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刻的种类、演变与书法的关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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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刻的种类、演变以及与书法的关系
■华人德
一、碑刻的种类
中国碑刻按种类分,大致有刻石、碑碣、墓志、摩崖、石阙、石经、造像记及杂类等。但是这样分类也只能就其大概,其形式、内容、功用方面往往有交叉。如西晋和十六国、北朝时期,有些墓志就做成碑的形状,设置在墓室、墓道里。造像记也有做成碑的形式,而称之造像碑。四川等地的东汉崖墓,往往在墓室石壁上刻有题记,记年月、姓名、造墓大小、价值等。简单的仅刻死者姓名。形式是摩崖,而内容则近碑志。
以上所列各类碑刻,其所立或为纪功述德,垂之久远;或为标识冢墓,以示来昆;或为正定文字,启明后学;或为发愿祈祷,修福禳灾等,初无流传书法之意图。而宋代及以后的刻帖,有木刻,有石刻,而以石刻占多数。刻帖之动机是摹刻名人、书家的书迹,用以保存、传拓,化一身为千万,可作观赏、临习。其所研究刻帖的学问称之为帖学。帖学,一般不包括在传统的金石学中。专门研究碑刻的学问称之为碑学,是金石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刻帖,不在碑刻种类之内。
二、各类碑刻的演变以及与书法的关系
1、刻石
立于宗庙、坟墓,刻有铭文的碑之实物,到东汉中期才大量出现。后人于是将发现的新莽以前凡刻有文字之石称之为“刻石”。“刻石”的名称来源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巡游天下,先后在沿海地区的峄山、泰山、琅琊台、之罘、之罘东观、碣石、会稽等地立石刻辞,以颂秦德。这些在《史记》里有记载,都有“刻石”、“刻所立石”之称。战国时秦国的《石鼓文》,金石文字学家唐兰就起名为《雍邑刻石》。中山国有《公乘守丘刻石》。秦代有《峄山刻石》、《琅琊台刻石》等。西汉则有《群臣上醻刻石》、《五凤二年刻石》、《麃孝禹刻石》、《连云港界域刻石》。新莽时有《居摄二坟坛刻石》、《莱子侯刻石》等。也有如《鲁北陛石题字》、《霍去病墓石题字》、《杨量买山地记》、《鲁孝王陵塞石》等则以其形式、功用来命名。这些石刻可归入杂类里面。后世少数石刻也有称作“刻石”的,如高句丽《好太王碑》,它是一块高六米多,不规则立方柱体的巨石,石质粗糙有小孔,四面刻字,非碑的形制,故亦有称之为《广开土王纪功刻石》。
2、碑碣
碑与碣在古代是有区别的。有些人讲:方者为碑,圆者为碣。古人有称《石鼓文》为《猎碣》的。《石鼓文》是十枚鼓形石,每石在四周刻四言诗一首,内容为歌颂秦国国君游猎的情形,这十枚石头形状像北方吃的玉米窝头,顶是圆形的,故有人认为这是“碣”,其实和后世圆首碑是不同的,碑石两面是扁平的,而《石鼓文》之石是圆柱形的,体形亦矮小。一些圆首的汉碑,都自名为“碑”,如《衡方碑》、《樊敏碑》、《赵宽碑》等。到唐代,有《丧葬令》曾规定:五品以上官员墓前可立碑,七品以上官员墓前立碣。到这个时候,才有明确的区别,碑为方顶,碣为圆顶,并有等级区别。
碑在古代,本是竖立在墓圹前后或两边的大木,两碑之间有辘轳,引棺的绳索——“綍”绕在辘轳上,将棺椁徐徐下入圹中。陕西凤翔境内1986年发掘清理完毕的秦公大墓内,在土圹南北两侧各有一木柱,即是碑。后来将碑改为石制,上面刻字,记述墓主生平事迹,立在墓前,而“引綍下棺”的功用则消失了。
东汉时的碑,有一类是圆首的,正中或偏上方有一圆孔,名曰“穿”,其上部往往刻数道弧形凹痕,称作“晕”。“穿”意味着引綍下棺装辘轳用,而“晕”则意味着绳索在碑上磨勒出的痕迹,以存古制。还有一类是尖首,如圭形,也有“穿”,是立于宫室宗庙的碑。《仪礼·聘礼》郑玄注云:“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引阴阳也。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以取毛血。其材,宫庙以石,窆用木。”宫室的碑用以测日影,以知季节时辰,其功用与圭表类似。而
