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

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
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

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为促进提高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加强城市地区的整体筹划,提升城市品位和特色,规

各类城市设计的技术要求和编制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本导则适用围

本导则适用于省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单项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县城所在地镇的有关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参照执行。

3、城市设计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满足使用者要求,从使用者角度,满足其基本需求及认知、审美需求,促进公共资源的公平使用,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规划地段及周边的基本状况,尊重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

经济可行。加强经济可行性评估或测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和集约发展的基本原则。

有利实施。考虑多元化实施主体的特点,与城市规划的制定、实施充分衔接,满足实施和管理的要求。

4、城市设计的容与作用

4.1城市设计的层次和容

城市设计是以城镇发展和建设中空间组织与优化为目的,对包括人、自然和社会经济

因素在的城市形体环境对象所进行的研究和设计。城市设计分为总体规划阶段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的城市设计。

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运用城市设计的理念和方法,在城市功能、用地布局、空间组织等方面体现城市设计的涵,并在城市景观设计、风貌特色塑造等方面重点表达城市设计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的城市设计是对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以及根据城市规划管理需要划定的其他重要地区、地段、节点,从城市(整体)角度单独进行的深化设计。

4.2城市设计的组织方式

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按照本导则的要求,加强城市设计相关容,使规划更加合理与完善。

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编制完成的,对于城市发展的重点地区、特色

2地段和重要节点,可以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指导建设的需要,针对需要解决的特定问题,专题编制城市设计,对规划围的土地利用、设施建设、空间景观和建筑形态等进行专门设计,提出控制要求。

5、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关系

5.1作为规划方法的城市设计

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

5.2独立编制的单项城市设计

一是基于城市总体要求,对较大围区域进行的专项设计,其容和要求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二是基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对特定地段、节点地区进行的专项设计,其容应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

二、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1、主要任务

从城市整体角度研究城市空间,划定城市形象塑造的特定空间并提出控制要求,确定城市高度分区控制要求,与城市用地布局及其他相关容有机结合、相互反馈,彰显城市特色。

2、资料收集

2.1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搜集的资料

2.2其他资料

(1)城市文化富有代表性的城市形象特征、城市精神以及文化特色等。

(2)自然环境景观

城市整体山水格局,能够体现城市自然景观风貌特征的节点和天际线,以开敞空间为特征的景观道路、广场、绿地、水域等城市空间,富有代表性的景观节点或景观界面的视廊或视野景观等。

(3)建(构)筑物

能够代表城市特色景观或反映城市历史风貌的标志性建(构)筑物和这些建(构)筑物周边特定区域的城市空间特征,以及以这些建(构)筑物为起点或终点的视廊或视野景观等。

(4)行为活动

城市各类社会群体的主要行为活动(包括民俗活动、重大节日、固定集会等)的基本状况、主要特征以及容纳这些行为活动的主要空间和活动路径等。

3、主要容

3.1功能结构

分析各类社会群体行为的特征,划分城市功能片区。梳理各片区间的相互关系,利用活动通道的系统组织,加强片区间必要的沟通与联系,减少相关行为活动间的不良干扰。

3.1.1、功能片区划分

依据主要行为容和行为特征划分功能片区,以满足行为对城市空间的需求为目的,对各功能片区提出控制原则和建设要求。

各功能片区应兼顾适度合理的功能混合,

促进交通减量。

(1)居住活动功能片区

以生活功能为主,包括居住活动功能片区、商业活动功能片区、文化娱乐活动功能片区、体育活动功能片区等。

(2)工作活动功能片区

以生产功能为主,包括生产活动功能片区、物流活动功能片区、

办公活动功能片区等。

(3)特定群体活动功能片区

以游憩功能为主,包括民俗活动功能片区、节庆活动功能片区、游览活动功能片区、休憩活动功能片区等。

3.1.2、活动通道组织

以功能片区划分为基础,考虑社会群体行为的特征和空间需求,依据活动通道速度特征,划分快速、中速、慢速通道,组织活动通道系统并对通道构建及两侧城市空间的组织提出控制原则和保护、建设要求。

保持良好的通道景观效果,对通道两侧的建(构)筑物及开敞空间提出控制原则和保护、建设要求,通过安排适宜尺度的城市空间和小品、雕塑等,增强标识性,体现片区特征面貌。

快速通道以机动车快速通行为主要特征,一般指城市快速路或对外公路。作为主要公交廊道的快速通道两侧应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完善公交换乘设施和步行系统。中速通道以机动车中速通行为主要特征,一般指城市主、次干路。通行公共交通的中速通道两侧应结合站点完善公交换乘设施和步行系统。

慢速通道以机动车慢速通行、非机动车通行和步行为主要特征,一般指城市支路、专用非机动车道路或主要人行道。慢速通道应考虑与公交站点相结合,增强通行舒适性,提高便捷程度。

3.1.3、公共活动中心体系

依据主要行为容和行为特征,划定公共活动中心,从满足活动中心人群实际使用需求的角度出发,合理组织活动通道系统并对城市空间的塑造和总体布局提出控制原则和保护要求。

公共活动中心体系应与综合交通枢纽相结合,综合考虑交通枢纽的定性与定位,合理引导交通集散与人流组织,兼顾与停车设施、地下空间利用等的相互关系。

(1)商业活动中心

划定商业活动中心功能片区,满足购物人群对商业设施的使用需求。

(2)办公(商务、行政)活动中心

划定办公活动中心功能片区,满足办公人员活动的使用需求,兼顾办公功能设置及布局的便捷与和谐。

(3)文体活动中心

划定文体活动中心功能片区,满足文体活动的使用需求。人流量较大的文体活动中心应兼顾人流集散的顺畅与便捷。

(4)其他活动中心

依据相关行为活动特征,划定其他活动功能片区,满足行为主体的活动需求。

3.1.4、特色空间

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应当依据特定行为特征,梳理容纳相关行为的特色空间。根据具体行为特征,对特色空间提出控制原则和保护要求,满足其使用及观赏需求。

