机分案,如有特殊情况需分管领导审批,实行指定分案,做到网上留痕。

2019年3月,为确保案件线上运行的规范化、准确化、标准化,按照《省检察机关规范和优化司法办案指挥、指令、审核、决定的规定》,结合今年迎接市院对我院的抽样评估工作,专门对于流转签发单的填录,规范用印等一系列评查要求,发出工作指引,同时开展培训。

二、进一步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推动案件繁简分流
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结合基层院办案实际,充分调研,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上半年,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认罪认罚从宽” 案件新标准,共适用457 件527 人。

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创新办案模式,助推公诉工作转型升级,细化案件类型,设置繁简办案组,并且规定轻案、普案流转程序作出规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三、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一)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全力做好洪山“水生态”文章。

2019 年
以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 件,依法督促拆除“三网”设施7 万平米,对小区堤段施工渣土侵占湖泊蓝线等3 个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环保问题跟进开展法律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修复湖泊岸线。

(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针对湖污水直排的问题,向水务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关闭南湖周边排污口,促成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箱涵工程启动,彻底解决南湖周边污水直排的历史难题。

多次走访环保局,水务局,文体局等行政机关,到湖等地现场调查走访,并采用无人机拍照取证。

联合侦监部走访区环保局,调查洲涉违法开发有关情况。

上半年,共立案1 件,向省院层报审批1 件,
(三)加强学习培训。

选派干警省检察院组织的督导会、全省公益诉讼培训,赴厦门进行公益诉讼培训。

参加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督察片会,并做经验交流。

四、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院未检部,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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