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各项用地中绿地率控制

城市建设各项用地中绿地率控制
城市建设各项用地中绿地率控制

表二十三《城市建设各项用地中绿地率控制》

表二十五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表

注:1)、自行车按0.8 ~1.2平方米/辆(地上)或1.5 ~ 1.8平方米/辆(地下)控制。

2)、机动车以小汽车计算标准按25~30平方米/辆(室外)和30~35平方米/辆(室内)控制。

3)、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道交叉点附近,且距离交叉口大于50米;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应设在次干道和支路上。机动车公共停车位大于50个时,出入口大于等于2个;停车位大于500个时,出入口大于等于3个。出入口之间距离应大于15米。自行车停车位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少于2个;停车位超过1500个时,应分成1000~1500个一组,每组有一对出入口。

4)、居住区内单行道和尽端式车道,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该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5)、居住用地内设置相应的居民小汽车、通勤车等停车场(库)。社会停车位按每100户30车位考虑。

二、建设规划控制

(一)、开发强度控制

1、规划中将住宅用地细分为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均统一安排以适应市场和管理需要。居住建筑以多层及小高层为主,多层住宅以4-6层为主,小高层住宅一般控制在11层以下,高度不宜超过40米。标志性建筑可建11—18层,但高度不宜超过60米。

2、低层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按0.5-0.8左右,建筑密度25%以内控制;多层住宅用地容积率按1.5-1.8左右,建筑密度30%以内控制;多层与高层住宅用地相混合的容积率在1.5-2.2左右,建筑密度30%以内控制;高层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按2.2-2.6左右,建筑密度25%以内控制。

3、住宅区内中、小学的建筑应按教委的有关规定,一般中学按容积率0.8-1.2左右,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绿地率不低于45%;小学按容积率0.8-1.0左右,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绿地率不低于45%;幼儿园按容积率0.6-0.8左右,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绿地率不低于45%;体育、医疗以及其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按国家有关规范控制其开发强度。

4、公共设施用地容积率总体控制在1.0-3.5左右,其中商业贸易用地容积率为1.5-3.5左右,文化娱乐用地容积率为1.0-3.5左右;根据地块面积大小相应调整,具体指标由地块开发控制图则详细规定。

5、一、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8-2.2,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8-1.5。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内可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单身宿舍,但其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其用地仍为工业用地;居住生活建筑与工业建筑之间的间距须按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三类工业用地及相邻地区严禁建设职工宿舍。

工业地块的主要用途应以生产性活动为主,为了防止工业用地改变主要用途进行建设,生产性建筑面积应至少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60%以上,并对其主要附属设施建设控制如下:1)、设置公交站点,划定行人过街横道。

2)、可以设置企业所需员工食堂、储物室、养护室、警卫室、自备诊所、陈列室、厕所,但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的7%。

3)、严禁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圳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6、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其他性质建筑的间距均应符合国家和江西省相关的日照、消防、交通、环保、卫生和市政管线的要求,旧城区中多层、低层住宅南北向日照间距不低于1:1H,新城区中多层、低层住宅南北向日照间距不低于1:1.1H;高层板式住宅南北向日照间距不低于1:0.9H,且其最小值为30米;高层塔式、点式住宅南北向日照间距不低于1:0.6,且其最小值为24米。

7、套型比例控制:新建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结构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的70%以上。

8、容积率的有关特别规定:

对于总面积大于3公顷的大地块, 在开发过程中如进一步划分小地块(小于1公顷)时, 其开发强度可按如下规定进行调整:

