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阿联酋的公司法比较

中国与阿联酋的公司法比较
中国与阿联酋的公司法比较

中国与阿联酋的公司法比较

现代公司制度萌芽于欧洲中世纪,自18世纪的产业革命起开始普及和发展。由于公司制度的普及,很多国家的公司法的大部分内容都会差不多,但是各个国家都会根据自己的国情和经济任务不断的修改,就出现了一些不同点。

在时间上,无论是提议通过还是正式实施,中国的《公司法》都要比《阿联酋商业公司法》晚。

中国的《公司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的再次修订,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阿联酋商业公司法》(1984年法案第8号)于1985年1月1日生效。但其实施延迟了。为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此法,在1988年12月26日又通过了阿联酋联邦法案1988年第13号。阿联酋经济贸易部为了执行《商业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而颁布的具体实施细则于1989年9月30日正式生效。所以,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还没有《公司法》的时候,阿联酋的《商业公司法》已经正式生效。

在内容上,中国的新《公司法》共13章219条,新法条款数量略有减少,但立法体系与法律结构更为合理严谨。新《公司法》的立法理念更为适应市场经济之需要,取消了诸多不必要的国家干预的条款,废除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审批制,减少了强制性规范,突出了公司章程的制度构建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阿联酋的《商业公司法》涉及广泛,有329项条款。除明确了可依据该法在阿组建公司的实体形式外,该法还涉及合伙人、股东及其他与公司有关人员的权力与义务;公司的变更、兼并与清算问题;以及政府对公司的监督和检查问题。

在公司形式上,中国《公司法》只规定了两种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而阿联酋的《商业公司法》则规定七种公司形式:普通合伙公司,合伙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公开合股公司,不公开合股公司,责任有限公司,股份合伙有限公司。

在公司成立的发起人方面,《公司法》并未规定发起人里面必须得有一个或多个的中国籍的合法公民,比如说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可领取营业执照。而这并一定需要有中国籍的合伙人。《商业公司法》虽然也允许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入境登记,但是《商业公司法》第22条款规定,除阿联酋公民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外,成立公司须有一个或多个阿联酋藉合伙人,而且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股份不少于51%,所以外国企业在此设立的分支机构必须要有阿联酋籍的合伙人。而且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注册时需注意两项重要规定:要求现有的阿联酋所有的公司(包括合

营公司和合股公司)必须在1990年3月31日以前,到各所在酋长国当局进行注册登记。这个期限后来由经贸部延迟到1990年6月30日;要求现有的阿联酋公司在199l年1月8日前进行变更,以采取《商业公司法》所规定的七种公司形式之一。

阿联酋的责任有限公司和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差不多,人数规定都是3人至50人,而且也都有最少资金规定。但是责任有限公司规定了至少51%的股票要由阿联酋公民持有,而中国则没有国籍的规定。同时责任有限公司规定当公司成立时,所入股份的每股股金应全额支付。而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是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依法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阿联酋的公开合股公司和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差不多,都是将公司资本分为等值的可转让股份的公司。合伙人股东只对其入股资本承担责任,且都有最低资本规定。但是公开合股公司的发起人不少于1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在2人至200人,并且要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开合股公司发起成员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资本的20%,也不得超过45%。股份有限公司则按不同的成立方式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是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如果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成员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资本的35%。但是募集方式在中国几乎是行不通的。

在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上,中国和阿联酋的规定基本上都是差不多的。在公司解散,清算方面的程序方面,两国的规定也都是差不多的。正是两国公司法的不同之处,造就了两个不一样的国家,阿联酋的迪拜,目前的境况可谓是王朝盛世,迪拜塔,帆船酒店等各种建筑已为全世界人民所知。而中国的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也正在逐步被全世界人民所了解。

英国公司法

英国公司法(Company Law)第一章注册公司的法律特征 Company Law: Fundamental Principles, (2nd ed.) Stephen Griffin LLB, PITMAN Publishing, 1996 THE LEGAL CHARACTERISTICS OF A REGISTERED COMPANY 本章主要讲述了注册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及其发展的历史。 公司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一个虚构的实体,它只不过是其管理者和员工按照团体模式经营的一种方式或手段。依照大陆法系的分类,这种观点似乎可以被看作是法人拟制说。但是在法律上,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注册的公司,这种虚构的本质在这种程度上被忽视了,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它就是一个公司实体。正因为如此,注册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它像一个自然人那样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是公司的第一个重要的特征。 除此之外,大量的公司都具有有限责任的特点。公司的有限责任分为股份的有限和保证的有限。(除有特别说明,本书将主要讲股份的有限。)有限责任是指公司股东一旦(以股票的名义价值)完全出资认购了所持有的股份,他就不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司的成立导致了公司和其股东地位的分离。因此,公司的存在不再依赖于其成员的存在于否。成立这样一个公司最大的好处是股东的有限责任,但最大的缺点是商业隐私的缺失。与合伙不同,注册公司必须满足许多关于披露信息的要求。 公司的概念产生于19世纪中期,但在此之前,就已存在现代公司的前身。首先产生的是特许公司。从17世纪起,随着世界船舶贸易的发展,特许的股份公司产生了。股份公司是一个通过王室特许产生的,有着复杂形式的合伙企业。特许状通常授予其在特定贸易中的垄断权。这种公司虽然也具有独立的法律身份,但是除非特许状有特殊规定,这种企业的成员没有任何形式的有限责任。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股票交易也日益增多。到18世纪前期,股票成为一些公司投机的手段。大量公司都是通过购买其他已消亡的公司的特许状成立的。许多有欺诈目的的公司被起诉,议会也开始试图控制公司形式的滥用。 随着公司作为商业媒介的衰落,19世纪兴起了大量依据议会的个体法产生的非公司企业。这些企业的成员以股份公司成员的方式向企业投资,并对其享有股份。但是企业的资本和财产不是由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持有的,而是由托管人持有的,他可以为企业的利益起诉或应诉。因此,非公司企业的成员不享有有限责任,其自由转让股份的权利也是有疑问的。1844年的股份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做出严格的规定,并没有赋予公司有限责任。因为那时有限责任被视为小资产企业运用公司形式损害债权人和公众投资者的手段。 尽管对小企业有限责任的授予有严格的限制,1855年公布的有限责任法还是对一定条件的企业允许其享有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产生,鼓励了公司的产生和成长,这对国家经济是极为重要的。

