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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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院发“2012” 1 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班主任

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为了规范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提高广大学生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对《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2012年4月25日

附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班主任

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为了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切实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奖优罚劣的责任目标,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1.全院班主任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院学生处负责指导,由各系具体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教育、考核工作。

2.各系在每学年初要将班主任名单报学院学生处。各系要依据班主任管理办法定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

二、班主任的设置

3.班主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秉公办事,钻研班主任工作业务,为人师表,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4.为了强化班级管理,各系必须给每个班配备一名班主任,原则上一人只能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

5.中青年教师是班主任工作的主要力量,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责任。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与任务

6.班主任应遵照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院关于学生工作的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所带班级的思想教育、学习指导、日常管理、生活服务等工作。具体工作中要求做到‚四到位,两参与‛:即迎新生到位、素质评价到位、审定奖惩到位、鉴定资助工作到位和参与学生党员的组织发展、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

7.围绕学院办学方针和培养目标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负责组建团支部、班委会,确立班级工作的领导核心,并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要找本班50%的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实际情况;要求每周点名一次,每月召开二次班会,并做好班会记录,按时将班会记录报到系里,由系里作为班主任月度考核的依据。

8.树立良好班风和学风,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激励学生立志成才,教育学生文明做人。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积极主动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正面引导。

9.牢固树立热爱学生的思想,经常深入学生宿舍、班级,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引导学生学会生活。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解决问题。对学生的奖励、处罚、困难补助等提出合理的意见。建立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制度,在每学期末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包括学生的思想动态、奖惩情况,需要改进的问题,是否如数交纳学费、住宿费等)。

10.做好新生入学、学期开学、实习、劳动、学生考核测评、学生学费(含住宿费)交纳、毕业鉴定等各个环节的思想教育及组织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如有集体活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班主任跟班带队,保证安全。

11.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规校纪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顾全大局意识。教育学生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树立环保观念。督促学生搞好卫生,保证教室、宿舍干净整洁,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12.严格执行学生请假(班主任1天、系里3天,超过3天报学生处)审批手续并及时销假。

13.负责组织评定本班‚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各类评奖工作;协助本系学生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考核工作,并向系学生党支部提供推荐考核意见。

14.负责本班教室、宿舍的财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经常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要防患于未然。如有公共财物的人为损坏,负责查清事实,上报有关部门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15.对学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时参加由学生处或本系组织的班主任会议和研讨辅导班,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认真完成院、系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班主任考核办法

班主任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班主任工作职责履行及院系交办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做到‚四到位‛、‚两参与‛。

16.班主任评分细则

各系要派专人到班主任所在班级核实班主任职责履行情况,并在每月10日之前召开班主任例会,讨论、通报、公开评议本系班主任工作,统计并公布班主任上月的得分情况;会后将班主任得分统计结果如实上报院学生处,由院学生处审核并按得分情况制表,经院领导审批后发放班主任津贴。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评分标准:参加班主任会议情况占10分;班级每周点名占10分;召开班会情况占10分;找学生谈话占10分;参加集体活动占10分;班级遵章守纪

情况占20分;班级日常出勤情况占20分;班级卫生情况占10分;共100分。具体打分情况如下:

(1)班主任例会。每月初由系主持召开班主任会议,届时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除公假外,缺勤一律扣分,病假每次1分,事假每次2分,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次扣5分。

(2)班级每周点名。每月少于4次的,每少一次减2.5分。

(3)班会。班主任每月至少主持召开2次班会,并由班长做好班会记录,会后上交各系作为考核依据。每月少于2次的每少一次扣5分。

(4)与学生谈话。每月少于6人的,每少一人减1.5分。

(5)大型集体活动跟班情况。院系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会议、文体活动、劳动等),缺勤一次将扣5分。参加学生人数未达到要求的,减5分。如班主任未跟班,发生事故的要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6)班级学生遵章守纪情况。每月末,班级无一人违纪,班主任此项得满分。如有违纪,按以下标准扣分:a.通报批评每人次扣0.5分;b.警告处分每人次扣1分;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次扣2分;c.记过处分每人次扣3分;留校察看处分每人次扣4分;开除学籍每人次扣5分。同一人不重复扣分,但以其最高扣分项目计;班主任不主动上报违纪现象的,扣8分。

(7)班级学生课堂出勤情况。一个月内学生所请的病、事假累计缺勤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15%的扣5分;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旷课一节次扣1分,累计计算。

(8)卫生情况。教室、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每室扣1分;所承担公共卫生区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分。

17.津贴发放:满分(100分)足额享受学院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未满分者按得分所占总积分的百分比乘以学院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数,即为该班主任当月应得的津贴数(当月不足一元部分四舍五入以一元计),班主任津贴按月或每学期一次性发放。

18.对学期内各项评分月均不满75分的班主任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当月各项得分相加不足70分,视为班主任工作失职,免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五、班主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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