(1)细分后小地块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原大地块所规定的限度。

(2)对于沿街道、城市广场等开阔地段的小地块, 其容积率可适当提高。

为防止土地投机,开发地块必须满足最低容积率要求。若分期开发,首期开发的容积率不得低于0.6。

(二)、建筑高度控制

1、建筑高度既是地块开发强度的表征,也是城市空间形态的体现。

2、规划对现状保留建筑的高度不作规划控制,该类建筑在本规划时效期内如需改造,改造后的建筑高度不宜高于现状建筑高度。

3、根据城市设计概念,高度控制分为区域、界面和节点三个方面,采取区间(设置建筑高度的上限和下限)和限高(只设置建筑高度的上限)二种方式。建筑高度区间是比建筑限高更为严格的控制方式,适用于城市景观更为重要的部位(如地标建筑、门户节点建筑),以确保城市形态的主导部位的确定性。

4、根据城市空间设计,结合城市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确定城市中建筑的限制高度。除由于景观要求或城市地域识别要求而允许设置少量高层外,其余地段应严格限制高度。

表二十:建筑高度等级、指标及应用范围

5、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外,更多的考虑城市景观的要求,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沿主、次道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W)和建筑退界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2)、建设工程项目需修建围墙或临时建筑的,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共建筑,其临街面一般不应修建围墙、临时建筑,应以花台、绿化带等建筑小品作为用地边界的隔离带或隔离墙。沿建设用地边界建围墙的,其围墙型式应为透空型围墙,围墙高度不应超过1.6米,且应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

■确有特殊要求的,可建封闭式的围墙、围墙外观应进行形式美化处理,有利于城市景观,墙高除满足规范要求外,一般不得超过2.6米。

(三)、建筑退界控制

1、为了更好的控制好建筑的退界,本次规划划定旧城区区域是指由金莲山大道、中山路、梅国南路、东侧规划范围线所组成的区域;新城区是指除旧城区之外的其它规划区域,但对旧城区内剖分新增建设用地的区域本次规划照样将其划入新城区中。

2、当道路沿线设有控制绿线时,沿线建筑按照控制绿线退界。当道路沿线没有控制绿线时,道路沿线的建筑退界按《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控制表》控制。相邻地块边界的旧城区建筑退界至少为3m,新城区建筑退界至少为5m,并且应符合有关的日照和消防标准。

表二十一: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控制表

注:1)、表中H指建筑物高度,W指道路红线宽度。

2)、高层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是指主体部分的退让,其裙房退让按多、低层建筑退让要求控制(裙房高度小于24米)。

3、沿建筑基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及相关专业规范规定的要求。

4、各类建筑物退让距离按下表《建筑离界(用地红线)距离控制表》规定控制,且不得小于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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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的计算规则(2014最新版)

绿地率计算规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 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 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 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三)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 1、景观水体; 2、跌水; 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 (四) 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五)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即使是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入绿地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达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产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根据北京的地方规定,凡符合规划的新建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平方米的规模。 国家要求的指标是绿地率,绿地率不同地区多少有区别,且要求严格。 一般讲,新建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建筑周边1.5米不算入绿地,道路周边1米不算入绿地,覆土深度不足的部分不算绿地——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的),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等于4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做绿地。也就是说一个车位4角都种树才算绿地面积。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大乔木,且至少有一个侧开口的算作绿地。水体算作绿地。计算绿地率时,校园路不用扣除。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2014最新版)

绿地率计算规则 一、 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 计算规则。 二、 本规定所指的 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 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 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 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 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 四、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 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 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 100%计算。 (二) 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三)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 1、 景观水体; 2、 跌水; 3、 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 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 (四)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2、 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3、 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描述的是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即使是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 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 (含水面),至少 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而宅旁绿地的庭院 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入绿地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达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 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产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根据北京的地方规定,凡符合规划的新建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2平方 米,居住小区人均1平方米的规模。 国家要求的指标是绿地率,绿地率不同地区多少有区别,且要求严格。 一般讲,新建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 (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规范)。 建筑周边1.5米不算入绿地,道路周边1米不算入绿地,覆土深度不足的部分不算绿地一一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的),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等于4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 做绿地。也就是说一个车位4角都种树才算绿地面积。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大乔木,且至少有一个侧开口的算作绿地。水体算作绿地。计算绿地率时,校园路不用扣除。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 m2o 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绿地面积在规定间距范围之外。 建筑