英国公司法改革

ECONOMIC HERALD Jan-Feb.2005  73 有限责任公司是英国最具独创性的发明。英国公司法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9世纪。1844年,英国颁布《合作股份公司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认可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法。1855年的《有限责任法》和1856年经修改的《合作股份公司法》奠定了现代公司法的基础,在根本上确立了有限责任和公司独立人格的关键原则。从此企业家能够开发有风险的产业,投资人能够聚集各种资源,金融家能够投资于缺乏资金的发明人等等。同时,人们也逐渐认识到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所赋于的有限责任和独立人格的特性已被董事会成员或公司的执行官 滥用,由此,针对公司创设和运作规则等方面的法律应运而生。但是这些法律的目的主要是为在市场上吸收更多的资本金并设法营造和鼓励更多经济活动。 19世纪和20世纪,英国公司法历 经多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是在高层次上将当时的需求纳入立法中。1972年英国加入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因此立法不得不融合和执行欧共体的相应法律规则。这些变化最终在1985年的公司法中得到整合和反映,在此基础上,1989年颁布的公司法作了进一步 的修改,核心内容基本未变。 自十九世纪以来,在英国公司法的发展过程中积淀了太多法令和案例。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变化,英国公司法相应作了不断的调整,重新评估并减轻法规的束缚,从而达到 整个公司法就像一座精妙的建筑,而立法者就是设计师,他们应该懂得如何设计这一建筑的结构和服务功能。不同的法规就好比建筑中不同的功能材料,必须给以完美的整合;过多的材料配置会使建筑本身出问题。这一理念贯穿于英国公司法改革的全过程中。 英国公司法改革 文 / 徐克 金融与法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贸易发展现状及挑战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与阿拉伯国 家贸易发展现状及挑战 “1带1路”战略背景下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贸易发展现状及挑战作者:房丽军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6年第10期摘要:中阿贸易比重安稳上升且上升速度较快,双方贸易来往日益频繁,贸易来往增长速度已超过我国对外进出口总增速,但中阿双向直接投资横向存量却始终在低位徘徊,双边商贸过度集中于原油而货物出口乏力,贸易结构的失衡更是严重制约了非产油国出口贸易范围,且中阿双方贸易互补关系较强但贸易依赖程度却较低。未来应借助“1带1路”战略的实行,优化行业结构和投资结构强化贸易关系,积极扩大与阿拉伯国家的贸易范围。 关键词:“1带1路”战略;阿拉伯国家;挑战;创新路径中国“1带1路”战略的提出,完全放宽了对加入贸易火伴国的门坎设定,更不触及任何政治要求,为全球贸易发展提供了1种新的路径选择。作为该战略重要参与方的阿拉伯国家,自古就是丝绸之路关键,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势必实现中国与中东地区间的紧密的贸易联系。在“1带1路”战略下中国与阿拉伯国家间全面推动的能源、电力等产能合作与建设,将更加推动该区域间经济贸易的共同发展与合作。 1、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贸易现状分析(1)中阿贸易范围延续上升,贸易来往增长速度超过我国对外进出口总增速作为我国第7大贸易火伴的阿拉伯国家,1直是我国最主要的能源合作火伴,也是目前我国重要的工程承包市场和海外投资市场。具海关总署相干数据资料统计显示,中阿双方间贸易进出口总额在2000年时仅为152.06 亿美元,而待至 2014 年则已上升至 2481.88亿美元,短短

不足20年的时间内进出口总额增幅已高达 2860%,年均增速几近为200%。其中,出口额在2000⑵014年间实现了从63.78 亿美元到1138.51亿美元的增长,增幅1935%,年均增速 129%;进口额则从88.29 亿美元增长至 1343.37 亿美元,增幅 4421%,年均增速近乎300%。截止2015年,中阿双方贸易额更是高达2512亿美元,在中国整体进出口贸易额降落的背景下,中阿贸易额仍较上年同比增长 5.2%。其中,出口额达1139亿美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3%。2015中阿展览会期间双方更是在智能科技、新能源、设备制造、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等众多领域签约163个项目,投资金额1712亿元,提出和构建的“1+2+3”合作格局更是拓展了中阿双方在金融、航天、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合作范围。例如,在2015年9月召开的《2015中国-阿拉伯国家展览会》上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宣布成立,约旦、阿曼、阿联酋、沙特等国的科技机构和阿盟下属的高校与中阿科技转移中心达成了协议,成立5个分中心;同时,中国(境)外项目86个,投资金额超千亿元,国内合作项目77个,投资金额近700亿元。 (2)中阿贸易比重安稳上升且上升速度较快,双方贸易来往日益频繁综合对照中国与各国的贸易总额可以发现,目前位居前3的仍然是欧盟、美国、东盟,阿拉伯同盟还没有进入前5名,但结合中阿双方贸易发展历程可以发现,2000年中阿贸易总额在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仅为 2.2%左右,而2014年该比重则上升至5.8%,“1带1路”战略提出后中阿双方间贸易合作进1步扩大。其中,出口方面,2015年中国对阿拉伯国家出口额已到达 1138.51 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出口总额的4.89%,较2000年增长了 2.34 个百分点,阿拉伯国家已成为我国的第6大出口地区;在进口方面,2015年我国自阿拉伯国家进口总额为 1343.37 亿美元,占当年我国进口

