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现场笔录

查封扣押现场笔录
查封扣押现场笔录

公安询问证人笔录

询问笔录第次 时间2015年04月14日自10时58分至2015年04月14日12时30分 地点:XXX派出所询问室 询问人:XXX公安局XXX派出所民警刘×× 被询问人:袁×,男,现年××岁,×族,成分学生,文化程度:大学,职业××市××大学××班学生,住址××市××区××村××号 问:我们是XXX公安局XXX派出所的民警,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你要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请你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袁×,男,××岁,×族,XX学校学生,XXX省XXX市XXX县XXX镇XXX村XXX组XX号。 问: 请问你到我公安机关来有什么事? 答:我报案,因为我的电脑被盗了。 问:请你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 答:今天早上我再寝室玩好电脑我就把电脑放在我寝室的书桌上,然后我就到教室上课,于中午11时许我下课回到寝室,准备打开电脑时发现我放在书桌上的电脑不见了。 问:请你讲述一下你被盗电脑的详细特征及价值? 答:我被盗电脑系一台联想A型号黑色笔记本电脑,当时购买价值为5000元现在价值为4000元。 问:请问你被盗电脑是否具有发票? 答:有。 问:请问你除了电脑被盗外还有其它物品丢失吗? 答:没有了。 问:以上所说是否属实? 答:属实。 答:知道,是2015年04月14日我的手机被盗一事 问:你说说当时的情况 答:那天早上要上课的时候我手机没电了我就把手机放在宿舍充电,在中午下课的时候我回到宿舍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 问:你手机被盗的具体时间是 答:2015年04 问:你现在就实事求是地讲何××的犯罪活动。 答:今年11月14日中午,我同何××在我们家楼上扶着栏杆耍时,何提了:“11·27的时候我们到××山去耍,把周×的*** 借去玩,看到哪个地方去弄(偷)点钱。”我说:“现在…烫得很?(公安局管得严的意思),不好搞。”11月18日中午他对我说:“我们今天晚上去偷××厂的二宿舍(女工宿舍),你吃了晚饭后在茶园等我。”我说:“二宿舍没有什么偷的。”他又说:“去闯一回。”当天晚上我吃过晚饭就在茶园等他,大约7点过一点,我们就在茶园相遇了。于是,他就叫我走,走到厂大门口铁栏处站着,他说:“我到二宿舍去闯一下,你给我放哨。”我说:“行!”之后我也尾随下去。我们在厂里转了一下,就到外宾厕所去解便。在厕所里,他叫我先去看一下有没有人,我看后去告诉他“二宿舍门前有个女工在洗衣服。”他解完便也

现场勘查笔录范文

现场勘查笔录 时间:19××年10月29日17时10分至29日18时30分 地点:××市××县××村后山树林中 参加人姓名、单位、职业:王××,××市公安局二处副处长;徐×,××市公安局二处四队队长;林×,××市公安局二处四科科长;张××,××市公安局二处侦查员;朱×,××市公安局二处四科技术员;任××,该村治保主任;刘×,该村村民。 勘查过程及结论:19××年10月29日16时10分,××市公安局二处接石景山派出所电话报称:××县××村后山树林中发现一辆被抛弃的小轿车内有一具男尸,死者系遭枪杀而亡。现场已作保护,请求派员勘查现场。 接报后,××市公安局二处副处长王××、二处四队队长徐×、二处四科科长林×、二处侦查员张××、二处四科技术员朱×共5人,于16时50分赶到现场,并开始对现场进行勘查。勘查时,该村治保主任任××和该村村民刘×作为现场勘查见证人。现场勘查从17点10分开始,当日天晴,微风,在自然光线下进行。 现场位于××村后山盘山公路下32米处,距东边电线杆60米,距西边堑沟27米。现场是一片松树林,林中有15—2米高的灌林丛,林木树叶茂盛。 中心现场位于一个约10平方米的缓坡略平的空地,小轿车撞靠在一棵周长03米的松树干上,车下灌木柴草被压倒。从盘山公路至轿车停稳的位置之间,有车轮从灌木上压过的痕迹。轿车是“公爵”牌,车牌号为“×A—×××××”,轿车驾驶室左边挡风玻璃被子弹穿破一孔,弹孔四周玻璃有数条裂缝。轿车其他部位未受损坏。 尸体被置于后座踏脚处,死者身上穿花格子白底色水洗丝衬衣,系淡蓝色浅花领带,下身穿深灰色水洗丝西裤。上衣口袋有本人工作证和54元人民币。死者叫汪××,男,28岁,××市××汽车出租公司司机。尸体后脑正中弹孔为××平方厘米。子弹从左眼下方穿出。头部血斑模糊,上衣和裤子均沾满血桨,

