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分配模式研究及异化行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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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啦 媲 鞍
会 计 园 地
晰
觑
静
口 姜 敏
外 商投 资企业 利润分 配模 式及 流 向呈 现 出 多样 化 的现 象 。 当前 形 势 下 ,进一 步完善外 商直 接投 资利润 管 理政 策 ,防范外商 投资 企业外 方利润 不 当留置或 异 向流 动成 为外 汇管理 的 重要 目标。
¨ I 利 润 的 年 度 ,银 行 无 法 判 定 所 f r = L l } J 利 润 是 否 如企 业 所 说 的 年 度 。 二 足
管 理 。如 果 形 势 发 生 变 化 ,长 期 累 积
方 在一 定期 限 内先行 收 回投 资 。分 段
分 成 模 式 , 根 据 利 润 产 生 的 不 同 阶
段 ,相应 实行 不 同比例 的利 润分配模
式 。 以上 三 种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有 异 曲 同
工 之处 ,可 以适 当 降低 外 国投资者 的 风 险 ,确 保 外 国投 资者 利 益 的安 全
必 须 在 缴 纳 税 收 后 进 行 ,可 以 约 定 外
利润分 配原则 ,外商 投资企 业弥 补完
成前 5 个会 计年 度 的亏损 后 ,应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后 利 润 可 进 行 分 配 ;
三 是净利 润分 配原则 ,企业 只能在 提 取 法律 、法规规 定 的各 项基 金后才 能 分 配利 润 ;四是 按 比例 分配 原则 ,中 外 合资 企业按照 股权 比例进行 收益 的 分 配较 为合理 ,中外合 作经 营企业是 契约方 式企业 ,其风 险承担 与收益分 配都 由合同约定 。
企 业 ,# l f i e 局 无 有 效 手 段 对 其 进 行 监
期 限内先行 收 回投 资 ,这 就相应 产生 了以下三种 利润分 配模式 :固定 回报 模式 ,无论利 润产 生多少 ,都 以固定 的数额 的利润 分配 给外方 ,使外方 享 有 固定 的利润 回报 。先行 收 回投资 模 式 ,作 为利 润 分配 的 一种 特别 形 式 ,
性 , 同时 是 招 商 引 资 的一 种 有 效 手
段 ,但是 ,这种 分配方 式实 际上是补
偿 外 方 向 中 方 转 让 财 产 权 的 做 法 ,带
有某 种程度 的交 易性质 ,不完 全遵循
山西财税 2 0 1 3 年第 1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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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的一 一个 渠道 。 ( 二 )外 商投 资 企 业 利 润 汇 出操 作
二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利 润 分 配 的 主 要 模 式
管 ;三 是 已分 配给外方 的利润 未进行 汇出 ,以人 民币形式滞 留在境 内构成 隐形 外债 以 获得 升 值 收益 或 转 为 他 用 ;四是 外商投 资企业 将外方 所得利 润以人 民币形式 在境 内支付至 外方股 东 境 内关 联公 司 ,规避 了再投 资外汇
外商投 资企 业利 润分配 主要 有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一 是 不 得 预 先 分 配 原 则 ,有 利润 的企业 正常情况 下 只有在 年度决算 后方 能实施 分配 ;二是 税后
管理 部 门只能依据 企业合 同章程 的规 定并遵 循审批 机关 的意见 为其办理登 记手续 ;二 是外商投 资企业 长期不 分 配利 润 ,将利 润 以人 民币形式 继续 用 于企业 的经 营运转 或转投至其 他关联
定 在 一 定 期 限 内外 方 分 得 较 大 比 例 的 利 润 或 产 品 ,也 可 以约 定 外 方 在 一 定
( 一 )外 商投 资企 业利 润 流 向Leabharlann Baidu
散 ,监 管盲 区较 多
一
、
外商 投资企 业利 润分 配的基
是 外商 投资企业 签订 合 同时利
本 原 则
润 分 配 方 式 由 企 业 自主 决 定 ,分 配 方 式 多 种 多 样 ,有 较 大 的 随 意 性 ,# l f i e
层 面 存在 空 档
f f J 利 润 时 同 际 收 支 申 报 数 据 进 行 统 计 ,但 是 由 于银 行 利 润 汇 I L f 』 交易编码 申 报 有 误 造 成 的 误 差 不 可 避 免 。 同
一
年 以 上 的利 润 无 论 分 配 与否 ,统 一
纳 入 外 债 统计 监测 范畴 。
的利润集 中 、大 规模 的汇 出,势必造
成 国际收 支大 幅波动 。五是外商投 资
企业 将大额 利润 汇出境外 实现其在 国 际市场 的资本化运 作 ,而在表 面真实 性 的背景下 ,成为新 的监管 盲 区,也 可 能成为游 资进入 中国市场 后套利 汇 47
外商投 资 企业利 润分 配 的模 式不 是单 一 的 ,而是 多种多样 的 ,尤其不 同形式 的企 业 ,利 润分 配的方 式也存 在 一定 的差 别 ,主要有 以下模式 :比
( 三 ) 明确 部 门职 责
外 商投 资企业利润 汇m通过 银行
按 办 理 ,银 行 只需 要 审 核 企 业 的 董 市 会 决 议 、完 税 证 明 、验 资 报 告 及 审 汁报 告 即 可 完 成 利 润 汇 手 续 。 一 是 部 分 企 业 提 供 的 完 税 征 明 中未 捉 及 所
一
例 分 配 模 式 ,这 种 模 式 是 最 为 普 遍 的
市 场 规 律 ,一 定 意 义 上 不 属 于 收 益 分 配 的范 畴 。 三 、 利 润 异 向 流 动 及 监 管 中 存 在
的主 要 问题
利 润分 配模式 ,适用 于大部分 外商 投 资企业 ,其 中中外合 资企业合 资双 方 的收益分 配都 是按照各 方 的出资 即股 权 比例进 行 的。 中外合 作企业 可 以合 同约定按 股权 比例进行 分配 。这种模 式 体现 了风险 与投资 的一致关 系 ,具 有 相对合 理性 。我 国 《 中外合 作经 营 企业 法》 规定 ,合 作经 营合 同可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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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商投 资企业 利润分 配模 式及 流 向呈 现 出 多样 化 的现 象 。 当前 形 势 下 ,进一 步完善外 商直 接投 资利润 管 理政 策 ,防范外商 投资 企业外 方利润 不 当留置或 异 向流 动成 为外 汇管理 的 重要 目标。