关于绿化率的规定

关于绿化率的规定 说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园路及铺装场地可适当增值但不大于总面积5% 1.平面长宽比值大于3 2.面积的一半以上地形坡度大于50% 3.水体岸线总长大于面积的周边长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1.小型公园绿地内建筑占地不得大于总面积3% 2.大型公园绿地内建筑占地宜为总面积5% 3.除公园外城市绿地内建筑占地不得大于陆地总面积2%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420-2007 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2.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3.红线宽度大于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4.红线宽度大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1.新建居住区内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5% 2.按规划成片改建扩建的居住区内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5% 3.新建学校医院疗休养所公共文化设施其附属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5% 4.新建工业园区其附属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0% 5.新建地面主干道红线内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0% 上海绿化条例2007 1 17 1.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 的建筑间距内的另星绿地面积 2.在居住区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0% 每块集中绿地面积不得少于400平米 且至少有1/3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之外

3.位于浦西内环线的建筑基地难以达到上述指标可将每块面积大于100平米的屋面地栽绿化折算 屋面与建筑基地的高差M 有效系数% 1. ≤1.5 70 2. 1.5----5.0 50 3. 5.0----12 30 4. .≥12 0 4. 不在建筑基地内的沿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绿地和绿化隔离带不得作集中绿地面积计算但中心城 区由开发单位实施的沿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绿地可按50%计入建筑基地面积计算但不.大于≥建筑面积之20%。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版 各区段内的绿地率(含水体面积)不得小于95%,其中:除特殊需要外,水体面积在不低于现状水面率的前提下,原则控制在总用地的12%以内。各类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各区段总规划面积的1%。原则上生态休憩绿地范围内的建筑占地平均不超过其用地总面积的2%,其中生态休憩绿地中三个重要节点绿地的规划控制参数按《图则》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研究确定。道路、广场及停车场等占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总用地的4%以内。 上海市生态专项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指导性意见与控制性图则 总体规划指标控制:居住绿地占住宅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率)为一般住宅≥35%,花园别墅≥50%,其中用于建设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0%。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应小于400m2,且至少有l/3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绿化覆盖面积(绿化覆盖率) >50%。垂直绿化面积达到总绿地面积的20%。可供居民进入活动休息绿地面积≥30%总绿地面积。 各种元素指标控制:合理控制各项指标,其中道路地坪面积≤15%总绿地面积,硬质景观小品面积≤5%总绿地面积,软底水体面积一半控制在绿地总面积的10%—20%,绿化种植面积≥70%总绿地面积。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第五条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 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倒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于 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与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县项目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由建设项目方带征的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地:履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1)集中绿地和组团绿地内小于2.5米的道路计入绿地面积。 (2)居住小区、组团内集中绿地退后宽度大于2.5m的道路1米、房屋建筑外墙1.5米计算。 (二)中心绿地内硬质景观。 (1)布置在项目中心绿地内的硬质景观如铺装以及亭、台、榭等园林建筑小品,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占地面积可视为绿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不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20%计算绿地率。 (2)布置在项目内不计算绿地率的硬质铺装,铺装上种植乔木,乔木树干胸径6cm≤¢<10cm的每株按0.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10cm≤¢<20cm的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20cm的每株按1.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三)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折算系数见表一表一

(四)绿地范围内的水体: 1、主要类型: ○1景观水体; ○ 2 跌水; ○ 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自然生态的各类生产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2、折算系数见表二 表二 (五)屋顶绿化 1、主要类型: ①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②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③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和一层屋顶绿化。 2、折算系数见表三 表三

