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重要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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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重要国际组织
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组织网址: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成立于1965年,是联合国系统主要的无偿援助机构之一,其宗旨是通过提供无偿援助资金帮助受援国提高本国能力建设和消除贫困以达到人类持续发展的目的。
该机构总部设在纽约,在世界17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34个代表处(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负责与驻在国政府联系、审报和监督实施驻在国提交开发计划署的无偿援助项目。
UNDP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为管理理事会,负责分配资金、审批项目和监督实施。
秘书处和咨询局是设在总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落实管理理事会的决定。
UNDP的资金根据援助需要由秘书处提出数额后请成员国自愿认捐,主要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主要用于发展中国家。
其援助项目主要用于能力建设、技术支持、投资前可行性研究等,项目领域主要在扶贫、环保、妇女参与和市场化改革等方面。
我国于1979年正式接受UNDP的无偿援助资金。
根据有关规定,商务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是归口管理UNDP项目的国内审批机构。
UNDP援华项目5年为一个周期,自1979年以来,已执行了5个周期。
国家林业局同UNDP的合作始于1979年,重点是争取无偿援助项目。
截至目前,已累计接受无偿援助项目15个,总金额1634万美元。
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组织网址:
联合国粮农组织是联合国系统负责农林事务的专门机构,成立于1945年10月,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现有180个成员国。
其宗旨是:“提高人民的营养水平和生活标准;改进粮农产品的有效生产和分配;改善农村人口状况,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保证人类免于饥饿。
”为此,FAO的主要职责是:信息搜集、分析和传播;向成员国提供政策和计划咨询服务;充当中立论坛,促进国际合作;向成
员国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
FAO的主要机构有:成员国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大会的执行机构;日常工作机构为秘书处。
FAO林业机构主要有:林业委员会、杨树委员会、亚太林业委员会。
设在北京的FAO驻中国、蒙古和朝鲜代表处,负责与驻在国联系并审报和监督实施FAO无偿援助项目。
FAO无偿援助项目主要分为技术合作项目和信托基金项目。
技术合作项目旨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小额、及时的技术援助以满足紧急需要。
此类项目的特点是项目期短(1—2年)、金额少(小于40万美元)、实用性强、灵活及时。
信托基金项目系指某个国家或国际组织将对外援助的资金委托给FAO,请其代理执行的一种国际援助项目。
国家林业局与FAO的合作始于1978年,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合作重点是争取和实施无偿援助项目。
自1978年以来,FAO通过技术合作项目和信托基金项目共援助我国31个项目,总金额约1100万美元。
同时,我国加入了粮农组织林业委员会、杨树委员会和亚太区域林业委员会,积极参与有关活动。
三、联合国森林论坛(UNFF)组织网址:/esa/forest
1992年环发大会通过了《关于所有类型森林的经营、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协商一致的无法律约束力的权威性原则声明》(简称“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
此后,于1995年和1997年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先后成立了政府间森林问题工作组(IPF)和政府间森林论坛(IFF),探讨落实环发大会决议,讨论资金与技术转让、环境与贸易以及国际森林文书要素等问题。
经过几年磋商,2000年初IPF/IFF共提出270多条行动建议并提议成立联合国森林论坛。
2004年10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2000/35号决议,决定在其框架下成立联合国森林论坛,其使命是通过5年政府间磋商,就是否开展国际森林公约的谈判做出决定,同时成立一个由与林业相关的重要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领导人组成的森林合作伙伴机制(CPF)。
在森林论坛建立的5年间,共召开5次会议,其中包括2次部长级会议。
历
次会议主题分别为:多年工作计划,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森林健康与生产力,传统林业知识,审议进展和未来行动。