阿联酋投资与经贸风险分析报告

International Financing July 2012 国际融资● 来自中国信保《国家风险分析报告》 Investment and trade risk analysis about United Arab Emirates 阿联酋投资与经贸风险分析报告 投资状况 外国直接投资状况 随着阿联酋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以及2001年“9·11”事件发生以后一些阿拉伯国家将投资重点从欧美国家转向邻国,阿联酋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额近年增加迅速。2008年,阿联酋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净流入达137亿美元。在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一路走高的情况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等国成为阿联酋的主要外资来源国。其他主要投资来源国还包括美国、欧盟和日本,外国资本的主要投向是能源行业、房地产业和贸易行业。阿布扎比的能源行业汇集了西方国家的众多知名企业,迪拜则是辐射整个中东地区的商品销售中心和商品集散地。近年来,在阿联酋的外国直接投资出现了从石油、化工和天然气行业向金融、工程承包和交通通讯业转移的趋势。并购是外国在阿联酋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2008年前三季度阿联酋并购和收购交易额69亿美元,占海湾国家总额的75%。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阿联酋的外国直接投资急剧减少。外国直接投资额从2008年的137亿美元下降到2009年的40亿美元。2010年,外国直接投资额与2009年持平。外国直接投资在G D P中占比不大,2008年为5.4%,2009年降至1.6%,2010年只占1.3%。2010年底以来,北非国家和巴林等发生局势动乱以后,出现了资金向局势比较稳定的阿联酋等国转移的趋势,加上阿联酋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回升因素,预计2011年外国直接投资额会出现较大的回升。 投资环境 投资政策 阿联酋联邦政府负责制定国家总体经济政策,各酋长国经济运行则基本独立。各酋长国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各自的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法规,并承担具体经济管理工作,拥有独立的海关系统、商工会和民航管理系统等。各酋长国商工会负责贯彻执行本酋长国工商业政策,管理本酋长国私人公司和企业,负责公司和企业登记注册,发放营业执照等事宜。各酋长国商工会联合组成阿联酋联邦商工会。各酋长国根据自身情况,对于外国投资的鼓励方向略有不同,例如阿布扎比更加鼓励基础设施方面的外国投资,迪拜则更加鼓励在自由贸易区和不动产开发方面的外国投资。在阿联酋的其他地方,阿联酋的公民和在阿联酋注册的公司必须持有多数股,同时D I F C已经和45个国家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等。 为吸引外资,推动经济多样化发展,1985年,迪拜酋长国率先建立自由贸易区。2004年,联邦通过法律,允许建立金融自由区。除阿布扎比酋长国外,其余六个酋长国都设有各自的自由区。阿布扎比酋长国只设有工业区,没有设自由区。目前各酋长国已建成16个比较活跃的自由贸易区,主要包括迪拜的阿里山自由区、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迪拜金属和货物中心、穆罕默德·本·拉希德技术园区。此外,在迪拜国际机场、沙迦、 阿治曼、乌姆盖万和富查伊拉也设有

英国公司法

英国公司法(Company Law)第十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法律性质和特征 -------------------------------------------------------------------------------- 作者:明月孤岑文章来源:竹月斋发表于2006年10月21日 Company Law: Fundamental Principles, (2nd ed.)Stephen Griffin LLB, PITMAN Publishing, 1996 THE LEGAL NATUR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HOLDING SHARES IN A LIMITED COMPANY 本章的目的是探讨不同种类的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特征,以及法院和国务大臣对股份所有权所施加的限制。 股票代表股东在公司的权益,这种权益以一定数量的金钱来衡量。它首先包括义务,其次包括权利,但是也包括所有股东缔结的一系列双向契约。股票的名义价值或票面价值(the nominal value)是指股东从公司购买股票所支付的最低价。如果公司以高于票面价值的价格卖出股票,则实际价格和票面价格的差额被称为“股票溢价”(share premium),并应记载于股票溢价帐户上。 公司成员,正如我们在前面经常看到的,与股东不是一个相同的概念。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一个人可以成为公司的成员: 1、公司成立时,在公司的备忘录上签署; 2、向公司成功地申请购买股票; 3、向公司现有的股东购买股票; 4、因公司成员的死亡或破产而继受股票。 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成员”和“股东”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两个名称,但有时,公司成员不是股东,而股东也可以不是成员。例如,保证有限责任公司有成员,但没有股东。 CA1985规定,公司应当对其成员的名称、地址以及其持股程度做记录。如果成员记录中的一些重要细节有错误时,法律规定可以修改。 股票的发行(issue)或配售(allot)通常是公司董事会决议的结果,而董事会必须有发行股票的权力。发行股票的权力最长可持续5年,当然在公司愿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会员大会续期。如果董事故意违反或允许或授权其他人违反CA1985,s 80,则会被罚款。但是,股票的购买者的利益会受到保护,并取得有效的所有权(good title)。代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利益持有公司的股票。但是公司的股票所有人可能会利用代理人的名义为不正当目的持有股票,因此公司法对此有限制性规定。

迪拜阿联酋购物中心案例

?项目名称:Mall of the Emirates Mall of the Emirates 项目介绍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Mall of the Emirates ?开业时间:2005年11月 ?发展商:Majid Al Futtaim (MAF Holding) ?投资额:N/A ?项目位置:阿联酋迪拜 ?区域特性:城市新区 ?商业建筑面积:约22.3万平方米 ?楼层:共3层(GF-2F ) ?项目定位:超大型中高档购物中心 ?核心租户:超市(Carrefour)、滑雪场(Ski Dubai)、百货(Harvey Nichols、Debenhams、位置图 )百货(y Centre point )、音像制品(Virgin Mega Store)、家居(Home Centre)、影院(Cine Star Cinemas)等。

