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化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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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化方案
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芜湖县湾沚碧桂园一期二标段9#-15#楼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编制人:审核人:编制单位: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12月5月2日至6月18日一、工程基本情况芜湖县湾沚碧桂园一期二标段9#-15#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9228.94m2,其中9#楼为26层,建筑面积为10400.91m2,标准层层高为3米,建筑高度为78.00米,框架结构体系。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丙级;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三类。
10#-11#楼为11层,建筑面积为5292.02m2,标准层层高为2.95米,建筑高度为32.45米,框架结构体系。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丙级;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三类。
12#楼为32层,建筑面积为12909.42m2,标准层层高为3米,建筑高度为98.00米,框架结构体系。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丙级;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
级;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三类。
13#-15#楼为23层,建筑面积为9197.85m2,标准层层高为3米,建筑高度为69.00米,框架结构体系。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丙级;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三类。
14#楼为31层,建筑面积为11938.87m2,标准层层高为3米,建筑高度为93.00米,框架结构体系。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丙级;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三类。
二、建筑概况9#-15#楼工程:1、坡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平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种植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
平屋面建筑找2%坡,保温平屋面为倒置式屋面,建筑找3%坡。
较为规整的公共建筑采用结构找坡,坡度3%,具体见屋面标注。
2、屋面保温采用挤塑聚苯板,保温板压缩强度150kpa,且满足耐火要求。
3、防水层遇女儿墙或侧墙时,应沿墙面翻起300高,翻起卷材位于墙面找平层和防水层之间,卷材收口见4/17。
翻起卷材采用双面粘型,水平段深入屋面500,与屋面防水卷材搭接。
4、女儿墙压顶找6%坡,雨水排向屋面。
女儿墙内侧抹灰层做法与建筑外墙相同,不做面层涂料或铺贴;住户私家露台女儿墙内侧涂料或铺贴做法与外墙相同。
5、屋面砌体与现浇砼结构相交处及泛水收口处的找平砂浆内,均应加钉500宽∅0.9的镀锌钢丝网增强防裂能力。
6、保温层上各构造层应设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全面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实现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等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司属单位及其施工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是公司对各施工单位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定,也是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的基本准则。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除应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
但当本制度的要求高于地方法规、规定时,必须按本制度的
规定执行。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企业内的有效运行,并做到持续改进。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必须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3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应专业齐全。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及相应专业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实行动态管理:累计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
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业文化程度不应低于大专学历;2.专业技术职称不应低于助理工程师;3.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历;4.必须接受定期的专业培训,并考核通过。
第三节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企业领导、企业内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等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领导委员会和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等组
成。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领导委员会的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质量方针、法律法规;2、负责全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质量创优、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领导、决策、目标、战略方向制定;3、负责质量奖励的审核;4、负责全公司质量管理评价等工作;5、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6、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优质工程检查、评审工作。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全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质量创优、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及QC成果管理;2、负责全公司质量目标的实施工作;3、负责质量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和实施;4、负责质量管理人才的培养、选拔的推荐使用工作;5、负责全公司创优项目的确立和质量总结工作;6、参加优质工程检查、评审工作;7、参与全公司质量管理评价等工作。
第十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职责1、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2、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3、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4、建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5、培养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6、建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实施;7、确定和配备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8、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企业工程质量分管领导的工程质量职责1、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企业领导,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组织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工作;3、组织制定并落实
本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4、组织工程质量教育活动;5、组织本企业工程质量检查工作;6、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7、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8、组织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十八条企业总工程师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2、组织编制企业工程质量技术标准;3、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技术研究工作;4、研究、制定解决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5、审核、批准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或措施;6、为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技术意见。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1、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是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2、制定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
3、开展各种质量教育活动;
4、与本企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本企业工程质量技术标准;
5、编制本企业年度工程质量创优计划及创优滚动计划并负责落实;
6、协助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策划;
7、参与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8、参加工程项目的各阶段竣工验收;
9、组织对在施工程的质量检查并督促项目对质量缺陷的整改;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考核评比;11、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促进质量管理持续改进;12、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
作。
第二十条技术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技术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为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证;2、组织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并报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3、负责编制企业的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技术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5、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推广和攻关活动;
6、参与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为创优工程提供技术保证;
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第二十一条经营及合约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签约工程承包条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质量要求;2、强化合约管理,各类分包的合约均应以满足工程质量目标为前提;3、坚决杜绝转包、挂靠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质量管理的经营行为。
第二十二条生产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严格按程序组织施工生产,在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2、负责施工前向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3、负责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其它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提请项目技术负责人解决;
4、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物资供应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确定合格的材料、设备供应商;2、对购入的各类生产材料、设备等的产品质量负责,严把原材料的质量关,使其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工程设计的质量要求。
3、负责对企业各单位、项目的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机械设备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确定合格的机械设备供应、租赁商;2、建立企业《机械设备台账》,监督、指导企业各单位、项目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各级维修保养工作,不断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做到正常运转,保证工程不间断施工;3、对机械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按照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的决定为项目部配置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2、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对本企业员工开展质量意识教育;3、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对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评价;4、组织本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的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取证工作;5、在确定分包或劳务队伍时,负责组织对其人员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并提出使用意见。