现场检查笔录经典范例

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领 一、提高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力的“四要素” 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执法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直接涉及到笔录的证明力。但是,如何保证现场检查笔录所记录内容的客观、真实?全面把握抓住以下“四要素”是核心和关健, 1、必须注意查验和记载在场人员的身份、职务等情况。 在实施现场检查时,由于被检查方陪同人员的职务分工不同,客观上造成了对一些情况的了解和对一些问题的认知不同。因此,弄清现场陪同检查人员的姓名、身份、职务及所负责的工作十分重要和必要。 2、必须注意、记载现场检查的过程。 记载过程应注意: (1)应客观描述实施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要记录实施检查人员组成情况及其分工情况,特别是要注明陪同检查的证人、被检查方人员参与检查过程的情况。要注意如实、准确地记录哪些人实施了某一具体检查活动。 (2)需要抽样检验的,一定要记录抽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包括抽样方案的制定及实施过程、抽样实施人、产品批量/生产日期及规格型号、抽样器具、样品数量及封存形式、抽样单编号等信息。(3)要注意,对生产过程、原料、包装物及检查现场等情况的记载。(对检查现场情况作描述,有利于从空间角度对事实予以证实)。

3、必须注意记载涉案物品价格、数量的获取途径、方式。 涉案物品的数量、价格多少,是行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依据。因此,应注重对涉案物品价格、数量的采集及相关证据的记录。(1)要记明物品的放置场所、码放位置、码放方式; (2)有包装的要记明包装形式和包装标注内容等情况; (3)要记明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 (4)要记明获取相关数据的途径、方式。相对人口述的,要写明据什么人介绍;现场清点的,要证明清点方式、参与人;查看帐册、单据的,要记明查看的什么帐册或什么单据并记明编号,必要时制作复制件; (5)散装物品的计量,要记明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状态及计量过程;(6)数据一定要确切,不能出现“大约”、“等”之类的字眼,计件的一定要精确到个位数,不能估算。 4、必须注意对相关证据、活动、文书制作等情况进行相应的记载。 现场检查笔录作为证据,应与其他证据相互关联和相互印证;因此,在现场检查笔录上有必要记明对书证、物证的采集、抽样过程、封存过程及其文书的制作等情况。如涉及封存(扣押)或登记保存的,应记明封存(扣押)或登记保存决定书、封条的编号,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应同时在封条上签字。采集的物证、书证一定要由相对人签字确认,在现场检查笔录上也要作相应的记录。对票据、帐册复印时,要由相对人确认票据、帐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核对无误)并签字。

人民警察询问笔录模板

到案方式为口头传唤/投案/移送/扭送的违法嫌疑人填写以下内容: 到案时间 2011年 11月07日11时00分违法嫌疑人签名: 离开时间 2011年 11月07日时分违法嫌疑人签名: 询问笔录 第 1 次共页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询问地点湛江市公安局**派出所办公室 询问人工作单位 记录人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 ***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男 文化程度高中民族汉出生日期 1967 年02月07 日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身份证、4129241**********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无 联系方式 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否 是否具备阅、听、说汉语能力具备 翻译人/监护人(签名) ----- 现住址 ---------- 通知家属情况:年月日时分已通过电话通知 其。被传唤人签名确认: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的民警,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件(出示人民警察证),你因涉 嫌 ,依据第条规定,依法口头传 唤你到**派出所,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你明白了吗? 答:明白了。 问:你要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有权提 出对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回避申请;你有权对有关情 况作陈述和申辩;有权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 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补充意见;如果你回答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以上内容你是否听明白,有何要求? 被询问人:第 1 页

答:明白了,没什么要求。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理、劳动教养等其他处罚?答: 问:讲一下你的家庭情况? 答: 问:讲一下事情的经过? 答: 问:还有其他情况补充吗? 答:没有了。 问:以上所说是否属实? 答:属实。 问:你看一下笔录和你说的是否一样? 答: 被询问人:执法人员: 第 2 页

如何开展现场检查及拟写现场检查笔录(药品稽查)