森林论坛还分别成立了3个专家组,即监测、评估和报告专家组,财务与技术转让专家组和法律框架要素专家组,就各自领域问题进行磋商。
从历次会议情况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分歧的焦点是资金机制、技术转让、非法采伐、林产品贸易、与毁林相关问题、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传统林业知识以及低森林覆盖率国家利益等。
2005年5月森林论坛举行的最后一次会议将讨论国际森林问题的未来走向。
四、全球环境基金(GEF)组织网址:
全球环境基金是一个国际合作的财务机制,旨在提供赠款和优惠资金,以满足为实现公认的全球环境效益而开展活动的额外成本。
额外成本是GEF项目的一个专用名词,其主要含义是某一个工程或项目在生产或建设过程中将会产生对环境有害的影响,为了消除和减少这种影响,GEF将提供额外资金(预算外)进行防治,这一额外资金就是项目的额外成本。
《全球环境基金通则》确定了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国际水域和臭氧层保护4个重点援助领域,另外它还是防治荒漠化公约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国际公约的资金机制。
全球环境基金成立于1991年,1994年改组,现有176个成员国,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
全球环境基金设有成员国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另外还设科技咨询小组。
理事会为决策机构,负责制订业务政策和规划,批准和评估资助项目。
理事会由32个国家的代表组成,发展中国家16个,发达国家14个,东欧经济转轨国家2个,至少每半年在华盛顿召开一次会议。
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的执行机构有3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银行。
目前,区域开发银行如亚洲开发银行也承担起项目执行工作。
中国于1994年5月正式加入GEF。
中国既是捐资国,又是最大的受援国。
从1991年至今,GEF已批准40余个中国国家项目,约4亿美元。
其中,干旱生态系统土地退化防止伙伴关系项目是迄今为止在土地退化领域由国家林业局牵头执行的金额最大的项目。
它是在中国西部地区减少贫困、遏制土地退化和恢
复生态系统管理项目,为期10年(2003—2012年),预计总投资为15亿美元,其中全球环境基金将提供1.5亿美元赠款。
五、国际热带木材组织(ITTO)组织网址:www.itto.or.jp
国际热带木材组织是联合国贸发大会下设的一个商品组织,成立于1986年,总部设在日本横滨,现有成员国56个。
ITTO 的主要活动是进行研究和开发项目,目的在于为热带木材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的合作及磋商提供一个有效机制。
其援助资金主要用于3个方面:造林和森林经营、森工、市场信息和情报。
ITTO 自成立以来,通过一系列项目活动,在开发与保护热带林资源、鼓励森林可持续经营、增进市场透明度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同时也扩大了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ITTO最高权力机构是国际热带木材组织理事会(ITTC),在春、秋两季各召开一次会议。
理事会下分别设有造林和森林经营委员会、森工委员会、经济信息和市场情报委员会、财务和行政委员会。
ITTO成员国根据热带林资源拥有量和木材贸易量的状况分为生产国和消费国。
现有成员中,生产国31个,消费国12个。
我国是热带木材净进口国,故划为消费国。
我国自1986年7月加入ITTO以来,与该组织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迄今为止,我国从ITTO获得无偿援助项目20多个,援助金额达900多万美元。
六、国际竹藤组织(INBAR)组织网址:www.inbar.int
国际竹藤组织是由中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于1997年11月联合创建的第一个总部设在中国的独立的、非盈利性政府间国际组织,《成立国际竹藤组织的协定》于1997年11月6日在北京签署,9个发起国分别是孟加拉、加拿大、中国、印度尼西亚、缅甸、尼泊尔、秘鲁、坦桑尼亚和越南。
目前,该组织成员国已发展到29个。
INBAR的宗旨是通过各国竹藤业的研究和发展,促进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推动全球竹藤业发展和资源利用,保护全球生态环境。
INBAR经费来源主要靠
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捐助,现已得到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IDRC)和荷兰政府的资助,共700多万美元。
作为东道国,我国在其成立之初的5年(1997年11月1日至2002年10月31日)将向其提供总价值为200多万美元的财政支持,并为其提供总部办公楼。
目前,我国向该组织每年提供赠款约40万美元。
INBAR下设理事会和董事会。
理事会每2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就INBAR 的总体政策方向及战略目的向董事会提供指导,接纳新成员国,批准董事会所做关于INBAR内部章程、财务规则人事政策及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决定等。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负责制定INBAR的战略计划、内部章程、行政、人事和财务规则,并监督执行等。
秘书处负责该组织的日常管理。
