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绩效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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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绩效奖励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真正体现出企业、职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建立以绩效考核为基础、逐年增长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企业实际和参照我市职工年平均收入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思路及遵循原则
(一)工作思路
保留原工资方案不动,增加一项综合绩效奖励。综合绩效奖励实行一次挂钩二次考核分配:即综合绩效奖励月度总额与集团公司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挂钩;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月度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各单位月度绩效奖励总额;所属单位对各岗位进行月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各岗位绩效奖励。
(二)遵循原则
1、各岗位绩效奖励标准遵循市场原则、贡献原则和工作技能、责任大小原则,绩效奖励向一线技能岗位倾斜。
2、建立明确的绩效指标与考核体系,作为原工资方案的完善与补充。
3、绩效奖励专款专用,经绩效考核所扣款项必须进入专用账户,全部用于职工绩效奖励或其他发放。
4、绩效奖励与随其发生的其它支出纳入财务预算管理,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检查、监督。
二、综合绩效奖励总额管理
(该部分不进入方案,只作为前期参考)
(一)集团公司综合绩效奖励年预算总额:万元;增加绩效奖励所产生的其它年支出预算为万元,二者合计为万元。人均月增收元,增幅为%。
(二)09年合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收入元,集团公司职工年平均收入元,年收入差距为元,增加绩效奖励后年收入差距为元。
三、各岗位绩效奖励标准
(一)制定各岗位绩效奖励标准的指导思想
1、根据企业内部岗位需求的实际、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收入向一线技能岗位倾斜。
2、遵循贡献、付出、技能、责任程度与绩效奖励标准挂钩的原则。
3、遵循内部同岗位统一标准、基层单位二次考核可动态微调的原则。
(二)集团公司各岗位月度绩效奖励标准
2、管理岗位绩效奖励月标准
四、综合绩效奖励实行月度总额管理
(一)集团公司综合绩效奖励月度实际发放总额=月度计划发放总额×集团公司当月工作计划完成率
月工作计划完成率=[月度收入预算完成百分比+(1-月度总成本预算超支百份比)+月度安全指标考核百分比]/3。
1、当月度收入超过月度预算收入100%时,按100%计算,超月度预算收入部分滚存积累,冲抵以后月度可能的减收。
2、月度总成本支出对应月度总成本预算节约部分积累滚存,冲抵以后月度可能的成本超支。
3、月度安全指标考核百分比=(1-安全生产事故扣点)%。
发生后果极其严重、影响特殊恶劣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或工伤事故,安全考核百分比为零(该月度奖励全扣);发生全责、主责交通、工伤、火灾死亡事故每起扣0.05;发生全责、主责重大交通、工伤、火灾事故每起扣0.03。
(二)车队、车间、停保场以实际分配所得绩效奖励,对各岗位进行考核后实行二级分配。其他非独立核算单位职工、委派员工绩效奖励由集团公司统一考核分配。
五、各车队、车间、停保场综合绩效奖励的考核分配
按月考核后的绩效奖励分配至车队、车间、停保场,车队、车
间、停保场对各岗位当月工作绩效考核后再分配。
(一)车队工作绩效奖励的考核分配
1、车队综合绩效奖励月实际发放额=∑各岗位(绩效奖励标准×对应定编人数)×集团公司综合绩效百分比+(月实际发生油耗升数-月油耗定额升数)×3(元)+(月实际发生材耗-月材耗定额)60%-驾驶员全责或主责发生的机械事故车损。
说明:考核指标为三项:即油耗、材耗、机械事故车损。
2、各车队的总定编人数、各岗位定编人数及定编绩效奖励定额见附表(以11月底经营数据为准)。定编绩效奖励定额为:∑各岗位(绩效奖励标准×对应定编人数)
3、车队当月车辆数发生变化,下月起根据上月车辆实际发生的变化按人车比调整总定编人数、各岗位定编人数,并核定定编绩效奖励定额。
4、车队月实际发生油耗=∑各类型号车月实际消耗升数。
5、车队月油耗定额=∑各类型营运车辆(月营运公里×百公里油耗升数定额)/100(升)。
6、车队月实际发生材耗=∑各类型营运车辆当月实际消耗(元)。
7、车队月耗材定额=∑各类型营运车辆(月营运公里×千公里材耗定额)/1000(元)。
8、机械事故车损以界定的额度为准。
(二)车间工作绩效奖励的考核分配
1、车间综合绩效奖励月实际发放额=∑各岗位(绩效奖励标准×对应定编人数)×集团公司综合绩效百分比+(月实际发生材耗-月材耗定额)40%-因修理责任发生的车损(含因修理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车损)。
考核指标为二项:油耗、机械车损。
2、各车间的总定编人数、各岗位定编人数及定编绩效奖励定额见附表(以11月底经营数据为准)。定编绩效奖励定额为:∑各岗位(绩效奖励标准×对应定编人数)
3、车间当月承修车辆数发生变化,下月起根据上月车辆实际发生的变化按人车比调整总定编人数、各岗位定编人数,并核定定编绩效奖励定额。
4、月实际发生的材耗=∑承修的各类型车辆当月材耗(元)。
5、月耗材定额=∑承修的各类型车辆(月营运公里×千公里材耗定额)/1000(元)。
6、车损以界定的额度为准。
(三)对停保场的考核
1、停保场综合绩效奖励月实际发放额=∑各岗位(绩效奖励标准×对应定编人数)×集团公司综合绩效百分比-(当月夜查违章次数+当月安全检查违章次数+其他检查违章次数)×100(元)。
考核指标为一项:工作规范。
2、各停保场的总定编人数、各岗位定编人数及定编绩效奖励定
额见附表(以11月底经营数据为准)。定编绩效奖励定额为:∑各岗位(绩效奖励标准×对应定编人数)
3、停保场当月看护车辆数发生变化,下月起根据上月车辆实际发生的变化按人车比调整总定编人数、各岗位定编人数,并核定定编绩效奖励定额。
(四)车队、车间、停保场对职工综合绩效奖励的考核及分配
经考核,集团公司将绩效奖励按月发放到各车队、车间、停保场。车队、车间、停保场对各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后发放奖励。
车队、车间、停保场自行制定对职工的考核办法,经集团公司研究批准后执行。
(五)对车队、车间、停保场工作绩效考核的特别规定
车队发生全责、主责交通死亡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车间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因修理责任引发的重大机械损伤事故、死亡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停保场发生有责车辆严重损坏、资产重大失窃或重大火灾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全部绩效奖励。
六、其他企业或单位职工工作绩效奖励的考核分配
(一)非独立核算部门或其他单位,按实际配置人员及岗位,按月报人资源部审核,经考核后发放绩效奖励至职工个人。
(二)集团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由所在单位参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岗位综合绩效奖励标准》执行,若有调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