3.2景观风貌结构

从凸现城市特色、保持良好的城市空间形态角度出发,对城市景观风貌系统进行梳理,引导形成具有较强标志性和特征鲜明的景观风貌结构。

3.2.1、景观风貌分区

从优化城市景观整体格局、保持城市风貌特征角度出发,依据景观特色分类,划定景观风貌分区。对各分区提出控制原则和保护要求,保持其特有的景观风貌,强化特征性与标识性,兼顾不同分区间的整体协调。对具有多种景观风貌特征的分区,应考虑分区不同风貌特征间的整体协调。

(1)生态景观风貌区

指以生态景观风貌为主要特征的片区。从生态保护角度出发,依据生态风貌特征,保护生态资源和生态景观风貌,保持并优化其景观风貌效果和在城市总体格局中的地位。

(2)传统景观风貌区

指传统景观相对集中、传统风貌特征突出的片区。从保护历史文化、保持传统特色风貌、延续传统文脉的角度出发,对城市空间和传统生活方式进行保护与更新,合理展示城市历史景观资源和传统风貌。历史街区保护另按相关规定执行。

(3)现代景观风貌区

指以现代城市景观风貌为主要特征的片区。展示城市现代化景观风貌,兼顾延续当地文脉,引导标志性建筑和开敞空间景观风貌的塑造。

3.2.2、景观廊道

(1)景观视廊

景观视廊是指为了保持景观风貌节点的观赏效果,在观景点与景观风貌节点之间构筑的视线廊道。展示景观风貌节点的风貌特征并保持良好观赏效果,在景点之间或景点与观景点(线)之间划定景观视廊的控制围,对景观视廊控制围的建筑高度及建筑风貌提出控制要求,必要时对景观视廊周边地区提出控制要求。

(2)景观风貌带

景观风貌带是指能够持续体现城市景观和风貌的线性空间。景观风貌带依据景观风貌特色分类进行划定,包括自然景观风貌带、人文景观风貌带等。保持相对完整、连续的自然、人文或其他景观风貌界面,展示城市基本风貌特征,塑造适宜的韵律感和节奏感,提出景观风貌带的控制原则及保护、建设要求。

3.2.3、景观风貌节点

景观风貌节点是指观赏效果良好、景观特征鲜明且能够集中反映城市自然环境特征、地域特色及人文风情的城市空间节点。景观风貌节点依据景观风貌特色分类进行划定,包括自然景观风貌节点、人文景观风貌节点等。依据景观风貌特征对景观风貌节点提出控制原则及保护、建设要求。

对处于城市出入口地区的景观风貌节点,应依据其交通属性,引导建设适应不同交通特征观赏需求的景观风貌节点。

(1)自然景观风貌节点

指以山体、水体或其他自然要素为主体,反映自然风貌特征的空间节点。保护自然风貌景观的基本属性和风貌特征,改善节点本体的观赏效果。

(2)人文景观风貌节点

指反映人文景观风貌特色、体现人文精神的空间节点。包括历史建筑景观风貌节点、

5现代建筑景观风貌节点和开敞空间景观风貌节点等。历史人文景观风貌节点按相关规定执行。

3.2.4、天际线与高度控制

(1)天际线及视野控制

从展示城市自然及人文景观特征的角度出发,选择观赏路径与视点,设定城市天际线和视野围,保持优化城市天际线及特定视野的观赏效果,对城市天际线及特定视野的整体轮廓和景观效果进行控制。

景观路径与天际线控制:景观路径的选择应当兼顾路径的可达性和可视景观效果,展示城市富有特色的整体形象,综合考虑韵律感、层次感、和谐度和主从统一等要素,提出控制原则和保护、建设要求,使城市天际线生动、优美,并能展示城市自然景观特征。

主要节点与视野控制:以重要景观节点、城市制高点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节点空间为视野出发点,具体考虑视觉行为特征,划定视野控制围。对视野围的城市景观提出控制原则和保护、建设要求。

(2)高度分区

依据城市景观风貌分区及天际线、视野控制要求,兼顾城市整体景观的协调,并进行

经济性评估,划定建筑高度分区,确定建筑高度分区控制要求。

高度分区控制要求可采用强制性与引导性相结合的方式。

4、成果容与深度要求

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成果包括文本、图件和说明(研究报告)。

4.1文本

在总体规划文本中,城市设计可独立成章,也可与城市空间景观规划等相结合,对功能结构、景观风貌结构、高度控制分区、特色空间分布等容作出阐述,表达控制围及控制要求。

4.2图件

(1)图件主要容

城市景观风貌结构规划图

城市高度分区规划图

(2)图纸比例

同城市总体规划。

4.3说明

说明应综合阐述城市特点、资源特色、文化意象、人文活动等现状条件,分析说明城市设计的方法以及功能结构、景观结构、风貌特色、天际线与高度控制、城市设计特色区划定等主要容,便于文本的理解和执行。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1、主要任务

3.4.1、景观风貌分区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传统、现代景观风貌分区基础上,根据规划地段的特点进一

步细分。对各景观风貌分区提出保护方法、开发利用方式、风貌特色等控制或引导要求。

3.4.2、景观风貌轴线

根据总体规划以及规划地段的环境特征,延续或建立规划地段与城市空间或地段部分区之间的景观风貌轴线。明确景观风貌轴线的位置与影响围,提出对景观风貌轴线的保护和建设要求,并对影响围的建、构筑物提出高度、风貌等引导要求。

3.4.3、景观风貌节点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自然、人文等景观风貌节点基础上,根据规划地段的特点进行深化补充。明确各类景观风貌节点的作用、位置与影响围,提出对景观风貌节点的保护或建设要求,并对影响围的建、构筑物提出高度、风貌等引导要求。

3.4.4、视线廊道

划定和保护景点与观景点之间的视线廊道,对视线廊道的建、构筑物、绿化提出高度、风貌、色彩等控制或引导要求。

3.4.5、标志点

确定重要标志点,并对标志点的位置、高度、体量、形式等提出控制或引导要求。

3.5高度控制

3.5.1、天际轮廓线

选择重要观景点、观景路径,根据近景、中景、远景等不同景观层次要求,提高特定视野的观赏效果,优化城市天际线,对特定视野的整体轮廓进行控制。结合天际线控制要求对制高点的位置、高度、形式及周边环境等提出控制或引导要求。