楼层平面 GF 音像制品(Virgin Mega Store )超市 (Carrefour )百货(Harvey Nichols )百货(Debenhams ) 百货 (Centre Point ) 百货(H 2F Harvey Nichols )百货 (Debenhams ) 1F 滑雪场 (Ski Dubai ) 美食广场 (East Food Court ) zara 影院(Cine Star Cinemas ) 百货(Harvey Nichols )百货(Debenhams ) 家居 (Home Centre ) 娱乐中心 (Magic Planet )

项目特色业态 家庭娱乐中心(Magic Planet)影院(CineStar Cinemas)全球最大室内滑雪场(Ski Dubai) 文化中心(Dubai Community Theatre & Arts Centre美食广场(East Food Court)

迪拜旅游攻略_2017阿联酋迪拜旅游攻略

迪拜旅游攻略_2017阿联酋迪拜旅游攻略迪拜旅游简介 迪拜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里人口最多的酋长国,是中东地区的经济和金融中心,是一座国际化大都市。迪拜也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五星级豪华度假胜地,从“帆船酒店”,到空前发展的“棕榈岛”、“世界岛”、“迪拜乐园”和“迪拜海滨城”,完备的休闲设施应有尽有,既有景致超群的海滩,五星级的服务,热闹的购物商场和隐约的摩天楼,又有传统的集市和古老的独桅帆船,这个未来之城以其平和优雅的姿态缔造出卓尔不凡的国际化生活方式。 迪拜旅游最佳季节 迪拜属印度洋气候,迪拜的夏季(5-10月)酷热,气温高达45℃以上,局部沙漠地区有小沙暴。 11月至次年4月为冬季,平均气温7-20℃。12月至2月为雨季,全年降雨稀少,年均不足100毫米。新年伊始的迪拜气候适宜、阳光和煦,正是外国游客充分领略当地风情的黄金时间;此外,炎炎夏日也因为缤纷多彩的狂欢变得不再那么漫长无聊。 冬季的购物节是由最初的零售集会发展成现在集购物、旅游、表演为一体的国际性活动,以“一个世界,一个家庭,一个节日”作为固定主题。购物节吸引游客的主要是世界级的购物场所、艺术表演和游乐活动以及巨额抽奖。在这里,天上掉黄金或者“宝马”一点都不稀奇。

小贴士:在阿联酋旅游最大的威胁就是被日光晒伤和脱水。夏季的阳光非常强烈,在户外活动时要穿长袖衣服,戴帽子,暴露部位要抹防晒霜,多饮水。 迪拜旅游景点推荐 迪拜塔 迪拜塔又称迪拜大厦或哈利法塔,是位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迪拜内一栋正在兴建的摩天大楼,是目前世界第一高楼。这座将居住和购物集于一身的综合性大厦最终高度将达到700 米以上。迪拜塔加上周边的配套项目,总投资超过20 亿美元。迪拜塔37 层以下是一家酒店,45层至108层则作为公寓。第123层将是一个观景台,站在上面可俯瞰整个迪拜市。 世界岛 迪拜的另外一个标志性建筑专案“世界岛”已经从浩海碧波中呈现,由300 个以世界地图形式排列的人工岛组成,并被卵形的防浪堤很好的保护着,成为世界上最令叹为观止的岛屿住宅项目。 棕榈岛