宗庙之碑则用以系屠宰前的牺牲。典型的汉碑有碑额,在碑正面上方,刻碑铭题署,字体有篆书,也有隶书。穿在碑额上,或在额下。碑之正面称碑阳,背面称碑阴,两侧称碑侧。碑下有座,以起稳固作用,称为趺,趺多作长方形。前人以为碑要到南北朝时才作螭首龟趺,其实汉王舍人碑和樊敏碑均作螭首龟趺,可见其制始自东汉。只是汉碑较朴素,大多不加纹饰。这种典型的碑式在东汉早期尚未发现。
汉碑碑阳一般刻正文,记事颂德。墓碑列墓主名讳、里贯、履历、叙述门第、祖先、事迹、品行,多加夸饰。碑文末尾常系四字一句的铭辞。正文如果碑阳写刻不下,则连续刻于碑阴。当时的人在生前死后皆可立碑,立碑者除子女外,还有门生、故吏。碑阴一般列门生故吏姓名及出钱数目,非门生故吏而出钱者,谓之义士,如《孔宙碑》、《张迁碑》等。出钱人多,碑阴写不下有写于碑侧者,如《鲁相韩敕造孔庙礼器碑》、《仓颉庙碑》等,立于宗庙的碑也往往刻出钱人的名字。
以石为载体的文献形式是人类最古老的文献形式之一。古埃及早在第四王朝时(约公元前2613年~前2494年)即有方尖碑。方尖碑有光滑无字的,也有刻象形文字的,多竖立于神庙。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公元前27年称帝)时代起就陆续将方尖碑运到罗马,竖立在广场中央或显著位置。在罗马,这些从埃及运来的方尖碑就有十三座。圆首的石碑起源更早,埃及在公元前约3000年的第一王朝时期就已出现。两河流域四千多年前也已有圆首石碑,这些石碑数量很多。方尖碑和圆首碑在形式上和汉碑接近或相似,而年代要比汉碑早二三千年。我国东汉中后期,碑大量出现,固然与当时崇儒授经、标榜名节、虚伪好名、重丧厚葬等风尚有关,而其形式上是否因东西方文化交流而受到影响,因没有文献上的证据,只是作为一个问题和现象提出,希望同学们在这方面作一下探索。
自东汉末期,执政者曹操“以天下凋敝,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而后魏文帝下过“薄葬诏”,并在洛阳天渊池建九华殿,殿基全用洛中故碑累叠而成。高贵乡公曹髦也立过禁令。晋武帝咸宁四年因禁令弛替,下诏曰:“此石兽碑表……,一禁断之。其犯者虽会赦令,皆当毁坏。”东晋末和梁天监六年也分别禁过碑。所以魏、晋、南朝,立墓碑极少。而十六国、北朝无碑禁,相反孝文帝曾下诏:一些旧墓,只要“铭记见存”,“三公及位从公者,去墓三十步,尚书令仆,九列十五步,黄门、五校十步,各不听垦殖”。这就无疑鼓励有官位者设立碑、志,墓葬能得到保护。但因长期战乱,不是无暇立碑,就是碑刻毁坏殆尽。
自汉代有碑铭以来,一些大手笔常被请为撰文,如汉代蔡邕、东晋孙绰。至南朝,王公百僚的碑志甚至由皇帝、太子及大臣亲自撰制,史乘文集皆有记载。梁朝安成康王萧秀死后,得到梁武帝诏许,在墓前可以立碑,萧秀门下的文士王僧孺、陆倕、刘孝绰、裴子野各为制碑文,因难分优劣,四碑同竖立在神道。由于立碑的目的是为了使碑主的事迹、功德传于后世,故汉、晋碑铭体例大多不列撰书者,只有少数例外,如《华山碑》、《樊敏碑》等有书者之名,而刊刻造作的石工的名字却常常隶于碑末,这是受当时物勒工名的影响。隋唐以后,寺庙宫观、园林官廨、学堂书院,凡兴建修葺,必立碑以志之,碑碣数量又突然增长。唐初开始,在碑上列撰书者职衔姓名的逐渐多了起来,至开元以后,碑铭必有撰书者。韩愈为文,必索润笔,一字之价,辇金如山;李邕书碑,所得酬金巨万;柳公权书法名闻天下,子孙若不能请得其为先人书碑,被视为不孝。于是唐碑不重所葬之人,而重撰文、书丹之人。唐碑刻勒皆精,故名家书迹,宋代以来,其拓本皆作临池范本,或转辗翻刻,如同法帖。而唐代以后,因时间晚近,书家存世墨迹亦多,除蔡、苏、黄、米等少数名家所书碑记之外,皆不为世人所重了。
3、摩崖
摩崖,是指天然崖岩上所刻的文字。有时崖岩需加磨治,然后再刻字。可以想象,摩崖应是各类刻石中最先出现的一种。贵州的红崖刻石,福建各地一些山崖上所刻的所谓“仙篆”,皆无法释读,应是先秦南方少数民族所刻的原始图像文字。《庄子》云:“易姓而王,封于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