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票据抗辩切断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
解读票据抗辩切断制度
什么是票据抗辩切断制度
票据抗辩切断又称票据抗辩的限制,是指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在票据的各种抗辩中,物的抗辩是随票据本身而发生并存在,无论票据转让至何人之手,这种抗辩都随票据而存在,并由新的票据债务人行使。
所以,对物的抗辩不能限制,也不应限制,这是保护票据债务人所必须。
在加强对票据债务人保护的同时,票据法更注重促进票据的流通,为此又有必要对人的抗辩进行限制。
因而人的抗辩的限制,也就是将人的抗辩限制于直接当事人之间,不允许直接当事人之间的抗辩扩大到其他人之间的票据关系中去,即票据经流转至直接当事人以外的他人后,直接当事人之间的抗辩原则上切断,不得以直接当事人之间的抗辩对抗任何非直接当事人。
票据抗辩切断制度的法理依据
限制票据的抗辩是各国票据法的共同做法。
就各国限制抗辩的立
法而言,主要有两种立法例:
一是积极限制主义。
所谓积极限制主义,是指票据法规定正当持票人原则上可以向票据债务人主张其票据权利,惟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下才有可能发生相应的抗辩。
此种立法例多为英美法系国家采纳。
如《英国票据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规定;“凡正当持票人,其持有汇票不受任何原有当事人所有权瑕疵的拘束,同时不受适用于原有当事人的少数个人抗辩事由的拘束,并可向所有对汇票负有责任的当事人主张付款。
”
二是消极限制主义。
消极限制主义是指票据法就票据债务人不得抗辩的事由进行列举。
此种立法例多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纳。
如《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17条及《日内瓦统一支票法》第22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之前手个人间所存在之抗
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19条第2款及《日内瓦统一支票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背书人个人之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票据法亦采消极限制主义。
积极限制主义与消极限制主义尽管在立法技术上有较大差异,但对票据抗辩限制的精神是一致的。
尽管各国及地区票据法都规定了票据抗辩的限制制度,但其理论依据为何,学者间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为所有权取得说,该说认为,票据行为系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单方行为,各持票人分别独立原始取得票据权利,故持票人无承受前手人的抗辩的余地,票据抗辩的限制乃当然之法理。
第二种观点为政策说,此说认为,票据债权虽与原因债权各自独立发生,但应与普通指名债权一样,受让人应承受前手权利的瑕疵,即票据债务人所能对抗让与人的事由都能对抗受让人,故票据法上设定票据抗辩切断制度只能是基于政策上的考虑。
第三种观点为票据债权性质说,此种观点认为,票据抗辩的限制由票据债权的流通性所决定,既然以民事债权为基础的票据债权具有流通性,那么以民法抗辩为基础的票据抗辩就应是限制性的。
因此,票据债权的流通性决定了对票据抗辩的限制,而由票据债权的流通性所引申出的票据债权的无因性理论和文义性理论则构成了票据抗辩限制的理论依据。
相比之下,第三种观点更有说服力。
因为票据债权与民法债权相比,前者更强调其流通性,后者更强调其履行性。
可以说,流通性是票据的本质特征。
票据制度发展到今天,最重要的价值体现为信用保障。
在商品买卖中,商品生产者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为取得维持再生产所需原材料,希望能取得信用的让渡;售货方在商品销售不能取
得现实货币的情况下,也希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确保贷款的收回,或通过转让商品销售而获得债权,从而取得继续生产的资金。
在信用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这些信用活动都是通过票据的使用与流通来实现的。
作为商品交易信用活动的载体,票据债权人都希望票据成为无条件支付的凭证。
票据特别是商业汇票的全部商业意义就在于付款的保障性和结算的安全性。
为充分发挥票据的流通和信用功能,各国都在票据的具体制度上为票据的方便、快捷、高效流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票据抗辩切断制度即是其中之一。
这是因为,票据抗辩权的滥用,无理退票和压票,不仅会侵害票据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会损害正常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誉。
可见,正是票据的流通性决定了有必要对票据抗辩加以限制。
如果说是票据的流通性决定了票据抗辩的限制的话,那么,票据的无因性和文义性原则则为票据抗辩切断制度提供了法理上的支持。
依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在票据的流通转让过程中,第三人接受票据时无须过问和注重票据产生的原因,只要票据格式齐备、内容记载完整、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持票人即可依票据文义行使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正当持票人的权利请求。
当然,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并非绝对,对于恶意取得票据者以及直接当事人之间,仍可以票据原因作为抗辩事由。