中国人在迪拜

我在迪拜只是一个在MALL里面上班的salesman,一直以来三点一线,生活很规律,但是我身边朋友和资料能证明所以华人在迪拜生活的状况,也许不全面,但我还是要说说。 昨天,是张作费的机票;明天,是尚未兑现的期票;只有今天,才是现金,才有流通的价值。我希望在迪拜奋斗着的华人都生活美好幸福。 在这个地球上,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能看到中国人的身影,这样说或许有点夸张,但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同样在迪拜,这样一个中东的商业明珠上,也驻扎着很多中国人,居官方统计在迪拜的中国人已经达到了近10万,而在大约7年前才几千人,在未来五年内,预计中国人在这快土地上的人会达到20万,而这些数字只是官方的统计,实际的人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在迪拜的中国人比较复杂,从事的工作也很广,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迪拜作为中东的商业中心和重要港口,最早到这里来的大部分是从事商业,也就是做批发生意,在龙城,穆须巴扎,纳沙广场有店面的那种,主要的商品也就是鞋子,服装,面料等附加值低的一些产品,商人主要来自江浙,广东福建一带。经过几年的积累,有了固定的客户,生意也很稳定,也经历了高额利润的阶段,但是随着后来居上的中国商人的越来越多,最大的竞争不是来自当地的印巴人,而是来自中国人,中国人做生意最直接的竞争方法就是价格竞争,不断以自杀式的降低价格和本国商人进行竞争是在不断上演的商业杀戮。近几年,由于迪拜当地店面,住房,仓库等价格以每年15%的速度上升,加上近年来人民币的大幅度升值,使很多店面的利润也越来越低。有些已经有了固定客户的商人,由于费用的不断上升而退出了市场,转而变成OFFICE的模式继续存在,而有些就直接关闭生意回国。因为迪拜是个现货交易的市场,必须要有很大数量的现货,万一在一段时间内销售不出去,就成了积压货物,到时候处理起来也很难,特别是象鞋子和衣服之类的商品,由于很多是属于廉价产品,而又有款式的更新,所以一旦卖不出去,就会成了积压货物的危险,所以很多时候他们的利润就转变成了仓库里的积压货物。 很多有头脑的商人,在前几年迪拜房地产市场还刚刚起步的时候就进行投资房产,一套别墅的价格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已经番了一倍,这以温州人进行投资的最多了。在市场的中国生意人喜欢居住在市场里面,这样工作和生活比较方便,平时只要走路就可以,因为早上9点到下午1点半,下午4点半到晚上9点半有时候更迟的工作时间,使他们不愿意把时间花在路上。由于几年来中国人越来越多,而市场里面的住房没有怎么增加,所以现在要在市场里面找个住房非常困难,几乎是不可能。有些一室一厅的旧房子价格在7.5万DHS,相当于人民币13万,而更多时候还需要几万DHS的转让费。最近我一个朋友找好了店面,想在市场找个房子,先找了一个很破旧的2室的房子,租金过几个月要涨到8.8万DHS,而转让费是4万DHS,当时他们就犹豫了;那朋友又给他们找了一个20平方的单间,价格是6.5万DHS/年,这样一想还是原来那个房子划算,再打电话去,早就转让出去了,而时间上只是考虑了1个星期,可见住房的紧俏了。 这些做生意的人,平时就休息一天,有些星期天的晚上就要开门做生意了。他们很多人不会想去什么娱乐,很多时候就喜欢和老乡以及朋友在休息天打打牌和麻将,而且赌博的输赢很大,不是一般上班族所能承受的。节假日什么的,就到中餐馆去吃吃饭,不能喝酒,就自己带去。然后在无所谓音质和音响效果的包厢里醉熏熏的卡拉OK一下。 第二种:国内各种大公司的办事处以及政府部门的配套部门和一些开OFFI CE的公司。这些人应该说是很舒服的,很多大公司在迪拜都有办事处,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象中石油,出国人员服务公司,中海运等公司,吃喝都是花国家的,品性和在国内的那些企业老总差不多,喜欢到处吃喝和泡妞,在这里找了一个小情人的养起来的比比皆是,当然找的也主要是那些中国人,可能是在这个地方太寂寞了吧。当然象华为,中兴这样的大公司主要是以业务为依托的,所以销售人员虽然也比较潇洒,但有业务的压力。说到那些政府配套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最令人讨厌的,不管在那里,他们总爱在自己的同胞面前摆谱,好象什么了不起一样。特别是到大使馆去办事情,那个态度之恶劣是不用说了,好象上辈子欠了他们一样。那个大使馆的电话永远是打不进去的,还说有什么领事保护,如果要等他们接电话去保护,估计命也差不多了。而且在这里也和国内一样,那些国内的企业总是要和他们搞好关系的,所以吃吃喝喝的正常的事情。反正中国的政府工作人员到哪里去也改不了那种陋习。当然他们是工作没有责任和压力,吃喝是经常便饭,这里的休息天他们休息,国内的放假他们也不拉下,除了工资用他们的话说低一点,我想其他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有怨言了。如果按照现在国内公务员的考核制度,估计这些鸟人全部可以回家抱孩子去了。 第三种人:上班族。这些主要是在中国人的店面上班,工作以看店面做SALE和翻译为主,因为开店面的很多人是自己不懂任何英语的,所以要找个翻译,为了沟通方便,他们还是很乐意找中国人做翻译,虽然老外的英语水平更好,但是这样店主和伙计之间的交流又会存在问题了。还有一些就是在老外公司上班的,这类人很少,可能是由于中国人的语言实在不怎么好,所以老外公司更愿意接受印巴,甚至是来自菲律宾和印尼等国家的。中国人在老外公司上班很大一部分就是在商场里面做SALE,因为中国人到这里来购物的很多,所以需要中国的SALE来沟通,特别是卖化装品的,每个商场的化装品柜台总能见到中国人的影子。还有一些就是在中国人的公司上班,这些人主要是吃住全部由公司安排。至于薪水,在中国人公司上班相对较低,在老外公司上班的福利和待遇以及薪水也较高,至于那些做SALE的,他们的薪水一般和他们做出来的业务挂钩,拿提成的比较多。 第四种人:是做一些小生意的以及从事服务行业。做小生意的有些人是专门跑展会的。也就是那里有零售的展销会就有他们的身影,他们很多人是在迪拜当地的中国人这里批发产品,然后跑到周遍国家去参加展销会。前几年,零售展销会的产品利润很高,但是随着阿拉伯人变得精明,中国产品随处可见,他们学会了讨价还价,而且价格也很低,有些小商品到了1DHS/件的地步。还有一部分人是没有长签也没有什么店面,看到中国人缺什么,他们就做什么。在国内吃早饭的地方随处可见,但是在这里就没有固定的早餐地方。这样就有一些人推着一个小车,早上大市场去卖早餐。由于这些是流动的人,没有执照,也没有长签,做这些小生意是属于违法的,所以有时候当地的警察也要抓人的,所以风声仅的时候,这些靠做早餐生意的人就只能呆在家里不出门了。还有做快餐的,一般是中午用来送餐的,送到时常里面中午不回家做饭的人。还有一些是在当地找快地种菜,然后到市场去卖的。开小餐馆的,开网吧,反正一般的配套都有,而且中国人有个习惯,喜欢到中国人开的地方去。在迪拜几乎吃得喝的,汇钱,一般日常生活的需求,中国人都有经营。药店,中国诊所,大大小小中餐馆有个十几家,超市,旅游公司,有很多选择。所以他们都说和周