七、日本小渊基金
根据1998年江泽民主席访日和1999年日本首相小渊惠三访华时,中日两国领导人就加强两国在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领域合作达成的共识,1999年11月,中日两国政府签署换文,决定设立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委员会,指导两国民间绿化合作事业。
同时,日本政府出资100亿日元,设立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基金(也称"小渊基金"),对合作项目提供资助。
根据中日两国政府换文,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委员会是小渊基金最高管理机构,指导两国民间绿化合作事业。
委员会由两国政府各自指定的代表组成。
经国务院批准,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委员会中方委员会由国家林业局牵头,中方主席为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领导,外交部派员参加。
日方委员会由日本外务省牵头,林野厅派员参加。
中方委员会是小渊基金项目的中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日方委员会商定双方合作的原则、领域和重点,并监督基金资助金的使用。
设立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委员会同时,在日本国土绿化推进机构内设立“日中绿化交流基金”,作为委员会事务局,具体负责小渊基金的运行。
具体承担日方民间团体的项目申请和项目的最终审批及项目的运行。
中方委员会确定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作为基金事务局中方窗口,负责与基金事务局的日常联系以及对基金项
目进行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服务。
小渊基金项目2000年10月启动,五年来,争取日方资金总额17.5亿日元,项目总造林18800多公顷,项目区涉及全国21个省区,合作领域涉及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沙漠化防治、青少年教育、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等方面,合作团体和机构来自林业、青联、对外友协、工会、建设、环保等部门。
八、世界自然基金(WWF)
世界自然基金会,原名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1961年9月11日在瑞士成立,总部设在瑞士格兰德。
其宗旨是:保存遗传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确保人类在现在和将来对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减少污染,制止对自然资源和能源的过度开发和消耗。
WWF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民间的捐助资金,然后将该项资金用于自然保护,特别是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目前,英国、荷兰等国家的皇室和美国、德国的大公司均是基金会的捐助者。
通过30多年的发展,基金会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然环境保护组织之一。
它的全球网络包括26个国家会员,6个附属会员和21个项目办公室,在96个国家开展合作。
WWF也是第一个应邀来华合作的非政府自然环境保护组织。
基金会已于1996年9月在北京正式设立了中国项目办事处。
国家林业局与WWF的合作从1980年开始。
经双方商定,每年定期召开年会讨论合作项目,至今已召开了23届。
开始阶段双方主要就大熊猫保护进行合作,WWF承诺提供100万美元帮助我国修建大熊猫保护中心。
1990年以后,双方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项目产生更大成效,在年会的基础上,开始增加制定《五年合作框架》。
目前,双方的合作领域包括: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国家及国际重要湿地;森林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以及公众意识、能力建设和出版。
九、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TNC)
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是一家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非营利性国际民间组织,成立于1951年,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
其使命是通过保护代表地球生物多样性的动物、植物和自然群落赖以生存的陆地和水域,来实现对这些动物、植物和自然群落的保护。
目前TNC在美国拥有约100万会员,在美国50个州拥有并管理着超过1,600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400万英亩。
在拉丁美洲、加勒比海以及亚太地区的30个国家,TNC和其合作伙伴共同管护着超过10,200万英亩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
TNC在全球设有400个办公室,员工人数达3,500名,并拥有2万名志愿者参与服务。