浅谈如何开展现场检查及拟写现场检查笔录(药品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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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开展现场检查及拟写现场检查笔录 【打印】【关闭】 一、现场检查及其笔录的作用 执法实践证明,遵循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有效的实施现场检查,拟写好现场检查笔录,可以达到行政执法的预期的效果。相反,失败的现场检查,可能导致执法机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对违法现场和与违 法活动有关的物品进行检查、清理时进行的书面记录,是行政执活动中收集的十分重要的证据之一,行政机关通过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可以将现场发生或勘查的情况,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使没有参加现场检查的人通过阅读笔录,能了解到现场的原始状况。它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场检查笔录》是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活动的现场及相关证物进行实地检查,或者对药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录。这一规定说明现场检查笔录一项重要的作用就是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活动的现场及相关证物进行实地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录,检查的目的就是要收集相关证据,有效查处违法行为。司法机关普遍认为,现场检查笔录的效力远远高于人的陈述。现场检查笔录是执法人员在违法现场收集的第一手资料和证据,在办案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既是违法行为的有力证明,又是获取新证据的突破口。因此,现场检查笔录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案件办理的质量,甚至关系到所办案件是否成立的问题。 二、现场检查笔录的证据地位 (一)现场检查的重要性。在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现场检查笔录属实物证据,是一种书面形式的证据材料,它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但形成时间、制作主体以及内容方面都有别于书证,记载的是物证材料,但并不是物证材料本身,而是保全这些材料的方法。它是指药品监督部门对涉嫌违法当事人的物品(含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及有关材料等)或涉嫌违法的场所依法进行检查时,对检查情况制作的书面记录。 (二)现场检查笔录的法律效力。《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现场检查笔录等,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也规定:“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由此可见,现场检查笔录证明效力大于证人证言、又可作为定案依据,是药品监管部门发现案源、立案调查、查办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之一,其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直接关系到笔录的证明力。这就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要做到客观、真实、全面、准确、规范。 三、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部分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笔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错误认知,在制作现场笔录时态度马虎,操作不规范,以至于笔录质量不高,削弱甚至丧失了现场检查笔录应有的作用和法律效力。 (一)客观性不突出。现场检查笔录应当突出体现笔录的即时性、真实性、现场性等客观要求,笔录中不能包含过多的主观因素。 1.进行主观认定。有的现场笔录在初次接触涉嫌违法现场时就直接使用“违法”、“非法”、“擅自”等词语,或者象制作处罚决定文书一样,直接叙述违法情形,其中掺杂了过多的主观成份,这样的记录不符合客观性与真实性的要求。

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程序文书样式 目录 1、强制措施审批表 2、强制措施决定书 3、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4、强制措施扣押清单 5、延长扣押期限审批表 6、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 7、解除强制措施决定书 8、退还被扣押财物凭证 9、强制执行催告书 10、强制执行决定书 11、中止(终结、恢复)强制执行通知书 12、强制执行协议书 13、强制执行申请书 14、陈述申辩书 15、责令改正通知书 16、文书送达回证 17、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18、授权委托书

陕运强制文书一: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审批表

文书补办批准手续。 陕运强制文书二: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决定书 主要理由: 依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的___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财物、设施或场所的名称及数量)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_____日,自年月日起。 请持本决定书在日内到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本决定书同时作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书。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执法证号: 执法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陕运强制文书三: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陕运强制文书四: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扣押清单 因当事人 一案,本机关对实施了 的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日,扣押车辆等财物清单如下: 其他说明: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执法证号: 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

询问笔录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公安机关文书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询问笔录 推荐阅读: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询问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和98条的规定,询问证人或被害人时所作的问答式书面记录。 询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询问笔录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证言。是侦查员分析案情、侦破案件的依据之一,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经过查证核实的询问笔录即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重要证据之一。所以,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对于及时查明案情,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证据的真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揭露惩罚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1.记清情况来源;2.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根据;3.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三、注意事项 取证目的要明确。记录员要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即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明确询问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记清所要问的问题。

现场检查笔录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 第页,共页 检查事由: 被检查单位(人): 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检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我们是博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我们在你单位陪同下进行现场检查。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检查 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你也有权申请检查人员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是否申请调查人员回避,是□,否□;签字: 现场检查记录: 1、执法人员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 2、 被检查人:职务:年月日见证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执法人员:年月日第联

注:存档(1)。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并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笔录修改处,应由被检查人签字或者按指纹。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应邀请见证人到场,并由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同时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签字的理由。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字。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博)食药监登保〔〕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见(博)食药监登保〔〕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登记保存。在此期间,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保存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七日) 附件:(博)食药监登保〔〕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公章) 年月日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第联