英国公司名后缀一般ltd或者limited都可以

英国公司名后缀一般ltd或者limited都可以,那么注册英国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呢?英国公司名称有一些禁用词,一般是和国家政府有关的,除此之外没有太多严格规定。 很多内地企业或是投资人士注册英国公司,英国公司名称可以用中文名称注册吗?一般来说注册英国公司,公司名称都是需要英语的,至少都需要中文名称的拼音。在中国直接注册,是可以用中文名称的,如果是有了英国公司再来注册中国公司,那么这个英国公司也需要中文名称。 如何办理英国公司注册,注册英国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各个国家的公司后缀名汇总 如何办理英国公司注册? 问:如何办理英国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手续?和在国内注册公司相同吗? 答:和国内注册公司应该还是不同的。 注册英国公司基本要求: 1. 公司名后缀必须为 LTD、LLP或者 PLC,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或者公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出现“信托公司”、“银行”、“皇家”,“国际”、“国家”等敏感字眼。 2. 英国公司注册资本十分自由,建议您的注册资本为 1000 英镑,高于这一限额将需缴纳印花税。注册资金无需验资; 3. 英国公司董事/股东:一个或多个,可以使法人实体或者任何自然人。需年满16周岁,国籍不限; 4. 英国当地注册公司地址。 注册英国公司办理程序: 1. 提供公司的英文名称,名称不能有中文; 2. 签署注册英国公司委托协议书,填交“英国公司注册情况登记表”,并提供所有股东(年满16周岁以上)身份证或是护照复印件; 3. 支付服务费用(其中包含代缴政府费用、文件资料费、印章费、律师费、代理服务费); 4. 48小时内(限工作日)内注册成功,公司信息可在英国公司注册署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文件,如企业证书、股权证书、公章、组织大纲及组织细则将在7个工作日内交由您的手中。 注册英国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 注册英国公司是现在很多人的选择,英国是世界上的贸易大国,同时英国经济发达、具有很大的潜在市场,所以注册英国公司是当下的最好的选择。注册英国公司优势在这里就不再一一举例了。 英国政府对注册公司名的要求很少,一般其明确指出要避免使用的是:

沙特和阿联酋的关系,沙特和阿联酋的分别

https://www.360docs.net/doc/e49933865.html,/沙特和阿联酋的关系,沙特和阿联酋的分别 常听人说道,亚洲最富的就属西亚那块了,那里遍地是油,开采几百年都不是问题。以沙特和阿联酋最为出名,那沙特和阿联酋的分别是什么,您待会就能知道了。 沙特和阿联酋的分别 沙特指的是沙特阿拉伯王国。阿联酋指的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完全是二个不同的国家。共同点是,都在西亚,都是石油产出大国,都是穆斯林国家,信仰伊斯兰教。 沙特和阿联酋哪个比较好玩 提起沙特阿拉伯王国,人们首先想到它是一个石油大国,储油量和产油量都居世界前茅,沙特位于阿拉伯半岛。东濒波斯湾,西临红海。地区属亚热带沙漠气候。夏季炎热干燥,最高气温可达50℃以上;不过冬季气候较温和。是冬季旅游的好选择. 景点1:麦地那城 是伊斯兰教的第二大圣地,地处沙特西部,四面环山,海拔620米,系山区高原城市。最著名的景点是先知寺,它与麦加的禁寺和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并称为伊斯兰教的三大圣寺。

https://www.360docs.net/doc/e49933865.html,/ 麦地那城 景点2:塔伊夫 塔伊夫是一座历史名城,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伊斯兰兴起以前。历史上米赫拉希、阿马莱克、塔木德、塔基夫等部落曾在此生息。前三个部落己经消亡,只剩下塔基夫部落繁衍至今。塔伊夫部落居住在城里。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指由七个著名的酋长国联合组成的。相对于沙特,阿联酋有着更丰富的旅游资源,可以在原始的白沙海滩享受阳光或在海中潜水,在沙漠驱车竞赛或骑骆驼,也可以在阿拉伯湾泛舟,野外露营,或者参加蕴含阿拉伯文化的篝火晚会等。

https://www.360docs.net/doc/e49933865.html,/ 塔伊夫 景点1:迪拜 如果问及一百位到过迪拜的游客最直观的感受是什么,恐怕得到的九十九个回答都会是同样的:一片古典元素与现代奢华合二为一的神奇土地。是的,这就是迪拜,一座沙漠中的奇迹之城。来迪拜,精致浪漫的海滩、五星级的服务、热闹的商场、传统的集市、林立的高楼……迪拜,以现代化大都市的形象和海湾传统特色,吸引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

现代中国与阿拉伯的文化交流(1)

现代中国与阿拉伯的文化交流 [内容摘要]“十一五”以来,随着中国与阿拉伯国家政治、经贸关系的不断加深,双方的文化关系也得到进一步加强。从2004年中阿合作论坛成立,到今年北京第二届阿拉伯艺术节成功举办,双方文化交流领域不断拓宽,渠道不断增多,内容也更加丰富多彩。 [关键词]中国;阿拉伯;文化;文化交流 [ABSTRACT] "Eleventh Five-Year ", along with the politics between China and Arab countries, the deepening economic and trade relations, cultur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two sides have also been further strengthened. Since 2004 the establishment of Sino-Arab Cooperation Forum, to Beijing this year, the second Arab arts festival success, the two sides continue to broaden the field of cultural exchanges, increasing channels, content and more colorful. 【KEYWORD】China; Arab; Culture; Cultural exchange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作为21世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因此两地的交往也深深影响了日后的世界政局、文化发展、历史变革等。纵观历史,一般人常常会注意到个体之间的交战带给两个的影响,殊不知实际上在文化方面的交流往往才是比战争影响更为深远的部分。而透过不同民族和国家在文化上的交流也正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原动力之一。 阿拉伯国家地处欧、亚、非交界,总面积1400万平方公里。作为人类文明的摇篮、世界三大宗教的诞生地,这里现有22个阿拉伯国家共3.1亿人口,他们有共同的民族属性和语言。7世纪伊斯兰教诞生,给阿拉伯民族注入强大活力,庞大的阿拉伯帝国,兼收并蓄,丝绸、香料之路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伟大使者,辉煌的阿拉伯——伊

