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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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03.03.11
•【分类】工作报告
正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3年3月1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大力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院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报告对最高人民法院五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后工作提出的意见是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判机关职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从司法改革的全局出发,深入推进法院改革,完善各项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3年3月11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关于审判和执行工作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展,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1998年至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0293件,比前五年上升4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960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2%。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人民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3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6%,判处犯罪分子322万人,上升1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81.9万人,占25%。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犯罪,恐怖犯罪,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批曾称霸一方、无恶不作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严厉惩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惩处毒品、淫秽物品和非法出版物犯罪;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
共审结上述案件109万件,判处犯罪分子161万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7%和14%。此外,还审结诈骗、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案件130万件,判处犯罪分子140万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26%和20%。审结自诉案件27万件,比前五年下降2%。
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涉及食品、药品、棉花、农资、医疗器械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取出口退税、骗汇以及制贩假币等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71213件,比前五年上升68%,判处犯罪分子89896人,比前五年增长1.3倍,给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8亿元。
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判处犯罪分子8330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2662人,比前五年上升65%。对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分子,加大打击力度。此外,依法惩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一批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人民法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五年来,共对不构成犯罪的1165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17870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判处缓刑,促进犯罪分子的悔改。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支持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庭审直播、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报道等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五年来,参加旁听审判的群众累计达2.3亿人次。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41133份,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调节民事和行政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发展和法制的逐步完善,民事案件逐年增加。五年来,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362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0%;诉讼标的总金额31971亿元,增长2.4倍。
加强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人民法院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扶养、继承以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共审结678万件,比前五年上升5%,注重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制裁侵权行为,共审结179万件,比前五年上升60%。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等案件,共审结42万件,比前五年增长1.7倍,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外,还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运输等案件791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9%。
加强商事案件的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人民法院妥善处理涉及企业改制、破产案件,买卖合同、金融纠纷、企业承包、租赁等案件,共审结670万件,比前五年上升9%。其中,审结借款、存单、票据、股票、债券、清收金融资产债权等案件292万件,比前五年上升39%,诉讼标的金额13285亿元,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安全。
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保护先进文化成果,促进科技进步。人民法院相继开展涉及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案件的审判工作。五年来,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636件,比前五年上升40%。
加强行政案件的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464689件,比前五年上升65%,案件种类已基本覆盖行政管理领域。
加强国家赔偿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五年来,共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1321件,决定赔偿4013件,占35%,使蒙受冤屈的公民获得司法救济。
加强涉军案件的审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制定《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