(博)食药监登保处〔〕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对年月日(博)食药监登保〔〕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中《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载明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后予以返还; ()送交检验、检测、检疫、鉴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 ()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 附件:(博)食药监登保处〔〕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清单》 (公章) 年月日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查封(扣押)决定书

行政拘留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017年4 月13日15时30分至2017年4月13日16时 20 分询问地点: 询问人(签名):工作单位: 记录人(签名):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曾用名(绰号): 性别:文化程度:民族: 职业: 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 现住址: (口头传唤/被扭送/自动投案的被询问人于月日时分到达,月日时分离开,本人签名:)。问:我们是惠水县公安局森林大队的民警,现依法对你了解有关问题,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件(出示人民警察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你要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的权利,如果有意伪证或隐匿罪证的,要负法律责任,你是否听清楚了 答:我听清了。 问:现在向你宣告并送达这是《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你可以自己阅读,也可以要求我们当场向你宣读。 答:我不认识字,你们读给我听就好了。 问:对上述向你宣读/自己阅读的权利义务,都听清楚了没有 答:我已听清楚了。 问:请你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问:你是否会驾驶机动车辆

答:不会。 问:讲一下你的家庭情况 答: 问:你是否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 答:没有。 问:你是否有吸毒史 答:没有。 问:你是否患有什么疾病 答:没有. 问:你知不知道今天因何事被带到惠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答:知道,是因为我在摆金镇立新村七组小地名(钢筋垭口)的一块农地地坎烧杂草,被你们带到惠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问:你把具体情况说一下 答:好的。下午二点半左右,我在摆金镇立新村七组小地名(钢筋垭口)烧土坎,准备拿那里的地来种玉米,我把地里的杂草割到地坎旁边来烧,也没有全部弄在一起。我就用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打火机点火烧了,当时天气有点干燥,风也有点大,周围的地坎还长有杂草,火就顺着地坎边就燃起来,被你们发现后我就去灭火。你们工作人员讲:不要在林区边烧火,怕引起火灾。没有一会我就把所有的火熄灭了,我就被带到县森林公安局来配合调查。 问:你知不知道烧了多大面积 答:估计有十几个平方左右。 问:你烧的地方有什么植被 答:没有树木,都是杂草。 问:是否还有其他地方被火烧到

现场勘查笔录(实例)

现场勘查笔录(实例) 19年月日上午8时35分,我大队值班室接分局刑侦队电称:“植物园小凉亭内发现一人被打伤,被害人已送医院抢救,现场上有许多血。请速派人勘查现场。”当即由封副大队长带领侦查员郑、鲁、金、法医季、陈,痕迹技术员孙,照相技术员徐于8点54分到达现场。相继到达现场的有分局局长吕、副局长余、杨,刑侦队长陈、副教导员林,侦查员朱、陶、林、庄等同志。现场已由派出所方同志和植物园的部分工人同志保护着。首先听取了派出所和植物园同志的情况介绍。然后访问了现场发现人顾(男,18岁,住植物园玉泉大队)和胡(男,18岁,住植物园玉泉大队)。据他俩讲,早上7点50分左右,顾与胡到大队里去分番茄,顾的舅舅告诉说,今早不分。二人就讨个蕃茄,边吃边走。先到植物园三在分类红亭子里坐了10分钟,再往豆科小凉亭走去。先看见了亭旁放着一辆自行车,走进亭内见一个人头东足西仰天躺着,右手搁在头上,左手弯曲伸在旁边,头上都是血,两脚伸在石凳下面,旁边有一本《世界文学》,一张报纸上都是血,一只拎包放在石凳上。胡讲:“人还会动,快去叫人。”二人就往厕所方向跑去,碰到植物园一男一女推车子过来,就把情况告诉了他们。男的报告班长去了,女的跟着去亭子。过了10分钟,来一了辆三轮车把那人抬上去,拉到了医院抢救。派法医去勘查被告人伤势。被告人是一位60多岁身体壮实的老年人,已昏