英国2006公司法

英国2006公司法 前言 从教材所能引用的最早判例,1612,至今,英国公司法已经发展了三百多年。从 第一部成文法即1844年股份公司法,到这一轮公司法改革之前曾经发挥重要作用的《1985年公司法》,这期间经历数次大的改革或修订。 比较有名的几次,例如引入有限责任公司的《1855年有限责任法》,标志着公司法进入崭新时代的《1856年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定银行业可以采取股份公司形式的1857年和1858年股份银行公司法,引入私人公司、大幅度整合以前法律《1908年公司法》,增加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关系、规定可赎回优先股的《1929年公司法》,强调会计公开的《1948年公司法》,修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规定的《1967年公司法》,加强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1976年公司法》,引入欧盟公司法指令的1980和1981年公司法,以及融合了先前法律、其后施行二十多年的《1985年公司法》。 1998年英国又一次迎来了大规模的公司法改革。这次改革的成果是,产生了英 国历史上最长的一部成文法,即《2006年公司法》。一、英国公司法改革进程这一轮公司法改革从1998年开始,到2006年暂告结束。1998年, 1英国政府(贸易工业部)成立公司法审议指导小组(Company Law Review Steering Group),肩负着提出全面修改意见的任务,开始对以前公司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审议。审议分成四个阶段并且在各个阶 1 “贸易工业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已经改名为“商业/ 企业和管理改革部(Department of Business, Enterprise & Regulatory Reform, BERR)”。 1

阿联酋全面概况1

【国名】阿拉伯联合酋长国(The United Arab Emirates) 【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 2∶1。由红、绿、白、黑四色组成,这四色 是泛阿拉伯颜色,代表穆罕默德后代的几个王朝。旗面靠旗杆一侧为红色竖长方形,右侧是三个平行相等的横长方形,自上而下分别为绿、白、黑三色。红色象征祖国,绿色象征牧场,白色象征祖国的成就,黑色象征战斗。 【国徽】主体是一只黄色隼,翼羽黄白相间,尾羽为白色。 隼胸前的圆形图案中,有一艘行进的帆船,象征国家的航海史。隼 爪下的红色底座上用阿拉伯文写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独立日】12月2日(1971年) 【国庆日】12月2日(1971年) 【国家政要】总统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2004年11月当选。副总统兼总理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2006年1月当选。迪拜王储哈曼丹 【自然地理】面积8.36万 平方公里(包括沿海岛屿)。位于阿拉 伯半岛东部,北濒临波斯湾。西北与卡 塔尔为邻、西和南与沙特阿拉伯交界、 东和东北与阿曼毗连。境内除东北部有 少量山地外,绝大部分是海拔200米

以下的洼地和沙漠。属热带沙漠气侯,炎热干燥。 【人口】410万(2005年)。阿拉伯人仅占1/3,其他为外籍人。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通用英语,居民大多信奉伊斯兰教,多数属逊尼派,在迪拜,什叶派占多数。 【首都】阿布扎比(Abu Dhabi),人口66万(2005年12月外交部网站)。 【简史】阿联酋于公元七世纪隶属阿拉伯帝国。自16世纪开始,葡萄牙、荷兰、法国等殖民主义者相继侵入。1820年,英国入侵波斯湾地区,强迫海湾7个阿拉伯酋长国缔结“永久休战条约”,称为“特鲁西尔阿曼”(意为“休战的阿曼”)。此后该地区逐步沦为英国的“保护国”。二次大战后,民族解放运动高涨。1971年3月1日,英国宣布同海湾诸酋长国之间签订的所有的条约于同年年底终止。同年12月2日,阿布扎比、迪拜、沙迦、乌姆盖万、阿治曼、富查伊拉6个酋长国组成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72年2月11日,哈伊马角酋长国加入阿联酋。 联邦最高委员会为阿联酋的最高权力机构,由7个酋长国的酋长组成。国内外重大政策问题均由该委员会讨论决定。总统和副总统从最高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联邦建立后,各酋长国还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在政治、经济、司法、行政和对外交往等方面有一定自主权。联邦经费主要由阿布扎比和迪拜两个酋长国承担。 军事:1976年5月10日,联邦最高委员会决定统一各酋长国的军队,设立武装部队总司令部,联邦总统任武装部队总司令。实行志愿兵役制。 总兵力5.65万。其中,陆军约4.5万,编制为一个王室警卫旅、一个装甲旅、两个机械化步兵旅、四个步兵旅和一个炮兵旅。海军2500人,各类作战舰只21艘,主要基地阿布扎比。空军4000人(含警察部队的航空联

香港公司法的演变过程

香港公司法的演变过程 一、香港公司法的改革历程 1865~1948年的香港《公司条例》除了在时间上比英国本土的《公司法》稍晚几年外,内容上几乎是完全相同的。具体讲,香港1865年第一部《公司条例》是英国1862年《公司法》的翻版;香港1911年《公司条例》因袭了英国1908年的《公司法》;而香港1932年的《公司条例》则是1929年英国《公司法》的移植。但是,以后这种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英国通过1948年《公司法》后,香港《公司条例》在长达30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再依照旧例,随英国《公司法》变更而做出相应的修订。因为当时的港英政府认为1932年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对于本地环境是更为适宜的。以后,香港改变了跟进英国公司立法的做法,使香港开始了自己在英国公司法框架内相对独立的立法发展进程。经过近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特别是随着英国加人欧盟,公司法中融入了欧盟公司法指令的成分,英国和香港的公司立法已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差异。 关于这段历史的解释,目前似乎主要有三种说法:一、港英政府认为旧的《公司条例》仍未过时。根据传统的保守理论,一旦公司的基本机制被确立,可以不用加油而运转相当长的时间。二、原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泰勒教授指出,1948~1962年香港政治社会不稳定的状态影响了公司事务的发展以及对《公司条例》的修订。与公司作为现代商业组织形式在香港的普遍使用有关。三、根据香港李宗锷法官

