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儿童救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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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大病医疗救助慈善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目的意义
为了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大病儿童,让他们拥有平等的生命权。设立“儿童大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通过联合筹款和救助,帮助我省患有大病儿童及贫困家庭。
二、救助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14周岁以下,经三级甲等医院诊断,由患者主治医生推荐,可申请本项目救助。
三、救助标准
纳入本项目救助的患者,属于低保家庭的,远东慈善基金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低保边缘家庭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特困家庭、重大病种,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四、救助流程
(一)网下载并填写《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患儿本人及家长);
3、低保证或农村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及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贫困证明;
4、参加医保统筹的证明材料;
5、疾病诊断证明,已花费住院治疗费用清单;
6、主治医生推荐信。
(二)基金会负责建立患儿求助信息数据库,并在收到患儿申请材料后7日内,就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附患儿求助信息核查报告,对符合慈善救助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本基金会救助意见并加盖印章,复印留底。
五、资金拨付
根据患儿治疗情况,基金会将确定的资助金额,分期拨付患儿治疗医院账户,不直接交给受助儿童或其监护人。如遇社会各界定向捐赠给患儿的捐款,接收捐赠后拨入患者治疗医院账户。
社会捐赠资金超出申请人需求部分,或申请人不再需要继续资助的,用于本项目其它患儿的救助。
六、项目监督
基金会负责对本项目进行监测、评估,并通过基金会网向社会公示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