这就是说,依无因性原则,人的抗辩事由被限制在直接当事人之间。
而票据的文义性原则,则使票据债务人在履行义务时更感方便、
简单、安全。
票据抗辩切断制度的内容
在票据抗辩中,物的抗辩优于人的抗辩,只有不存在物的抗辩的情况下,才有发生人的抗辩的可能。
此外,要适用票据抗辩切断制度,还必须以票据经背书方式转让且背书连续,持票人取得票据系善意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为条件。
根据大陆法系国家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抗辩切断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对出票人抗辩的限制
出票人是创设票据权利义务的人,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大多是因为票据资金关系欠缺或者存在某种瑕疵,也可能是基于原因关系或票据预约关系存在的某种抗辩。
对出票人抗辩的限制,是指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存在的人的抗辩率由,对抗善意持票人。
例如,汇票的承兑人已承兑后,不得以其与出票人甲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如未得到甲提供的资金,来对抗持票人丙。
因为甲、乙之间未提供资金的关系属于票据基础关系,乙、丙这间的关系则属于票据关系(付款人乙承兑后即成为承兑人,负有绝对的付款责任),二者之
间没有关系。
票据关系应依票据法的规定解决,基础关系则属民法范畴,应依民法的规定处理。
所以,此时的抗辩应限于承兑人乙和出票人甲之间,承兑人乙不得以以之对抗出票人甲以外的其他持票人。
因为依票据的无因性原则,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相分离,无论基础关系如何,均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
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抗辩是基于基础关系的欠缺、无效或存在瑕疵,应限于直接当事人之间。
(二)对持票人前手抗辩的限制
在票据经多次背书转让存在诸多债务人的情况下,较早在票据上签章的人相对于其后在票据上签章的人称为前手,较后在票据上签章的人称为后手,前手与后手的关系是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后手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的前手是指在持票人之前签章于票据上的人。
持票人可以向其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权,不论是直接前手还是间接前手,而票据债务人则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的人的抗辩事由对抗善意持票人。
例如,出票人甲向乙购买货物,遂签发本票一张与乙,定期一个月后付款,到期已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货,但已将甲签发的本票转让于丙。
届时丙持票向甲请求付款时,出票人甲即
不得以自己与丙的前手乙之间因未依约交货而对丙进行抗辩。
因为甲丙之间的关系属票据关系,与甲乙之间的基础关系并无联系。
这一点与民法上债权的让与明显不同。
民法上的债权让与,债务人受通知时,可以对抗让与人的事由对抗受让人。
票据为流通证券,如允许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事由对抗持票人,则票据的受让人将失去交易安全的保障,从而有碍票据的流通。
关于票据抗辩切断制度的内容,除上述两点之外,有学者认为,还应包括对票据效力抗辩的限制,即票据债务人对产生票据抗辩事由有重大过失时,其不能免责,不能行使抗辩权。
如票据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伪造票据中的被仿造人等对造成无权代理或伪造票据的后果有可归责之事由时,或者说有重大过失时,即应承担票据责任。
至于如何确定当事人的重大过失,主要看票据当事人是否按有关规章制度为票据行为或相关行为。
如我国各个单位都有印章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当票据当事人未遵守这些规章制度造成票据被伪造或被无权代理的后果时,被伪造人或被代理人即属有重大过失而应对善意持票人负责。
笔者以为,此种看法对票据的流通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不利
于票据债务人的保护。
因为抗辩权本身是保护债务人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旦将票据抗辩的限制扩大至物的抗辩领域,票据抗辩的积极作用将大为减弱,而且由善意持票人负责举证证明票据债务人有重大过失,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
票据抗辩切断制度的例外
各国票据法在规定票据抗辩切断的同时,亦规定了票据抗辩切断的例外。
所谓票据抗辩切断的例外,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率由对抗持票人的情形。
票据抗辩切断制度重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以维护票据的信用和流通,而票据抗辩切断的例外则着力于保护票据债务人的利益,可以说是民法上一般抗辩原则的复归。
票据抗辩切断的例外,在大陆法系国家票据法中主要表现为恶意抗辩,在英美票据法中主要表现为知情抗辩。
例如,依照日内瓦统一法和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抗辩的切断不适用于恶意取得者,即持票人受让票据时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或与其前手同谋企图加害于债务人的,票据债务人可以持票人系恶意取得进行抗辩。
例如,某A向B出售价值50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B签发50万