3.5.2、高度控制

综合分析规划地段的区位条件、空间结构、视线廊道、与周边区域协调、经济性等因素,细化上位规划要求,对规划地段提出高度控制要求,必要时可提出高控、低控或区间控制等要求。

深化对高层建筑的布局引导,特殊地段可对植物高度提出引导要求。

3.6开敞空间

3.6.1、开敞空间系统

根据人的行为活动规律组织开敞空间系统,提供各具特色的公共活动空间,并与城市安全工程相衔接。重要的开敞空间包括广场、绿地、水体及沿岸空间等。

3.6.2、广场

广场包括市政广场、纪念广场、商业广场、休闲游憩广场、交通广场等类型。应根据广场功能、规模、使用者活动方式等,提出广场的外部交通组织、设施配套、绿地率、硬地率等控制要求,并对广场风格、绿化景观等提出引导要求。

3.6.3、绿地

绿地包括公园、街头绿地、防护绿地等类型。应根据绿地的用途、使用者活动方式等,提出对绿地率的控制要求,并对植物配置、绿化景观等提出引导要求。

3.6.4、水体及其两岸

水体包括景观水面、河道、湖、江、海等类型。应根据水体尺度、用途、水体沿岸功能、使用者的活动方式等,对岸线形式、防洪设施、生态保护等提出控制要求,并对植物配置、绿化景观、滨水设施等提出引导要求。

3.7界面控制

界面主要指街道、滨水地带、沿山地带以及广场等重要开敞空间的界面。根据界面的构成要素(山体、绿化、建筑等)、人群活动特点、景观要求等,提出界面特征,并对沿线建筑的高度与退让布局提出控制要求,对沿线建、构筑物风貌、绿化景观、

环境设施等提出引导要求。

3.7.1、街道界面

街道界面强调规律性和韵律感,根据街道尺度、功能特点对沿线建筑的高度和退让布局重点控制和引导。

3.7.2、滨水界面

滨水界面强调自然性和亲和性,研究水体与岸线、滨水建筑、绿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岸线形式、亲水设施、沿线建筑的高度、体量重点控制和引导。

3.7.3、沿山界面

沿山界面强调自然性和立体性,保护山体的自然形态,对沿山建筑高度、屋顶形式、绿化景观等进行重点控制和引导。

3.8实施策划

3.8.1、功能策划

根据规划围的区位条件、交通条件、自然人文条件、上位规划等要求,对规划围的功能构成、布局、土地利用方式进行统筹策划,分析比较其未来发展的潜力,力求综合效益最佳。

3.8.2、景观策划

根据规划围及其周边的自然、人文景观要素、城市形象塑造的要求,对规划围的空间、风貌、高度控制等进行整体策划,营造富有特色的城市空间。

3.8.3、经济性分析

比较现状用地类别与规划用地类别的土地级差效益,交通区位条件改善后的土地级差效益,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条件(主要是广场、绿地)、交通条件改善后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分析规划方案的经济效益,保证其基本的投资可行性。

3.8.4、开发策划

分析规划围的开发主体、相关利益主体,以有利土地经营、促进社会公平,对其开发模式、开发时序、实施措施等进行策划。

3.8.5、综合调控

综合权衡以上各项分析,对规划方案进行检验,根据需要调整完善功能布局、景观系统、高度控制、开发强度等容,使规划更加合理、可行。

4、成果容与深度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成果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形式,城市设计成果相应纳入文本、图件、说明等三个部分。

4.1文本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成果可以融入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章节之中,也可单独成章表述城市设计容。

4.2图件

图件成果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

(1)主要图纸(可根据地块具体特点增删或合并)

功能分区规划图

景观结构规划图

活动通道设计引导图

开敞空间系统图

高度分区控制图

重要界面控制图

(2)图则

城市设计图则应侧重于三维空间要素控制:

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后退、廊道控制、开敞空间、交通组织、界面控制、环境风貌、地下空间等具体控制要求。

(3)图纸和图则比例

同控制性详细规划。

4.3说明

说明应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阐述城市特点、资源特色,并对现状城市设计要素进行分析,依据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分析规划的总体定位,分析说明空间布局、景观结构、高度控制、交通组织与设施布局、开敞空间、风貌特色等规划容,并对开发时序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分析研究。

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深化研究城市空间景观要素,对城市特色、空间格局、景观结构、活动通道、开敞空间、界面控制等进行整体筹划,检验片区的功能布局、交通系统、景观体系等规划容,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更加完善、合理、经济、可行。

11格和重要节点、路径的绿化配置要求。绿化的位置和体量应避免影响主要视点、视廊的观景效果。

4.7.2、铺装

依据规划地段的总体风貌特征,考虑地表径流等生态要求,提出整体铺装风格,对重点区域、节点、路径的铺装材料、色彩、图案等提出引导要求,以烘托特定的环境氛围。

4.7.3、环境设施

环境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雕塑小品等,依据规划地段的总体风貌特征,提出各类环境设施的布局、风格、色彩、材料等引导要求。

4.7.4、夜景照明

依据规划地段的总体风貌特征和人的活动特点,以整体和谐、重点突出、以人为本、节能环保为原则,提出点(重要建构筑物、广场等)、线(街道、滨水空间等)、面(功能分区或景观风貌分区)相结合的整体照明构架,并对重要节点、路径的照明效果提出引导要求。

4.7.5、无障碍设施

环境设计应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并与整体环境相协调。

4.7.6、环境保护措施

对易受环境干扰(交通噪音、空气污染等)的地段,应提出不影响视觉景观的防护措施。

南京市金牛湖街道金牛湖单元城市设计

南京市金牛湖街道金牛湖单元城市设计 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金牛湖街道金牛湖单元城市设计》 二、规划背景 金牛湖作为2014年南京青奥会的水上运动项目比赛基地,随着青奥会的召开将对金牛湖的旅游开发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宁天城际轨道线的即将开通,将大大增强金牛湖的旅游可进入性,为后青奥时代金牛湖旅游开发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 本规划单元位于金牛湖街道东北角,与安徽省天长市、扬州仪征市接壤,是整个金牛湖旅游度假区的核心区域。本单元生态良好、区位优越、文化特色显著,是南京市乃至长三角湖泊休闲度假旅游的的重要板块和最富发展潜力的区域。随着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完成,为了进一步提升地区品质,突出整体空间形象、彰显空间特色、美化景观环境,特组织开展《南京市金牛湖街道金牛湖单元城市设计》工作,为该地区规划发展和管理审批提供依据。三、规划设计范围(详见附图)