¨ I 利 润 的 年 度 ,银 行 无 法 判 定 所 f r = L l } J 利 润 是 否 如企 业 所 说 的 年 度 。 二 足
管 理 。如 果 形 势 发 生 变 化 ,长 期 累 积
方 在一 定期 限 内先行 收 回投 资 。分 段
分 成 模 式 , 根 据 利 润 产 生 的 不 同 阶
段 ,相应 实行 不 同比例 的利 润分配模
式 。 以上 三 种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有 异 曲 同
工 之处 ,可 以适 当 降低 外 国投资者 的 风 险 ,确 保 外 国投 资者 利 益 的安 全
必 须 在 缴 纳 税 收 后 进 行 ,可 以 约 定 外
利润分 配原则 ,外商 投资企 业弥 补完
成前 5 个会 计年 度 的亏损 后 ,应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后 利 润 可 进 行 分 配 ;
三 是净利 润分 配原则 ,企业 只能在 提 取 法律 、法规规 定 的各 项基 金后才 能 分 配利 润 ;四是 按 比例 分配 原则 ,中 外 合资 企业按照 股权 比例进行 收益 的 分 配较 为合理 ,中外合 作经 营企业是 契约方 式企业 ,其风 险承担 与收益分 配都 由合同约定 。
企 业 ,# l f i e 局 无 有 效 手 段 对 其 进 行 监
期 限内先行 收 回投 资 ,这 就相应 产生 了以下三种 利润分 配模式 :固定 回报 模式 ,无论利 润产 生多少 ,都 以固定 的数额 的利润 分配 给外方 ,使外方 享 有 固定 的利润 回报 。先行 收 回投资 模 式 ,作 为利 润 分配 的 一种 特别 形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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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利 润 分 配 的 主 要 模 式
管 ;三 是 已分 配给外方 的利润 未进行 汇出 ,以人 民币形式滞 留在境 内构成 隐形 外债 以 获得 升 值 收益 或 转 为 他 用 ;四是 外商投 资企业 将外方 所得利 润以人 民币形式 在境 内支付至 外方股 东 境 内关 联公 司 ,规避 了再投 资外汇
外商投 资企 业利 润分配 主要 有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一 是 不 得 预 先 分 配 原 则 ,有 利润 的企业 正常情况 下 只有在 年度决算 后方 能实施 分配 ;二是 税后
管理 部 门只能依据 企业合 同章程 的规 定并遵 循审批 机关 的意见 为其办理登 记手续 ;二 是外商投 资企业 长期不 分 配利 润 ,将利 润 以人 民币形式 继续 用 于企业 的经 营运转 或转投至其 他关联
定 在 一 定 期 限 内外 方 分 得 较 大 比 例 的 利 润 或 产 品 ,也 可 以约 定 外 方 在 一 定
( 一 )外 商投 资企 业利 润 流 向Leabharlann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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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 投资企 业利 润分 配的基
是 外商 投资企业 签订 合 同时利
本 原 则
润 分 配 方 式 由 企 业 自主 决 定 ,分 配 方 式 多 种 多 样 ,有 较 大 的 随 意 性 ,# l f i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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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以 上 的利 润 无 论 分 配 与否 ,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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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润集 中 、大 规模 的汇 出,势必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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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将大额 利润 汇出境外 实现其在 国 际市场 的资本化运 作 ,而在表 面真实 性 的背景下 ,成为新 的监管 盲 区,也 可 能成为游 资进入 中国市场 后套利 汇 47
外商投 资 企业利 润分 配 的模 式不 是单 一 的 ,而是 多种多样 的 ,尤其不 同形式 的企 业 ,利 润分 配的方 式也存 在 一定 的差 别 ,主要有 以下模式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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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商投 资企业利润 汇m通过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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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分 配 模 式 ,这 种 模 式 是 最 为 普 遍 的
市 场 规 律 ,一 定 意 义 上 不 属 于 收 益 分 配 的范 畴 。 三 、 利 润 异 向 流 动 及 监 管 中 存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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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润分 配模式 ,适用 于大部分 外商 投 资企业 ,其 中中外合 资企业合 资双 方 的收益分 配都 是按照各 方 的出资 即股 权 比例进 行 的。 中外合 作企业 可 以合 同约定按 股权 比例进行 分配 。这种模 式 体现 了风险 与投资 的一致关 系 ,具 有 相对合 理性 。我 国 《 中外合 作经 营 企业 法》 规定 ,合 作经 营合 同可以约