居住区绿地率计算规则

居住区绿地率计算规则 (一)绿地率定义 绿地率是指在建设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二)绿地率计算规则 1、宅旁(宅间)绿地、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起止界的计算: (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 (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7.0.4—2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满足本规范附录A第A.0.4条的规定; (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2、消防登高面(包括消防隐形通道)绿地面积计算,全部为植草砖铺地的可按植草砖面积的20%折算后计入绿地面积计算。 3、屋顶绿化(不包括整体地下室满足平均覆土大于1米及乔灌木种植面积大于70%要求的屋顶绿地,该绿地按100%计入绿地面积)绿地面积计算,屋顶绿化作为绿地的按下表折算系数折算后计入绿地面积计算。 标高(米) ≤1.5 >1.5 覆土厚度(米) 0.5~1 >1 0.5~1 >1 每平方米折算系数(%) 60 80 40 60 备注 (1)确实达不到国家规定绿地率指标的建设项目,允许在绿地率指标的五个百分点之内,按折算后的面积抵冲。 (2)标高指建筑物顶的相对标高(相对于设计室外地坪)。 说明:上述规则具体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和长政发(2005)115号文件规定。 1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规定指标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规定指标 国家并没有统一制定建筑密度标准,一般是由县级或区级规划部门制定《XX区(县)控制性详细规划》。这个控制性详细规划都可以在各地的规划部门网站上下载。 一般建筑密度,容积率之类的都是国土规划局控制的? 不管是不是强制性规定都不由其他人私自改变。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表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基地类型 旧城改造地区规划新区地区中心地段一般地段一般地段D% PRA D% PRA D% PRA 低层独立式住宅及 其他低层居住建筑 40 1.2 35 1.0 居住建筑 多层40 2.4 35 2.2 32 2.0 高层30 5.0 25 4.0 25 3.5 一般办公建筑 多层45 3.0 40 2.5 32 2.0 高层40 5.5 35 5.0 25 4.0 公寓式办公建筑多层40 2.5 35 2.5 32 2.5 旅馆高层35 5.0 35 4.5 25 4.0 商业建筑 多层60 3.5 55 3.0 45 2.5 高层55 6.0 50 5.5 40 4.5 商住综合楼 多层40 2.5 40 2.5 32 2.1 高层40 5.0 35 4.0 25 3.5 工业建筑 (一般通用厂房)低层多 层 40 35 1.0 2.0 40 35 1.0 1.5 普通仓库 低层多 层35 30 1.0 2.0 30 20 1.0 1.5 公共绿地按照建设部《公园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注:1、D――建筑密度,PR 建筑容积率。2、绿地率:新区不小于35%,旧城区不小于25%o

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 ;联排别墅为0.4~0.7 ; 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 ; 1 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 ;18层高层住宅为1.8~2.5 ;19层以上住宅为2.4~4.5 ;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 0的,为非普通住宅。并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有所差别。 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为26%左右,5层楼区一般为23%左右,6层楼区不高 于20%。绿化率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 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 算入绿化用地。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规定这个指标一般不少于30%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 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 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容积率比净容积率要低50 %左右。 这两个指标都是合法的,除特别说明外,说到容积率时一般都是指净容积率。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只能宣传净容积率,于是,一些开发商就钻的空子,将净容积率换算成毛容积率来宣传,购房人弄不明白其中的奥妙,还以为这个小区的容积率真的很低,入住后才发现上当了。什么是容积率?按照《成都市 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解释,容积率是地面以上各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关系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人们的居住舒适度就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但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价格中的比例,决定被开发土地的含金量。因此,容积率越高,开发商的利润就越大。 (1 )容积率:即规划地块内各类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计算公式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最新版)之令狐文艳创作

绿地率计算规则 一、 令狐文艳 二、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 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三、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 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四、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 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五、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 (三)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 1、景观水体; 2、跌水; 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

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 (四) 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 (五)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这算系数,见表四: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即使是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入绿地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达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产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根据北京的地方规定,凡符合规划的新建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