本次规划范围东至环湖东路(规划),西至冶山一线,南至六合中部干线(规划),北至六合北部干线(规划),规划总面积约35.91平方公里(其中金牛湖湖面面积约10.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约5平方公里)。 四、规划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江苏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4)《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试行)》; (5)《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规划 (1)《南京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20)》; (2)《南京江北新区2049战略暨2030总体规划》; (3)《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总体规划2011-2030)》; (4)《南京市金牛湖街道金牛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5)各在批、已批地块规划设计方案; (6)其他相关规划、规范。

控规与城市设计的区别

控规与城市设计的区别

【杂谈】控规与城市设计的区别在哪里2011年03月29日18:14:56 ——吐血整理ABBS论坛话题“控规与城市设计的区别在哪里”讨论精华,共提取了42个网友论点。 正文:(小辄儿) 现在国内的控规处在很尴尬的地位:做吧,不实施;不做吧,有关部门又要求必须有这个步骤..... 现在的城市设计是火的发紫,国内出现了百家争鸣,群花齐放的喜人场面.....肉多人更多,这块市场竞争好像有点惨烈。国内现在的城市设计并没有成熟的体系,谁都想把自己的东西作为以后的范本,可是本人觉得城市设计的规范化与“统一”化还是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锤炼与实际的验证以后才可能形成稳定的局面。百家争鸣的时间应该是有一个适度长的时间段,这样才能形成真正成熟的良好体系。那么试问:城市设计有可能取代现在在实际实施中并不受重视的控规吗?控规走了这么多年,到底该走向何方?怎么样发展控规才能更有实际意义?而城市设计又该走向何方才能更有生命力?城市设计与控规的最大区别在什么地方呢?对于城市 设计与控规,我们该引发怎样的思考?欢迎大家来讨论。 讨论: 一、城市设计是城市设计;控规是控规。两个范畴。不过,在国内,现在城市设计越来越象控规;控规也越来越象城市设计。没有办法,个搞各的吧。 二、其实这是一个国家现行规划编制体系的问题,关键是控规究竟应当控制什么,我认为应当因地制宜,但是,控规毕竟是控规,和城市设计不一样, 三、控规应当突出其法规性规定性,城市设计应当突出概念,突出创意,但是缺一不可。 四、城市设计应当是控规之后的“设计”阶段,控规是理性的,而城市设计却是感性的。 五、这个规纳比较,有某些道理,但不太准确。(或者说,相当的不准确) 。首先,就中国的情况而言,目前我们的规划法中,并没有城市设计的地位。但是,对於控规,是有说法的。有几个途径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问题。 首先,我建立大家有机会去考察一下控规和城市设计在中国的历史起源和发展。其次,再看一看目前我们是怎么作控规的,怎么作城市设计的。理论基础,内容,方法有什么区别。 第三,由於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城市设计在规划系统中给予明确的地位,所以建议看看国外的情况。 以上提供一个思路。关于城市设计,我知道大家的理解是有差异的。我以前,现在,都认同这样一种观点: 1。城市设计是平行与规划的一个系统。按照JONATHAN 、BARBETTE等人的说法,城市设计是贯彻规划全过程的。不是城市规划过程中德某个阶段。好像如FH 所说,是控规后的设计阶段(请问,这和国内通常所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有什么区别);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方案

绿色建筑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高邮市波司登世贸·金街 工程地址:高邮金桥路、通湖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单位:扬州永兴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邮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绿色施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2 3

1、定期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项目部由劳资部门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工程承包单位的领导及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及有关规定、标准、文件和其他要

求的培训并进行考核,特别注重对环境影响大(如产生强噪声、产生扬尘、产生污水、固体废弃物等)的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以保证这些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环保意识和工作能力。 2、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总包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工程承包单位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护责任书》。 4、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除按绿色施工导则组织和进行绿色施工外,还应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的相关文件等。 五、环境保护: (一)职业健康与安全: 1、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厕所、茶水房、文体活动室(农民工夜校培训室)、吸烟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备设施等临时设施。并与施工作业区分开布置,生活设施远离有毒有害物质。 (2)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时设施应当全部拆除。 (3)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 2、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1)施工现场采用砌体结构围挡,高度2.5m. (2)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志牌(注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名称、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和企业标志,按规定应有现场平布置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包括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及常用急救电话等内容)。 (3)应急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下管线安全。 (4)施工现场脚手架、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高压线路应采取绝缘材料进行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周边高压线防护棚应采用杉杆防护架,变压器搭设防护棚,变压器上的高压线应采用悬臂结构加钢丝绳拉索;围墙边上的高压线应采用双排架搭设。防护架、防护棚搭设应保持距高压线1米以上距离。防护架、防护棚据施工现场一侧应设置警示灯。警示旗,间距6米,用36V低压线送电。防护架下必须设置灭火器。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1.4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 90 )执行。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人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市)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表2.2.3 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2.3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