迷不醒,有生命危险。右侧头部后面有严重的钝器伤(详见法医鉴定)。 当日天晴,气温25~27℃,偏北风3~4级。 现场位于区植物园南面豆科区小凉亭内,西面靠近豆科区;南面临向医院;东西与植物园三班分类区红亭相望;北面是植物园豆科区。小凉亭朝西是一大门,亭两侧长廊可进出都无门。亭子总面积为76平方米。现场血迹在正亭北面的石板地上。一石与正亭长廊相遇,高13厘米,石阶下有一滩浓色血泊,面积为5040厘米。石阶上也有4030厘米血泊,流下石阶与浓色血泊连接在一起。石阶上面血泊旁有一张19年7月17日至9月23日的第20期广播电视节目周报,报上染满血迹。紧靠报旁有一大滩6755厘米的呕吐物(上有嚼碎的月饼和梨子成分)。距呕吐物8厘米处有一小堆 54、5厘米的碎月饼。离月饼30厘米处有呈条状的梨皮,紧靠旁边是一副完整的外圈黄色眼镜,镜脚贴地平放。左侧地面有三条约60厘米长的滑痕,东面一石柱,上沾174厘米的血迹。距石柱110厘米处有一本19年第4期《世界文学》,书面朝上,左边下脚有铅笔写的“石”名字,书长20厘米,宽14厘米,总面数达320页,书中夹着一张半新票额10元的人民币,一半露在外面。离书30厘米发现一个局部波浪形花纹的血足迹。北侧是高40厘米的亭子石凳,上放一只淡灰色人造革旧拎包,高25厘米,双环,有拉链。清查内有:薄膜塑料袋一只(内装红条子毛巾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现场检查笔录等,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也规定:“(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由此可见,现场检查笔录证明效力大于证人证言、又可作为定案依据,是药品监管部门发现案源、立案调查、查办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之一,其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直接关系到笔录的证明力。这就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要做到客观、真实、全面、准确、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基层执法人员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做记录时马马虎虎,造成现场检查笔录质量不高,影响办案效率。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 一、用语的主观性。有的药监执法人员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加入主观内容。主要有:一是对物品数量描述不准确。使用“大约”、“大概”、“估计有”等模糊词语,或“多”、“余”、“左右”等不定词语。如“医用脱脂棉重约200克”,“土霉素片240片左右”等等。二是现场进行主观认定。使用“违法”、“非法”、“擅自”等词语。如:××卫生室违法使用过期失效的药品等。三是现场检查笔录与调查笔录混淆不清。如有的现场检查笔录以“据当事人口述”、“×××讲(交待)”的形式来确认当事人购进、售出物品的数量、价格等。 二、记录不全面。有的执法人员不能全面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和相关人员的行为等情况。所记的主体性内容不够全面。主要有:一是只重视记现场检查的结果而不记录检查活动的相关环境。如“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外包装标示[贮藏]:“密闭、在冷处保存”,该卫生室放在常温下保存,而未记录当天常温温度是多少度。二是只记录执法人员的检查行为而未记录被检查人的活动状况。如被检查人是在售药,还是在配合查找有关票据等。三是只记录发现药品的数量而未记录其数据来源和获取途径。如未记录在检查过程中确定的药品、器械数量是通过盘点、称重,还是查票据获得的。五是只记录当事人未签名的事实而未注明其不签名的真正原因。 三、记录的内容前后不一致。对现场检查药品、器械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措施的,未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记载。有的还出现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清单上注明的药品、器械的名称、计量单位、规格、批号、效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数量,与现场检查笔录记录的同类品名不一致。出现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 四、不重视辅助性项目填写,记录不完整。有的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笔录中辅助性项目填写不完整,甚至漏填。主要有:检查时间填写不准确,页码漏填。有的只填写现场检查的日期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忘记填,页码漏填;检查地点填写不准确。大多按被检查单位《许可证》正本上地址填写,也有的地址在《许可证》副本上已变更,但其正本未变,这样地址填写就不真实。如卫生院,检查地点是药房、药库、还是哪个职能科室表达不清;单位名称不写全称,被检查人身份填写不准确。如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的法定负责人,大多是村主任,而不是该卫生室负责人或从业人员,这样在现场检查笔录上只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不填写卫生室真正的负责人;也有的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是前任,没有填写现任负责人姓名等相关内容。被检查人如果是个人,没有填写其身份证号码。