绿地率计算

绿地率计算法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 制定本计算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一定城市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城 市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 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 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第三条:绿地面积是指水平投影面积,不得按山坡地的表面积计算。在绿化植物重叠的,不得重复计算面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 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网上下载资料)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 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体和被保护的古树、城市人行道路上的绿地均不参与计算 绿地率。(《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六条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面绿化覆土深度不应低于0.15米,不宜低于0.3米。且应实行草皮绿化全覆盖;无覆土或只覆土无覆盖的规划验收时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2011,《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覆土无露土部分,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铜仁市城市规 划管理技术规定》)、(网上下载资料)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棚等)下绿地用地:悬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2.2m的,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高度小于2.2米大于1米的,按投影面积的50%计 算,高度小于1米的,绿地面积不予计算。(备注:高度值建筑物底面相对室 外地平的标高)(网上下载资料)

关于居住区绿地计算办法

关于居住区绿地率的规划控制 1、关于居住区绿地率 绿地率(ratio of green space/greening rate)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2、居住区绿地率计算公式 城市绿地率=(居住区绿地总面积/居住区用地总面积)×100%。 3、一般新建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绿地率不应低于25%。 4、居住区绿地面积的计算 居住区绿地面积: 居住用地内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等各种形式绿地的总称,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绿地及垂直绿化。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总指标不应少于1m2/人。 (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绿地面积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之外,可作为中心绿地,否则作为宅旁(宅间)绿地。 (3)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 (4)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为准进行计算 (5)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距路边1m,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沿居住区道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计算至红线。 (7)地下建设项目覆土深度大于0.6米,地表进行绿化的,可以计入地表绿地率。 (8)关于地面停车场,株行距在6×6米以下栽有乔木的停车场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边缘栽植有高大树木的停车场或只是铺设草地砖、从空隙处长满青草的停车场都不能作为绿地面积计算在居住区绿地率中。 《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绿地率计算

绿地率计算

绿地率计算法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一定城市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城市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第三条:绿地面积是指水平投影面积,不得按山坡地的表面积计算。在绿化植物重叠的,不得重复计算面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网上下载资料)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体和被保护的古树、城市人行道路上的绿地均不参与计算绿地率。(《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六条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面绿化覆土深度不应低于0.15米,不宜低于0.3米。且应实行草皮绿化全覆盖;无覆土或只覆土无覆盖的规划验收时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2011,《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覆土无露土部分,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网上下载资料)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棚等)下绿地用地:悬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2.2m的,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高度小于2.2米大于1米的,按投影面积的50% 计算,高度小于1米的,绿地面积不予计算。(备注:高度值建筑物底面相对 室外地平的标高)(网上下载资料)

绿化率的规定

绿化率的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绿化率的规定 公园内部绿化用地比例(%) 表2.3.1 说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园路及铺装场地可适当增值但不大于总面积5% 1.平面长宽比值大于3 2.面积的一半以上地形坡度大于50% 3.水体岸线总长大于面积的周边长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1.小型公园绿地内建筑占地不得大于总面积3% 2.大型公园绿地内建筑占地宜为总面积5% 3.除公园外城市绿地内建筑占地不得大于陆地总面积2%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 5420-2007 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2.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3.红线宽度大于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4.红线宽度大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1.新建居住区内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5% 2.按规划成片改建扩建的居住区内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5% 3.新建学校医院疗休养所公共文化设施其附属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5% 4.新建工业园区其附属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0% 5.新建地面主干道红线内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0% 上海绿化条例2007 1 17 1.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 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另星绿地面积 2.在居住区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0% 每块集中绿地面积不得少 于400平米且至少有1/3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之外 3.位于浦西内环线的建筑基地难以达到上述指标可将每块面积大于100平米的屋面地 栽绿化折算 屋面与建筑基地的高差 M 有效系数% 1. ≤ 70 2. 1.5 50 3. 5.0----12 30 4. .≥12 0

