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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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慈善大病救助的工作方案
为做好20**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大病贫困患者和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扶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医疗包袱,现订定如下工作:
一、救助工具及标准
(一)对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扶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昔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以上救助工具先进行政策性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再进行慈善大病救助。
(二)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础生活花费支出低于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子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原则上对其昔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报销后自负部分跨越3万元的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三)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础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不解决转院手续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救助范围。
二、资金滥觞
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
三、救助原则
(一)应助全助。要实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相符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获得救助。
(二)公道公开。要严格依照公道公开的原则肯定救助工具、审定救助金额。救助工签字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子(居)务公开和镇当局(街道做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子(居)委会、镇当局(街道做事处)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收群众监督。同时,通过新闻媒体颁布慈善大病救助环境,接收社会监督。
四、实施法度模范
(一)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理慈善大病救助申请,申请者填写《2018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一式2
份,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住院医疗费单据或居民大病保险单据及家庭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扶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
(二)村子(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环境进行查询访问核实并公示,相符救助条件的,报镇当局(街道做事处)检察并公示。
(三)镇当局(街道做事处)进行检察,相符条件的,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批。
(四)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核,肯定救助工具,在XX时讯、
电视台、XX市当局网站进行公示后,无贰言,审定和发放救助金。
五、工作要求
实施慈善大病救助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良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协调社会的紧张举措。各镇(街道)要高度看重,增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共同,摸清底数,规范操作。各镇(街道)要加大工作力度,务于2019年1月4日前将大病患者的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资料报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