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 作者:薛静, 余翔, Xue Jing, Yu Xiang 作者单位:薛静,Xue Jing(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广东,广州,510660), 余翔,Yu Xiang(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四川,成都,610017) 刊名: 天然气与石油 英文刊名:NATURAL GAS AND OIL 年,卷(期):2010,28(2) 参考文献(11条) 1.许乙弘Art Deco的源与流 2002 2.张建华建筑设计 2007 3.张兵城市规划实践的分析理论 1998 4.谢文慧;邓卫城市经济学 1999 5.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 2006 6.徐建刚城市规划信息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世纪中国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丛书 2002 7.王爱华;夏有才城市规划新视角 2005 8.王祖华;蔡健;徐进高层建筑结构设计 2008 9.同济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城市环境保护 1982 10.许浩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理论与技法 2005 11.日本建筑学会建筑与城市空间绿化规划 2006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窦志.赵敏试论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期刊论文]-建筑学报2002(10) 2.王民成.WANG Min-cheng浅析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及建筑设计的关系[期刊论文]-山西建筑2009,35(26) 3.高云.金长峰试论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期刊论文]-城市建设2010(9) 4.李冠.朱方位浅谈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关系[期刊论文]-科技信息2009(27) 5.冯丹.王东军浅谈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期刊论文]-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6) 6.彭碧.向德军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研究[期刊论文]-大科技·科技天地2010(9) 7.郑伟.王健浅议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运用[期刊论文]-中华民居2010(11) 8.尹彦凤.李勇城市设计、城市规划一体论[期刊论文]-中国科技博览2010(25) 9.郑倩.Zheng Qian现代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的影响分析[期刊论文]-价值工程2010,29(6) 10.冯志刚浅谈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期刊论文]-科技创新导报2008(8) 引证文献(1条) 1.胡术颖.叶崇福关于建筑设计与城市的综合探讨[期刊论文]-中华民居 2011(6) 本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ec15516991.html,/Periodical_trqysy201002016.aspx

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管控方法探索——以无锡市区为例

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管控方法探索——以无锡市区为例 发表时间:2020-04-09T07:52:42.175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22期作者:赵毅 [导读] 本文尝试探索城市设计“图则怎么画”和“规划怎么管”的问题,以标准图则的形式提供转译标准,将城市设计管控纳入控规为主的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意图,支持城市设计领域的日常规划管理活动。 赵毅 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无锡市 214000 摘要:本文尝试探索城市设计“图则怎么画”和“规划怎么管”的问题,以标准图则的形式提供转译标准,将城市设计管控纳入控规为主的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意图,支持城市设计领域的日常规划管理活动。 关键词:城市设计管控;城市设计图则;城市设计成果转译;无锡市 1.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城市设计日益重视,城市设计管控的相关研究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中。许多城市往往是先完成了若干地区的城市设计编制项目,之后才陆续研究和实施城市设计管控的相关内容。常见的一个难题是,如何在规划层面进行管控,将城市设计规划意图落实在地块规划条件之中,进一步指引具体项目的建设。 就体系而言,现有总规-控规为主的法定规划体系业已成熟,城市设计管控应当与之充分结合;就内容而言,城市设计成果应进行标准化转译,从管理到使用上跨越设计方案的表达,实现可读、可用、易用的目标。 2.国内相关研究及做法探索 2.1 梳理层次,对接法定规划管控环节 梳理城市设计的层次,将各层次城市设计与总规-控规-修详(建设实施)的法定规划体系相互衔接是近年相关研究的共识。《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区段、地块和专项四个大类,前三类与法定规划的层次一一对应。 以上海为例,按照现有城市规划体系,结合不同尺度的管控要素特征,将城市设计管控工作划分为总规阶段、控规阶段以及建设实施阶段三个阶段。总规阶段划分为市域层次与区县层次;控规阶段划分为地区层次与街区层次。总规与控规阶段可针对特定对象及特定范围进行专项城市设计。建设实施阶段按照管控对象,分为建筑项目、公共开放空间、市政设施、环境设施四种类型。各阶段与层次对应不同的设计范围、典型尺度、设计类型与管控途径,主要设计管控内容各有侧重。相关管控要素通过规划设计全过程进行层层落实,并在建设实施阶段结合《上海市城市设计导则》,在不同类型与等级的地区,进行差异化管控。 2.2 编制城市设计图则,同步审批 在图则方面,将城市设计要素以附加图则的形式和控规一并纳入建设审批条件,为城市设计图则赋予法定性。 以上海市为例,协调制度与机制可以促成规划管理各环节统一思想,领会城市设计成果的意图,确保城市设计的审批成果切实可行,核心地区形成贯穿规划设计与建设实施的管控协调体系,明确城市设计作为附加图则与控规共同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加(城市设计)图则与控规图则范围、比例尺均相同相同,视城市设计管控要素的多寡可以绘制多张城市设计图则。 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出台《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特定意图区地块出让须城市设计图则;一般地区采用文字通则要求;城市设计图则可直接纳入出让条件;已批地段城市设计须形成城市设计图则并报审。同步出台的《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关于图则内容和标准图层给予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标准可直接进行城市设计要素的落实和城市设计成果转译。 3.实践案例:无锡市区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及图则的研究 3.1 管控体系研究 参照上海、南京等城市的管控方法,无锡市区将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对接法定规划各层次: (1)总体城市设计和片区城市设计对接无锡市区、各行政区和功能区、新市镇的总体规划,确定无锡总体风貌定位和空间格局,明确重要特色意图区、特色空间要素、城市空间基底等方面宏观控制要求,并作为正式成果的组成部分纳入相应总体规划;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1、总则 为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等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专业技术标准,并结合盐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是与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在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省《技术规定》和本细则。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也应符合本规定。 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亭湖区和盐都区(含城南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行政范围。主城区旧区是指黄海路、串场河、小洋河围合的范围,新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旧区以外的其它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细则。城市规划区内乡镇可参照执行。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执行。 2.1.2 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相连的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水域),可以计入公园绿地,其余不计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的兼容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在满足安全、环境等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提倡同一地块内不同使用功能的混合。建设用地的兼容原则按照《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执行,用地兼容要求应当在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具体明确。 2.2.3 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2.2. 3.1公共服务设施在布置上应相对集中,可按嵌入街坊式布局,宜独立布置于居住小区主入口处。开发项目分期实施的,配套公建设施的配建原则及实施时序需在规划条件中具体明确。 2.2. 3.2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规划布局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对应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如由于周边已规划建成,且能够满足该项目配套要求的,则该项目可不配建(如综合性幼儿园、综合性菜场等)。 2.2. 3.3居住用地的公共活动空间(含公共绿地、硬质铺装),应根据居住用地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居民休闲娱乐、文化健身、人员集散的公共活动空间,每个组团不少于一个公共活动空间,并在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公共活动空间的面积。其用地总面积组团级:按不得少于人均平方米核算;小区级:按不得少于人均平方米核算。 2.2. 3.4为居住用地配套的商业规模不应大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住宅底层原则上不得设置商业用房,按规范配套的商业用房宜内置独立布局。距各级商业中心较远的小区,不宜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