绿地率

绿地率 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 (一)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按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三)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计算: 1.新开发区、旧城改造和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总面积=(以计算容积率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项目用地内配套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用地面积),其中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中确定的道路红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或以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 2.单位权属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达到和超过《条例》规定指标的,以单位总面积计算建设用地总面积;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低于《条例》规定指标的,按本款第1目规定计算。 3.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涉及规划绿地,如该规划绿地参与计算容积率指标但不计算绿地率指标并负责实施的,以规划用地总面积

减去规划绿地面积之差额计算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时要求规划绿地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指标计算规定 (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原则: 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建筑物旁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 2.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以下简称规划绿地),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得占用规划绿地。规划绿地内不得建设与园林绿化无关的项目。且不得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3.配套绿地面积指垂直投影面积,不得按山坡地的表面积计算。 4.旧城改造建设项目需进行集中绿化建设的实际可配套绿地面积以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查意见为准,不得自行降低。 5.各种类型的运动场地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6.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7.城市道路绿地(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绿化用地)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内部道路绿地应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 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2,绿地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简介容积率(Plot Ratio/Floor Area Ratio/Volume Fraction):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但必须是正负0标高以上的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是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的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规划用地面积上面这个公式的出处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市规发〔2006〕851号,2006年7月10日)但在工业上,根据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容积率=(厂区建筑面积+构筑物面积)÷厂区占地面积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各个地区或城市有各自相关规定)。容积率越高,居民的舒适度越低,反之则舒适度越高。绿地率也是如此。绿地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容积率和绿地率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 相关规定容积率一般是由政府规定的。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 联排别墅为 0.4~0.7, 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 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 18层高层住宅为 1.8~ 2.5, 19层以上住宅为2.4~4.5, 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并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有所差别。 建筑特点 (一)容积率表达的是具体“宗地”内单位土地面积上允许的建筑容量。宗地是地籍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地球表面一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土地,其面积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容积率只有在指“宗地”容积率的情况下,才能反映土地的具体利用强度,宗地间才具有可比性。 (二)容积率(R)、建筑密度(C)与层数(H)之间有一定关系。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当宗地内各房屋的层数相同,且对单个房屋来说各层建筑面积相等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表示为:R=C·H,此种情况下,建筑层数与容积率成正比例关系。 (三)容积率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地价水平。人们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为了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房屋。房屋的单方开发成本=房屋单方造价+楼面地价+税+费楼面地价=宗地总价/宗地内允许总建筑面积=土地单价/容积率因此,楼面地价比单位地价更能准确地反映地价的高低。 (四)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况下,提高容积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但建筑容量的增大,会带来建筑环境的劣化,降低使用的舒适度。为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城市规划中的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

绿地率

绿地率 绿地率(ratio of green space/greening rate):城市一定地区 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 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 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 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 化公共绿地。 什么是绿化率?什么是绿化覆盖率?开发商平时在售楼书上印制 的有关绿化的指标究竟是绿化率还是绿化覆盖率?地下停车场上、化粪池等上面的绿化算不算绿化率?开发商做的屋顶绿化算不算绿化率……许多购房者对此并不了解,他们想弄清楚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究竟是怎么回事? 有关专家对此解释说,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是两个不同概念的用语,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都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状况的经济技术指标,但绿地率不等同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是规划指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化覆盖率是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和占地面积的百分比,比如一棵树的影子很大,但它的占地面积是很小的,两者的具体技术指标是不相同的。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在最初项目规划要求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因此,买房除了对地税、户型设计的挑选外,还要关注“三率”,即容积率、绿化率、房屋使用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建筑密度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例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 绿化覆盖率可以在小区绿得广。像地下车库这样大面积的底下设施,它的地表虽然种不了树,但可以种草呀;像距建筑外墙1.5米这样的范围,虽然不算正式绿地,但若能种一些草,总比地砖铺砌更吸引人吧?……在小区规划设计中,计算绿化覆盖率所指的绿地,简单地说,就是有块草皮便可以计入,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在开发商销售楼盘的时候,有些开发商当然喜欢引用绿化覆盖率的概念。

