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发展历程:第四章 建成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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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建成新校区

年届九秩的湘雅,“历尽艰难颠沛”,校址几度变迁。从长沙到贵阳,到重庆,再回到长沙;从潮宗街到留芳岭,从湘雅路到桐梓坡,每一次迁徙,都刻上了时代的烙印;每一次乔迁,都标志着一个新的历史里程碑。

2002年8月,湘雅医学院将教学区从湘雅路迁到了河西桐梓坡。如果说抗战期间的“西迁”,是湘雅人历尽艰险,用血和泪写就的一部爱国流亡史,那么新世纪的这次乔迁,则是湘雅人唱着《春天的故事》,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呕心沥血,艰苦奋斗,铸就的一部改革发展史。

第一节规划新校区

一、政府划拨土地600亩

自1977年恢复高考后,湘雅的招生规模一年年扩大,特别是进入20世纪八十年代,占地不足600亩的校园绿地少,拥挤不堪,显然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1984年,正值湘雅70年校庆。一想到校友们回校后,面临的还是拥挤的校园,这使时任的院党委书记何鸿恩和院长徐有恒心存愧疚,于是,他们萌发了扩展校园的动机。就在那年教师节前夕,省委、省政府领导来院考察,时任省委书记毛致用、省政协主席刘正、省委常务、分管教育的副省长王向天及省委常委秘书长沈瑞庭等一行来校视察工作,他们听取了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情况后,对学校取得的成绩及学校对全省医学教育及卫生事业作出的贡献给予了肯定,同时,也询问学校有什么困难和要求。这可正合当时领导班子的意向。徐有恒院长便不失时机地向省领导详细汇报了校园环境的现状以及限制学校发展的原因,同时,也将扩充地盘建新教学区,特别是新建附属第三医院的设想与理由和盘托出。毛致用书记对此很感兴趣,当即拍板:“行。扩展首先要有地皮,这由省里无偿拨给。至于需要什么地方,你们自己考察。”同时强调要学校向省市递呈报告,并指定由沈瑞庭秘书长,协调此事。

学校紧紧抓住了这次大好时机。

70周年校庆之后,学校就开始酝酿并着手征地工作。首先在市国土局的大力支持下,学校组织了专门班子分赴长沙市东、西、南、北广泛考察用地,先后多次考察了马坡岭、洞井铺、暮云市、井湾子、洪山庙等五、六处地方,都因交

通、地理位置及水电等问题而放弃,最后来到了河西桐梓坡的一块荒地。此地是一片荒山,山上荆棘丛生、山下水沟纵横交错。此前长沙市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提交提案要求对此地进行开发,市开发公司也已在此地动土开发,推了一半土,但一直没找到好的建设项目。考虑到河西没大医院,周围交通较为便利,学校最后选定了河西桐梓坡作为新教学区和附三院的建设用地。并立即向省市政府汇报。1985年8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给学校复函,同意在河西桐梓坡划地500亩(后增100亩)作为第三附属医院和新教学区基建用地,并表明由省市共同负责解决征地费用。在考察的同时,学校即向卫生部汇报,请求投资立项。此时,正值国家要求压减大的建设项目,卫生部对高等院校的建设立项也卡得很紧,但基于湖南省对湖南医科大学的大力支持,卫生部很受感动,经过反复论证研究,最后同意立项,于1985年11月6日以卫计字243号文批复。1986年10月26日,市国土局制定500亩地设计调查红线后,学校请求省政府解决征地费用问题。1986年11月18日,省政府以湘政函字33号文致卫生部批准总体规划设计。经过派人驻京一个月的多次请示等待,最后同意总体规划设计,但条件是必须停止河东的建设项目,除附二院正在待批的外科大楼外。这样,在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先后在长沙市开发区桐梓坡和西湖渔场分两次共征得600亩土地,用于建设新教学区和附属第三医院。这两次征地工作分别是在1988年和1993年完成的,第一次500亩,第二次100亩。

1987年4月,卫生部下达附三院第一期工程计划任务书,(卫计字(87)第63号)。1988年9月成立了湖南医科大学附三院及新教学区筹建指挥部,由史毓阶、李俊儒任副指挥长,翁学东任办公室主任、苏学章任业务处处长。1989年10月卫生部对新建附属第三医院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了批复(卫计字(89)186号)。同时,湖南省成立了湖南医科大学附三院及新教学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向天、翁辉、王克英、汪啸风、高锦屏、罗嘉典、曾繁友、罗桂求组成。下设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罗桂求任指挥长,常显宜、陈光亮任副指挥长,翁学东任办公室主任。国土局划拨土地后,省政府将土地征购和道路投资费用900万元和148万元分别拨给了长沙市城建开发公司和西湖渔场。1989年11月,国土局正式办理土地划拨交付使用手续,省计委、省教委、省建委、省政府正式批准第三附属医院门诊楼开工建设报告,11月28日,附三医院正式破土动工。

二、“重点西移”战略

根据卫生部(85)卫计字274号和(90)卫计字27号文件及1990年下达的关于速报《编制部属高等院校基本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安排》等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学校经反复商讨,提出了“重点西移”的战略部署和“把湖南医科大学建成全国第一流医科大学”的战略目标,并结合1989年学校委托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院(简称“八院”)所作的新校区建设规划提供的技术数据,围绕这一战略目标于1990年提出了40万字的十年规划,以(90)校行字18号文上报至卫生部。次年卫生部正式批准其十年规划(卫计发(91)第8号文),准许湖南医科大学“八五”、“九五”期间有计划新建292980平方米、总投资20317万元的房屋建筑。

三、新、老校区规划的初衷

根据卫生部下达的指标,学校进行了全盘规划。当时的设想为,附二院和附三院按各自下达的指标和确定的规划单独实施,对新、老校区建设及附一院、口腔医院和附设卫校的建设则按“统筹调整、集中新建”的原则进行,即将老校区已有的房屋在满足老校区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逐步调整给附一院、口腔医院和卫校,新建房屋指标全部集中到新校区,这样既解决了附一院、口腔医院和卫校建设用地难的困难,又能集中力量尽快建设好新校区。此设想曾以(90)校行字第18号文上报卫生部,在部领导视察学校时也详细作了汇报,得到了部领导的支持与肯定。

“八院”经过反复论证,提出了“新校区总用地量为247530平方米,其中包括职工住宅建设用地616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1850平方米”的校园规划设计。卫生部批准湖南医科大学七年内新建各类用房292980平方米(卫计发(91)第8号),那么,除去附二院各类用房47959平方米和附三院一期工程93769平方米外,对附一院、口腔医院、卫校的房屋面积进行调整后,新校区尚有15125平方米的建筑指标,已大于规划设计的房屋建设量,完全可以在卫生部下达的指标数以内实现既定规划的基本建设要求。

而就在其时,国家教委根据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对高校用地和房屋面积定额进行了重新规定,其中医学院校每生建筑面积由原定额31.18~34.16平方米/生,提高到38.03平方米/生,提高幅度为20%左右,用地面积也作了相应扩大,新校区按在校本科生3500人计算,用地量尚不足老定额每生一分地的要求,考虑新定额增幅因素,总用地仍将出现很大的困难,尚需172470平方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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