《询问笔录的实例》

《询问笔录的实例》 询问证人笔录 询问地点:××厂会议室时间1988年12月9日自11时58分开始至13时30分结束 询问人:××市公安局××区分局刘××证人:袁×,男,现年××岁,×族,成分学生,文化程度高中,职业××市××中学××班学生,住址××市××区××村××号,证人与被告人关系:同学、邻居。 问:我们是公安局的。今天找你来,主要是证实一下有关何××杀人的情况,希望你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如实地提供证言,不得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否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答:是的,我一定如实地说。 问:你现在就实事求是地讲何××的犯罪活动。 答:今年11月14日中午,我同何××在我们家楼上扶着栏杆耍时,何提了:“11·27的时候我们到××山去耍,把周×的汽枪借去玩,看到哪个地方去弄(偷)点钱。”我说:“现在‘烫得很’(公安局管得严的意思),不好搞。”11月18日中午他对我说:“我们今天晚上去偷××厂的二宿舍(女工宿舍),你吃了晚饭后在茶园等我。”我说:“二宿舍没有什么偷的。”他又说:“去闯一回。”当天晚上我吃过晚饭就在茶园等他,大约7点过一点,我们就在茶园相遇了。

于是,他就叫我走,走到厂大门口铁栏处站着,他说:“我到二宿舍去闯一下,你给我放哨。”我说:“行!”之后我也尾随下去。我们在厂里转了一下,就到外宾厕所去解便。在厕所里,他叫我先去看一下有没有人,我看后去告诉他“二宿舍门前有个女工在洗衣服。”他解完便也转到二宿舍背后,看到有人洗衣服,就没有去偷二宿舍,我也没给他放哨。等了一会,我就转到茶园去看赵××等打牌,不知道他到什么地方去了。大约8点多钟的时候,厂里职工唐××来茶馆里说:“厂里杀了人,高×被杀伤了。”当时我就怀疑是何××杀的。后来又听说罪犯是穿的米黄色上装,我就更怀疑是何××杀的了。 问:你有什么根据? 答:因为何××当天晚上是穿的米黄色中山服。 问:你看清何××下装穿的裤子,脚上穿的什么鞋子? 答:下装是浅蓝色涤纶长裤,没有注意脚上穿的什么鞋子。 问:18日晚上你看见何××身上带有什么凶器? 答:有把水龙刀,我们两个从茶园出来,走到厂门口,他把刀拿出来向上抛起耍时,我看得很清楚。 问:这个刀(出示刀),你看是不是何××在18日晚上耍的那把? 答:是那天晚上我看见的那把刀,一点不错。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范文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公()勘[20 ]号 20 年月日时分新建县派出所值班室接到南昌市110指挥中心的电话报告/指派:发现一女尸,要求派人进行现场勘查。 现场勘验检查于20 年月日时分开始,至20 年月日时分结束。 现场地点:南昌市(区、自治州、盟)新建县(市、区、旗) 天气情况:温度20℃;相对湿度 30﹪;风向东南风;阴/晴/雨/雪/雾。 勘验检查现场的条件:原始现场/变动现场。 现场勘验检查利用的光线:自然光/灯光。 现场勘验检查指挥由新建县派出所副所长*** 担任。 勘验检查情况: 现场位于**大学宿舍楼****,现场是宿舍内,约25平方米,两边是床,下面是写字台,凳子。尸体仰卧于地板上,死者身上穿花格子白底淡蓝色长裙。死者叫****,女,19岁,**大学大一在读学生。尸体心口插着一把水果刀,刀长20厘米,宽2.5厘米。尸体双手捂着胸口的刀,双手和长裙沾满血浆,血浆尚未凝固。 尸体抬出后,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双手四指有刀柄按压的痕迹,手心有刀锋划过的刀痕,手臂均有刀伤,左手小臂有横面刀伤,刀口长3厘米,不深,右手大手臂有斜面刀伤,刀口长6厘米,伤口很深,死者系遭凶手袭击后反抗,被凶手在左右臂各砍一刀,仍然坚持反抗,凶手一怒之下用刀刺向死者胸口,死者用双手抓住刀,无奈力量不够,惨遭凶手毒手。现场留有两种脚印,一种是死者布鞋留下的印迹,另一种是男士皮鞋印迹,为犯罪嫌疑人所留。犯罪嫌疑人是有预谋的,并未留下任何指纹痕迹,楼下监控没有捕捉到犯罪嫌疑人的任何讯息。 现场勘验检查提取痕迹、物品登记表

现场勘验检查制图 2 张;照相22 张;录像20分钟;录音11 分钟。 现场勘验检查记录人员: 笔录人 制图人 照相人 录像人 录音人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 性别年龄,住址签名 性别年龄,住址签名 性别年龄,住址签名