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原理试题及答案

《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原理》课程试题A卷 2005.05 1.汉长安城的位置与隋唐长安城的关系是( )。 A.与隋唐长安城在同一位置 B.在隋唐长安城的东北 C.在隋唐长安城的西北 D.即明代长安城的位置 2.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不少于多少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的要求? A.1/2; B.1/3 C.1/4 D.1/5 3.家庭人口结构中的“主干户”是指: A.一对夫妻和其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 B.一对夫妻和一对已婚于女所组成的家庭 C.一对夫妻和多对已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 D.—对夫妻组成的家庭。 4. 下列各项中,哪项内容不是城市设计的原则? A.以人为本,与自然亲和 B.历史延续的原则 C.方便舒适的原则 D.个性表现的原则 5. 霍华德于1898年提出了()的理论。 A.田园城市 B.卫星城镇 C.山水城市 D.邻里单位 6. 居住区干道布置原则,下列何者正确? A.平坦地区,干道可以不作坡度,或其纵坡可小于0.3%; B.干道标高应稍低于附近居住区用地的标高; C.干道标高可稍高于附近居住区用地的标高; D.地形坡度较大时,道路一般可与等高线斜交,必要时也可以与等高线相重垂直布置. 7. 步行商业街的设置,下列是哪条不符合规定? A.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米; B.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内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5米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C.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800米,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米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D.步行商业街的各个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停车场地. 8. 对外交通设施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铁路 B.城市干道 C.水道 D.航空 9. 我国目前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的方法主要有哪些()。Ⅰ。劳动平衡法;Ⅱ。职工带眷系数法;Ⅲ。加权统计法;Ⅳ。综合平衡法。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Ⅰ、Ⅲ、Ⅳ D.Ⅱ、Ⅲ、Ⅳ 10. 详细规划阶段的竖向规划下列那种方法有误? A.设计等高线法 B.高程箭头法 C.纵横断面法 D.四角标高定位法 11. 广场地面坡度通常采用()。 A.0.1% B. 0.2% C. 0.5% D.0.4% 12. CIAM的准确含义是()。 A.国际建筑师协会 B.国际现代建筑协会 C.国际规划师协会 D.现代建筑师协会 13.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不包含下列哪项?

市政工程质量通病样本

扬州市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导则( 城市道路篇)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为了加强扬州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 提高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和品质, 控制道路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 规范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以下简称通病防治) 工作,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工作导则。 1.2本工作导则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其它类型道路( 如住宅小区配套道路等) 可参照执行。 1.3本工作导则结合扬州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现状, 对市政道路工程中存在的人行道板松动、碎裂、沉陷、侧缘石不顺, 沥青混凝土路面龟裂, 沥青混凝土路面车辙、拥包、施工接缝明显, 检查井盖框破损、井周路面损坏或沉陷, 桥头跳车, 沟槽处路面沉陷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1.4本工作导则提倡积极运用”四新”技术, 开展通病防治工作。 1.5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市政道路工程, 不得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6在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过程中, 除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外, 还应执行本工作导则的规定。 1.7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市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县( 市、区) 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当地建设局委托负责当地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2 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其它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工作导则的规定。 2.2市政道路工程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手续。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 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按照合同约定, 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3设计单位应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4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编写《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建设单位核查批准经监理单位审定的施工单位提交的《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及监理单位提交的《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2.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计划, 作为监督工作重点。 2.6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外, 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 1) 由参建各方签署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 2) 施工单位提交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 ( 3) 监理单位提交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2.7道路管线管理规定 2.7.1凡属综合性工程, 宜由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求, 核对图纸, 统一定位放线, 确定管线施工位置。城市综合管线应积极推行同槽、并井的设计方案。 2.7.2 综合性工程的施工, 各施工单位应周密考虑相互之间的工期衔接; 每项工程结束时应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为其它单位创造进场施工的基本条件。 2.7.3 综合性工程施工应按照规划设计要求, 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管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关系

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属于宏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整个城市和城市所在的区域,建筑设计是微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建筑,城市规划是建筑设计的前提与先导,而建筑设计则是城市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研究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对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1、建筑设计应服从城市规划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因而城市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而城市以空间与环境利用为基础,由建筑、绿化、道路、水系、人文风景等共同组成的服务于人的空间地域系统。人在任何时候都在领会城市,城市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便是城市空间,我们对城市空间进行分析及设计,使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协调,就是城市规划。而城市规划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市的历史,展望城市的未来,因此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对城市的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建筑作为城市构成的基础要素之一又必须服从于城市内容,他们之间在空间上是点与面的关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乐,是城市的灵魂,但建筑也不能脱离城市环境,必须与城市环境相融合,因此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同等重要。 城市规划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建筑的问题,建筑设计服从城市规划设计,美国城市规划师伊?沙里宁曾说:“通常做设计是要把它置于一栋房子中;将一栋房子置于周围的环境中;将周围的环境置于一个城市规划中”。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存在着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问题。如北京的长安街,虽然每栋建筑单体都采用了中国最好的设计院和最优秀的建筑师的作品,而且在建筑造价上也毫不吝啬,就其艺术价值本身而言,仍然是业界人士批判的焦点,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对周围环境的忽视,以及强烈的个体表现欲所造成的整体不和谐;再如希腊的爱琴海上有一座叫伊特拉的小岛,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尤其是摄影家和画家,被称为“艺术家之岛”,整座岛上布满了十分简单的希腊式的民居,连警察局、医院、饭店都化整为零,成为民居式建筑尺度。几百年来,岛上的居民始终恪守一个规则,就是所有建筑均不超过三层,所有外墙均为白色,这种热爱自然、相互协调的观点,已经形成了一种设计理念。可见,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2 建筑设计与场地设计应协调 建筑设计不仅仅是对单个建筑物体的设计,还牵涉到场地设计问题。 场地设计是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在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基础上,组织场地中各组成要素(建筑、交通系统、室外活动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工程系统)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设计使场地中各要素和谐,其中,建筑物是场地设计中的核心内容,与其它要素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分析如下: (1)从工作内容上看。场地设计即是整个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以及交.通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绿化景园设施(绿化、景园小品等)、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工程管线)的详细设计。 (2)从建设流程来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了相应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师来设计,建筑师是在业主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包括项目的组成内容,并对这些内容的规模、形式等一些有关问题做出较为明确的认定,同时要与业主协商,