的观察,香港华裔商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逐渐认识公司的组织形式。香港公司法修订委员会在70年代的考察也证实,很大数量的华人合伙生意是在20世纪50、60年代以后才逐渐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这些解释都不无道理,从不同的侧面说明了香港公司立法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停滞不前的原因。但也许把这三方面的原因结合起来,才是一个更全面,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1962年以后港英政府对香港《公司条例》进行了全面地检讨,并通过小修小补的方法对其进行改造。虽然在1984年通过了新的《公司条例》,使1932年旧例得到较全面的更新,但其基本概念和结构上仍是以英国1948年《公司法》为蓝本,这样做的结果使得这一条例从付诸实施之日就比英国当时的公司立法相差了近40年之遥。从1991~1997年期间港英政府不断出台一些局部的修订,对香港公司法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如1997年2月正式废除公司“越权理论”,不再要求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目的并使与公司交易的第三方产生法律上拟制的知悉。 1994年3月2日香港政府财政司司长在其预算案讲演中,正式把《公司条例》的全面检讨作为政府的重要日程,提出:“我们现在需要一个面向21世纪的《公司条例》。”1在此基础上,检讨工作的范围被进一步明确为根据政府对于市场最少干预的政策,从香港经济和法律以及其他相似的司法体制的公司立法及发展出发,对香港公司法的进一步修订和发展提出建议 1转见Consultancy Report,同上注5,(Reports,Briefing Books and Background Memoranda),Part l,Inception Report:An Ordinance for the 21st Century(Feb.1995),P.8.

英国公司法重点词汇翻译 Key terms of company law

Some Key Terms of Company Law 独立法人人格/主体Separate legal personality/entity 法人人格Corporate personality 合伙partnership 注册成立incorporate 资产Assets 法人资格/法人行为能力corporate capacity 企业所有者/业主proprietor/entrepreneur 股东shareholder 皮包公司paper company 清算liquidation 强制清算compulsory liquidation—由法院裁定的停业清算 破产Insolvency 董事director (普通)债权人(ordinary) creditors / lender (有)担保(的)债权人Secured creditors/lender 关联法人connected person: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大股东、过去12个月担任董事,或该等人的associate和relative,该等人及其associate和relative主要控股的公司,关联子公司(10%)、已签订或拟签订协议/交易等 有限责任公司Incorporation with limited liabilit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股份有限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上市公司Public company 股份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 私人公司/封闭型公司private company 股东人数50人以下,限制股份转让,不得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debenture 公司设立者遵守了公司设立时有效适用的公司法律的所有要求duly incorporated 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 (responsible only to the extent of their capital contributions) 揭开法人面纱Lifting/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 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Company's constitution 不符合公司章程Unconstitutional 授权资本Nominal capital 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允许该公司发行的股本数额 受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 指对信托或信托财产享有平衡法上所有权的信托受益人cestuis que trust,与财产的法定所有人(即受托人或遗产代理人)相对。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议事的正式书面记录minute book 募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招股章程/证券销售书prospectus 最大份额Lion's share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贸易发展及影响因素的研究

目录 一、我国与阿拉伯国家的贸易发展现状 (1) (一).我国从阿拉伯国家进口结构单一,主要集中在石油及其相关产品上 (1) (二)中国向阿拉伯国家出口的产品为主,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1) 二、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贸易快速发展及原因 (2) (一)中阿良好的政治关系推动双边贸易不断扩大 (2) (二)承包工程项目带动出口 (2) (三)中阿经济互补性强 (3) 三、中阿贸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 (一)我国与阿拉伯国家的整体贸易规模比较低 (3) (二)我国与阿拉伯国家的整体贸易结构不合理 (3) (三)近年来中东国家常年冲突不断,影响着两国关系的顺利开展 (3) (四)阿拉伯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阻碍了两国贸易的深入开展 (4) 四、中阿贸易如何保持继续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 (4) (一)加强我同阿拉伯国家国家间的政府交往,发展双边的合作关系 (4) (二)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科技含量 (4) (三)发展多种贸易结构 (4) (四)尊重阿拉伯国家的风俗习惯以及宗教信仰 (5) 参考文献 (6)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贸易发展及存在的问 题研究 肖艳涛 (北方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宁夏银川 750021)[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水平的加剧,我国与阿拉伯国家开展贸易往来,已经有一定的历史与规模。从两国家长期贸易交往的过程中来看,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贸易发展有一定规律可寻,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与矛盾。针对上述情况的存在,本文分析了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贸易发展现状及贸易发展迅速的原因,针对两国家贸易往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有助于推动两国贸易和谐、健康地开展。 [关键词] 阿拉伯国家;贸易发展;问题研究 一、我国与阿拉伯国家的贸易发展现状 (一).我国从阿拉伯国家进口结构单一,主要集中在石油及其相关产品上 我国与阿拉伯国家石油贸易在逐年扩大, 而且成为我国进口石油的主要供应国家,但是我国对阿拉伯国家石油的依赖度在逐步下降。从1998年到2004 年, 我国与阿拉伯国家石油贸易由1665. 85万吨增长到5100.16万吨, 7年间增长了4 倍多。2005年, 中国从阿拉伯国家进口原油5052万吨, 占原油总进口量的44%; 进口原油金额189.7亿美元,占原油总进口额的44%。阿拉伯国家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原油供应地。 (二)中国向阿拉伯国家出口的产品为主,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阿拉伯国家单一的经济结构及自身特点使其在世界经济中成为一个很大的综合市场, 即消费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和资金市场。大部分阿拉伯国家都是粮食进口国, 除了石油和石化工业外, 其他轻重工业均不发达。经济建设所需要的工业设备、农用机械、建筑材料等全部需要进口, 服务市场需求也很旺盛。中、阿经济互补性很强, 我国的产品, 无论是传统的纺织服装、生活消费品, 还是技术含量较高的机械设备、通讯产品、家电等, 均深受阿拉伯消费者的欢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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