元的支票一张与A,A估计B收到货物后会发现问题,可能拒绝付款,于是就与C串通,将该支票转让与C。
此时,C明知该支票的基础关系存在瑕疵仍受让该支票,显然属恶意抗辩,B可依此通知付款人拒绝支付票款。
英美票据法上的知情抗辩主要包括:票据记载不完整,或伪造、更改的抗辩;票据取得人知晓当事人的债务已全部或部分撤销,或责任解除;票据取得人知晓票据行为代理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而为代理行为;对票据逾期的知情;
等等。
对于恶意抗辩的认定,有两个问题值得重视。
第一个问题是如何认定恶意?对此,理论上有通谋说、害意说和认识说三种学说声。
通谋说是指持票人与前手之间须有有害于债务人的意思的通谋存在,恶意抗辩才成立;害意说是指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对票据债务人须存在害意,恶意抗辩才成立;认识说是指只要持票人知晓票据债务人对票据让与人有抗辩事由存在而取得票据,恶意抗辩即成立。
比较而言,认识说较为客观合理,且易于判断,而通谋说和害意说则将恶意的范围限定较窄,不利于对票据债务人的公平保护,且带有主观随意性,难以作出客观的判断。
我国票据法系采认识说。
第二个问题是认定恶意的时间。
通说认为,应以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为准,即只有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知道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其前
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票据债务人才可行使抗辩权。
如果持票人在取得票据之后才得知抗辩事由的存在,票据债务人则不得以恶意抗辩对抗持票人,否则将危及正当善意持票人票据权利的确行使,不利于票据的转让流通。
当然,持票人恶意的成立并不一定意味着恶意抗辩的成立,如果持票人在向票据债务人主张票据权利时,特定的抗辩事由已经消灭,则不可能再发生所谓的恶意抗辩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票据债务人在主张恶意抗辩时,应对持票人具有恶意负举证责任。
切断抗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
票据抗辩切断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精神都是为了保护善意之取得人,以增强票据的流通性,确保票据交易的安全。
但作为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二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1.发生的前提不同。
票据抗辩切断的发生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为前提,如果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不存在抗辩事由,则根本就没有适用票据抗辩切断制度的必要。
而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须以持票人的前手背书人无转让票据的权利或该项权利存在瑕疵为前提,如果持票人的前手背书人具有转让票据的权利,或者该项权利原本就完好无缺,持票人依背书取得票据即合法取得完全的票据权利,目无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余地。
2.构成要件不同。
票据抗辩切断的构成,只需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不知票据债务人与其前手背书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即可,至于其是否有过失,则在所不问。
而对于票据的善意取得,其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取得人对前手无转让票据之权须无重大过失。
3.牺牲的对象不同。
票据抗辩切断是使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因此,票据抗辩切断所牺牲的是票据债务人,它使其原可以拒绝履行的票据债务仍须履行,不得拒绝。
而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属权利的归属问题,在持票人的前手非真正权利人的场合,善意取得的适用保护了善意受让的持票人,牺牲的是真正的权利人,使之丧失了其原有权利。
4.系争的焦点不同。
在票据抗辩切断中,系争的焦点是票据债务人对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背书人是否可以拒绝履行票据债务,如果能够拒绝履行,则构成票据抗辩切断;如果不能拒绝履行,则不属于票据抗辩。
在票据的善意取得中,系争的焦点是原持票人与现在持票人的直接前手,谁是真正的权利人。
如果真正的权利人是现在持票人的直接前手,则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不构成善意取得;如果真正的权利人是原持票人,则可国现在持票人的善意取得而使其丧失票据权利。
户口上是否可以改名字 /s/908607.html
∙身份证可以代办吗 /s/908606.html
∙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申请书(2018最新)范文是什么样子的/s/908605.html
∙临时身份证需回户籍地办理吗/s/908604.html
∙户口本改已婚可以代办吗/s/908603.html
∙改签被骗16万要怎么维权/s/908602.html
∙2018年深圳积分入户办理程序是什么样子的/s/908601.html
∙广东铁路安全管理新规:多次逃票或禁乘/s/908600.html
∙长沙办理集体户口需要哪些申请材料/s/908599.html
∙上门女婿因婚姻投靠户口迁入外县农户后还能在迁回原藉农户吗 /s/908598.html
∙深圳市积分入户测评要什么条件/s/908597.html
∙成都落户收费标准(2018年)是什么/s/908596.html