国内外优秀城市设计案例与实施分析

国内外优秀城市设计案例与实施分析 一、城市设计案例简析 古往今来,世界上优秀的城市设计实例为数不少。如按城市总体设计、中心广场设计、干道设计、绿化设计等去细分,更是不胜枚举。这里只能列举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名城,加以分析。 城市设计资料图片 1.北京 北京是我国首都,又是著名的古都。北京的城市设计,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今世界城市设计实例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北京的古城基本上是明代建成的,她的前身是元大都城,就是按《周礼·考工记》的理想都城模式设计的。明北京城在元大都的基础上吸取了明初中都和南京的布局和形制的特点,使这种“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格局更加突出,城市轴线也延伸到外城,形成了长达8公里的雄伟庄严的南北中轴线。北京作为封建都城,城市设计的主题就是要突出封建帝王至高无上、君临天下的气势与威严。北京城市的整体布局和城市设计,无论在功能上还是在意识形态上都充分满足了这一要求。譬如在功能上满足了皇家政治(前朝)、生活(后寝)、游憩(御苑)以及礼制(坛、庙)、防御(城墙城楼)等方面的需要;在意识形态上,全城以皇宫为中心,中轴线为脊柱,左右对称,轴线上一重重城门,极力烘托出皇帝的权威,即所谓“非壮丽无以重威”。北京城由于经过整体设计,全城空间布局井然有序,更可贵的是有六海园林水系与之相陪衬,使规整中见自然,严肃中有活泼,这是历代都城中少见的。198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重要批复中指出:“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又是历史文化名城。北京的规划和建设,要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国家首都的独特风貌。对珍贵的革命史迹、历史文物、古建筑和具有重要意义的古建筑遗址,要妥善保护。在其周围地区内,建筑物的体量、风格必须与之相协调”。我们应该很好地继承并发展北京城市规划与设计的优秀传统。 2.华盛顿 华盛顿(Washington D.C.)是美国首都,也是世界名城,1791年由法国工程师朗方(L’anfant)规划。她的主题思想是体现美国在战胜英国殖民统治后,建成民主、自由、独立的新兴资产阶级国家这一国体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政体。城市设计巧妙地利用地形,以国会山高地为标志,设计了纵横两条轴线。主轴东西向,以国会为全市中心,南北轴线以总统府(白宫)为重点,两条轴线交叉点上建立华盛顿纪念碑(方尖塔),城市主轴以宽阔绿化为主。城市设计方案以后又经过补充完善,在主轴线两端建成

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扬府规〔2010〕1号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我市规划管理审批行为,统一执行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市区范围内各类规划编制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适用于私有住房建设工程。老城区、风景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确定其相关技术指标。 1.3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1.4 乡村住房建设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关于建筑容量控制的规定 2.1 建筑合理层高的界定 2.1.1 低层(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H≤ 3.6(3.0)米;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合理的层高H≤ 4.5米(大型公共建筑、公共共享空间等除外)。

2.1.2 阁楼的南北檐口高度<2.2米,檐口高度指阁楼室内地面至屋面与建筑主墙相交处的高度。 2.1.3 建筑底层设置的地上车库层高H<2.5米。 建筑层高高于合理层高应按不同比例折算计算虚拟建 筑面积,并按核算后的虚拟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容积率计算详见第2.3条) 2.2 建筑面积的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应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同时要求: 2.2.1 阁楼层高在1.2 米≤H<2.2 米之间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层高H≥2.2 米的算全部面积。 2.2.2 建筑底层檐廊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的,按檐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仅有柱、平台、护栏、栏板而无外墙外窗的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2.3 建筑底层架空、无围护结构,并作为公共开敞活动空间,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城市设计与城乡规划的关系 ?城乡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由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的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国*******法》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批准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具有立法权的城市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的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等 ——地方性的规章 《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乡规划的编制体系 ——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 ——镇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设计应贯穿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一般地段:城市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包含城市设计的容 即城市设计不单独编制。 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 控规——城市设计导则、指引 城市重要地段:应单独编制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师的角色与职能 ?角色与职能 ?政府部门的城市设计师(城市设计工作者) ——作为政府公务员担当的行政管理 ——城市设计领域的专业技术管理 ?规划编制部门的城市设计师(城市设计工作者) ——甲级、乙级与丙级(国有控股、学校): 甲级资质: 大城市:知名大学的规划院、市规划院及各个大院的分支机构。 省会城市:省院、市院与知名大学的规划院 其他重要城市:市院 ——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 ——编制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可以操作的城市规划成果 ?研究机构的城市设计师(城市设计工作者) ——大学或研究所 ——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 ——价值中立、批判性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重要构成人员 ——学术研究与创新 ?私人部门的城市设计师(城市设计工作者) ——房地产开发、投资机构或个人创业等 ——特定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从私人部门的要求出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南京市控详数据标准(2012版)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南京市规划局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12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1) 一、设计标准 (1) 二、支撑系统 (1) 三、制图精度 (1) 四、坐标系 (1) 五、地形图 (1) 六、图层管理 (1) 七、配套设施标注符号管理 (43) 八、城乡用地汇总表 (48) 九、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48) 十、文字标注 (50) 十一、图形规则 (51) 十二、图纸版式 (53) 十三、出图设置 (53) 第二章:规划成果数据归档标准 (53) 一、文件存储标准 (54) 二、图纸数据归档标准 (56)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一、设计标准 计算机辅助城市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标准与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2012年) 二、支撑系统 硬件要求:Pentium450及其以上等价处理器;内存128MB以上。 软件平台:WindowsXP;AutoCAD2007 及其以上;Microsoft Office 2003及其以上。 三、制图精度 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坐标系 采用南京92地方坐标系统; 坐标系应为世界坐标系(WORLD坐标系),基于坐标系的所有成果数据采用模型空间; 禁止对坐标系和成果数据进行旋转、平移、缩放。 五、地形图 地形图单位: 1个单位代表1米; 采用地形图中坐标网定位,市域地形应与总图对应; 同一图纸内引用相同比例的地形图,颜色采用252号色。 六、图层管理 ⑴ 0层除作为插入块的基准层外不能存放任何数据;避免块的多层嵌套,除地形图外不使用外部引用(xref); ⑵图例内填充色与图层应保证一一对应; ⑶同一图层必须采用统一的名称、实体类型、线型;