50多年来,TNC在全球开展保护工作一直遵循着两个主要原则:采取合作而非对抗的对策,应用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指导所有的保护策略和行动。
TNC创建了“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方法”、“热点地区保护规划”等一系列科学方法,并应用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实践当中。
1998年起,TNC开始与云南省计委合作开展“滇西北保护与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并于2000年底完成了滇西北项目区(4个地、州,15个县)的生态区域规划。
2001年初,根据生态区域规划及其他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调查报告,双方又编制了“滇西北保护与发展计划”,成为云南省“十五”计划的专项规划之一。
其后,TNC在滇西北项目区选出5个具有代表性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开展替代能源、综合资源规划、保护区管理、绿色生态旅游等项目。
2002年10月TNC中国部在北京设立办公室,陆续与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科学院等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以及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方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2004年6月22日国家林业局与TNC代表在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和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合作框架协议》(见附件一),并结合双方2004-2005年度的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和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二ΟΟ四至О五年度合作项目工作计划》。
根据上述
协议,双方将在森林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政策法规、能力建设等诸多领域开展一系列的合作,TNC将为上述合作提供信息、技术、及资金方面的支持。
十、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然保护组织之一,也是一个既有非政府成员又有政府成员的自然保护组织。
它于1948年10月5日成立于法国塞纳马恩省的枫丹白露镇,总部设在瑞士格兰德。
IUCN的800多个成员组织遍布世界100多个国家;并在全球范围内拥有12,000多名专家;在发展中国家设立了12个实地办事处;它所管理的“世界自然保护监测中心”储存着大量的自然保护方面的信息。
目前,IUCN共有880个成员,分布在世界127个国家中,其中,约有74个国家成员,106个政府机构成员。
另外还有其他700多个国家非政府机构成员。
IUCN宗旨是“领导世界自然保护运动并促进采取一致的行动,以便保护大自然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同时保证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是适宜的、永续的和公正的”。
世界保护大会是IUCN的最高政府机构,每4年召开一次例会。
IUCN设6个专业委员会,即:物种生存委员会、国家公园和保护区委员会、环境法委员会、生态委员会、环境战略和计划委员会、教育和通讯委员会。
各委员会在全世界建立了庞大的专家网络。
例如,物种生存委员会吸引了来自130个国家的约2500名会员。
1996年中国正式加入IUCN,外交部代表我国,作为IUCN的国家会员。
目前,我国有四个单位作为国家非政府机构加入了同盟,即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科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和中科院植物所。
2003年1月起IUCN在北京UNDP办事处建立临时的北京办事处,负责协调IUCN在中国的合作。
2004年2月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常务副主任金普春在IUCN亚洲地区办事处与IUCN亚洲地区代表阿班女士草签了《国家林业局与IUCN合作备忘录》。
该备忘录确立了国家林业局与IUCN的合作框架。
IUCN将利用其国际网络和渠道,为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和林业可持续发展寻求信息、技术和资金支持。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森林可持续发展、湿地保护、林业政策、气候变化、保护区管理等诸多领域开展合作。
十一、湿地国际(WI)
湿地国际是一个专门从事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和水禽保护活动的非政府国际组织,成立于1995年,由原亚洲湿地局、国际水禽与湿地研究局、和湿地美洲三个国际湿地组织合并而成,总部设在荷兰瓦哥宁根。
该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研究、信息交流和保护活动,维持和保护湿地,保护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造福子孙后代。
