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视野中的教育公平:基本内容、社会根源及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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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视野中的教育公平:基本内容、社会根源
及实现路径
摘要:本文在明确教育公平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针对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城乡教育差异、区域教育差异、阶层教育差异三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从政府公共职能的缺失、精英教育理念的影响、社会层面的不公平、扭曲的价值观念的影响等四方面分析其存在的深刻社会根源,并由此提出了强化政府职能、改变社会阶层化、创新教育制度等解决途径,以期对当今的教育公平理论研究提出社会学视角的借鉴。
关键词:社会学;教育公平;教育差异
In sociological field of vision education fair: Basic content, social root and realization way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 three unfair phenomena in educati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 education, the difference of different region education, difference of different social stratum education, based on the explicit basic education theory .The analysis is delivered from four aspects, the lack of government public function, the influence of elite education idea, unfairness in society , the influence of distorted values, to reveal the deep social root of unfairness in education. The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is to enhance the government function, change hierarchy in society, and innovate education system . This paper is intended a provide the present fair education theory with references in view of sociology.
Key word Sociology; Educates fairly; Education difference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的前途和长治久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见教育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受教育的水平,关系到他以后在社会中的地位,财富和声望。因此,教育公平问题是切实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教育公平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
一、教育公平的基本内容
(一)教育公平定义
教育公平的涵义,理论界因为研究的需要,主要有以下几种,
伦理学的角度定义,教育公平根据社会实际情况和教育实际情况,是公民能够自由、平等接受教育并能考虑差别、最大限度缩小发展差距的状态,最终目的是共同发展。[1]社会学的角度定义,教育公平是指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人人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促使自然潜能得到最充分与自由发展的教育理想。它包括,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三个方面。[2]
教育学的角度定义,教育公平是指对教育机会进行分配时的合情合理所谓合“情”,是符合民众的意愿;所谓合“理”,是指符合教育的目的及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否符合民意,决定教育公平的实施是具有稳定的精神价值;是否符合目的性和规律性,决定教育公平的实施是否具有发展的价值。[3]
教育公平还有以下几种定义,公平不等于平等。教育公平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人类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平等与受教育的非基本权利的不平等。
教育公平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不同层次种类的教育公平,其内涵是不同的。参照教育公平的外延,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种类型:观念层次的教育公平、教育市场公平和教育社会公平。
教育公平是指参与教育活动的社会成员在不受歧视、不受任何社会因素和人为因素限制的情况下,为谋求自身发展、实现自身价值而公正、平等、充分、合理地享有法律所赋予的相关权利、占有公共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一种现实状态和理想追求。它既包括学生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的平等。也包括教师的物质待遇和工作条件的平等。教师的物质待遇和工作条件的平等既是教育公平所要追求的目标和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教育公平的现实基础,教师的物质待遇和工作条件的不平等以及由此带来的地区间、校际间师资数量和质量的不均衡是教育不公平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4]综上,教育公平定义各有侧重点,对于各自领域的研究都有启发。本文对教育公平的含义理解包含: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这三个方面。教育结果的平等是不存在的,要求产生同样的结果,是一个乌托邦。在教育上追求结果相同、平等是不现实的,差异、差距将永远存在。教育公平承认并允许合理差异、合理差距的存在。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公平既是一个原则,又是一个理想,同时又是一个过程。
(二)教育公平与教育平等、社会公平、教育效率概念的辨析
1、教育公平与教育平等
公平是表示一种不偏不倚的原则,它具有一种形而上的抽象意义,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价值的原则。而“平等”虽然也可以在公平的意义上被理解为一种价值原则,但是更多地还是被解释为对某种现实状态的描述—用以表示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所应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同等权利(平等、均等、等同)。[5]
教育公平与教育平等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教育平等强调的主要是“怎样”,属于实然状态;教育公平强调的主要是“应该”,属于应然状态。教育平等反映的是客观事实或现实存在;教育公平则是对这种客观事实或现实存在的一种价值判断。教育平等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