城市规划基础知识和经典理论

城市规划基础知识和经典理论 一现代城市规划理轮的早期探索 1.1898霍华德出版了《明天:通往真正改革的和平之路》为题的论著,提 出了——田园城市。(田园城市的定义:田园城市是为健康,生活以及产业而设计的城市,它的规模能足以提供丰富的社会生活,但不应超过这一程度,四周要有永久性农业地带围绕,城市的土地归公众所有,由委员会受托管理。)它的实质就是城市与乡村的结合。(代表作,世界上的第一座田园城市——莱奇沃思) 2.柯布西埃的现代城市设想。1922年勒.柯布西埃出版了《明天的城市》一 书。(阐述了他从功能和理性主义角度出发的对现代城市的基本认识,从现代建筑运动思潮中所引发的关于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构思。)1931年,柯布西埃发表了他的“光辉城市”的规划方案。他认为所有的城市应当是“垂直的花园城市”。(代表作——昌迪加尔) 3.西班牙工程师索里亚于1882年提出了线性城市的理论。(线性城市就是 沿交通运输线布置的长条形的建筑地带,城市不再是一个一个分散的不同地区的点而是由一条铁路和道路干道相串联在一起的,连绵不断的城市 带。) 4.20世纪初法国建筑师戛涅提出了工业城市理论。1917年出版了名为《工 业城市》的专著。(阐述了他关于工业城市的具体设想,其目的在于探讨现代城市在社会和技术进步的背景中的功能组织。戛涅将各类用地按照使用功能划分得非常明确,使它们各得其所,这是工业城市设想的最基本思路。) 上述四条,主要集中在通过新建城市来解决城市中已经存在的问题。他们紧对现有城市的问题进行批判,而没有提出改进的意见。

5.法国巴黎建筑师埃纳于19世纪中叶发表了巴黎改建研究。提出了大城市 改建的一些基本原则。 6.西谛的城市形态研究。(即,在主要广场和街道的设计中强调艺术布局, 而在次要地区则可以强调土地的最经济适用。)现代城市设计之父西谛于1889年出版了《根据艺术原则建设城市一书》。(他通过对城市空间的各类构成要素,揭示了这些设施位置的选择,布置以及交通,建筑群体布置之间建立艺术的和宜人的相互关系的一些基本原则,强调人的尺度,环境的尺度与人的活动以及他们的感受之间的协调,从而建立起城市空间的丰富多彩和人的活动空间的有机构成。) 7.盖达斯的学说。盖达斯于1915年出版《进化中的城市》。(他把对城市 的研究建立在对客观现实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周密分析地域环境的潜力和限度对于居住地布局形式与地方经济体系的影响关系,突破了当时常规的城市概念,提出把自然地区作为规划的基本框架。)由此形成了区域规划的思想。盖达斯的名言“先诊断后治疗”,由此形成了影响至今的现代城市规划过程的公式:“调查——分析——规划”。(通过对城市现实状况的调查,分析城市未来发展的可能,预测城市中各类要素之间的互相关系,然后依据这些分析和预测,制定规划方案。) 二现代城市的发展理论 1.城市分散发展理论。 20世纪20年代恩温提出了卫星城理论。(田园城市,卫星城和新城的思想都是建立在通过建设小城市来分散大城市的基础上,但在含以上仍有一些差别,他们应当被看作是同一个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深化的结果)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 ^定。 1.4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2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城市用地分类 2.1.1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 90 )执行。 2.1.2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人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市)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2.2.5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 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 2.2.6 城市 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2.3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2.3.1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2.3.1的规定。 表2.3.1建筑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2.3.2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 2.3.2.1邻接土地己经完成建设或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 合并的。 2.322 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 技术标准 (试行) 南京市规划局 2013年12月

一、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地块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内容、形式、制图标准等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并试行。 2、本标准适用于对《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宁规字〔2013〕431号)明确的需提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地块。在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段城市设计)阶段,以及单独编制地块城市设计(已编制的上位规划中尚未明确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时,应遵守本规定。 3、本技术标准作为地块规划条件的组成部分,强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简明有效、便于操作,并能确保建筑设计的灵活性。本图则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理性原则——图则内容应在满足地块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和该地段城市设计研究的相关要求。 (2)有效实施原则——突出图则对城市空间秩序的有效控制引导,利于规划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控制。 (3)可操作性原则——图则制定应因地制宜,图则内容和表达应简单、准确和明晰,便于土地出让和规划管控中各环节的操作。 (4)灵活性原则——图则制定以控制城市空间秩序中不利情况的发生为基本目的,同时为用地布局和建筑设计留出空间。 4、位于城市中心区以及其他一般地区的地块应按照本标准执行;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风景(名胜)区内的地块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内容与要求 1、地块城市设计及其图则是对各层次上位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落实和表达,是对

地块规划条件的补充和完善,其主要内容是在地块层面对“空间形态、交通流线、地下空间、界面类型、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具体地块编制本图则应根据该地块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在本技术标准所列的地块城市设计内容框架中,选择需要表述的内容提出控制与引导的要求。特殊情况,也可适当增补表述内容。 2、图则的具体要求在“图则说明”中以文字形式归类表述,包含对各大类问题进行综述的“控制引导意图”和对各分项提出要求的具体“说明”两个部分。 3、为体现执行操作中严格程度的差异,图则说明应区分“控制性要求”与“引导性要求”的用词与表述方式。其中,“控制性要求”的表述相对严格,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引导性要求”的表述具有一定弹性,表示允许稍有选择或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图则内容的分类、图则说明的要求、图件的内容与形式等,如表1所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