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天桥焊缝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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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人行天桥
焊缝检测方案
编制: 审
核: 批准:
版次:
广东佛山粤驰钢结构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六月九日
第一章编制说明与依据
本专项方案适用于钢结构人行天桥工程工厂制作焊缝的检测。本方案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2008)等配套使用。
本专项方案主要依据以下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2008
《铁路钢桥制造及验收规范》TB10212-98
《中厚板超声波检测方法》GB/T2970-2007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T11345-1989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 -2005
广东省其它相关地方标准
第二章设计对焊缝的要求
在“本工程钢结构天桥设计总说明”中对本工程的焊缝质量要求如下:
2.1 ( 1)除注明外,所有顶板、底板和腹板的横向和纵向对接焊缝;顶板、底板、
腹板上的纵肋的对接焊缝均采用坡口全熔透焊,钢箱梁梁段间工地连接全部采用焊接, 对接接头均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全部要求熔透,焊接质量等级为一级;
(2)其它对接焊缝;顶板、底板与腹板之间的纵向焊缝;钢箱梁各板件间的所有连
接焊缝。梁柱连接翼缘对接焊缝、主次梁刚接节点等级为二级;
(3)其它焊缝(主要包含桥面附属设施、角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其外观质量
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二级焊缝的规定。
除说明外,加劲板与梁的焊缝为双面贴角焊缝,焊脚高度
hf=0.5t ,t 为板厚。
22焊缝检验要求:
所有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
对所有的对接全熔透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抽检率为
100%。
对其它全熔透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 一级焊缝自检率为100%第三方检测单位抽检 率为100%;
二级焊缝自检率为100%第三方检测单位抽检率为每条焊缝 20%,并且不少于
200mm
焊缝经检测不合格者可以返修,同一部位返修次数不应超过 2次。
探头移动区应清除焊接飞溅、铁屑、油污及其他外部杂质
。
板进行超声波检查。
第三章焊缝的质量要求
3.1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
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
超声 波探伤不
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 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
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3.2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3.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探伤记录。
、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表3.3
2.3 有Z 向性能要求的钢板必须进行超声波检查,
Z15级钢板应对每一张原轧钢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 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 200mm 寸,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 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 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 并应不小于1条焊缝。
3.4 T 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
尺寸不应小于t/4 (图3.4a 、b 、c );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 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 (图3.4d ),且不应大于10mm 焊脚尺寸的允许偏 差为0〜4 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 10%并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图3.4焊脚尺寸
3.5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
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 缝按条数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 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3.6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A 中表A.0.1的规定。三级
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 缝按条数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3.7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 得在其表面留下切
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8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
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对焊缝磨平或磨光的具体要求由业主单位、设计
射线探伤
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加工单位根据首批构件加工效果共同确认。打磨后的焊缝 余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 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焊缝量规检查。
复测要求
工厂制作和工地安装焊缝按一、二级焊缝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超声波探伤自检, 并应由制作或业主单位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检测单位对施工单位已检验合格的焊 缝按设计及规范规定的比例进行见证随机抽检。如地方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应按地方 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计划与安排
对于工厂焊缝的检测,在车间焊缝完成,打磨处理后,经
24小时后,由公司的质
检部分的探伤人员对焊缝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驻厂监理通知第三 方的检测人员进行第三方的复检。自检不合格的,重新进行返工,完成 24小时后再进
行自检。
A.0.1
表 A.0.1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mm
附录A
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及尺寸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