第二十六条财务资金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发放工资、奖金时,必须要与工程质量挂钩,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实行优质优价政策;2、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有权拒绝支付一切不合理费用;3、大力支持为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和小改
小革等活动,并保证所需费用开支;4、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资金保证。
第二十七条审计监察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定期对有关人员、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的质量责任制进行审计和评估,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质量责任制;2、在年度承包合同或单项合同兑现前,对质量指标要进行审计,为实施奖罚提供依据。
第二十八条党委工作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质量意识教育,掌握职工思想动态。
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企业质量管理业绩进行宣传,增强员工的企业荣誉感,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力;3、协助工会开展“质量第一”和“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质量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时时、处处重视工程质量;4、配合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技术素质;5、认真抓好青年突击队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的生产突击作用,把提高工程质量作为考核青年突击队的一项重要指标;6、配合施工生产、开展文明施工,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行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建议、小设计的“五小”活动,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二十九条工会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大力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质量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觉悟、增强质量意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2、班组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是生产合格(优良)产品的主要责任者;3、提高工程质量,必须从班组抓起,抓好班组的建设;4、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小改小革等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5、经常组织技术比赛和各种劳动竞赛活动,鼓励广大职工自觉地学习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6、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条司属单位经理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司属单位经理是司属单位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对本司属单位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工程的质量方针政策、质量标准、规范规程、保证质量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督促检查实施情况;3、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负责主持质量分析会,随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4、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组织建立QC小组,积极开展攻关,按时召开TQC成果发布会;5、积极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组织制定创优质工程计划和实施措施,确保实现创优目标;6、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意识教育,表扬和奖励重视质量的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工程质量的不良倾向,严格执行奖惩制度;7、司属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检查机构,保证每个工程项目都能开展施工过程的质量跟踪检查工作;
8、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
9、组织工程质量回访,解决回访质量上存在的问题;10、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因贯彻落实保证工程质
量不力或指挥错误,造成质量低劣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十一条司属单位总工程师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在司属单位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质量标准、规范规程、工艺标准、操作要领等,督促在施工中严格遵照执行;
3、负责组织编写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施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立即向企业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汇报;
4、负责组织按分部工程进行书面技术交底,重要部位要亲自进行技术交底,并督促实施;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存档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及时向企业申报单位工程质量评定;6、积极参加创优质工程活动,协助经理严格管理,严格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创优项目;7、积极参加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指导QC小组开展攻关活动;8、协助司属单位经理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解决工程质量中的技术问题;9、协助司属单位经理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提出质量返修加固处理方案,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要立即向企业技术质量部门或总工程师报告,自己无权进行处理;10、因主持制定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不当或技术交底不清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损失,应负直接责任;11、有权制止任何忽视工程质量工作的作法,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质量低劣的工程和产品,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第三十二条项目经理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2、保证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工程质量规章制度在项目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
3、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4、贯彻落实企业总体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并主持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确定质量目标;
5、组织项目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6、参加项目的工程质量专题会议;
7、及时向上级报告工程质量事故,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三条项目分管副经理(质量总监)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
3、保证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各项管理程序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4、根据企业及合同质量目标组织编制质量策划;
5、组织项目的质量检查,对质量缺陷组织整改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6、组织项目的质量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通病;
7、组织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8、组织对项目部人员的质量教育,提高项目部全员的质量意识;
9、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质量事故,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
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的各项规定;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及时上报企业有关部门和技术领导批准;
4、组织编制项目质量技术交底文件并进行交底;
5、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量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6、参加项目质量验收工作;
7、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技术原因,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及防范措施。
第三十五条项目质量检查员的质量管理职责1、参加对施工作业班组的质量技术交底;2、每天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施工质量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督;3、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每一检验批进行实测实量,组织内部质量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4、会同建设方、监理方共同对每一检验批进行外部质量验收;5、发现施工质量存在隐患或经检查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立即向项目部分管领导报告;6、参与项目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7、组织项目操作人员开展质量竞赛活动;8、做好质量工作日志。
第三十六条项目专业施工员的质量管理职责1、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施工;2、负责交接检验;3、对质量工艺和成品保护进
行交底;4、及时安排返工;5、核实材料来源并督促材料选样送检;做好施工日志;6、记录并收集本专业的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原始记录),并及时反馈资料员。
第三十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对涉及项目工程质量的技术、材料、机具、设备、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等,也要对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节总、分包工程质量管理第三十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对分包方的选择、评价机制,制定选择、评价的办法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九条所选择的分包方除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外,还应在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并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符合《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中有关质量管理体系、岗位职责、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等级培训和考核等要求。
第四十条总包单位与分包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宜单独签订工程质量保证的专项协议,明确总、分包在质量技术培训、工程质量管理、竣工后的保修与服务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第四十一条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
统一工程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工艺标准、技术档案编制标准。
分包方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之中。
第四十二条总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分包方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分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