关于绿化率的规定

关于绿化率的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关于绿化率的规定 1.平面长宽比值大于3 2.面积的一半以上地形坡度大于50% 3.水体岸线总长大于面积的周边长 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92 1.小型公园绿地内建筑占地不得大于总面积3% 2.大型公园绿地内建筑占地宜为总面积5% 3.除公园外城市绿地内建筑占地不得大于陆地总面积2%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 5420-2007 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2.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3.红线宽度大于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4.红线宽度大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75-97 1.新建居住区内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5% 2.按规划成片改建扩建的居住区内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5% 3.新建学校医院疗休养所公共文化设施其附属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5% 4.新建工业园区其附属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0% 5.新建地面主干道红线内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0% 上海绿化条例2007 1 17 1.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 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另星绿地面积

2.在居住区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0% 每块集中绿地面积不得少于400 平米且至少有1/3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之外 3.位于浦西内环线的建筑基地难以达到上述指标可将每块面积大于100平米的屋面地栽绿 化折算 屋面与建筑基地的高差 M 有效系数% 1. ≤1.5 70 2. 1.5----5.0 50 3. 5.0----12 30 4. .≥12 0 4. 不在建筑基地内的沿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绿地和绿化隔离带不得作集中绿地面积计算但中 心城区由开发单位实施的沿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绿地可按50%计入建筑基地面积计算但不. 大于≥建筑面积之20%。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版 各区段内的绿地率(含水体面积)不得小于95%,其中:除特殊需要外,水体面积在不低于现状水面率的前提下,原则控制在总用地的12%以内。各类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各区段总规划面积的1%。原则上生态休憩绿地范围内的建筑占地平均不超过其用地总面积的2%,其中生态休憩绿地中三个重要节点绿地的规划控制参数按《图则》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研究确定。道路、广场及停车场等占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总用地的4%以内。 上海市生态专项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指导性意见与控制性图则 总体规划指标控制:居住绿地占住宅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率)为一般住宅≥35%,花园别墅≥50%,其中用于建设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0%。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应小于400m2,且至少有l/3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绿化覆盖面积(绿化覆盖率) >50%。垂直绿化面积达到总绿地面积的20%。可供居民进入活动休息绿地面积≥30%总绿地面积。 各种元素指标控制:合理控制各项指标,其中道路地坪面积≤15%总绿地面积,硬质景观小品面积≤5%总绿地面积,软底水体面积一半控制在绿地总面积的10%—20%,绿化种植面积≥70%总绿地面积。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第五条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 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倒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 率不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绿地率与覆盖率的计算

绿地率与绿化覆盖率都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状况的经济技术指标。绿地率不等 同于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 绿化覆盖率的基本计算公式在形式上于绿地率的计算公式是一样的。但两者 的具体技术指标是不相同的。 绿地率:管得严,标准高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 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 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即使是级别最低 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 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 要能常年受到直接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 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 得计入绿化用地。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 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 ,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 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地产 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根据北京的地方规定,凡符合规 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2平 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 平方米的规模。 绿化覆盖率:管得松,绿得广 如果严格按照绿地率的要求建设绿化,小区建设的成本虽能降一些,但幅度 非常有限,坏处很多。最直接的就是小区的环境会很糟糕,小区的品位会降低, 这都不利于销售。谁不喜欢绿草如茵呢?北京市要求“黄土不露天”,像地下车 库这样大面积的底下设施,它的地表虽然种不了树,但可以种草呀,即使一种花 种草,也要专门做地面铺砌;像距建筑外墙1.5 米这样的范围,虽然不算正式绿地,但若能种一些草,总比地砖铺砌更吸引人吧?……在小区规划设计中,计算 绿化覆盖率所指的绿地,简单地说,就是有块草皮便可以计入,所以绿化覆盖率 有时能做到60% 以上。在开发商销售楼盘的时候,他们当然喜欢引用绿化覆盖率 的概念。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有草的环境总比满地铺砖的广场环境更陿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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