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盐热载体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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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盐热载体炉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ICS J 98 备案号:
DB37
熔盐热载体炉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河北亿能锅炉有限公司、山东圣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波、李以善、许洋、黄克帅、唐杰、肖宏川、赵昆、陈占军、戴家辉、张文国、李守泉。
熔盐热载体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熔盐热载体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熔盐热载体炉(以下简称熔盐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13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 1918 工业硝酸钾
GB 2367 工业亚硝酸钠
GB 3087 中低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 529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GB 5310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 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12470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273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1220 不锈钢棒
GB/T 4553 工业硝酸钠
GB/T 5117 碳钢焊条
GB/T 5118 低合金钢焊条
GB/T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 8110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 9222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 13306 标牌
GB/T 14957 熔化焊用钢丝
GB/T 14958 气体保护焊用钢丝
GB/T 16508 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JB/T 1610 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
JB/T 1610 锅炉集箱制造技术条件
JB/T 1611 锅炉管子制造技术条件
JB/T 161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
JB/T 1615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JB/T 1620 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
JB/T 1621 工业锅炉烟箱、钢制烟囱技术条件
JB/T 3271 链条炉排技术条件
JB/T 3726 锅炉除渣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JB/T 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 6521 工业锅炉上煤机通用技术条件
JB/T 8129 工业锅炉旋风除尘器技术条件
NB/T 47008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NB/T 47014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TSG G0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 ZB001 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
TSG Z6002 特种设备焊工考试规则
国质检锅[2003]248号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熔盐热载体炉
是指以煤、油、气等为燃料,采用熔盐作为传热介质,利用熔盐循环泵强制液相密闭循环,从而将热量输送到用热设备的锅炉。
3.2
工作压力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受压元件所承受的最高压力。
计算压力
用以确定受压元件厚度的压力。
最高工作温度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熔盐热载体炉出口处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4 分类与命名
型号
4.1.1 表示方法
RY □—□□
燃料代号
额定热功率 kW
燃烧设备代号
熔盐炉代号
4.1.1.1 熔盐炉的额定热功率系列规格(kW )推荐按表1:
4.1.1.2 燃烧设备代号按表2的规定。 4.1.1.3 燃料代号按表3的规定。 4.1.2 型号示例
示例1: 燃料品种为烟煤,额定热功率为2400kW ,燃烧设备为链条炉排的熔盐炉: RYL-2400MA
示例
2:燃料品种为油类或气类,额定热功率为2400kW ,燃烧设备为油(气)燃烧器的熔盐炉:
RYY (Q )-2400Y (Q )
5 要求
总则
5.1.1 熔盐炉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及规章。
5.1.2 熔盐炉的制造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5.1.3 熔盐炉的制造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制造能力。
5.1.4 熔盐炉设计文件应当在通过制造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制造。对已通过审批的锅炉设计进行修改,必须按制造单位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1.5 熔盐炉受压元件焊接和无损检测人员应按TSG Z6002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要求取得操作证,并按相应项目资质进行作业。
设计
5.2.1 熔盐炉的热功率系列规格按表1的规定。
5.2.2 熔盐炉的热效率参照TSG G0002的有关规定。
5.2.3 熔盐炉的工作压力应根据熔盐炉及用热设备的系统总阻力确定,且不低于熔盐泵的扬程。
5.2.4 熔盐炉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且不低于,
5.2.5 熔盐炉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应按照GB/T 9222或GB/T 16508等标准进行。
5.2.6 熔盐炉烟尘排放指标应符合GB 13271规定。
5.2.7 熔盐炉辐射受热面管内热载体的流速应不低于2m/s,对流受热面管内热载体的流速应不低于1.5m/s。
5.2.8 熔盐炉中介质盐的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GB 1918、GB/T 4553和GB 2367的规定。如采用新型熔盐作为介质,熔盐生产单位应提供可靠的介质特性试验数据。
5.2.9 熔盐炉宜采用立式盘管式结构,循环方式应采用强制循环,各循环回路在结构上应减少热偏差和流量偏差,并保证所有受热面得到可靠的冷却。
5.2.10 熔盐炉在结构上应有利于熔盐的排放。
5.2.11 管道元件
管路连接应选用焊接和管法兰连接。管法兰应采用公称压力不小于的凸面或凹凸面带颈平焊钢法兰,且管法兰在最高工作温度下允许使用压力不得低于熔盐炉的工作压力。法兰垫片应采用金属缠绕石墨垫片。管法兰、垫片、紧固件应符合其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5.2.11 熔盐储槽
5.2.11.1 熔盐储槽的容积应不小于熔盐炉和管网系统中熔盐总体积的倍。
5.2.11.2 熔盐储槽应按GB 150或GB/T 16508进行设计、制造,其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应与熔盐炉设计参数相匹配。
5.2.11.3 熔盐储槽应装有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气体密封减压阀及放空管,放空管应接至安全地点。
5.2.11.4 熔盐储槽底部应有伴热装置,槽外宜采用电加热装置。
5.2.12 熔盐循环泵
熔盐循环泵宜采用立式液下泵,其流量和扬程应与供热系统相匹配。
5.2.13 熔盐炉的受热面及供热系统管路应有预热措施或伴热装置。
5.2.14 熔盐炉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4.1 熔盐炉的出口处应装有超温报警和差压报警装置。
5.2.14.2 采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熔盐炉,应有下列装置:
a) 根据熔盐炉出口熔盐温度变化而自动调节燃烧器燃烧负荷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