实施查封扣押不可缺少四种执法文书

实施查封扣押不可缺少四种执法文书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这一规定赋予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安监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必须规范使用执法文书,2010年7月15日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规定的执法文书式样,仅仅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种,在具体操作中,还有四种文书不可缺少。 一是查封扣押审批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职权,从性质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来说,行政强制应当经行政机关首长批准;对重大或者数额较大的财物实施行政强制,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即使是实施暂时查封或者暂时扣押这种即时强制措施,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也应事先报批,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事先报批时,应当在即时强制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而且在危急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取消强制措施。《安全生产法释义》在第五十六条解读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时指出,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时,要经过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因此,实施查封、扣押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制作查封扣押审批表。

查封扣押审批表由案件基本情况、承办人意见和领导审批意见三部分组成。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由、当事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等),承办意见主要包括基本事实、法律依据、物品拟查封扣押地点、承办人签名、时间等,审批意见包括领导意见、领导签名以及时间等。 二是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由此可见,实施查封、扣押这种强制措施时,在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的同时,必须当场制作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并当场将查封扣押物品清单交当事人签收。 查封扣押物品清单一般要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产地、特种等物品基本信息,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必须由执法人员、见证人员和当事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有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留存。 三是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审批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

现场勘验笔录范本

仪公(新)勘[2010]125号现场勘验检查记录 制作单位兰州市安宁分局安防二队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仪公(兰)勘[2017] 002号2017 年08 月日8时12分兰州市安宁分局安防二队 接到彭艳丽的报告□/指派□:发现实验楼401室有男尸一具,要求公安机关勘验现场。 现场勘验检查于2017年08 月10日08 时25 分开始,至2017 年08月10 日09 时30 分结束。 现场地点:兰州市(区、自治州、盟)安宁区县(市、区、旗)甘肃政法学院实验楼401室 天气情况:温度9 ℃;相对湿度15 ;风向东南风;阴□/晴□/雨□/雪□/雾□/ □ 勘验检查前现场的条件:变动现场□/原始现场□。 现场勘验检查利用的光线:自然光□灯光□ 共页第1 页 现场勘验检查指挥由安宁分局安防二队大队长周敦栋担任。

勘验检查情况现场位于兰州市安宁区甘肃政法学院实验楼401室。北侧政法体育馆,西侧兰州交通大学第10教学楼,南侧政法行政楼,东侧为和谐广场。门锁完好无撬痕,门向内敞开,进入该室后,该室为两室一厅砖混结构,门右侧有电视柜,其上有一台电视机。前面有一茶几,其上有一杯子,发现一枚指纹。右侧有两个沙发,其上发现一枚指纹,客厅东南角摆放两个柜子,门扇全部呈打开状,有明显的搜素痕迹。窗户右扇打开一半。卧屋内有一木质床,床上有一具仰卧男尸,尸体颈部有大量血迹,尸体上身盖有被子,床下右侧有一把带有血迹的菜刀,地上有宽9cm,长10cm床头两侧有两个木质床头柜, 第 2 页 现场勘验检查记录人员: 笔录人李杰新政派出所民警

制图人 照相人 录像人 录音人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 单位仪陇县新政派出所职务民警本人签名 单位仪陇县新政派出所职务民警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 姓名:李国峰性别男年龄26岁,住址新政镇幸福小区 签名 姓名:田鹏性别男年龄20岁,住址新政镇科达小区 签名 二0 一0 年五月十日 第3 页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笔录及范文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笔录及范文 推荐阅读:一、概念及作用 现场勘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痕迹、物证等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 一、概念及作用 现场勘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 体、痕迹、物证等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我国《刑 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现场勘查笔录是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线索、揭露犯罪的依据。也是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当事人陈述的有力证据;是公安机关 研究案情、确定立案和制订侦查工作方案、制作立案报告、破案报告、起诉意见书的依据。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控诉犯罪和法院定 罪量刑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因此,现场勘查笔录直接关系到立案、侦查、起诉乃至审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场勘查情况。现场勘查笔录与现场照像、现场绘图共同组成完整

