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特派员选派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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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
(2016年度)
根据《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派出单位、受援单位和派出科技人员达成如下协议:
科技特派员团队团队名称
(例:新疆农垦科学院第三师44团林果业科技特派员团
队)
团队人员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特派员编号/身份证号码(行不够可添加)
派出单位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受援单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营业务
服务期限XX年XX月- XX年XX月
服务方式及内容
(包括提供科技需求、公益专业技术服务,与团场职工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团场科技创新创业,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预期目标
(包括服务成效、经济效益、创业成果、技术指标等)
科技特派员团队承诺:本人自愿参加XX科技特派员团队赴XX单位,按照本协议,开展科技服务,并达到预期目标。年月日
姓名签字姓名签字
派出单位
同意选派XX科技特派员团队赴XX单位开展科技服务。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本单位提供相关保障。
(单位盖章):年月日
受援单位
同意接收XX科技特派员团队开展科技服务。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本单位提供相关保障。
(单位盖章):年月日
科技特派
员认定管
理单位(单位盖章):年月日
备注
注:1.协议书正反面打印;2.受援单位主营业务填写团场主导产业;3.派出单位为院校,兵团直属涉农科技推广单位,师农科所、推广站、兽医站、水产站等;4.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单位为师科技局、院校科技(推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