∙出生证明与户口本名字不一样对出国有影响吗/s/908595.html
∙网上怎么改签 /s/908594.html
∙农村拆迁,有房有产权但无户口如何赔偿/s/908593.html
∙办护照需要户籍证明吗 /s/908592.html ∙石家庄集体户口办理结婚证的程序/s/908591.html
∙改名字的手续是什么样子的/s/908590.html
∙用户籍证明可以结婚吗 /s/908589.html ∙2018成都落户政策有哪些内容/s/908588.html
∙火车票改签时间 /s/908587.html
∙滴滴被立案调查,滴滴打车违法吗/s/908586.html
∙条例(2018最新)和法律的区别/s/908585.html
∙大成都户口怎么办理条件是什么/s/908584.html
∙退改签规定(2018) /s/908583.html
∙户口簿上怎么改名字 /s/908582.html
∙深圳调干入户与积分入户是什么样子的/s/908581.html
∙如果离婚了女方户口可以迁到娘家吗/s/908580.html
∙离婚户口迁移时间 /s/908579.html
∙上海积分入户是什么样子的/s/908578.html
∙户籍制度改革从形式走向了实质吗/s/908577.html
∙2018年退休人员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吗/s/908576.html
∙枉法仲裁罪构成要件 /s/908575.html ∙深圳积分入户积分查询 /s/908574.html ∙户籍制度改革的依据 /s/908573.html ∙个人可以有理由扣押身份证吗/s/908572.html
∙2018年动车车票改签规则/s/908571.html
∙武汉如何办理集体户口 /s/908570.html ∙天津如何办理2018集体户口/s/908569.html
∙上海集体户籍证明 /s/908568.html
∙去派出所挂失身份证要钱吗/s/908567.html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条件有哪些/s/908566.html
∙户口不在老家可以确权吗/s/908565.html
∙怎么办理济南集体户口 /s/908564.html ∙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亲属关系证明/s/908563.html
∙欠条名字和身份证不符能胜诉吗/s/908562.html
∙地震后房屋倒塌是怎么赔偿的/s/908561.html
∙广州市入户积分的计算方法/s/908560.html
∙户口迁出可以代办吗 /s/908559.html ∙派出所落户需要多久 /s/908558.html ∙工伤赔偿仲裁代理词 /s/908557.html ∙2018出生证明如何填写/s/908556.html
∙车票改签又晚点可以要求赔偿吗/s/908555.html
∙什么情况开户籍证明 /s/908554.html
∙武汉集体户口办理个人户口是如何的/s/908553.html
∙第二次改名字的条件 /s/908552.html
∙火车票网上改签可以吗 /s/908551.html ∙集体户口身份证如何办理2018 /s/908550.html
∙离职后集体户口怎么办 /s/908549.html ∙工伤赔偿仲裁答辩书 /s/908548.html
∙单位集体户口办理是什么样子的/s/908547.html
∙集体户口如何办理签证 /s/908546.html ∙深圳入户积分公示是什么样子的/s/908545.html
∙公司集体户口办理程序是什么样子的/s/908544.html
∙火车票改签新规定(2018)有哪些/s/908543.html
∙农村户口迁移城镇土地怎么办/s/908542.html
∙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外卖新规对配送细节予以明确/s/908541.html
∙天津集体户口如何办理2018准生证/s/908540.html
∙高铁改签规定(2018)是什么样子的/s/908539.html
∙单位集体户口怎么办理 /s/908538.html ∙民政局离婚要户口本吗 /s/908537.html ∙户口迁往外省身份证没重新办过户口会被冻结吗/s/908536.html
∙农业户办成了城镇户口可以改回来吗/s/908535.html
∙成年人改名字的手续是什么样子的/s/908534.html
∙已出租的房地产如何办理抵押/s/908533.html
∙行政仲裁的法律效力 /s/908532.html ∙广州积分入户政策的条件有哪些/s/908531.html
∙没办结婚证可以迁户吗 /s/908530.html ∙延期交房违约金不能抵物业费/s/908529.html
∙户口积分与入户是怎样规定(2018)的/s/908528.html
∙深圳积分入户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s/908527.html
∙积分入户分值 /s/908526.html
∙兵役应该登记而不登记可以吗/s/908525.html
∙户籍制度改革的利弊 /s/908524.html ∙自闭症办残疾证对孩子以后有坏处吗/s/908523.html
∙小孩改名字要什么手续 /s/908522.html ∙户口可以改名字吗 /s/908521.html
∙户籍制度什么时候可能取消/s/908520.html
∙正确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s/908519.html
∙结婚以后户口本要写已婚吗/s/908518.html
∙利用失主身份证办信用卡透支失主是否要担责/s/908517.html
∙购买的商品房面积缩水咋处理/s/908516.html
∙身份证办理的程序和时间/s/908515.html
∙成都户籍办理代办可以吗/s/908514.html
∙贵州禁酒令:公务活动全面禁酒/s/908513.html
∙身份证已过期还可以用吗/s/908512.html
∙购房时您花了多少冤枉钱/s/908511.html
∙农业户口迁移到学校再迁移回来还是农业户口吗/s/908510.html
∙户口被注销如何恢复 /s/908509.html ∙一方的父母户口在子女房子里面,离婚的话怎么办/s/908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