的“现场记录”,三者缺一不可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现场勘查笔录由三部分内容组成:(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案名文种”组成。如《王××被杀案现场 勘查笔录》。 2.现场勘查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3.现场勘查的地点。 4.参加人姓名、单位、职务等。 (二)正文 该部分内容是现场勘查笔录写作的重点,要准确、清楚、详细地 写明犯罪现场的勘查过程及结论。主要写明以下几点: 1.基本情况 接受报案的时间,报案人、被害人的姓名、住址、所在单位及其所提供的关于发生、发现案件的简要过程。 2.现场保护情况 到达现场的时间,现场保护否。 保护现场人员姓名、职业和住址;到达现场时间和采取的保 护措施,以及在保护现场过程中发现何可疑现象及问题。如现场在 采取保护措施前已受到破坏,应如实写明已破坏的原因和简况。进行勘查时的天气及光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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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公安询问笔录模板 公安询问笔录模板,公安询问笔录是法律行业的专用术语,是公安局记录人将犯罪嫌疑人,或者目击证人的详细报案信息,语言记录成文字,以下是管理资料网公安询问笔录模板 公安询问笔录模板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 11月07日12时10分至 11月07日12时25分 询问地点**市公安局**派出所办公室 询问人工作单位**派出所 记录人工作单位**派出所 被询问人***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男 文化程度高中民族汉出生日期1967年02月07日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身份证、4129241****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无 联系方式 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否是否具备阅、听、说汉语能力具备翻译人/监护人(签名)-----现住址---------- 通知家属情况: 11月07日时分已通过xxxx通知 其。被传唤人签名确认: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的民警,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件(出示人民警察证),你因涉嫌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

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 一款之规定,依法口头传唤你到**派出所,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你明白了吗? 答:明白了。 问:你要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有权提出对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回避申请;你有权对有关情况作陈述和申辩;有权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补充意见;如果你回答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以上内容你是否听明白,有何要求? 被询问人: 答:明白了,没啥要求。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理、劳动教养等其他处罚? 答:没有。 问:你是否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答:没有。 问:讲一下你家庭情况? 答: 问:你有没有取得与你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 答:没有 问:请你讲一下自己的违法情况。答: 11月07日11时00分

《现场勘查笔录的实例》

《现场勘查笔录的实例》 ××植物园豆科区小凉亭行凶抢劫案现场勘查笔录 19××年×月×日上午8时35分,我大队值班室接××分局刑侦队电称:“植物园小凉亭内发现一人被打伤,被害人已送医院抢救,现场上有许多血。请速派人勘查现场。” 当即由封××副大队长带领侦查员郑××、鲁××、金××、法医季××、陈××,痕迹技术员孙××,照相技术员徐××于8点54分到达现场。相继到达现场的有××分局局长吕××、副局长余××、杨×,刑侦队长陈×、副教导员林××,侦查员朱××、陶××、林×、庄××等同志。现场已由××派出所方××同志和植物园的部分工人同志保护着。 首先听取了派出所和植物园同志的情况介绍。然后访问了现场发现人顾××(男,18岁,住植物园玉泉大队)和胡××(男,18岁,住植物园玉泉大队)。据他俩讲,早上7点50分左右,顾与胡到大队里去分番茄,顾的舅舅告诉说,今早不分。二人就讨个蕃茄,边吃边走。先到植物园三在分类红亭子里坐了10分钟,再往豆科小凉亭走去。先看见了亭旁放着一辆自行车,走进亭内见一个人头东足西仰天躺着,右手搁在头上,左手弯曲伸在旁边,头上都是血,两脚伸在石凳下面,旁边有一本《世界文学》,一张报纸上都是血,

一只拎包放在石凳上。胡讲:“人还会动,快去叫人。”二人就往厕所方向跑去,碰到植物园一男一女推车子过来,就把情况告诉了他们。男的报告班长去了,女的跟着去亭子。过了10分钟,来一了辆三轮车把那人抬上去,拉到了××医院抢救。 派法医去勘查被告人伤势。被告人是一位60多岁身体壮实的老年人,已昏迷不醒,有生命危险。右侧头部后面有严重的钝器伤(详见法医鉴定)。 当日天晴,气温25~27℃,偏北风3~4级。 现场位于××区××植物园南面豆科区小凉亭内,西面靠近豆科区;南面临向医院;东西与植物园三班分类区红亭相望;北面是植物园豆科区。 小凉亭朝西是一大门,亭两侧长廊可进出都无门。亭子总面积为76平方米。现场血迹在正亭北面的石板地上。一石与正亭长廊相遇,高13厘米,石阶下有一滩浓色血泊,面积为50×40厘米。石阶上也有40×30厘米血泊,流下石阶与浓色血泊连接在一起。石阶上面血泊旁有一张19××年7月17日至9月23日的第20期广播电视节目周报,报上染满血迹。紧靠报旁有一大滩67×55厘米的呕吐物(上有嚼碎的月饼和梨子成分)。距呕吐物8厘米处有一小堆5×4.5厘米的碎月饼。离月饼30厘米处有呈条状的梨皮,紧靠旁边是一副完整的外圈黄色眼镜,镜脚贴地平放。左侧地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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