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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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初稿)专家起草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设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求的信息化体系,提高卫生服务与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二十一世纪是生命科学和信息技术相互交融的时代。
信息技术是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
卫生信息化是方便城乡居民获得规范、科学的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药品和实时结报医疗费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的必要保障。
于强化政府与社会对卫生服务的监管,改善卫生服务体系运行状态,升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
1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统一标准规范、资源合理利用、信息互通共享的全国卫生信息系统,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强化卫生综合管理服务。
在框架设计上,利用公共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统筹规划、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监管能力,有效推进医改五项重点改革任务。
在业务内容上,一方面突出服务功能,直接让居民与患者成为卫生信息化发展的受益者。
另一方面完善管理,促进医疗服务成本降低,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与管理;规范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提高信息质量,提高医疗救治、公共卫生管理、科学决策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
在实现路径上,增加安全保障的能力,进各系统资源整合,加强标准化和规范化,逐步实现数据共享,避免应用系统的低水平建设和数据的重复采集,有效发挥信息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二)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应用。
把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作为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出发点,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会诊为切入,以优化流程、促进业务融合、惠及居民为宗旨,以实现公共卫生、医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和综合管理等重点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基本要求,为医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让城乡居民获得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统筹规划,合力建设。
坚持政府对卫生信息化规划、投入、管理及绩效考核方面的行政职能,重点做顶层设计、信息标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信息安全规范等研究制工作。
2坚持以公益性为主导,适应和满足各业务领域发展需要,调动医疗卫生机构、居民的积极性,以及信息产业与研究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性,多元筹资共同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三)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用5至1 0年统筹推进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卫生综合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逐步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支撑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一)建立国家、省、地市(区域)三级卫生信息平台。
建立完善国家、省、地市(区域)三级卫生信息资源数据中与交换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合管理等工作的应用系统在不同层级上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建立国家级、省级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最终实现资源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决策者、管理者、专业人员提供信息服务,高卫生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建立地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居民和患者提供日常基本信服务,服务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管等业务,支持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信息共享,支持远程会诊,支持康档案信息查询、预约挂号、社区转诊、健康咨询服务,支持慢病控与个人健康管理。
原则上按照国家、省、地市(区域)三级信息台进行3部署,部分地区也可以根据人口数量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建立部分县级平台,与地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相连接。
(二)完善五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完善公共卫生信息应用系统建设。
建立和完善疾病防控、妇保健、卫生监督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信息系统,提高共卫生业务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免疫接种、妇保健、疫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危险因素、食品卫生、职业卫、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等的信息采集、网络监测和管理决策能力。
整公共卫生各业务系统的信息资源,形成覆盖公共卫生领域的网络体系。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应用系统建设。
强化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优医疗服务业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和效率为目标的医院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借助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开院前院后延伸服务,开展预约挂号、病床预约、诊疗信息查询、网上访等便民服务,为医疗管理和服务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积极推进区医疗协同服务,实现医院与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和检查结果共享。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应用系统建设。
建立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监管、个人管理服务等功能,建立与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各种信息系统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
完善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动态和实时监管功能,逐步实现区域内实时结算和跨区域的网上结4算,方便农村居民即时报销及政府职能部门实时监管,提高基金监管水平。
建立和完善药品管理信息应用系统。
建立和完善药品研制、生产、流通过程监管信息系统、药品检验检测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支撑和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运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和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采灼、供应和配送行为,方便政府职能部门监管。
建立和完善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应用系统。
建立不同层级的卫生信息监测和辅助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对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监管,为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加强卫生人力资源信息管理,促进卫生人才的培养、引进、流动与使用。
建立医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科研项目全流程网络管理,借助信息网络推动卫生循证决策网络建设,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
(三)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基本数据库。
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建设和应用。
实现疾病预防、医疗服务,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居民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疾病监测、医疗服务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