国家林业局与湿地国际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国家林业局(原林业部)就与湿地国际-欧洲组织和亚太组织在水禽调查、湿地保护、教育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着合作,获得了技术和经费方面的极大支持,特别是在编制《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的工作中,湿地国际提供了大量技术支持。
1995年10月国家林业局与湿地国际-亚太组织签署了合作保护湿地的谅解备忘录。
另外,在林业局的支持下,湿地国际于1996年9月26日在北京成立的“湿地国际-中国项目办事处”,进一步加强了双方的合作。
2000年4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正式加入湿地国际,并由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才提名,推荐时任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司长张建龙和对外合作项目中心常务副主任金普春为我国家代表。
目前,国家代表为局保护司司长卓榕生、对外合作项目中心副主任苏明。
十二、国际林业研究组织联盟(IUFRO)
国际林业研究组织联盟是一个非盈利、非政府性的国际林业科学家的网络,1892年8月17日在德国的埃玻尔思沃德(Eberswalde)创建,1973年起IUFRO 总部和秘书处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
其目的是促进国际林业合作和林产品研究,IUFRO的基本行动是通过8个学部270个专业组执行的。
IUFRO是一个论
坛,也就是说IUFRO各学部之间分享他们自己行动的信息和感兴趣的问题,IUFRO已由上千人提供信息及做网络工作。
现有700多个成员团体,1995年有115个国家的15,000名研究者参加了这个组织,起初的目标是分享信息、合作和协作,但是从广度与深度来说,IUFRO扩展成为接受所有的林业科学领域和森林产品,包括经营管理与科学历史信息以及和别的科学领域和专业组织的合作。
有8个技术学部,其中2个非永久性的特别技术学部,主要任务是研究森林、气候变化、空气污染。
大约800多个自愿官员和领导指导着联盟的工作,提供支持使IUFRO成为一个健康成长的组织。
联盟中心的工作是围绕它的许多特别组开展的,每个组轮流组织国际会议和研究旅游,来分享信息和计划未来合作,大约5年之间召开一次国际会议理清国际林联已做的工作和它将要做的工作。
IUFRO的目标是促进各国科学家之间的信息和意见的交流;创造与维持成员国之间的联系;鼓励一般研究项目和合作项目的建立;促进研究发现的传播与应用;组织一定时期的国际会议和研究适应变化的科学与技术领域;国家和国际科学、技术文化组织之间的合作;在信息储存与恢复命名法和标准化的一致性;通过各种荣誉与奖励方法认识科学家的杰出贡献;在发展中国家支持林业研究与应用并加强研究的能力。
目前,我国已有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7个科研单位和院校成为IUFRO的成员。
十三、国际林业研究中心(CIFOR)
国际林业研究中心是一家致力于遏制环境恶化、消灭林区贫困的国际研究机构,成立于1993年,总部位于印度尼西亚茂物,并在巴西、喀麦隆、津巴布韦设有地区办公室。
CIFOR的主要目标是提高科学基础,协调森林和林地管理;研究政策与技术,实现林产品和森林服务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帮助合作政府提高研究能力,推动森林和林地的最佳利用。
CIFOR的研究活动以森林政策研究为重点,主要围绕天然林、退化的林地和非工业性木材林展开,旨在为林区、农村贫困人口、
小规模企业主服务。
CIFOR与政府林业研究机构、大学、非政府组织、国际林业农业研究机构和其他国际发展组织开展合作研究。
目前,CIFOR专家已与30多国、50多个国际、地区和国家机构的300多名研究人员建立了合作研究关系。
围绕消灭贫困、保护环境,CIFOR下设环境作用和森林可持续利用项目、森林管理项目、森林与生活项目三大研究项目。
10多年来,CIFOR在推动国际林业政策对话、普及林业科学研究成果、鼓励森林政策改革、发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和指标、保护已有林带、改善林区贫困人口生活、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贡献突出。
自90年代中期,中国林科院及有关研究机构就开始与CIFOR开展合作研究。
2001年6月20日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与CIFOR合作在四川省都江堰举办了“中国林业政策国际研讨会”。
十四、保护国际(CI)
保护国际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是一个致力于在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开展保护活动的国际非政府组织。
CI于2002年7月在北京建立的办公室,主要在我国西南地区开展保护工作。
目前,保护国际投入300万美元资金,拟在我国西南地区开展综合林业项目,内容涉及恢复天然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缓解气候变化等诸多林业重点工作,力争在碳吸收、森林与生物多样性、生态补偿机制等研究领域有所进展。
十五、国际纸业(IP)
国际纸业成立于1898年,拥有183万吨的生产能力,是世界上最大的纸产品和森林产品的公司之一。
其业务包括纸产品、包装产品及森林产品。
总部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德市。
在近50个国家设有分部,雇佣员工近10万名,向130个以上的国家出口产品。
分部主要位于亚洲、加拿大、欧洲及拉丁美洲。
国际纸业在2003年的销售额为252亿美元,净收入为18亿美元。
国际纸业处理其财政、法律、外部事务,以及其慈善基金的总部位于康涅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